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施书记,您好!
1、大丰街道家益凤凰富居小区,开工于2015年,竣工于2017年,原备案设计图中未规划餐饮烟道,然而竣工验收后部分重餐饮商家伙同物业私自加装烟道、部分重餐饮商家则直接乱排乱放,毫无油烟净化设施;同时大量使用瓶装液化气罐及炭烤、天然气混用带来如“2023年银川市烧烤店爆炸案”的重大安全隐患。其中有百分之70的重餐饮店是在2022年后登记并营业的。(“重餐饮”指火锅、烧烤、中餐店)。同时重餐饮店外摆,营业至凌晨3-4点,产生严重的噪音污染。
2、综上所诉,根据"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禁止选址规定)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或者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一)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
3、根据"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工作中,应当按规定告知并督促申请人按照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要求填写承诺书;对禁止选址清单内的餐饮服务项目,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4、根据"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油烟净化设施设备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业经营者登记许可工作。”
5、根据"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餐饮油烟应当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并严格执行法定排放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排入民用烟道、下水管道或通过私挖地沟等方式进行排放,不得封堵、改变专用烟道,不得无组织排放。”而由于属于后面私自改装烟道,使得部分烟道油烟违规排入居民厨房烟道。
6、终于在2024年4月23日长期浓烈刺鼻的油烟味的刺激下,广大业主向气味的源头商铺爆发了集体抗议。
综上所诉:我们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明知道住宅楼是“禁止选址”清单里,为什么还要允许登记呢?同时小区物业管理失职,请领导督促其改正,直至拆除违规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