我2024年9月因成都惠通路华捷豹路虎4S店以低价诱骗我到店修车,遭到4S店未报价修车、价格欺诈、超期维修、强制交易、维修质量不合格、违背合同约定等,后续我及同伴维权时被该店组织员工聚众围攻致伤,我通过网络曝光其不法行径后,4S 店非但不纠错,反而虚构我骗保、雇群众演员等谣言对我侮辱诽谤,并贼喊捉贼对我提起名誉权诉讼。我随即提起反诉,同时在重庆璧山法院对该店涉事领导及员工另案提起名誉权诉讼,4起案件均胜诉,法院判令对方赔偿并道歉。
2025年5月26日,成都双流法院开庭审理修车纠纷案 (2025)川 0116民初1183号,敬君法官庭审中严重偏离中立立场,刻意偏袒 4S 店,多次制止我方律师发言、举证及发问等。更恶劣的是,敬君法官庭外多次电话威胁我,要求我加价接受4S 店不合理条件,否则将判我败诉。我明确拒绝后,其果然作出我方败诉的不公判决。判决后,我于7月13日向敬君法官邮寄《判后答疑申请书》,指出判决存在多项问题,要求7日内书面答复,但至今近6个月未获任何回应。我同时向双流法院督察室举报,EMS单号1349759028624显示8月6日签收,后续该院却严重包庇,谎称未收到举报材料,并称敬君经查无任何问题,敬君法官我无冤无仇!证明该枉法裁判绝非敬君法官一人所为!深入调查必定牵涉法院领导!且为该院明星法官,获多项荣誉,处罚明星法官也会损害法院形象,故而对敬君法官坚决包庇。
我同步向成都市中级法院督察室邮寄举报材料EMS单号1349755482824,显示8月6日签收,但至今近5个月,成都中院从未与我联系。双流法院在我多次举报后,始终称等待二审结果即可,回避核心问题,足见其与成都中院存在提前沟通,意图维持一审错误判决。
我不服一审判决,依法上诉至成都中院,案号为(2025)川01民终17270号,开庭审理后,案件至今未宣判。鉴于双流法院枉法裁判及包庇推诿,该案牵涉多方势力,且近期成都市市长王凤朝,成都市成华区法院院长王泽轩接连被查,当地司法领域暴露出系统性监督漏洞,加之12月28日,成都市发生一男子因与4S店纠纷点燃易燃物,造成一死四伤的恶性事件,更是当地司法不公、各级部门官官相护维权渠道严重堵塞的直接恶果,我有合理理由怀疑本案二审存在非法干预风险。
现恳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监督成都中院排除一切非法干预,秉持公平正义立场审理(2025)川01民终17270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