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纪委监委:
我举报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面街道办事处,在处理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洪河北路229号丽阳嘉园8栋附117号(甜妹食品店)违建+违规经营问题中,敷衍塞责、拒不履职、涉嫌包庇违法行为。
事实与理由如下:
1. 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重失职
该店铺经营场所属于明确的违法建设,依法不得作为食品经营场所,更不能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但市监局在多次答复中,只核对门牌号,刻意回避场所违法问题,拒不依法责令停业、拒不纠正违法经营行为,属于监管失职、变相包庇。
2. 龙泉驿区综合执法局、大面街道行政不作为
该违建用于食品经营。两部门长期以“存量违建、安全鉴定、逐步消化”为借口,不公开鉴定报告、不明确拆除时间、不公开处置方案、不依法处置,属于典型的拖延履职、漠视公共安全。
3. 三部门均违反《信访工作条例》
多次以“未留联系电话”为由,不依法进行书面答复,程序违法,故意规避监督。
综上,三部门联合履职形同虚设,放任违建用于食品经营,形成房屋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请求:
1. 对龙泉驿区市监局、执法局、大面街道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力、敷衍塞责、包庇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严肃追责。
2. 督促相关部门立即责令该卤菜店停业整改。
3. 督促公开该违建安全鉴定报告、处置方案、明确拆除时间、一案一档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