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我是龙泉驿区大面街道云立方小区的业主,物业本着小区电瓶车数量多,决定增设非机动车停车区。其具体做法(在8、9、10栋背后修建地面停车棚一事)让业主抗议!
8、9、10栋紧邻华润幼儿园(具体可见附件示意图),不足5米,根据正在北京市交通委网站征求意见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设置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医院、展览馆、公园、体育场馆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出入口两侧10米范围内等11种地点明确不应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单从这一点就应否决物业不合理的规划,况且根据小区规划图,地下室有设计510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完全能容纳小区现目前2800辆电瓶车,根据合理布局规划是可以停放的,由于物业的不作为,把电瓶车管理移交第三方处置,才会导致大部分电瓶车集中停放在7栋地下室,造成7栋业主的不满。
我们希望领导能看到街道办和物业联手发布的不合理的投票,希望停止此规划,修建电瓶车于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