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与税务部门就超面积缴税问题相互推诿的公开投诉与诉求书
致:大竹县人民政府、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大竹县税务局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景观大道安置小区的全体业主,现就我们在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过程中,因“超面积部分缴税办法”迟迟无法明确,导致房产证办理停滞一事,向贵单位提出公开投诉与诉求,恳请各位领导高度重视,督促相关部门明确解决时限并公示工作进程,切实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与问题起源
我们原位于双马2队的房屋,因棚户区改造建设需要,被依法纳入征收范围。根据与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以下简称“征收中心”)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我们被安置至景观大道安置小区。目前,房屋已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因安置房面积超出原房屋面积,涉及补缴相关税费,而此问题至今悬而未决,导致我们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子女入学、资产处置等切身利益。
二、核心矛盾:部门间相互推诿,业主诉求无门
在就“超面积部分缴税办法”进行咨询和交涉的过程中,我们遭遇了征收中心与税务部门的“踢皮球”式处理,具体表现为:
1. 征收中心推诿责任:征收中心作为征收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理应牵头协调解决安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然而,当我们就此问题向征收中心反映时,其工作人员多以“这是税务部门的事,我们无权干涉”、“我们只负责安置,缴税问题要找税务局”等理由推诿,拒绝提供任何实质性帮助或协调方案。
2. 税务部门表示无奈:我们转而向国家税务总局大竹县税务局咨询,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缴税办法需要征收中心提供明确的征收补偿协议、安置房来源、超面积部分的性质认定(是市场价购买还是政策优惠)等基础资料,我们才能依法核定应纳税种和税额。征收中心不提供资料,我们无法单方面确定缴税办法。”
这种相互推诿的局面,使我们业主陷入了“征收中心让我们找税务局,税务局让我们找征收中心”的无限循环,问题始终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三、业主的明确诉求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全体业主提出以下三点明确诉求:
1. 明确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表:请求县政府牵头,责令征收中心与税务部门立即停止推诿,成立联合工作小组,明确“超面积部分缴税办法”协商解决的具体时间节点(例如:26年4月1日前完成资料对接,2026年5月1日前确定缴税标准,2026年6月1日前完成缴税流程指导等)。
2. 定期公开工作进程:请求通过政府官网、社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定期(如每周或每半月)向全体业主公示“超面积部分缴税办法”协商进展,包括已完成的工作、遇到的问题、下一步计划等,确保信息透明,接受业主监督。
3. 保障业主知情权与参与权:在关键节点(如缴税办法初步确定时),应召开业主代表会议或发布详细公告,向业主详细解释缴税政策依据、计算方式、办理流程等,充分保障我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结语
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其顺利推进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发展建设,更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一个被征收家庭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征收中心与税务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理应主动作为、密切配合,而不是将问题和责任推给业主。我们恳请各位领导能够体察民情,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行动起来,打破推诿僵局,明确时间表,公开进程,让我们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真正实现“安居乐业”。
此致
敬礼!
景观大道安置小区全体业主
2026年03月20日
附件:四川群众呼声(留言编号373924)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回复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