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面师大社区龙泉人家中老年活动场地费的诉求书
尊敬的大面师大社区居委会、龙泉人家运营管理方:
我们是大面师大社区师大部分长期使用龙泉人家场地开展活动的中老年人,现就“一学期100元场地费”事宜,正式提出以下诉求,恳请予以解决:
1. 要求停止收取100元/学期场地费:龙泉人家作为龙泉驿区打造的社区公益综合体,依据《成都市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社会化管理指导意见》,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应坚持公益属性,免费或优惠开放。我们活动仅需基础场地,且已自行承担清洁工作,承诺按实际用量缴纳水电费,无额外服务需求,现有100元收费无合理成本支撑,恳请停止收取。
2. 要求明确收费依据并公示成本:若运营方认为确需收费,请立即公示100元/学期场地费的具体成本构成(如场地维护、设备折旧等明细),以及该收费标准的政策依据和定价流程,保障我们的知情权。
3. 要求按“公益属性”提供基础场地服务:我们仅需固定场地开展唱歌等自主活动,无需教学及额外服务,恳请运营方按公共文化设施公益要求,为我们免费提供基础场地使用权限,仅收取实际产生的水电费用(按表计量,每月公示用量及费用)。
我们支持社区及龙泉人家规范运营,但坚决反对无合理依据的收费。盼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书面或口头回复,若未获妥善解决,将依法向龙泉驿区文旅局、民政局等主管部门反映。
诉求人:大面师大社区师大部分中老年活动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