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7 月 2 日,都市兰亭小区 23 名业主向绵州社区提交联名申请,请求工区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 “街道办”)组织成立业委会;7 月 24 日,街道办发布《关于组建都市兰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换届小组的公告》,启动组建流程。但后续街道办多项违规操作致组建失败,其行为构成程序违法、职责越权、监督失职,具体如下:
1.规则制定违法越权。街道办未经业主表决,8 月 15 日发布同名公告,单方面定 “多层 2 名、高层 5 名” 名额,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需经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 的规定。
2.设不合理推荐限制。要求 “分层推荐(高层仅推高层、多层仅推多层)”,违反《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二条 “换届小组成员推荐应体现广泛性,不得设与业主身份、产权无关的不合理限制” 及《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业主有权共同管理物业相关事务” 的规定,实质割裂业主共同管理权,属行政越界干预自治。
3.拒公开信息侵知情权。业主多次要求公开增改条款依据,街道办以 “内部流程不便公开” 拒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 “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涉公民切身利益信息” 的规定。
4.不当暂停致换届僵局。9 月 9 日,街道办以 “业主参与低” 公告暂停组建,未说明核心原因是自身规则违规,未提整改措施、重启时间,也未回应 “合法重组建” 诉求,致业主无法通过自治解决物业问题。
基于上述事实,恳请涪城区政府、区住建局履行监督职责,责令街道办纠正违规,并满足以下诉求:
1.撤销 8 月 15 日公告,废除 “多层 2 名、高层 5 名” 方案及 “分层推荐” 条款,联合业主代表重定符合自治原则的换届规则;
2.监督街道办按《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组织业主代表开专题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户数明细、成员产生办法等核心信息,邀业主代表监督,确保流程公开可追溯;
3.专项调查街道办违规行为,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将调查结果、处理意见书面公示全体业主;
4.要求街道办指定对接人,与业主代表每月至少 1 次线下沟通,3 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业主诉求,保障业主全程参与监督。
街道办违规不仅致换届停滞,更损政府公信力。恳请贵单位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事项,依法推动问题解决,维护业主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