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就近期在四川省某公立口腔医疗机构正畸科就诊过程中所遇到的相关情况,特向贵部门作如下情况反映,恳请予以关注。
【基本情况】
本人于 2026年1月25日,自内蒙古跨省前往四川,就诊于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正畸科,为首次就诊,挂号医生为 白丁 医师。
本人此次就诊目的明确,希望就自身长期存在的外观困扰(主要表现为自觉上牙前凸、下颌后缩、整体口唇前突观感)获得较为系统、清晰的医学评估与治疗建议。
【一、关于就诊前评价引导的情况】
2026年1月27日,在本人完成签到并处于候诊状态、尚未接受任何医生诊疗前,曾被工作人员引导进行就诊评价,并被引导填写正面评价内容。本人对此情况存在疑惑,认为在未完成实际诊疗服务前即进行评价,是否可能影响患者真实、客观反馈的权利,亦不符合患者对医疗服务评价的一般理解顺序。
【二、关于诊疗过程及影像检查必要性说明不足的问题】
就诊过程中,医生首先询问本人主观认为存在的问题,本人明确说明主要为上牙前凸及下颌后缩所导致的外观困扰。医生未进行系统性的口内检查,仅进行了较为简要的外观观察后,即安排由旁侧工作人员为本人开具影像学检查项目(包括X光及CT检查),期间未就检查目的、必要性及检查结论可能对治疗决策的影响进行充分说明。
本人在完成相关影像检查并返回诊室后,医生再次询问本人主观感受,在本人重复说明上述困扰后,医生对影像资料进行了较为短暂的查看,随后给出的结论为牙齿及颌骨结构无明显异常,不建议进行正畸治疗,外观问题主要归因于软组织因素。
【三、关于诊疗解释与后续指引不足的问题】
在医生明确将本人外观困扰归因为软组织问题后,本人进一步询问是否存在其他医学评估方向、是否需要转诊至相关科室、以及是否存在可行的医学改善路径。对此,医生未作进一步解释或指引,仅表示“已把话说清楚”,随后结束问诊。
本人理解医学判断存在专业差异,也尊重医生对是否适合正畸治疗的专业判断,但在跨省就诊、目的明确的前提下,未获得系统评估说明、未被告知影像检查前的判断逻辑及必要性,亦未在给出结论后获得进一步医学指引,令本人对本次诊疗过程的规范性与完整性产生困惑。
本人作此情况反映,并非针对具体医学结论本身提出异议,而是希望相关部门关注上述就诊过程中是否存在诊疗沟通不充分、检查指引不清晰、以及就诊评价时点不恰当等问题,是否符合公立医疗机构应有的服务规范与患者知情权保障要求。
特此反应,请贵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关注,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必要核实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