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四川群众呼声

小区人文建设管理的缺憾 待处理 求助 城建 不限

龙泉驿区广乐路4号中天名邸小区业委会不尊重他人隐私权,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自然人享有的隐私权……受法律严格保护条例”,强制业主必须更改群名为某栋某单元某号并附中文姓,否则以“藏匿的不法分子,非小区人员”为由,不尊重业主隐私权,乱给业主扣帽,擅自将没改名的业主们踢出!他们不听善言,这种粗暴的做法致使业主间产生矛盾,失去小区原有的和谐,失去应有的良好沟通,民生问题需共同构建维护!无奈之下,只好通过此渠道求助,打扰了!

举报新都生态环境局不作为 待处理 咨询 环保 工矿企业废气

markduan (来自小程序) 2025-12-31 12:06:25
尊敬的领导,您好! 新都居民区大气污染严重程度远超成都市其他几个区!!! 全国范围内,如此明目张胆、严重且长期的污染城市居民区,极为罕见!!! 从2024年10月开始,成都市新都区被工业废气伴随大量粉尘重污染,从下午6点至第二天中午,几乎每天持续污染长达十七八个小时。 白天居民尚可戴口罩抵挡。在夜晚,无法拍照留证据时,各种味道的工业废气和粉尘排出最为猖獗,居民总不能睡觉戴口罩,只能硬挺着。 不知道是怕居民继续投诉还是别的原因,2025年12月13日-15日,重污染企业暂时停了三天。 我有幸在这三天拍了空气轻微污染视感照,在附件里展示,可以用来与空气重污染照进行对比。 网格员于12月15日20:52微信通知我们小区居民说,2025年12月16日零时起,成都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刚通知完,半小时后重污染工业废气就充满了居民区。 成都市发布预警是为了在这个特殊时间段尽量减少污染排放,新都区则积极利用这个预警,重污染企业大量排放空气污染物。 新都区生态环境局12月19日晚上9点多带仪器过来我们生活小区检测空气异味,因当时空气中虽有大量粉尘,但没有异味,无法检测。对于新都区空气粉尘污染严重,环境局的领导认可我的说法。 长期处于这样的污染环境中,居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受到了极大威胁。请求政府领导帮助我们居民群众解决工业废气。居民群众相信,总有一天政府会还给我们一个健康的空气环境。 我每天拍几张这样的空气视感照,照片下方有日期戳,每天投诉一次,就当留作证据。 附图这款美的空气净化器,空气正常时,数值一般在20以下,但是在工业废气污染期间,家里窗户都关闭了,它的数值都在160左右。 附件是新都一中中学、新都七一广场附近空气视感,照片中雾蒙蒙的是工业废气粉尘污染,不是晨雾。 谢谢!

中信银行胡乱开卡 待处理 投诉 金融 银行

中信银行胡乱开卡。在当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当事人开了借记卡。完全不合理的行为操作。建议整改
nVCay_1724058576 (来自wap) 2025-12-31 10:04:09
近日,有人擅自闯入深圳地铁22号线在建隧道拍摄视频的事件引发全网热议,涉事人员为博眼球、求噱头,无视施工安全规定与公共安全底线,贸然进入管控区域的行为,不仅给地铁施工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更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在地铁爱好者圈子里,我们一致认定这类行为就是典型的“铁败”行径——所谓“铁败”,并非单纯的爱好差异,而是指那些突破规则底线、抹黑爱好者群体形象,更给大众带来不良示范的恶劣行为,私闯地铁隧道、违规进入未开放区域,正是“铁败”行为最具代表性的体现。地铁隧道,无论是否建成运营,皆是关乎公共安全的核心区域。在建隧道内不仅有未完工的施工设施、复杂的线路布局,更存在塌方、机械作业等多重未知风险,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既会危及自身生命安全,也会打乱正常施工节奏,给工程质量与进度埋下隐患。深圳此次事件中,涉事人员的侥幸之举,已然违背了公共安全准则,也让所有真正热爱地铁的爱好者倍感气愤,我们绝不允许个别人员的荒唐行为,抹黑整个地铁爱好者群体的形象。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此事也为成都地铁的建设与管理敲响了警钟,衷心希望成都地铁方面能引以为戒,持续强化在建地铁隧道的安全隔离管控,通过完善围挡设施、加密巡查频次、筑牢安防防线等方式,从源头杜绝无关人员违规闯入的可能,让在建地铁区域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安全禁区。对于此类漠视规则的行为,宽容便是纵容。在此郑重建议,若今后成都出现类似私闯地铁隧道的情况,成都地铁集团务必第一时间联动本地公安部门,严格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涉事人员予以行政拘留的严肃处罚。唯有以强硬的执法力度震慑违规行为,才能让心存侥幸者知敬畏、守规矩,才能守护地铁建设与运营的安全秩序,也才能让真正的地铁爱好者,在合规守矩的前提下,守护好这份对地铁的热爱。文明追光,底线为先,拒绝“铁败”行为,方能让地铁安全与城市美好同行。(“地铁达人守望者”特别建议,电话回访请安排14:30-17:00时段)
poiuyterw22 2025-12-31 09:56:37
今天看到新闻说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我想了解一个情况,这个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是从什么时候算起,是签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还是取得产权证?2025年前房都是期房,所以这点很疑惑。谢谢解答

成都公安是否会根据新法要求应对接机聚集乱象? 待处理 咨询 治安 社会治安管理

nVCay_1724058576 (来自wap) 2025-12-31 09:55:49
今天是2025年最后一天,明天就是2026年了。看到有消息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成都有双流机场和天府机场两大机场。粉丝在机场围追明星的场景近些年十分常见,无论是到达出口、办票柜台、登机口、接机口,甚至在航班上,都出现过粉丝从经济舱涌入头等舱求签名、合影、拍照的情况。这些粉丝的追星行为,严重干扰了机场秩序和航班运营。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航班延误,我本人就多次在电视新闻中看到过此类事件。上海虹桥机场、北京首都机场都曾发生过这样的情况。网友对此十分愤怒,常将这类行为称为机场不文明行为,或是直接归为机闹。部分行为过激的人员,甚至已被民警依法带走处理。想知道,成都公安,尤其是双流机场、天府机场两地的机场公安,自2026年起,将如何依据新法规定,应对新的一年里可能出现的此类行为?因为机场属于公共场所,每逢有明星抵达成都,或是成都蓉城队踢完客场比赛,球迷到机场迎接球员们回家时,机场都会聚集起大批粉丝或球迷群体。这些聚集的人群不仅容易造成机场航站楼内人流拥堵,影响旅客正常通行、办理乘机手续,还可能因现场秩序混乱引发推搡、拥挤等安全隐患,给机场安保和航班保障工作带来极大压力。此前因旧法部分条款约束力度不足,对这类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惩戒效果有限,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如今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即将落地,其中针对扰乱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明确了更清晰的处罚标准与惩戒力度,恰好为整治机场此类乱象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期待成都双流、天府两大机场公安,能依托新法实施契机,提前做好预案部署,强化机场重点区域巡逻管控,对苗头性、倾向性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严格依法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联合机场运营方加强宣传引导,提醒广大粉丝、球迷理性追星、文明接机,共同维护机场公共秩序与航班运行安全,守护成都两大机场的文明窗口形象。(热心网友“地铁达人守望者”特别建议,电话回访请安排14:30-17:00时段)

成都市金牛区营和巷52号 待处理 投诉 治安 消防监管

成都市金牛区营和巷52号非机动不停车棚,停单元门口,停一楼防护栏下面,出了安全事故谁负责,车棚空位不停……

占道安全隐患 待处理 咨询 交通 占道停车

科新南路明天这儿高峰时期大货车遮挡住主路。经过车辆需要避让。很危险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CsNhi_1767107464 (来自wap) 2025-12-30 23:15:56
该找的部门都找了,都是合理合法的,也都是承认的就是不付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成都市空港园林恶意欠薪已经一年多,一直拖, 待处理 投诉 城建 市政道路及设施

上次协商的工资,到现在还没付清,

超标电动车或者假牌照电动车跑外卖 待处理 投诉 交通 不限

淘宝闪购,闪送,顺丰同城,美团外卖的平台,平台跑单电动车超速横冲,违规逆行,违章行驶下穿隧道,穿梭机动车主道,上二环高架等等,遮挡弯曲号牌逃避监管,对路上其他正常行驶非机动车,电动车,行人,机动车都构成安全威胁。特别是他们的跑单用的电动车,绝大部分是超标电摩,速度少则50.60码,多则70.80码飙车,而且其中很多违规钻空子上非机动车电动车牌照,很多甚至上不符合车辆的假牌照,违规上路。希望有关部分监督这些平台教育,重视上路安全,人人有责。
saizhaohai 2025-12-30 20:58:09
我2024年9月因成都惠通路华捷豹路虎4S店以低价诱骗我到店修车,遭到4S店未报价修车、价格欺诈、超期维修、强制交易、维修质量不合格、违背合同约定等,后续我及同伴维权时被该店组织员工聚众围攻致伤,我通过网络曝光其不法行径后,4S 店非但不纠错,反而虚构我骗保、雇群众演员等谣言对我侮辱诽谤,并贼喊捉贼对我提起名誉权诉讼。我随即提起反诉,同时在重庆璧山法院对该店涉事领导及员工另案提起名誉权诉讼,4起案件均胜诉,法院判令对方赔偿并道歉。 2025年5月26日,成都双流法院开庭审理修车纠纷案 (2025)川 0116民初1183号,敬君法官庭审中严重偏离中立立场,刻意偏袒 4S 店,多次制止我方律师发言、举证及发问等。更恶劣的是,敬君法官庭外多次电话威胁我,要求我加价接受4S 店不合理条件,否则将判我败诉。我明确拒绝后,其果然作出我方败诉的不公判决。判决后,我于7月13日向敬君法官邮寄《判后答疑申请书》,指出判决存在多项问题,要求7日内书面答复,但至今近6个月未获任何回应。我同时向双流法院督察室举报,EMS单号1349759028624显示8月6日签收,后续该院却严重包庇,谎称未收到举报材料,并称敬君经查无任何问题,敬君法官我无冤无仇!证明该枉法裁判绝非敬君法官一人所为!深入调查必定牵涉法院领导!且为该院明星法官,获多项荣誉,处罚明星法官也会损害法院形象,故而对敬君法官坚决包庇。 我同步向成都市中级法院督察室邮寄举报材料EMS单号1349755482824,显示8月6日签收,但至今近5个月,成都中院从未与我联系。双流法院在我多次举报后,始终称等待二审结果即可,回避核心问题,足见其与成都中院存在提前沟通,意图维持一审错误判决。 我不服一审判决,依法上诉至成都中院,案号为(2025)川01民终17270号,开庭审理后,案件至今未宣判。鉴于双流法院枉法裁判及包庇推诿,该案牵涉多方势力,且近期成都市市长王凤朝,成都市成华区法院院长王泽轩接连被查,当地司法领域暴露出系统性监督漏洞,加之12月28日,成都市发生一男子因与4S店纠纷点燃易燃物,造成一死四伤的恶性事件,更是当地司法不公、各级部门官官相护维权渠道严重堵塞的直接恶果,我有合理理由怀疑本案二审存在非法干预风险。 现恳请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成都中院排除一切非法干预,秉持公平正义立场审理(2025)川01民终17270号案件。
saizhaohai 2025-12-30 20:36:58
我2024年9月因成都惠通路华捷豹路虎4S店以低价诱骗我到店修车,遭到4S店未报价修车、价格欺诈、超期维修、强制交易、维修质量不合格、违背合同约定等,后续我及同伴维权时被该店组织员工聚众围攻致伤,我通过网络曝光其不法行径后,4S 店非但不纠错,反而虚构我骗保、雇群众演员等谣言对我侮辱诽谤,并贼喊捉贼对我提起名誉权诉讼。我随即提起反诉,同时在重庆璧山法院对该店涉事领导及员工另案提起名誉权诉讼,4起案件均胜诉,法院判令对方赔偿并道歉。 2025年5月26日,成都双流法院开庭审理修车纠纷案 (2025)川 0116民初1183号,敬君法官庭审中严重偏离中立立场,刻意偏袒 4S 店,多次制止我方律师发言、举证及发问等。更恶劣的是,敬君法官庭外多次电话威胁我,要求我加价接受4S 店不合理条件,否则将判我败诉。我明确拒绝后,其果然作出我方败诉的不公判决。判决后,我于7月13日向敬君法官邮寄《判后答疑申请书》,指出判决存在多项问题,要求7日内书面答复,但至今近6个月未获任何回应。我同时向双流法院督察室举报,EMS单号1349759028624显示8月6日签收,后续该院却严重包庇,谎称未收到举报材料,并称敬君经查无任何问题,敬君法官我无冤无仇!证明该枉法裁判绝非敬君法官一人所为!深入调查必定牵涉法院领导!且为该院明星法官,获多项荣誉,处罚明星法官也会损害法院形象,故而对敬君法官坚决包庇。 我同步向成都市中级法院督察室邮寄举报材料EMS单号1349755482824,显示8月6日签收,但至今近5个月,成都中院从未与我联系。双流法院在我多次举报后,始终称等待二审结果即可,回避核心问题,足见其与成都中院存在提前沟通,意图维持一审错误判决。 我不服一审判决,依法上诉至成都中院,案号为(2025)川01民终17270号,开庭审理后,案件至今未宣判。鉴于双流法院枉法裁判及包庇推诿,该案牵涉多方势力,且近期成都市市长王凤朝,成都市成华区法院院长王泽轩接连被查,当地司法领域暴露出系统性监督漏洞,加之12月28日,成都市发生一男子因与4S店纠纷点燃易燃物,造成一死四伤的恶性事件,更是当地司法不公、各级部门官官相护维权渠道严重堵塞的直接恶果,我有合理理由怀疑本案二审存在非法干预风险。 现恳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监督成都中院排除一切非法干预,秉持公平正义立场审理(2025)川01民终17270号案件。

雾霾和二手烟这么严重怎么办 待处理 求助 环保 工矿企业废气

一到冬天,雾霾就非常严重,现在甚至到了三四点天就黑了,我们的肺该怎么办呢?办公写字楼、街道上、饭店里到处都是二手烟,在这种环境下已经患上了变异性哮喘,人民的健康如何保障?

农村水泥路户户通,我家的确始终通不了 待处理 求助 交通 公路建设维修

现在说起有车开不回家都没人相信,可我家的路就开不回家,别人都是水泥路通到家门口,而我家的还是水泥路(水和泥巴路)到家;下雨走路都滑就更不用说开车了;每年都给村上反应,可得到的永远就是一句上报了的,每年如此~我们一共三户人,路大概有1.8公里左右,就说我们人少了,修路划不来(修路是为了划得来才能修吗?毕竟还有多户人家的土地在这里啊),乡道修了一次又一次,修了几年拆了又修,为何就不能把我家门口这个路给修理一下?我们不是村民吗?还是我们不配吗?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金色年华里小区[3-1单元]的业主,现就小区物业及开发商未履行应尽职责、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严重不符等问题,向贵部门实名投诉,恳请依法监督整改。 小区物业费标准为2.18元/㎡,但实际服务质量与该标准严重脱节。一是项目完善滞后,购房时承诺的部分配套设施至今未落实,开发商遗留问题长期未解决;二是绿化养护完全缺位,绿化带杂草丛生、枯枝败叶堆积,既破坏居住环境又滋生蚊虫,违反《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绿化养护的法定要求;三是公共区域保洁缺失,楼道内垃圾堆积、扶手墙面污渍明显,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状况堪忧;四是服务人员严重不足,全小区仅3-4名工作人员负责所有物业服务,导致安保巡逻、设施维修、投诉响应等基础服务均无法保障。 我们曾多次向物业及开发商反馈上述问题,但均未得到有效回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贵部门负有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的法定职责。现恳请贵部门介入调查,责令物业及开发商限期整改:完善未落实配套项目,建立常态化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机制,补齐服务人员配置,公开物业费收支明细。同时,要求其就服务不达标期间的物业费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盼贵部门及时处理并书面回复,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青城山镇赤城村两组 待处理 咨询 交通 不限

请领导关心一下

明德乡滴水村何家梁道路修建和道路硬化问题 待处理 建言 交通 公路建设维修

诉求信息 诉求标题 营山明德村道路硬化的问题 诉求内容 市民来电反映:自家是营山县明德乡子丫村村民,当地原滴水村至何家梁路段未硬化,村民通行不便,尤其是老人居多,出行受阻。 诉求:请承办单位核实该处情况对此道路进行硬化加宽。
成都市郫都区卓翼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4MADX49PA8B)严重侵害学员权益,以及郫都区教育局拒不履职、推诿监管职责的问题,实名反映如下: 一、机构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1. 以“西华大学助学点”名义拒退费,却无法提供任何合作凭证 2024年12月30日15:28,该机构工作人员来电明确表示:“学费不予退还,因你已报名一段时间”,并声称“西华大学认可其为合法助学点”。 然而,至今拒绝提供与西华大学的任何合作协议、银行流水或资金划转凭证,无法证明费用已实际支付给学校。 2. 未纳入政府监管体系,逃避资金安全管控 经查,“成都智慧教育云”平台无该机构任何备案或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信息,违反《成都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细则》第5条强制性规定,属无监管资质收费。 3. 招生条件与官方不符,涉嫌虚假宣传 西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布的报考条件与本人实际情况明显不符,但机构仍诱导签约缴费,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禁止的“隐瞒重大信息”行为。 4.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仍存高风险,资信严重恶化 企查查显示:机构虽已变更法定代表人,但仍存在多项“周边风险”及“预警提醒”;原法定代表人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表明该机构长期处于债务纠纷状态,在此背景下继续收费,极可能挪用学员学费偿还旧债。 二、郫都区教育局存在明显行政不作为 - 本人曾于2025年11月下旬多次致电郫都区教育局,要求对上述问题立案查处并责令退费; - 教育局工作人员口头答复:“教育局只能调解”“退费找机构或学校”,既未出具书面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也未启动任何调查程序; - 此行为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六十二条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五条关于教育行政部门对培训机构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规定,构成行政不作为。 三、12345及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未果 - 本人随后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并同步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查处虚假宣传与霸王条款; - 但至今未获有效处理,问题仍被推诿至“民事纠纷”,监管部门集体缺位,导致学员维权陷入僵局。 四、紧急诉求 当前该机构法人失信、资金脱管、拒退费、拒提供凭证,已对学员财产权益构成紧迫且现实的风险。而属地监管部门却以“民事纠纷”为由推卸法定职责,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恳请贵单位: 1. 立即督办郫都区教育局依法履职,对其不作为行为予以处罚; 2. 责令教育局对卓翼教育立案调查,调取其与西华大学的合作协议及银行流水;#{证据图片在之前发布内容页面下} 3. 协调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其虚假宣传、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 4. 责令机构全额退还学费3338元; 5. 将该机构列入校外培训“黑名单”,防止更多群众受损。 ##{视频为西华大学变更前招生信息}

前几天询问了为什么漏水和退款问题 待处理 投诉 政务 社区工作者问题

今天一个陌生来电,问是否投诉,我说没投诉,他就把电话挂了
JdsKt_1765536801 2025-12-31 13:19:41
龙泉驿区广乐路4号中天名邸小区业委会不尊重他人隐私权,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自然人享有的隐私权……受法律严格保护条例”,强制业主必须更改群名为某栋某单元某号并附中文姓,否则以“藏匿的不法分子,非小区人员”为由,不尊重业主隐私权,乱给业主扣帽,擅自将没改名的业主们踢出!他们不听善言,这种粗暴的做法致使业主间产生矛盾,失去小区原有的和谐,失去应有的良好沟通,民生问题需共同构建维护!无奈之下,只好通过此渠道求助,打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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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duan 2025-12-31 12:06:25
尊敬的领导,您好! 新都居民区大气污染严重程度远超成都市其他几个区!!! 全国范围内,如此明目张胆、严重且长期的污染城市居民区,极为罕见!!! 从2024年10月开始,成都市新都区被工业废气伴随大量粉尘重污染,从下午6点至第二天中午,几乎每天持续污染长达十七八个小时。 白天居民尚可戴口罩抵挡。在夜晚,无法拍照留证据时,各种味道的工业废气和粉尘排出最为猖獗,居民总不能睡觉戴口罩,只能硬挺着。 不知道是怕居民继续投诉还是别的原因,2025年12月13日-15日,重污染企业暂时停了三天。 我有幸在这三天拍了空气轻微污染视感照,在附件里展示,可以用来与空气重污染照进行对比。 网格员于12月15日20:52微信通知我们小区居民说,2025年12月16日零时起,成都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刚通知完,半小时后重污染工业废气就充满了居民区。 成都市发布预警是为了在这个特殊时间段尽量减少污染排放,新都区则积极利用这个预警,重污染企业大量排放空气污染物。 新都区生态环境局12月19日晚上9点多带仪器过来我们生活小区检测空气异味,因当时空气中虽有大量粉尘,但没有异味,无法检测。对于新都区空气粉尘污染严重,环境局的领导认可我的说法。 长期处于这样的污染环境中,居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受到了极大威胁。请求政府领导帮助我们居民群众解决工业废气。居民群众相信,总有一天政府会还给我们一个健康的空气环境。 我每天拍几张这样的空气视感照,照片下方有日期戳,每天投诉一次,就当留作证据。 附图这款美的空气净化器,空气正常时,数值一般在20以下,但是在工业废气污染期间,家里窗户都关闭了,它的数值都在160左右。 附件是新都一中中学、新都七一广场附近空气视感,照片中雾蒙蒙的是工业废气粉尘污染,不是晨雾。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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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lbk_1710488687 2025-12-31 11:43:05
中信银行胡乱开卡。在当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当事人开了借记卡。完全不合理的行为操作。建议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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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VCay_1724058576 2025-12-31 10:04:09
近日,有人擅自闯入深圳地铁22号线在建隧道拍摄视频的事件引发全网热议,涉事人员为博眼球、求噱头,无视施工安全规定与公共安全底线,贸然进入管控区域的行为,不仅给地铁施工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更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在地铁爱好者圈子里,我们一致认定这类行为就是典型的“铁败”行径——所谓“铁败”,并非单纯的爱好差异,而是指那些突破规则底线、抹黑爱好者群体形象,更给大众带来不良示范的恶劣行为,私闯地铁隧道、违规进入未开放区域,正是“铁败”行为最具代表性的体现。地铁隧道,无论是否建成运营,皆是关乎公共安全的核心区域。在建隧道内不仅有未完工的施工设施、复杂的线路布局,更存在塌方、机械作业等多重未知风险,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既会危及自身生命安全,也会打乱正常施工节奏,给工程质量与进度埋下隐患。深圳此次事件中,涉事人员的侥幸之举,已然违背了公共安全准则,也让所有真正热爱地铁的爱好者倍感气愤,我们绝不允许个别人员的荒唐行为,抹黑整个地铁爱好者群体的形象。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此事也为成都地铁的建设与管理敲响了警钟,衷心希望成都地铁方面能引以为戒,持续强化在建地铁隧道的安全隔离管控,通过完善围挡设施、加密巡查频次、筑牢安防防线等方式,从源头杜绝无关人员违规闯入的可能,让在建地铁区域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安全禁区。对于此类漠视规则的行为,宽容便是纵容。在此郑重建议,若今后成都出现类似私闯地铁隧道的情况,成都地铁集团务必第一时间联动本地公安部门,严格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涉事人员予以行政拘留的严肃处罚。唯有以强硬的执法力度震慑违规行为,才能让心存侥幸者知敬畏、守规矩,才能守护地铁建设与运营的安全秩序,也才能让真正的地铁爱好者,在合规守矩的前提下,守护好这份对地铁的热爱。文明追光,底线为先,拒绝“铁败”行为,方能让地铁安全与城市美好同行。(“地铁达人守望者”特别建议,电话回访请安排14:30-17:00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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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uyterw22 2025-12-31 09:56:37
今天看到新闻说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我想了解一个情况,这个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是从什么时候算起,是签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还是取得产权证?2025年前房都是期房,所以这点很疑惑。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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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VCay_1724058576 2025-12-31 09:55:49
今天是2025年最后一天,明天就是2026年了。看到有消息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成都有双流机场和天府机场两大机场。粉丝在机场围追明星的场景近些年十分常见,无论是到达出口、办票柜台、登机口、接机口,甚至在航班上,都出现过粉丝从经济舱涌入头等舱求签名、合影、拍照的情况。这些粉丝的追星行为,严重干扰了机场秩序和航班运营。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航班延误,我本人就多次在电视新闻中看到过此类事件。上海虹桥机场、北京首都机场都曾发生过这样的情况。网友对此十分愤怒,常将这类行为称为机场不文明行为,或是直接归为机闹。部分行为过激的人员,甚至已被民警依法带走处理。想知道,成都公安,尤其是双流机场、天府机场两地的机场公安,自2026年起,将如何依据新法规定,应对新的一年里可能出现的此类行为?因为机场属于公共场所,每逢有明星抵达成都,或是成都蓉城队踢完客场比赛,球迷到机场迎接球员们回家时,机场都会聚集起大批粉丝或球迷群体。这些聚集的人群不仅容易造成机场航站楼内人流拥堵,影响旅客正常通行、办理乘机手续,还可能因现场秩序混乱引发推搡、拥挤等安全隐患,给机场安保和航班保障工作带来极大压力。此前因旧法部分条款约束力度不足,对这类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惩戒效果有限,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如今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即将落地,其中针对扰乱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明确了更清晰的处罚标准与惩戒力度,恰好为整治机场此类乱象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期待成都双流、天府两大机场公安,能依托新法实施契机,提前做好预案部署,强化机场重点区域巡逻管控,对苗头性、倾向性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严格依法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联合机场运营方加强宣传引导,提醒广大粉丝、球迷理性追星、文明接机,共同维护机场公共秩序与航班运行安全,守护成都两大机场的文明窗口形象。(热心网友“地铁达人守望者”特别建议,电话回访请安排14:30-17:00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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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jyc_1746965110 2025-12-31 09:48:15
成都市金牛区营和巷52号非机动不停车棚,停单元门口,停一楼防护栏下面,出了安全事故谁负责,车棚空位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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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回复] 占道安全隐患

GTmey_1767096442 2025-12-31 08:43:08
科新南路明天这儿高峰时期大货车遮挡住主路。经过车辆需要避让。很危险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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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Nhi_1767107464 2025-12-30 23:15:56
该找的部门都找了,都是合理合法的,也都是承认的就是不付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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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rwqU_1757663464 2025-12-30 21:18:32
上次协商的工资,到现在还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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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nbK_1767098843 2025-12-30 21:03:44
淘宝闪购,闪送,顺丰同城,美团外卖的平台,平台跑单电动车超速横冲,违规逆行,违章行驶下穿隧道,穿梭机动车主道,上二环高架等等,遮挡弯曲号牌逃避监管,对路上其他正常行驶非机动车,电动车,行人,机动车都构成安全威胁。特别是他们的跑单用的电动车,绝大部分是超标电摩,速度少则50.60码,多则70.80码飙车,而且其中很多违规钻空子上非机动车电动车牌照,很多甚至上不符合车辆的假牌照,违规上路。希望有关部分监督这些平台教育,重视上路安全,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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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zhaohai 2025-12-30 20:58:09
我2024年9月因成都惠通路华捷豹路虎4S店以低价诱骗我到店修车,遭到4S店未报价修车、价格欺诈、超期维修、强制交易、维修质量不合格、违背合同约定等,后续我及同伴维权时被该店组织员工聚众围攻致伤,我通过网络曝光其不法行径后,4S 店非但不纠错,反而虚构我骗保、雇群众演员等谣言对我侮辱诽谤,并贼喊捉贼对我提起名誉权诉讼。我随即提起反诉,同时在重庆璧山法院对该店涉事领导及员工另案提起名誉权诉讼,4起案件均胜诉,法院判令对方赔偿并道歉。 2025年5月26日,成都双流法院开庭审理修车纠纷案 (2025)川 0116民初1183号,敬君法官庭审中严重偏离中立立场,刻意偏袒 4S 店,多次制止我方律师发言、举证及发问等。更恶劣的是,敬君法官庭外多次电话威胁我,要求我加价接受4S 店不合理条件,否则将判我败诉。我明确拒绝后,其果然作出我方败诉的不公判决。判决后,我于7月13日向敬君法官邮寄《判后答疑申请书》,指出判决存在多项问题,要求7日内书面答复,但至今近6个月未获任何回应。我同时向双流法院督察室举报,EMS单号1349759028624显示8月6日签收,后续该院却严重包庇,谎称未收到举报材料,并称敬君经查无任何问题,敬君法官我无冤无仇!证明该枉法裁判绝非敬君法官一人所为!深入调查必定牵涉法院领导!且为该院明星法官,获多项荣誉,处罚明星法官也会损害法院形象,故而对敬君法官坚决包庇。 我同步向成都市中级法院督察室邮寄举报材料EMS单号1349755482824,显示8月6日签收,但至今近5个月,成都中院从未与我联系。双流法院在我多次举报后,始终称等待二审结果即可,回避核心问题,足见其与成都中院存在提前沟通,意图维持一审错误判决。 我不服一审判决,依法上诉至成都中院,案号为(2025)川01民终17270号,开庭审理后,案件至今未宣判。鉴于双流法院枉法裁判及包庇推诿,该案牵涉多方势力,且近期成都市市长王凤朝,成都市成华区法院院长王泽轩接连被查,当地司法领域暴露出系统性监督漏洞,加之12月28日,成都市发生一男子因与4S店纠纷点燃易燃物,造成一死四伤的恶性事件,更是当地司法不公、各级部门官官相护维权渠道严重堵塞的直接恶果,我有合理理由怀疑本案二审存在非法干预风险。 现恳请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成都中院排除一切非法干预,秉持公平正义立场审理(2025)川01民终17270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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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zhaohai 2025-12-30 20:36:58
我2024年9月因成都惠通路华捷豹路虎4S店以低价诱骗我到店修车,遭到4S店未报价修车、价格欺诈、超期维修、强制交易、维修质量不合格、违背合同约定等,后续我及同伴维权时被该店组织员工聚众围攻致伤,我通过网络曝光其不法行径后,4S 店非但不纠错,反而虚构我骗保、雇群众演员等谣言对我侮辱诽谤,并贼喊捉贼对我提起名誉权诉讼。我随即提起反诉,同时在重庆璧山法院对该店涉事领导及员工另案提起名誉权诉讼,4起案件均胜诉,法院判令对方赔偿并道歉。 2025年5月26日,成都双流法院开庭审理修车纠纷案 (2025)川 0116民初1183号,敬君法官庭审中严重偏离中立立场,刻意偏袒 4S 店,多次制止我方律师发言、举证及发问等。更恶劣的是,敬君法官庭外多次电话威胁我,要求我加价接受4S 店不合理条件,否则将判我败诉。我明确拒绝后,其果然作出我方败诉的不公判决。判决后,我于7月13日向敬君法官邮寄《判后答疑申请书》,指出判决存在多项问题,要求7日内书面答复,但至今近6个月未获任何回应。我同时向双流法院督察室举报,EMS单号1349759028624显示8月6日签收,后续该院却严重包庇,谎称未收到举报材料,并称敬君经查无任何问题,敬君法官我无冤无仇!证明该枉法裁判绝非敬君法官一人所为!深入调查必定牵涉法院领导!且为该院明星法官,获多项荣誉,处罚明星法官也会损害法院形象,故而对敬君法官坚决包庇。 我同步向成都市中级法院督察室邮寄举报材料EMS单号1349755482824,显示8月6日签收,但至今近5个月,成都中院从未与我联系。双流法院在我多次举报后,始终称等待二审结果即可,回避核心问题,足见其与成都中院存在提前沟通,意图维持一审错误判决。 我不服一审判决,依法上诉至成都中院,案号为(2025)川01民终17270号,开庭审理后,案件至今未宣判。鉴于双流法院枉法裁判及包庇推诿,该案牵涉多方势力,且近期成都市市长王凤朝,成都市成华区法院院长王泽轩接连被查,当地司法领域暴露出系统性监督漏洞,加之12月28日,成都市发生一男子因与4S店纠纷点燃易燃物,造成一死四伤的恶性事件,更是当地司法不公、各级部门官官相护维权渠道严重堵塞的直接恶果,我有合理理由怀疑本案二审存在非法干预风险。 现恳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监督成都中院排除一切非法干预,秉持公平正义立场审理(2025)川01民终17270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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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NMDs_1767094912 2025-12-30 19:45:55
一到冬天,雾霾就非常严重,现在甚至到了三四点天就黑了,我们的肺该怎么办呢?办公写字楼、街道上、饭店里到处都是二手烟,在这种环境下已经患上了变异性哮喘,人民的健康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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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olL_1767091985 2025-12-30 19:04:47
现在说起有车开不回家都没人相信,可我家的路就开不回家,别人都是水泥路通到家门口,而我家的还是水泥路(水和泥巴路)到家;下雨走路都滑就更不用说开车了;每年都给村上反应,可得到的永远就是一句上报了的,每年如此~我们一共三户人,路大概有1.8公里左右,就说我们人少了,修路划不来(修路是为了划得来才能修吗?毕竟还有多户人家的土地在这里啊),乡道修了一次又一次,修了几年拆了又修,为何就不能把我家门口这个路给修理一下?我们不是村民吗?还是我们不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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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Te_1756995237 2025-12-30 18:40:12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金色年华里小区[3-1单元]的业主,现就小区物业及开发商未履行应尽职责、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严重不符等问题,向贵部门实名投诉,恳请依法监督整改。 小区物业费标准为2.18元/㎡,但实际服务质量与该标准严重脱节。一是项目完善滞后,购房时承诺的部分配套设施至今未落实,开发商遗留问题长期未解决;二是绿化养护完全缺位,绿化带杂草丛生、枯枝败叶堆积,既破坏居住环境又滋生蚊虫,违反《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绿化养护的法定要求;三是公共区域保洁缺失,楼道内垃圾堆积、扶手墙面污渍明显,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状况堪忧;四是服务人员严重不足,全小区仅3-4名工作人员负责所有物业服务,导致安保巡逻、设施维修、投诉响应等基础服务均无法保障。 我们曾多次向物业及开发商反馈上述问题,但均未得到有效回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贵部门负有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的法定职责。现恳请贵部门介入调查,责令物业及开发商限期整改:完善未落实配套项目,建立常态化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机制,补齐服务人员配置,公开物业费收支明细。同时,要求其就服务不达标期间的物业费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盼贵部门及时处理并书面回复,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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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pwq_1767089276 2025-12-30 18:19:08
请领导关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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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NpT_1767085256 2025-12-30 17:11:00
诉求信息 诉求标题 营山明德村道路硬化的问题 诉求内容 市民来电反映:自家是营山县明德乡子丫村村民,当地原滴水村至何家梁路段未硬化,村民通行不便,尤其是老人居多,出行受阻。 诉求:请承办单位核实该处情况对此道路进行硬化加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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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Lhg_1766226516 2025-12-30 16:48:57
成都市郫都区卓翼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4MADX49PA8B)严重侵害学员权益,以及郫都区教育局拒不履职、推诿监管职责的问题,实名反映如下: 一、机构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1. 以“西华大学助学点”名义拒退费,却无法提供任何合作凭证 2024年12月30日15:28,该机构工作人员来电明确表示:“学费不予退还,因你已报名一段时间”,并声称“西华大学认可其为合法助学点”。 然而,至今拒绝提供与西华大学的任何合作协议、银行流水或资金划转凭证,无法证明费用已实际支付给学校。 2. 未纳入政府监管体系,逃避资金安全管控 经查,“成都智慧教育云”平台无该机构任何备案或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信息,违反《成都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细则》第5条强制性规定,属无监管资质收费。 3. 招生条件与官方不符,涉嫌虚假宣传 西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布的报考条件与本人实际情况明显不符,但机构仍诱导签约缴费,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禁止的“隐瞒重大信息”行为。 4.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仍存高风险,资信严重恶化 企查查显示:机构虽已变更法定代表人,但仍存在多项“周边风险”及“预警提醒”;原法定代表人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表明该机构长期处于债务纠纷状态,在此背景下继续收费,极可能挪用学员学费偿还旧债。 二、郫都区教育局存在明显行政不作为 - 本人曾于2025年11月下旬多次致电郫都区教育局,要求对上述问题立案查处并责令退费; - 教育局工作人员口头答复:“教育局只能调解”“退费找机构或学校”,既未出具书面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也未启动任何调查程序; - 此行为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六十二条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五条关于教育行政部门对培训机构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规定,构成行政不作为。 三、12345及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未果 - 本人随后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并同步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查处虚假宣传与霸王条款; - 但至今未获有效处理,问题仍被推诿至“民事纠纷”,监管部门集体缺位,导致学员维权陷入僵局。 四、紧急诉求 当前该机构法人失信、资金脱管、拒退费、拒提供凭证,已对学员财产权益构成紧迫且现实的风险。而属地监管部门却以“民事纠纷”为由推卸法定职责,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恳请贵单位: 1. 立即督办郫都区教育局依法履职,对其不作为行为予以处罚; 2. 责令教育局对卓翼教育立案调查,调取其与西华大学的合作协议及银行流水;#{证据图片在之前发布内容页面下} 3. 协调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其虚假宣传、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 4. 责令机构全额退还学费3338元; 5. 将该机构列入校外培训“黑名单”,防止更多群众受损。 ##{视频为西华大学变更前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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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VOR_1765477440 2025-12-30 16:04:59
今天一个陌生来电,问是否投诉,我说没投诉,他就把电话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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