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崇州市元通镇聚源村13组村民徐小艳,现就元通古镇一期安置工程拆迁工作中涉及本人的两项核心问题,向您正式求助,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其一,高压电桩处置与沟通问题。此前因我公司建厂需要,已自费完成十根高压电桩的搭建,该电桩属公司合法所有的附属设施。当前安置工程施工已进入关键阶段,施工区域已挖到电桩正下方,直接威胁电桩结构安全与后续正常使用。但工程开工前,相关施工方未就施工计划、电桩保护及处置方案与我沟通;直至施工触及电桩范围后,才进行事后问询,且经多次沟通,双方仍未就电桩的补偿、迁移或保护达成任何有效解决方案。
 
其二,拆迁范围合理性异议。我对本次拆迁划定的范围持有明确异议,认为当前划定标准未充分考虑实际用地情况与群众合法权益,不符合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相关划定依据也未得到清晰告知。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合法建设的地上附属设施应纳入拆迁评估范畴,补偿需涵盖设施本身价值、迁移成本等;同时,拆迁工作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异议权。我公司搭建的高压电桩符合合法建设要求,理应享有相应权益,拆迁范围划定也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综上,恳请领导高度重视此事,协调住建、拆迁管理、电力及属地政府等相关部门人员,尽快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就高压电桩的补偿与安全处置、拆迁范围的合理性复核给出明确、可执行的解决方案,切实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求助人:徐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