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宏济新路618号茂业豪园小区地下车库,存在违法建设破坏建筑承重结构,此行为对整栋楼近百户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已同时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具体而言,首先,违反《建筑法》第四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导致建筑安全受损。其次,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违建须依法拆除。再次,违反《成都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34条,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同时,违反《四川省消防条例》改变防火条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近期,哈尔滨有小区因承重墙被砸导致全楼240户疏散,损失超1.68亿元,相关责任人已被刑事立案;长沙亦有小区发生承重柱遭破坏,政府被迫启动紧急加固并安置居民。这些案例充分警示,此类违法行为后果极端严重,公共安全风险一触即发。
对回复的内容,第一,专业规范将形成封闭空间的围合结构定义为“围护结构”。私装卷帘门已实质构成围合,改变了空间属性,上海、宁波等多地对此均有明确违建认定及拆除案例,其理由不成立。第二,核心违法事实是擅自改变规划用途——车位变为封闭房间,违反《成都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34条,此违法行为应如何处置?
其中违建物位于地下车库,请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公共安全问题,依法责令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拆除全部违建、恢复承重结构及规划用途原状,彻底消除安全和消防隐患,维护法律尊严与全体居民的共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