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四川群众呼声

关于地下车位后方墙体被违规破坏的投诉信 待处理 投诉 城建 房屋质量

关于地下车位后方墙体被违规破坏的投诉信 尊敬的市领导、城建局相关部门: 您好!我是成都市新都区[佳乐国际2期]的业主,现就我家地下车位后方墙体被楼上住户违规破坏一事,向您反映并提出诉求。 我所使用的地下车位(具体位置:本小区14号楼下,192号车位)后方墙体,被楼上地下一层的住户违规拆除并破坏。该墙体属于建筑主体结构/公共墙体部分,其违规破坏行为,不仅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也对建筑整体结构安全、地下车库的使用安全造成了严重隐患,同时也影响了我作为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与居住安全感。 目前,该住户仅用简易板材临时封堵破坏处,未进行任何合规修复,存在极大安全风险。 且现在已经进入装修尾声,在外部墙面已接通网线及电源线,已经多次向本小区物业沟通,物业以没有执法权,只有告诫,且业主不听劝诫,执意后期在此位置安装入户门,方便自己进入。且前期此处物业告诉我是方便运送装修材料为由,现在却拒不封闭。为此请住建局领导调查取证。 现正式向城建局提出诉求: 1. 请城建局相关部门尽快派员到现场核查取证,确认该住户违规破坏墙体的事实; 2. 依法向该违规业主出具书面违规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恢复墙体原状、消除安全隐患; 3. 请将处理进展及结果及时反馈给我。 恳请相关部门重视此事,依法依规处理,保障小区建筑结构安全与业主的合法权益。 日期:2026年3月23日
标题:广汉住建局歪曲事实包庇开发商 官商勾结欺压百姓 监管形同虚设 诉求: 1. 严查广汉住建局歪曲事实、偏袒开发商、不作为乱作为; 2. 深挖地方保护伞,严惩官商勾结、徇私枉法人员。 事实与理由: 本人是失业妇女,2018年被金雁地产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倾尽全家积蓄购房。开发商谎称合同是省住建厅统一模板,阻止我查看条款,诱导我签满是“×”的霸王合同;承诺地铁3号线、区号改028、划入成都等全部落空,至今不交房、不赔偿。 我2024年12月才知晓被骗,逐级上访投诉到省里,省里要求督办却不督办,又推给德阳,德阳再推给广汉,广汉不仅不处理,还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只听开发商说辞,从不倾听受害者诉求,处处偏袒、为奸商站台。他们不查开发商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的违法事实,反而将全部责任推给我这个不懂法的弱势群体,让我自行联系失联的皮包公司,逼我起诉却被恶意拖过时效,维权彻底无路。 投诉已好几个月,始终无进展、无人处理,陷入死循环。正因为层层监管失职、包庇纵容,金雁地产才敢横行霸道、坑蒙拐骗,公然违法犯罪却不受惩处,肆无忌惮欺压百姓、骗取血汗钱。几代人的积蓄被骗光,房钱两空、人财两空!监管部门本应秉公执法、为民做主,却沦为开发商保护伞,助纣为虐、欺压百姓,完全违背中央为民宗旨,社会公平正义荡然无存!恳请中央严查地方监管失职与官商勾结乱象,严惩徇私枉法人员,还百姓公道!

恒大滨江左岸一期3栋后面围墙(御江路) 待处理 求助 城建 房产开发

核心诉求: 恒大滨江左岸一期3栋后面御江路围墙 1. 立即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对恒大滨江左岸一期3栋后方御江路路段的围墙进行全面安全排查,消除围墙坍塌风险; 2. 限期修复因施工/建设导致的围墙“坎陷”问题,确保围墙稳固、外观整洁,恢复城市道路及周边环境美观; 3. 疏通围墙处大门,保障居民正常通行,杜绝因大门无法开启引发的安全隐患; 4. 对各部门推诿扯皮问题进行督办,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沟通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反复拖延。 5自问题出现以来,给各个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各单位均以“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为由相互推诿,未采取任何实质性整改措施,问题持续数月未得到解决,安全隐患日益加重。 6恳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主动履职尽责,尽快组织专业人员现场勘察,明确责任主体,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与城市环境风貌。若逾期未解决,本人将向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投诉反映。

电梯问题 已受理 投诉 城建 房产开发

电梯问题属哪个部门管理?以前我也反应过多次。真的出大问题了看你们当官的帽子能不能保住。一点也不重视。三个电梯坏两个。我觉得这不是人为的吧!你们上面大领导能不能现场问问业主才能了解。不要在办公室一个电话打给下属就完了。为什么电梯维保公司都换三个了。

乱搭,违建 已受理 投诉 城建 占道经营

各位城建局领导: 我小区大门口存在乱搭乱建的违规行为,搭建物长期占用小区公共出入口区域。若此类违规行为得不到制止,其他人员势必纷纷效仿,不仅严重破坏小区整体环境,也影响市容市貌。 此前已向物业反映,但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现恳请相关部门尽快实地核查,依法认定此处违规搭建,责令搭建方限期拆除,恢复出入口原状,切实保障我们居民的合法权益。

中介租房市场 待处理 建言 市场 不限

现在成都很多中介租赁有限公司就是租房市场的合同,有很多家公司都有问题,建议让市场监督部门现在建议让市场监督部门好好查一查成都的中介而且租赁合同有很多都是霸王条款甚至成都甚至成都有很多中介是串中介专门骗取人的看房费,各种费,套路深,让租房的人防不胜防到了后期想退押金,甚至有ab合同防不胜防

小龙桥市井文化街区拆完很久了 已受理 咨询 城建 城市拆迁及棚户区改造

小龙桥市井文化街区拆完很久了,一直没有启动修建,何时开始动工,多久能修好

强烈要求对小区开展综合整治 已受理 咨询 政务 不限

成都市成华区文德路58号宝泰家园小区,开发于2007年,2009年一2012年先后一期二期1245678栋入住。17年来,一直由宾瀚世邦物业服务公司(开发商的子公司)提供服务。10多年来,由于管理混乱,一个黄金地段的小区,环境长期脏乱差,居住品质每况愈下,广大业主怨声载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违建严重,安全隐患突出。1,2015年动工修建的3栋(7号楼,门牌号八里庄路52号),开发商违规建设,一至四层住宅改为商业,顶层由规划27层建成29层。建设完工后,一直未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其违规建设对整个小区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物业管理方面的困难。2,中庭游泳池属违规多建,不仅占用小区有限的活动空间,致使小区内圈通道不足4米(只有两米宽),消防车辆无法进入12568栋各单元门前。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3,放任业主违建。12568栋27层,有的被扩建成28层甚至29层。顶层各单元连接通道被彻底隔断,27楼平台基本上不去。甚至连电梯机房都很困难。一旦发生火灾,顶层没有逃生通道。4,放任业主圈占绿地。小区有限的绿化空间,被一楼的业主随意圈占,造成绿化面积日渐减少,环境一年比一年差。二,管理混乱。物业公司以开发商为后盾,服务意识不强。物业与业主的配合协作差,一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造成服务质量持续下滑的恶性循环。三,政府监管不力,开发商和物业服务公司不接受业主合法监督,长期侵占业主巨额公共收益。10余年来,小区第一届业委会(2017年12月届满解散)与物业公司未结清公共收益。由于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监管缺失,业主维权困难重重。8年以来,小区业委会换届屡次失败,广大业主对政府部门公信力已感到失望。开发商对小区成立业委会,可以用未验收未入住未办证未实测的3栋房屋 .面积17000余平米对小区表决进行一票否决,这在四川省乃至全国应是绝无仅有。以上事实,请各级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强烈要求对本小区开展综合整治,给小区1652业主一个像样的家园。谢谢各级政府!
关于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与税务部门就超面积缴税问题相互推诿的公开投诉与诉求书 致:大竹县人民政府、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大竹县税务局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景观大道安置小区的全体业主,现就我们在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过程中,因“超面积部分缴税办法”迟迟无法明确,导致房产证办理停滞一事,向贵单位提出公开投诉与诉求,恳请各位领导高度重视,督促相关部门明确解决时限并公示工作进程,切实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与问题起源 我们原位于双马2队的房屋,因棚户区改造建设需要,被依法纳入征收范围。根据与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以下简称“征收中心”)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我们被安置至景观大道安置小区。目前,房屋已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因安置房面积超出原房屋面积,涉及补缴相关税费,而此问题至今悬而未决,导致我们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子女入学、资产处置等切身利益。 二、核心矛盾:部门间相互推诿,业主诉求无门 在就“超面积部分缴税办法”进行咨询和交涉的过程中,我们遭遇了征收中心与税务部门的“踢皮球”式处理,具体表现为: 1. 征收中心推诿责任:征收中心作为征收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理应牵头协调解决安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然而,当我们就此问题向征收中心反映时,其工作人员多以“这是税务部门的事,我们无权干涉”、“我们只负责安置,缴税问题要找税务局”等理由推诿,拒绝提供任何实质性帮助或协调方案。 2. 税务部门表示无奈:我们转而向国家税务总局大竹县税务局咨询,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缴税办法需要征收中心提供明确的征收补偿协议、安置房来源、超面积部分的性质认定(是市场价购买还是政策优惠)等基础资料,我们才能依法核定应纳税种和税额。征收中心不提供资料,我们无法单方面确定缴税办法。” 这种相互推诿的局面,使我们业主陷入了“征收中心让我们找税务局,税务局让我们找征收中心”的无限循环,问题始终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三、业主的明确诉求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全体业主提出以下三点明确诉求: 1. 明确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表:请求县政府牵头,责令征收中心与税务部门立即停止推诿,成立联合工作小组,明确“超面积部分缴税办法”协商解决的具体时间节点(例如:26年4月1日前完成资料对接,2026年5月1日前确定缴税标准,2026年6月1日前完成缴税流程指导等)。 2. 定期公开工作进程:请求通过政府官网、社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定期(如每周或每半月)向全体业主公示“超面积部分缴税办法”协商进展,包括已完成的工作、遇到的问题、下一步计划等,确保信息透明,接受业主监督。 3. 保障业主知情权与参与权:在关键节点(如缴税办法初步确定时),应召开业主代表会议或发布详细公告,向业主详细解释缴税政策依据、计算方式、办理流程等,充分保障我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结语 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其顺利推进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发展建设,更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一个被征收家庭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征收中心与税务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理应主动作为、密切配合,而不是将问题和责任推给业主。我们恳请各位领导能够体察民情,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行动起来,打破推诿僵局,明确时间表,公开进程,让我们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真正实现“安居乐业”。 此致 敬礼! 景观大道安置小区全体业主 2026年03月20日 附件:四川群众呼声(留言编号373924)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回复截图

老旧区加装电梯 待处理 建言 城建 老旧小区改造

现在老旧小区加装个电梯难以达成一致,差一二户同意的,政府能否在合规合理的情况下,同意按装,哪怕只有五六七楼同意即可申请通过?1楼2楼3楼不同意安装的占多数,希望政府部门修改三分之二,四分之三。成立专门小组实地指导,解决问题,让百姓生活在老旧小区的幸福感增强。我这个问题是很多老百姓的同声,嗯,政府部门可以到社区给下了解情况

能不能管管绵阳?天天到处修路 待处理 投诉 城建 市政道路及设施

绵阳永远都在修路,这里修了修那里,永远没停过,好多路修了要不了多久到处都是坑!希望省政府不要严格管理绵阳城建,到处修路,严重阻碍交通!

永兴镇老街拆迁,政府害惨了永兴供销社兴达商场 待处理 投诉 城建 城市拆迁及棚户区改造

王春蓉 2026-03-20 13:05:54
永兴老街本来是非常繁华的,逢场天特别有商业气息,经高新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进行拆迁以来己达五、六年之久,拆的乱七八糟,现在拆成了烂街,由且是永兴供销社的兴达商场,经过拆迁办和供销社历经三年多时间的谈判及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双方也确立了补偿金额,并在拆迁办的要求下,动员20多户职工搬离及动员正在营业的11间商铺搬离,全部搬离后,供销社领导就和拆迁办协商补偿资金,拆迁办一直都说在融资在协调,一拖就两年过去了,造成现在这种结谁来负责? 拆迁办是政府派出部门,应该代表的是政府的决策,现把老街拆成烂街,也没有了商业纷围,造成这些损失,让供销社职工和商铺的损失找谁负责? 希望市委书记,市长亲临老街看看,为什么会烂成这样没人管呢!

领取撤出旧房补贴款, 已受理 咨询 城建 城市拆迁及棚户区改造

撤出旧房子,领取补贴2/3万,在街上修了房子,做了耕地一年,已经划为红线,又在农村红线耕地上修好房子,也不撤出,请问领导合理吗。

尊敬政府领导你好 已受理 咨询 城建 房产证

我是中江县回龙镇红庙村村民,我咨询一下关于办理房产证的问题,由于我和兄弟的户口和妈妈在一起,因为户口没分开,导致另一处房没房产证,请问领导我该怎么才能办理另一处房子的房产证,谢谢

清江镇政府欠钱6年未付 已办结 投诉 三农 农村征地拆迁

2021年6月,因清江镇创建中药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需要,拆除了位于大排村4社多户房屋,及附属设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全额支付补偿,

公职人员是否可以参加小区业委会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不限

想咨询一下,公职人员是否可以参加小区业委会,在业委会中获取津贴,是否属于违规兼职,有无相关明确的规定,谢谢

删帖 已办结 求助 城建 不限

《恳请规范业主定义, 保障夫妻共同产权人合法权益》贴文由我发起,该贴存在对法规错误认识问题,恳请删除。
一、问题说明: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仅列明五种未登记可认定为业主的情形。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仅登记一方名下的配偶,依法属于房屋共同所有权人,但既不在登记簿记载范围内,也不属于五种法定情形。该规定与《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的上位法核心定义相抵触,剥夺了未登记配偶应享有的投票、表决、参选业委会、使用维修资金等合法业主权利。 二、审查请求: 1. 对《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进行合法性审查; 2. 明确释法:婚后共同购房未登记配偶属于业主,享有全部业主权利; 3. 纠正该条款与上位法冲突之处,切实维护夫妻共同所有权人合法权益。 希望主管部门依法释法、纠正偏差,不要让“有所有权却不是业主”的不合理情形,在四川各地小区持续发生,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举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必须让成都贝壳平台关闭历史成交价,由于近期房价下降都是因为贝壳显示了历史成交价,让购房者以低价吸引成交,贝壳经济人以低引流等,造成成都市房价下降,80%老百姓货款买房,防止老百姓不还贷款,所以四川省贝壳必须政府部门作为,保护老百姓资产。

咨询房屋预售许可证有效期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不限

luolongwei 2026-03-12 10:56:53
请问省厅领导,在四川省内房屋预售许可证没有默认的有效期,请问一下该证书在四川省内的政策和执行标准是怎么样的,会到一个什么时间或者事件完成默认失效吗?
PRdHQ_1773655624 2026-03-23 22:53:19
关于地下车位后方墙体被违规破坏的投诉信 尊敬的市领导、城建局相关部门: 您好!我是成都市新都区[佳乐国际2期]的业主,现就我家地下车位后方墙体被楼上住户违规破坏一事,向您反映并提出诉求。 我所使用的地下车位(具体位置:本小区14号楼下,192号车位)后方墙体,被楼上地下一层的住户违规拆除并破坏。该墙体属于建筑主体结构/公共墙体部分,其违规破坏行为,不仅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也对建筑整体结构安全、地下车库的使用安全造成了严重隐患,同时也影响了我作为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与居住安全感。 目前,该住户仅用简易板材临时封堵破坏处,未进行任何合规修复,存在极大安全风险。 且现在已经进入装修尾声,在外部墙面已接通网线及电源线,已经多次向本小区物业沟通,物业以没有执法权,只有告诫,且业主不听劝诫,执意后期在此位置安装入户门,方便自己进入。且前期此处物业告诉我是方便运送装修材料为由,现在却拒不封闭。为此请住建局领导调查取证。 现正式向城建局提出诉求: 1. 请城建局相关部门尽快派员到现场核查取证,确认该住户违规破坏墙体的事实; 2. 依法向该违规业主出具书面违规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恢复墙体原状、消除安全隐患; 3. 请将处理进展及结果及时反馈给我。 恳请相关部门重视此事,依法依规处理,保障小区建筑结构安全与业主的合法权益。 日期: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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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Nal_1773833289 2026-03-23 20:34:37
标题:广汉住建局歪曲事实包庇开发商 官商勾结欺压百姓 监管形同虚设 诉求: 1. 严查广汉住建局歪曲事实、偏袒开发商、不作为乱作为; 2. 深挖地方保护伞,严惩官商勾结、徇私枉法人员。 事实与理由: 本人是失业妇女,2018年被金雁地产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倾尽全家积蓄购房。开发商谎称合同是省住建厅统一模板,阻止我查看条款,诱导我签满是“×”的霸王合同;承诺地铁3号线、区号改028、划入成都等全部落空,至今不交房、不赔偿。 我2024年12月才知晓被骗,逐级上访投诉到省里,省里要求督办却不督办,又推给德阳,德阳再推给广汉,广汉不仅不处理,还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只听开发商说辞,从不倾听受害者诉求,处处偏袒、为奸商站台。他们不查开发商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的违法事实,反而将全部责任推给我这个不懂法的弱势群体,让我自行联系失联的皮包公司,逼我起诉却被恶意拖过时效,维权彻底无路。 投诉已好几个月,始终无进展、无人处理,陷入死循环。正因为层层监管失职、包庇纵容,金雁地产才敢横行霸道、坑蒙拐骗,公然违法犯罪却不受惩处,肆无忌惮欺压百姓、骗取血汗钱。几代人的积蓄被骗光,房钱两空、人财两空!监管部门本应秉公执法、为民做主,却沦为开发商保护伞,助纣为虐、欺压百姓,完全违背中央为民宗旨,社会公平正义荡然无存!恳请中央严查地方监管失职与官商勾结乱象,严惩徇私枉法人员,还百姓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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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MZh_1639064906 2026-03-23 19:07:31
核心诉求: 恒大滨江左岸一期3栋后面御江路围墙 1. 立即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对恒大滨江左岸一期3栋后方御江路路段的围墙进行全面安全排查,消除围墙坍塌风险; 2. 限期修复因施工/建设导致的围墙“坎陷”问题,确保围墙稳固、外观整洁,恢复城市道路及周边环境美观; 3. 疏通围墙处大门,保障居民正常通行,杜绝因大门无法开启引发的安全隐患; 4. 对各部门推诿扯皮问题进行督办,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沟通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反复拖延。 5自问题出现以来,给各个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各单位均以“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为由相互推诿,未采取任何实质性整改措施,问题持续数月未得到解决,安全隐患日益加重。 6恳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主动履职尽责,尽快组织专业人员现场勘察,明确责任主体,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与城市环境风貌。若逾期未解决,本人将向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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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电梯问题

mbaRA_1694595351 2026-03-22 11:15:48
电梯问题属哪个部门管理?以前我也反应过多次。真的出大问题了看你们当官的帽子能不能保住。一点也不重视。三个电梯坏两个。我觉得这不是人为的吧!你们上面大领导能不能现场问问业主才能了解。不要在办公室一个电话打给下属就完了。为什么电梯维保公司都换三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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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乱搭,违建

mSvgt_1734672824 2026-03-22 08:36:55
各位城建局领导: 我小区大门口存在乱搭乱建的违规行为,搭建物长期占用小区公共出入口区域。若此类违规行为得不到制止,其他人员势必纷纷效仿,不仅严重破坏小区整体环境,也影响市容市貌。 此前已向物业反映,但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现恳请相关部门尽快实地核查,依法认定此处违规搭建,责令搭建方限期拆除,恢复出入口原状,切实保障我们居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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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回复] 中介租房市场

IAJsa_1774049901 2026-03-21 08:43:54
现在成都很多中介租赁有限公司就是租房市场的合同,有很多家公司都有问题,建议让市场监督部门现在建议让市场监督部门好好查一查成都的中介而且租赁合同有很多都是霸王条款甚至成都甚至成都有很多中介是串中介专门骗取人的看房费,各种费,套路深,让租房的人防不胜防到了后期想退押金,甚至有ab合同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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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ivu_1744729896 2026-03-20 23:34:35
小龙桥市井文化街区拆完很久了,一直没有启动修建,何时开始动工,多久能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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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fkK_1652791769 2026-03-20 23:03:22
成都市成华区文德路58号宝泰家园小区,开发于2007年,2009年一2012年先后一期二期1245678栋入住。17年来,一直由宾瀚世邦物业服务公司(开发商的子公司)提供服务。10多年来,由于管理混乱,一个黄金地段的小区,环境长期脏乱差,居住品质每况愈下,广大业主怨声载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违建严重,安全隐患突出。1,2015年动工修建的3栋(7号楼,门牌号八里庄路52号),开发商违规建设,一至四层住宅改为商业,顶层由规划27层建成29层。建设完工后,一直未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其违规建设对整个小区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物业管理方面的困难。2,中庭游泳池属违规多建,不仅占用小区有限的活动空间,致使小区内圈通道不足4米(只有两米宽),消防车辆无法进入12568栋各单元门前。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3,放任业主违建。12568栋27层,有的被扩建成28层甚至29层。顶层各单元连接通道被彻底隔断,27楼平台基本上不去。甚至连电梯机房都很困难。一旦发生火灾,顶层没有逃生通道。4,放任业主圈占绿地。小区有限的绿化空间,被一楼的业主随意圈占,造成绿化面积日渐减少,环境一年比一年差。二,管理混乱。物业公司以开发商为后盾,服务意识不强。物业与业主的配合协作差,一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造成服务质量持续下滑的恶性循环。三,政府监管不力,开发商和物业服务公司不接受业主合法监督,长期侵占业主巨额公共收益。10余年来,小区第一届业委会(2017年12月届满解散)与物业公司未结清公共收益。由于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监管缺失,业主维权困难重重。8年以来,小区业委会换届屡次失败,广大业主对政府部门公信力已感到失望。开发商对小区成立业委会,可以用未验收未入住未办证未实测的3栋房屋 .面积17000余平米对小区表决进行一票否决,这在四川省乃至全国应是绝无仅有。以上事实,请各级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强烈要求对本小区开展综合整治,给小区1652业主一个像样的家园。谢谢各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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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JHK_1772543496 2026-03-20 18:45:28
关于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与税务部门就超面积缴税问题相互推诿的公开投诉与诉求书 致:大竹县人民政府、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大竹县税务局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景观大道安置小区的全体业主,现就我们在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过程中,因“超面积部分缴税办法”迟迟无法明确,导致房产证办理停滞一事,向贵单位提出公开投诉与诉求,恳请各位领导高度重视,督促相关部门明确解决时限并公示工作进程,切实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与问题起源 我们原位于双马2队的房屋,因棚户区改造建设需要,被依法纳入征收范围。根据与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以下简称“征收中心”)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我们被安置至景观大道安置小区。目前,房屋已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因安置房面积超出原房屋面积,涉及补缴相关税费,而此问题至今悬而未决,导致我们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子女入学、资产处置等切身利益。 二、核心矛盾:部门间相互推诿,业主诉求无门 在就“超面积部分缴税办法”进行咨询和交涉的过程中,我们遭遇了征收中心与税务部门的“踢皮球”式处理,具体表现为: 1. 征收中心推诿责任:征收中心作为征收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理应牵头协调解决安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然而,当我们就此问题向征收中心反映时,其工作人员多以“这是税务部门的事,我们无权干涉”、“我们只负责安置,缴税问题要找税务局”等理由推诿,拒绝提供任何实质性帮助或协调方案。 2. 税务部门表示无奈:我们转而向国家税务总局大竹县税务局咨询,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缴税办法需要征收中心提供明确的征收补偿协议、安置房来源、超面积部分的性质认定(是市场价购买还是政策优惠)等基础资料,我们才能依法核定应纳税种和税额。征收中心不提供资料,我们无法单方面确定缴税办法。” 这种相互推诿的局面,使我们业主陷入了“征收中心让我们找税务局,税务局让我们找征收中心”的无限循环,问题始终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三、业主的明确诉求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全体业主提出以下三点明确诉求: 1. 明确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表:请求县政府牵头,责令征收中心与税务部门立即停止推诿,成立联合工作小组,明确“超面积部分缴税办法”协商解决的具体时间节点(例如:26年4月1日前完成资料对接,2026年5月1日前确定缴税标准,2026年6月1日前完成缴税流程指导等)。 2. 定期公开工作进程:请求通过政府官网、社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定期(如每周或每半月)向全体业主公示“超面积部分缴税办法”协商进展,包括已完成的工作、遇到的问题、下一步计划等,确保信息透明,接受业主监督。 3. 保障业主知情权与参与权:在关键节点(如缴税办法初步确定时),应召开业主代表会议或发布详细公告,向业主详细解释缴税政策依据、计算方式、办理流程等,充分保障我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结语 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其顺利推进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发展建设,更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一个被征收家庭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征收中心与税务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理应主动作为、密切配合,而不是将问题和责任推给业主。我们恳请各位领导能够体察民情,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行动起来,打破推诿僵局,明确时间表,公开进程,让我们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真正实现“安居乐业”。 此致 敬礼! 景观大道安置小区全体业主 2026年03月20日 附件:四川群众呼声(留言编号373924)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回复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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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回复] 老旧区加装电梯

Ochjk_1629777557 2026-03-20 15:13:39
现在老旧小区加装个电梯难以达成一致,差一二户同意的,政府能否在合规合理的情况下,同意按装,哪怕只有五六七楼同意即可申请通过?1楼2楼3楼不同意安装的占多数,希望政府部门修改三分之二,四分之三。成立专门小组实地指导,解决问题,让百姓生活在老旧小区的幸福感增强。我这个问题是很多老百姓的同声,嗯,政府部门可以到社区给下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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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OZU_1743685037 2026-03-20 14:44:21
绵阳永远都在修路,这里修了修那里,永远没停过,好多路修了要不了多久到处都是坑!希望省政府不要严格管理绵阳城建,到处修路,严重阻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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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蓉 2026-03-20 13:05:54
永兴老街本来是非常繁华的,逢场天特别有商业气息,经高新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进行拆迁以来己达五、六年之久,拆的乱七八糟,现在拆成了烂街,由且是永兴供销社的兴达商场,经过拆迁办和供销社历经三年多时间的谈判及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双方也确立了补偿金额,并在拆迁办的要求下,动员20多户职工搬离及动员正在营业的11间商铺搬离,全部搬离后,供销社领导就和拆迁办协商补偿资金,拆迁办一直都说在融资在协调,一拖就两年过去了,造成现在这种结谁来负责? 拆迁办是政府派出部门,应该代表的是政府的决策,现把老街拆成烂街,也没有了商业纷围,造成这些损失,让供销社职工和商铺的损失找谁负责? 希望市委书记,市长亲临老街看看,为什么会烂成这样没人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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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KBt_1769692806 2026-03-18 16:09:04
撤出旧房子,领取补贴2/3万,在街上修了房子,做了耕地一年,已经划为红线,又在农村红线耕地上修好房子,也不撤出,请问领导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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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rHE_1639056232 2026-03-18 10:21:59
我是中江县回龙镇红庙村村民,我咨询一下关于办理房产证的问题,由于我和兄弟的户口和妈妈在一起,因为户口没分开,导致另一处房没房产证,请问领导我该怎么才能办理另一处房子的房产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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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VDLO_1742179445 2026-03-18 08:26:38
2021年6月,因清江镇创建中药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需要,拆除了位于大排村4社多户房屋,及附属设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全额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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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xYW_1773718823 2026-03-17 11:42:16
想咨询一下,公职人员是否可以参加小区业委会,在业委会中获取津贴,是否属于违规兼职,有无相关明确的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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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删帖

PkxwH_1649759919 2026-03-16 20:15:09
《恳请规范业主定义, 保障夫妻共同产权人合法权益》贴文由我发起,该贴存在对法规错误认识问题,恳请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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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xwH_1649759919 2026-03-16 03:28:35
一、问题说明: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仅列明五种未登记可认定为业主的情形。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仅登记一方名下的配偶,依法属于房屋共同所有权人,但既不在登记簿记载范围内,也不属于五种法定情形。该规定与《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的上位法核心定义相抵触,剥夺了未登记配偶应享有的投票、表决、参选业委会、使用维修资金等合法业主权利。 二、审查请求: 1. 对《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进行合法性审查; 2. 明确释法:婚后共同购房未登记配偶属于业主,享有全部业主权利; 3. 纠正该条款与上位法冲突之处,切实维护夫妻共同所有权人合法权益。 希望主管部门依法释法、纠正偏差,不要让“有所有权却不是业主”的不合理情形,在四川各地小区持续发生,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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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QfY_1743640758 2026-03-12 22:34:30
举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必须让成都贝壳平台关闭历史成交价,由于近期房价下降都是因为贝壳显示了历史成交价,让购房者以低价吸引成交,贝壳经济人以低引流等,造成成都市房价下降,80%老百姓货款买房,防止老百姓不还贷款,所以四川省贝壳必须政府部门作为,保护老百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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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longwei 2026-03-12 10:56:53
请问省厅领导,在四川省内房屋预售许可证没有默认的有效期,请问一下该证书在四川省内的政策和执行标准是怎么样的,会到一个什么时间或者事件完成默认失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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