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四川群众呼声

机投交通不便 待处理 建言 交通 不限

尊敬的领导: 您好!位于武侯区机投桥万景一路的国家电网中心、万福苑 A 区、 B 区,金阳不夜被三环、铁路包围,公交车有来无回,只有从阳公桥回来的公交车,没有到阳公桥的直达公交车,建议在万景一路增加直到阳公桥的公交车。(阳公桥公交车较多,方便转车) 恳请尽快解决这一民生出行痛点,提升通行效率和出行安全!(线上回复即可,无需电联,谢谢)

锦烨瑞府公园需要公厕 待处理 建言 城建 市政道路及设施

如题龙华北路锦烨瑞府公园,没有厕所,绿化代理小径两边全是随地大小便的痕迹,使用过的厕纸满地都是,甚至有带血的卫生巾。这完全不像公园城市像是印度街头。希望整改设置便民公厕

二环路西一段11号怡顺院拆迁问题一直没有人解 待处理 求助 城建 城市拆迁及棚户区改造

图片内容全是单方面的强权行为,没有得到我小区居民认可,更不可能同意签字,经过协调也没有同意施工方的意见,因此施工方暂停施工,为了交流感情分发了一些油米礼品赠送给我小区居民,原因是双方距离很近,近到一步之遥,肩并肩背靠背一墙之隔,后期各种噪音粉尘采光等问题和安全隐患不可预料,我小区正常生活和环境遭到影响备受煎熬。后经得知是竹园社区工作人员,以社区名义告知居民为方便掌握小区破损状况做留底报备之需抽样入户,从中得到了小部分居民信任确认签字并发放了购物券,这种行为存在忽悠老年人和普通老百姓,签字行为并不代表我小区绝大多数居民意愿,也不会认可签字的。不知什么原因短短几个月,施工方大兴土木建筑物拔地而起,我居民们怀疑社区有人与施工方串通伪造或是暗箱操作公告里提到的入户调查表,施工方得以顺利审批。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有损社区与居民之间的信任,我怡顺苑居民有权投诉施工方负责人和涉及此事有关的社区负责人,恳请有关部门领导介入监督调查,并责令施工方停止施工。施工方和社区工作人员已核实情况,说是提前通知了部分业主和楼栋长,但当时并没有提到是开发商参与,连哄带骗打着街道办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办事,事后解释让人不能信服,这完全就是剥夺了我们所有业主的知情权和相邻权。要求以后关于怡顺苑小区的所有计划和决定都要通知所有业主知晓。所谓的爱邻协商议事会,是不是隔壁开发商要开盘了,想和我小区协商环境打理干净,又要准备签什么字?所谓的更换井盖,疏通管道,打理屋顶脏乱差现象,或多或少存在面子工程微改造,逐步翻新包装我小区环境治标不治本,这显然是在牺牲我小区利益成就新楼盘利益,事实和官方回复已经证实,社区在着重解决开发商遇到的问题,却忽略我小区利益,忽视我们的搬迁诉求,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产生的矛盾中,或多或少存在偏袒与搅稀泥,或另有隐情。
本人因自身问题,前期借的网贷暂时还不上,在网上看到了梓豪律师事务所宣传的可以办理逾期还款业务,还跟他们签了合同,合同上说三年之内不会被催收,不会骚扰同事,家人,可是,什么都发生了,被爆通讯录,天天被催收,当时就觉得这个合同有问题,只是他们自己写的一个东西,根本就没有跟平台协商的材料,但是被他们说的天花乱坠,就信了,2025年8月跟他们签的合同,后面没过多久,2025年12月的时候,我就有钱可以还清其中一家的网贷,就跟他们在群里说(我网上看了,跟好多投诉的一样,这个梓豪律所建个群,拉几个人)可以结清了,这些人就是各种理由,反正就是解决不了一点实际问题,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给我办理结清,我自己跟平台沟通过了,根本就没有梓豪律师事务所当初承诺的什么延期三年,只还本金这么一回事,反而一直消极应付我,各种理由,借口搪塞我,就是解决不了一点实际问题,绝对的诈骗,而且我在网上看了很多关于这家律所的投诉了,问题基本上都是一样的,本身开律所还这样坑害老百姓,希望领导体谅一下老百姓的不容易,还要被这帮人诈骗,帮帮我们老百姓,现在我要求把当时交的3500块钱,全部退还给我。谢谢

关于永盛南街5号项目施工前暗箱操作 待处理 投诉 城建 不限

图片内容全是单方面的强权行为,没有得到我小区居民认可,更不可能同意签字,经过协调也没有同意施工方的意见,因此施工方暂停施工,为了交流感情分发了一些油米礼品赠送给我小区居民,原因是双方距离很近,近到一步之遥,肩并肩背靠背一墙之隔,后期各种噪音粉尘采光等问题和安全隐患不可预料,我小区正常生活和环境遭到影响备受煎熬。后经得知是竹园社区工作人员,以社区名义告知居民为方便掌握小区破损状况做留底报备之需抽样入户,从中得到了小部分居民信任确认签字并发放了购物券,这种行为存在忽悠老年人和普通老百姓,签字行为并不代表我小区绝大多数居民意愿,也不会认可签字的。不知什么原因短短几个月,施工方大兴土木建筑物拔地而起,我居民们怀疑社区有人与施工方串通伪造或是暗箱操作公告里提到的入户调查表,施工方得以顺利审批。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有损社区与居民之间的信任,我怡顺苑居民有权投诉施工方负责人和涉及此事有关的社区负责人,恳请有关部门领导介入监督调查,并责令施工方停止施工。施工方和社区工作人员已核实情况,说是提前通知了部分业主和楼栋长,但当时并没有提到是开发商参与,连哄带骗打着街道办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办事,事后解释让人不能信服,这完全就是剥夺了我们所有业主的知情权和相邻权。要求以后关于怡顺苑小区的所有计划和决定都要通知所有业主知晓。所谓的爱邻协商议事会,是不是隔壁开发商要开盘了,想和我小区协商环境打理干净,又要准备签什么字?所谓的更换井盖,疏通管道,打理屋顶脏乱差现象,或多或少存在面子工程微改造,逐步翻新包装我小区环境治标不治本,这显然是在牺牲我小区利益成就新楼盘利益,事实和官方回复已经证实,社区在着重解决开发商遇到的问题,却忽略我小区利益,忽视我们的搬迁诉求,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产生的矛盾中,或多或少存在偏袒与搅稀泥,或另有隐情。

关于永盛南街片区城市更新工作不完善等 待处理 求助 城建 城市拆迁及棚户区改造

2020年5月和2021年8月,武侯区更新局分别对永盛南街片区进行棚改旧改民意调查和征询,2025年2月关于永盛南街5号房屋征收项目因推进旧城更新、优化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对基础设施落后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武征决字(2025)年第(1)号总(4)号),决定对下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盛南街5号房屋征收项目 二、房屋征收范围:永盛南街5号及其附号,东至永盛南街7号院,南至永盛南街,西至永顺路,北至二环路西一段9号院。 三、房屋征收目的:对基础设施落后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按规定征询调查征收房屋所有权总面积超过三分之二且总户数超过三分之二的房屋所有权人明确同意改建的,方可纳入旧城区改建范围,并按照规定启动房屋征收程序。可见上级对永盛南街片区城市更新工作的重视,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事实却发现该区域内仍有:基础设施落后,独栋老旧小区建筑和老旧街区不适应发展环境,人行道瓶颈路段通行不畅等现象依然存在,甚至有侵占利用小区红线范围公共活动空间设立高价停车位盈利,有关部门对此的工作计划是否存在问题或遗漏,上级政策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该局面不协调不完善不合理或摆摊子成遗留问题等,有关部门在作出征询搬迁意愿和征收房屋决定前,按规定是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这难免不让人怀疑其中专项资金监管是否存在问题。需要强调一下,征收范围北至二环路西一段9号院至今还有老旧建筑和一片混乱场景,何谈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城市建设,小范围的城市迭代更新工作局面还没完成,何谈优化全域武侯区,希望有关部门真抓实干杜绝形式主义。

武侯区丽都公园内枸树花粉造成居民过敏 待处理 建言 环保 城乡环境治理

丽都公园一排枸树面对檀香山小区,包括隔壁电业局内枸树,包围小区,花粉严重影响居民,造成过敏性鼻炎等问题,每年3一5月最严重,建议更换相关树种。
本人2025年10月,11月先后两次到八益家具城看全套家具,两次均到过柏年鸿家具看货,由于老板服务态度较好,商品质量不错,于是付全款订购了全套家具。 下单时,老板明确元旦节之前能够发货安装,没有一点问题。 元旦到期后我多次督促其发货,老板先后以“成都天气不好”“相关部门查环保”等理由拒发,表示腊月初发货,腊月初我再次催货,然后老板说工人太忙,在阆中,平昌工地送货,要我继续等待,将于腊月底送货。腊月二十四我再次督促,老板说过两天送货,一定在过年前送到。腊月二十七,老板打电话,说工人太忙,都回家过年了,将于年后第一时间给我发货,请我理解。我也表示了同意。 正月初八正式上班,老板说工人要正月十五元宵节过了才上班,上班以后就第一时间给我发货。我表示理解。正月十六我打电话的时候,老板说工人还在路上,还没上班。正月十八我打电话,老板说很快,马上就安排我的了。然后一直到上周,老板又说有展销会,说展销会后就给我安排发货。我也表示了理解同意,然后周五展销会结束,老板说3月15周日给我送货,说一定给我送到。 然后我今天在屋头等了一天,打了很多电话,老板说太忙,计划下周二给我送货。 从订购到现在,已经近半年时间,但是发货时间一拖再拖。我不知道下一次商家还要用什么理由,到底多久才能给我发货。 八益家具城是四川著名的家具生产销售基地,价格服务质量长期得到群众认可。在3.15这个日子里,我不得已用投诉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希望相关部门和管理单位督促其尽快发货,同时加强对该企业的管理。不要逼客户再投诉了。
您好! 本人与成都武侯蓝光金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动纠纷一案,历经仲裁、调解及法院执行程序,但公司长期通过转移资产、设置抵押等手段规避执行,导致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就本案反映以下问题,恳请中央巡视组介入调查,维护法律执行的严肃性与法治公平。 一、案件基本事实及法律程序 1. 劳动纠纷起因 本人于2019年10月21日入职该公司。2021年9月26日,公司单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明确承诺支付经济补偿金5万余元。然而,截至2022年6月27日,公司分文未付,于是我提起劳动仲裁。 2. 仲裁调解与协议 经成都市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成高劳人仲案(2022)xxxx号),双方约定公司应于2023年5月20日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万余元。 3. 法院执行程序及终本裁定 因公司拒不履行义务,申请人依法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3〕川010x执xxx号)。经查,法院查封了该公司名下部分车位,但均设有大额抵押或已备案至第三人名下,暂无法处置;其银行账户亦无足额资金。2023年10月28日,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确认“执行到位金额0元”。 4.法院执行受阻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6日立案执行,但调查发现: - 公司名下车位均被查封或设有大额抵押,无法处置(如武晋路458号车位); - 银行账户冻结后无实际资金; - 工商变更登记被暂停。 5. 公司规避执行手段,消极对抗执行程序 - 资产转移与抵押:公司名下财产已通过抵押、备案至第三人名下等方式,人为制造“无财产可供执行”假象; - 利用法律漏洞:通过实缴资本与资产分离,规避《公司法》关于股东责任的规定; - “找人抗雷”: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方代持资产,逃避个人责任;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xx未承担连带责任,涉嫌利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个人责任。 二、反映的核心问题 1. 法律执行缺乏严肃性,执行措施形式化 尽管法院采取了查封、冻结等措施,但公司通过技术性操作(如抵押、转移登记)使执行措施形同虚设,导致劳动者权益落空。法院查封的财产因抵押或权属争议无法变现,导致执行程序沦为“纸面查封”,劳动者权益无法实质性保障。 2. 企业违法成本过低,法治体系公平性受损 现行法律对恶意转移资产、规避执行的企业及责任人缺乏有效惩戒机制,客观上纵容了企业的违法行为。劳动者通过合法程序取得胜诉裁决,却因公司“钻空子”行为无法实现权利,暴露出执行机制对恶意规避行为的制约不足。 3. 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昂 ,司法效率与民生保障失衡 本案自2022年6月申请仲裁至2023年10月终结执行,耗时近36个月,时至今日仍未获分文补偿,严重违背“司法为民”宗旨。 三、诉求与建议 1. 请求政府部门推动本案 彻查该公司资产转移、虚假实缴等违法行为,彻查公司资产转移路径及实际控制人责任,推动恢复执行; 2. 完善法律执行机制 对恶意规避执行的企业,建议建立“穿透式”执行制度,追究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强化市场监管部门与法院的联动,限制“空壳公司”的工商变更及注销。 3. 维护法治权威与公平性 推动对类似案件的专项治理,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及时、严肃执行,避免劳动者“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

河道垃圾 待处理 建言 城建 不限

中环路武阳大道段,和智谷大道吉福路段交叉口,河道垃圾和海草很多,请相关部门清理一下,谢谢
尊敬的成都市武侯区住建局、武侯区城管执法局、簇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我们是成都市武侯区西派臻境小区的业主,现就小区内一楼业主擅自将窗户改为入户门、侵占公共区域、破坏小区封闭管理与治安秩序的严重违规问题,正式向各单位实名投诉,恳请立即依法查处、限期整改。 一、违规事实详情 1. 违规拆改建筑外立面,窗改门 小区一楼规划设计为住宅窗户,无私家花园,一楼窗外区域均为小区公共绿地、公共通道,归全体业主共有。近期,部分一楼业主在未取得规划许可、未经业主大会及物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采用窗改门,私自开设对外出入口,严重破坏房屋外立面统一与建筑结构安全。 2. 侵占公共区域,私占共有空间 违规开门后,业主直接占用公共绿地、公共通道作为自家“门前区域”,将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占为私有使用,违反《民法典》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规定,侵犯其他业主合法权益。 3. 破坏小区封闭管理,造成重大治安隐患 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单元门禁、围墙、安防系统为统一规划。一楼违规开门后,小区封闭防线被直接破开,外来人员可随意通过违规开门处进入楼栋区域,无需门禁、导致小区单元盗窃、尾随、陌生人员闯入等治安风险急剧升高,全体业主人身与财产安全失去保障。 4. 物业监管缺位,未有效制止 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后,我们已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但物业未采取有效劝阻、制止、上报措施,未履行装修管理与小区安全管理职责,导致违规行为持续存在、风险扩大。 二、违规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业主不得擅自占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改变共有部分用途,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 •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业主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 《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禁止违法搭建、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擅自占用共用部位。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禁止未经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开门。 三、我们的诉求 1. 责令违规业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自行拆除违规开设的门体、恢复建筑外立面原状、恢复公共区域原貌。 2. 对违规拆改、侵占公共区域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 责令小区物业立即履行管理职责,加强装修巡查与门禁管控,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主管部门,恢复小区全封闭管理。 4. 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公示结果,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5.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我们已经收集 1. 违规窗改门现场照片、视频 2. 与物业沟通记录截图 3. 小区规划公共区域说明(住建已经回复) 我们恳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依法从快从严处理,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居住安全与小区公共秩序。如逾期未处理,我们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信访部门、12345政务热线反映,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权利。 投诉人:西派臻境小区业主代表 日期:2026年03月14日
尊敬的成都市武侯区住建局、武侯区城管执法局、簇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我们是成都市武侯区西派臻境小区的业主,现就小区内一楼业主擅自将窗户改为入户门、侵占公共区域、破坏小区封闭管理与治安秩序的严重违规问题,正式向各单位实名投诉,恳请立即依法查处、限期整改。 一、违规事实详情 1. 违规拆改建筑外立面,窗改门 小区一楼规划设计为住宅窗户,无私家花园,一楼窗外区域均为小区公共绿地、公共通道,归全体业主共有。近期,部分一楼业主在未取得规划许可、未经业主大会及物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采用窗改门,私自开设对外出入口,严重破坏房屋外立面统一与建筑结构安全。 2. 侵占公共区域,私占共有空间 违规开门后,业主直接占用公共绿地、公共通道作为自家“门前区域”,将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占为私有使用,违反《民法典》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规定,侵犯其他业主合法权益。 3. 破坏小区封闭管理,造成重大治安隐患 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单元门禁、围墙、安防系统为统一规划。一楼违规开门后,小区封闭防线被直接破开,外来人员可随意通过违规开门处进入楼栋区域,无需门禁、导致小区单元盗窃、尾随、陌生人员闯入等治安风险急剧升高,全体业主人身与财产安全失去保障。 4. 物业监管缺位,未有效制止 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后,我们已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但物业未采取有效劝阻、制止、上报措施,未履行装修管理与小区安全管理职责,导致违规行为持续存在、风险扩大。 二、违规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业主不得擅自占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改变共有部分用途,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 •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业主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 《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禁止违法搭建、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擅自占用共用部位。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禁止未经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开门。 三、我们的诉求 1. 责令违规业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自行拆除违规开设的门体、恢复建筑外立面原状、恢复公共区域原貌。 2. 对违规拆改、侵占公共区域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 责令小区物业立即履行管理职责,加强装修巡查与门禁管控,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主管部门,恢复小区全封闭管理。 4. 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公示结果,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5.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我们已经收集 1. 违规窗改门现场照片、视频 2. 与物业沟通记录截图 3. 小区规划公共区域说明(住建已经回复) 我们恳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依法从快从严处理,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居住安全与小区公共秩序。如逾期未处理,我们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信访部门、12345政务热线反映,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权利。 投诉人:西派臻境小区业主代表 日期:2026年03月14日

违规私自乱围小区一楼的共同区域 待处理 咨询 城建 不限

我是武候西派臻境的业主,开发商不作为,当时卖房宣传我们小区4.0的高档住宅,现在小区一楼的业主私自乱圈地私自开窗合围私家花园,开发商物业也是不作为,我们楼上的业主找不到为我们作主的地方,只有和一楼的业主发生了好几次争吵影响太大了,肯请各位邻导们为我们大家争取老百姓合理的权益。

红运花园违规群租房 待处理 投诉 城建 老旧小区改造

红运花园佳苑馨苑违规群租房,一套房屋隔断成5户出租。

瑞泰口腔合同违约拒不承担责任 待处理 投诉 卫生健康 医疗机构管理

本人于2021年5月开始在瑞泰口腔医院王珍医生处正畸,合同约定2年左右达到:牙列整齐、咬合良好、侧貌改善,但是到2024年9月的情况是:咬合情况差不能正常使用、侧貌凹陷。王珍医生还声称正常的结果,是因为我自身条件问题无法牵引好咬合,将我转介给修复科自费2万左右进行植入修复体来调整咬合。我到华西寻求治疗才了解到我这个情况并不复杂,完全可以通过正畸调整,但是因华西不愿接收我这种半成品,我与院方协商调到另一位华西毕业的医生那里继续正畸,这位医生说我存在过矫,要先停止佩戴牙套半年再开始治疗,现在一年过去了,咬合有明显改善,但是因为佩戴牙套时间过长我全口黑三角严重,与想要美丽笑容的愿望背道而驰,并且侧貌凹陷改善很难,但是王珍医生之前非常确切地告诉我侧貌只会比以前更好。我在这件事情上话费了大量心力、时间、交通成本、就医成本,院方却只是说会继续完成我的治疗,不会承担任何补偿,并且在病历管理制度方面,培训和落实都很不到位,医护人员都不知道管理要求是什么,拒绝我获取病历资料的正常诉求。为什么医生的过错要让患者承担全部后果?反应到卫健局工作人员也是敷衍了事,说院方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他们也没办法。不论医院还是武侯卫健,都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肯请区委书记保护患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我申张正义,感激不尽!!!

武侯蓝光诺丁山电梯老旧物业不作为 待处理 投诉 城建 房屋维修

1.武侯区蓝光诺丁山小区已交付超过20年,电梯也是超龄服役,目前电梯异响严重,顶楼住户被噪音吵得无法入睡,导致严重神经衰弱,反馈几年物业和电梯维保单位每次都敷衍应对,之后不闻不问。 2.电梯元件老化导致夏天部件过热,电梯经常下坠导致被关,最长一次在夏天高温时期被关在密闭电梯里40分钟,即使电梯该换或者大修,维保单位仍旧只是用电扇吹风散热来勉强使用电梯,不予以维修或者更新。 希望领导能帮助住户解决这个难题。

武侯区檀香山小区附近治理野生构树致敏原 待处理 建言 城建 城市绿化

每到春季,城区野生构树花粉、柳絮大量飘散,成为过敏性鼻炎、呼吸道过敏的重要诱因。我与身边许多市民深受其扰,喷嚏不断、鼻痒流涕、眼涩难忍,日常出行、工作学习与夜间休息都受严重影响,老人、儿童与过敏体质人群更是苦不堪言。 构树适应性强、分布广、花粉量大,柳絮易附着花粉与粉尘,双重加重过敏。为守护市民健康、提升宜居品质,恳请政府统筹治理。

占道 已受理 投诉 城建 占道经营

尊敬的领导,位于武候区簇桥地铁8号线A出口附近有一家名叫鸡汤面餐馆,大门朝外面人行道开着,影响到行人通行,并且大门还是玻璃门,而且还是破损一大半的大门,商家使用透明胶带把破损处沾着,此门不旦影响到行人通过,还危害到行人,望政府主管部门派人及时处理,不要让悲剧发生,到时为时已晚了,谢谢
近期,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在四川群众呼声回应了饱受花粉过敏困扰的网民。回复中明确表示,市区内花粉强致敏源植物已逐步退出绿化规划,新绿化项目已不再选用花粉、飞絮类植物,转而采用银杏等低致敏树种。现有道路仅存的少量飞絮致敏植物也将逐步移植和替换。武侯区丽都公园内多株野生构树每年4、5月产生大量构树花粉,该花粉为强致敏原,颗粒轻、飘散远,风一吹几公里外都可能吸入鼻腔。许多人对它高度敏感,一接触便引发鼻炎和哮喘,附近檀香山小区居民健康深受影响。建议武侯区公园局尽快对丽都公园内及科园地铁A出站口沿路的野生构树进行置换或清理,以保障周边居民健康。
尊敬的成都市武侯区住建局、武侯区城管执法局、簇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我们是成都市武侯区西派臻境小区的业主,现就小区内一楼业主擅自将窗户改为入户门、侵占公共区域、破坏小区封闭管理与治安秩序的严重违规问题,正式向各单位实名投诉,恳请立即依法查处、限期整改。**一、违规事实详情**1.**违规拆改建筑外立面,窗改门**小区一楼规划设计为住宅窗户,无私家花园,一楼窗外区域均为小区公共绿地、公共通道,归全体业主共有。近期,部分一楼业主在未取得规划许可、未经业主大会及物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窗户改为门,私自开设对外出入口,严重破坏房屋外立面统一性与建筑结构安全。2.**侵占公共区域,私占共有空间**违规开门后,相关业主直接占用公共绿地、公共通道作为自家“门前区域”,将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占为私有使用,违反《民法典》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规定,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3.**破坏小区封闭管理,造成重大治安隐患**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单元门禁、围墙、安防系统为统一规划。一楼违规开门后,小区封闭防线被直接破坏,外来人员可随意通过违规开门处进入楼栋区域,无需门禁,导致小区单元盗窃、尾随、陌生人员闯入等治安风险急剧升高,全体业主人身与财产安全失去保障。4.**物业监管缺位,未有效制止**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后,我们已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但物业未采取有效劝阻、制止、上报措施,未履行装修管理与小区安全管理职责,导致违规行为持续存在、风险扩大。**二、违规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业主不得擅自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改变共有部分用途,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业主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禁止违法搭建、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擅自占用共用部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禁止未经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开门。**三、我们的诉求**1.责令违规业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自行拆除违规开设的门体,恢复建筑外立面原状及公共区域原貌。2.对违规拆改、侵占公共区域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3.责令小区物业立即履行管理职责,加强装修巡查与门禁管控,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主管部门,恢复小区全封闭管理。4.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公示结果,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5.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我们已经收集以下材料:**1.违规窗改门现场照片、视频。2.与物业沟通记录截图。3.小区规划公共区域说明(住建部门已回复)。我们恳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依法从快从严处理,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居住安全与公共秩序。如逾期未处理,我们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信访部门、12345政务热线反映,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权利。投诉人:西派臻境小区业主代表日期:2026年03月14日

[待回复] 机投交通不便

fBiJr_1773039552 2026-03-16 20:03:27
尊敬的领导: 您好!位于武侯区机投桥万景一路的国家电网中心、万福苑 A 区、 B 区,金阳不夜被三环、铁路包围,公交车有来无回,只有从阳公桥回来的公交车,没有到阳公桥的直达公交车,建议在万景一路增加直到阳公桥的公交车。(阳公桥公交车较多,方便转车) 恳请尽快解决这一民生出行痛点,提升通行效率和出行安全!(线上回复即可,无需电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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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AJb_1628139940 2026-03-16 18:28:21
如题龙华北路锦烨瑞府公园,没有厕所,绿化代理小径两边全是随地大小便的痕迹,使用过的厕纸满地都是,甚至有带血的卫生巾。这完全不像公园城市像是印度街头。希望整改设置便民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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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frh_1756771053 2026-03-16 06:34:07
图片内容全是单方面的强权行为,没有得到我小区居民认可,更不可能同意签字,经过协调也没有同意施工方的意见,因此施工方暂停施工,为了交流感情分发了一些油米礼品赠送给我小区居民,原因是双方距离很近,近到一步之遥,肩并肩背靠背一墙之隔,后期各种噪音粉尘采光等问题和安全隐患不可预料,我小区正常生活和环境遭到影响备受煎熬。后经得知是竹园社区工作人员,以社区名义告知居民为方便掌握小区破损状况做留底报备之需抽样入户,从中得到了小部分居民信任确认签字并发放了购物券,这种行为存在忽悠老年人和普通老百姓,签字行为并不代表我小区绝大多数居民意愿,也不会认可签字的。不知什么原因短短几个月,施工方大兴土木建筑物拔地而起,我居民们怀疑社区有人与施工方串通伪造或是暗箱操作公告里提到的入户调查表,施工方得以顺利审批。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有损社区与居民之间的信任,我怡顺苑居民有权投诉施工方负责人和涉及此事有关的社区负责人,恳请有关部门领导介入监督调查,并责令施工方停止施工。施工方和社区工作人员已核实情况,说是提前通知了部分业主和楼栋长,但当时并没有提到是开发商参与,连哄带骗打着街道办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办事,事后解释让人不能信服,这完全就是剥夺了我们所有业主的知情权和相邻权。要求以后关于怡顺苑小区的所有计划和决定都要通知所有业主知晓。所谓的爱邻协商议事会,是不是隔壁开发商要开盘了,想和我小区协商环境打理干净,又要准备签什么字?所谓的更换井盖,疏通管道,打理屋顶脏乱差现象,或多或少存在面子工程微改造,逐步翻新包装我小区环境治标不治本,这显然是在牺牲我小区利益成就新楼盘利益,事实和官方回复已经证实,社区在着重解决开发商遇到的问题,却忽略我小区利益,忽视我们的搬迁诉求,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产生的矛盾中,或多或少存在偏袒与搅稀泥,或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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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RtA_1773601899 2026-03-16 03:45:49
本人因自身问题,前期借的网贷暂时还不上,在网上看到了梓豪律师事务所宣传的可以办理逾期还款业务,还跟他们签了合同,合同上说三年之内不会被催收,不会骚扰同事,家人,可是,什么都发生了,被爆通讯录,天天被催收,当时就觉得这个合同有问题,只是他们自己写的一个东西,根本就没有跟平台协商的材料,但是被他们说的天花乱坠,就信了,2025年8月跟他们签的合同,后面没过多久,2025年12月的时候,我就有钱可以还清其中一家的网贷,就跟他们在群里说(我网上看了,跟好多投诉的一样,这个梓豪律所建个群,拉几个人)可以结清了,这些人就是各种理由,反正就是解决不了一点实际问题,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给我办理结清,我自己跟平台沟通过了,根本就没有梓豪律师事务所当初承诺的什么延期三年,只还本金这么一回事,反而一直消极应付我,各种理由,借口搪塞我,就是解决不了一点实际问题,绝对的诈骗,而且我在网上看了很多关于这家律所的投诉了,问题基本上都是一样的,本身开律所还这样坑害老百姓,希望领导体谅一下老百姓的不容易,还要被这帮人诈骗,帮帮我们老百姓,现在我要求把当时交的3500块钱,全部退还给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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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uRX_1760510473 2026-03-15 21:50:16
图片内容全是单方面的强权行为,没有得到我小区居民认可,更不可能同意签字,经过协调也没有同意施工方的意见,因此施工方暂停施工,为了交流感情分发了一些油米礼品赠送给我小区居民,原因是双方距离很近,近到一步之遥,肩并肩背靠背一墙之隔,后期各种噪音粉尘采光等问题和安全隐患不可预料,我小区正常生活和环境遭到影响备受煎熬。后经得知是竹园社区工作人员,以社区名义告知居民为方便掌握小区破损状况做留底报备之需抽样入户,从中得到了小部分居民信任确认签字并发放了购物券,这种行为存在忽悠老年人和普通老百姓,签字行为并不代表我小区绝大多数居民意愿,也不会认可签字的。不知什么原因短短几个月,施工方大兴土木建筑物拔地而起,我居民们怀疑社区有人与施工方串通伪造或是暗箱操作公告里提到的入户调查表,施工方得以顺利审批。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有损社区与居民之间的信任,我怡顺苑居民有权投诉施工方负责人和涉及此事有关的社区负责人,恳请有关部门领导介入监督调查,并责令施工方停止施工。施工方和社区工作人员已核实情况,说是提前通知了部分业主和楼栋长,但当时并没有提到是开发商参与,连哄带骗打着街道办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办事,事后解释让人不能信服,这完全就是剥夺了我们所有业主的知情权和相邻权。要求以后关于怡顺苑小区的所有计划和决定都要通知所有业主知晓。所谓的爱邻协商议事会,是不是隔壁开发商要开盘了,想和我小区协商环境打理干净,又要准备签什么字?所谓的更换井盖,疏通管道,打理屋顶脏乱差现象,或多或少存在面子工程微改造,逐步翻新包装我小区环境治标不治本,这显然是在牺牲我小区利益成就新楼盘利益,事实和官方回复已经证实,社区在着重解决开发商遇到的问题,却忽略我小区利益,忽视我们的搬迁诉求,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产生的矛盾中,或多或少存在偏袒与搅稀泥,或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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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vBo_1757850846 2026-03-15 20:54:24
2020年5月和2021年8月,武侯区更新局分别对永盛南街片区进行棚改旧改民意调查和征询,2025年2月关于永盛南街5号房屋征收项目因推进旧城更新、优化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对基础设施落后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武征决字(2025)年第(1)号总(4)号),决定对下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盛南街5号房屋征收项目 二、房屋征收范围:永盛南街5号及其附号,东至永盛南街7号院,南至永盛南街,西至永顺路,北至二环路西一段9号院。 三、房屋征收目的:对基础设施落后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按规定征询调查征收房屋所有权总面积超过三分之二且总户数超过三分之二的房屋所有权人明确同意改建的,方可纳入旧城区改建范围,并按照规定启动房屋征收程序。可见上级对永盛南街片区城市更新工作的重视,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事实却发现该区域内仍有:基础设施落后,独栋老旧小区建筑和老旧街区不适应发展环境,人行道瓶颈路段通行不畅等现象依然存在,甚至有侵占利用小区红线范围公共活动空间设立高价停车位盈利,有关部门对此的工作计划是否存在问题或遗漏,上级政策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该局面不协调不完善不合理或摆摊子成遗留问题等,有关部门在作出征询搬迁意愿和征收房屋决定前,按规定是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这难免不让人怀疑其中专项资金监管是否存在问题。需要强调一下,征收范围北至二环路西一段9号院至今还有老旧建筑和一片混乱场景,何谈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城市建设,小范围的城市迭代更新工作局面还没完成,何谈优化全域武侯区,希望有关部门真抓实干杜绝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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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GOp_1773567784 2026-03-15 17:50:39
丽都公园一排枸树面对檀香山小区,包括隔壁电业局内枸树,包围小区,花粉严重影响居民,造成过敏性鼻炎等问题,每年3一5月最严重,建议更换相关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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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KkV_1773552759 2026-03-15 13:54:11
本人2025年10月,11月先后两次到八益家具城看全套家具,两次均到过柏年鸿家具看货,由于老板服务态度较好,商品质量不错,于是付全款订购了全套家具。 下单时,老板明确元旦节之前能够发货安装,没有一点问题。 元旦到期后我多次督促其发货,老板先后以“成都天气不好”“相关部门查环保”等理由拒发,表示腊月初发货,腊月初我再次催货,然后老板说工人太忙,在阆中,平昌工地送货,要我继续等待,将于腊月底送货。腊月二十四我再次督促,老板说过两天送货,一定在过年前送到。腊月二十七,老板打电话,说工人太忙,都回家过年了,将于年后第一时间给我发货,请我理解。我也表示了同意。 正月初八正式上班,老板说工人要正月十五元宵节过了才上班,上班以后就第一时间给我发货。我表示理解。正月十六我打电话的时候,老板说工人还在路上,还没上班。正月十八我打电话,老板说很快,马上就安排我的了。然后一直到上周,老板又说有展销会,说展销会后就给我安排发货。我也表示了理解同意,然后周五展销会结束,老板说3月15周日给我送货,说一定给我送到。 然后我今天在屋头等了一天,打了很多电话,老板说太忙,计划下周二给我送货。 从订购到现在,已经近半年时间,但是发货时间一拖再拖。我不知道下一次商家还要用什么理由,到底多久才能给我发货。 八益家具城是四川著名的家具生产销售基地,价格服务质量长期得到群众认可。在3.15这个日子里,我不得已用投诉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希望相关部门和管理单位督促其尽快发货,同时加强对该企业的管理。不要逼客户再投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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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XxUf_1768534420 2026-03-15 13:26:39
您好! 本人与成都武侯蓝光金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动纠纷一案,历经仲裁、调解及法院执行程序,但公司长期通过转移资产、设置抵押等手段规避执行,导致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就本案反映以下问题,恳请中央巡视组介入调查,维护法律执行的严肃性与法治公平。 一、案件基本事实及法律程序 1. 劳动纠纷起因 本人于2019年10月21日入职该公司。2021年9月26日,公司单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明确承诺支付经济补偿金5万余元。然而,截至2022年6月27日,公司分文未付,于是我提起劳动仲裁。 2. 仲裁调解与协议 经成都市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成高劳人仲案(2022)xxxx号),双方约定公司应于2023年5月20日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万余元。 3. 法院执行程序及终本裁定 因公司拒不履行义务,申请人依法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3〕川010x执xxx号)。经查,法院查封了该公司名下部分车位,但均设有大额抵押或已备案至第三人名下,暂无法处置;其银行账户亦无足额资金。2023年10月28日,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确认“执行到位金额0元”。 4.法院执行受阻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6日立案执行,但调查发现: - 公司名下车位均被查封或设有大额抵押,无法处置(如武晋路458号车位); - 银行账户冻结后无实际资金; - 工商变更登记被暂停。 5. 公司规避执行手段,消极对抗执行程序 - 资产转移与抵押:公司名下财产已通过抵押、备案至第三人名下等方式,人为制造“无财产可供执行”假象; - 利用法律漏洞:通过实缴资本与资产分离,规避《公司法》关于股东责任的规定; - “找人抗雷”: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方代持资产,逃避个人责任;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xx未承担连带责任,涉嫌利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个人责任。 二、反映的核心问题 1. 法律执行缺乏严肃性,执行措施形式化 尽管法院采取了查封、冻结等措施,但公司通过技术性操作(如抵押、转移登记)使执行措施形同虚设,导致劳动者权益落空。法院查封的财产因抵押或权属争议无法变现,导致执行程序沦为“纸面查封”,劳动者权益无法实质性保障。 2. 企业违法成本过低,法治体系公平性受损 现行法律对恶意转移资产、规避执行的企业及责任人缺乏有效惩戒机制,客观上纵容了企业的违法行为。劳动者通过合法程序取得胜诉裁决,却因公司“钻空子”行为无法实现权利,暴露出执行机制对恶意规避行为的制约不足。 3. 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昂 ,司法效率与民生保障失衡 本案自2022年6月申请仲裁至2023年10月终结执行,耗时近36个月,时至今日仍未获分文补偿,严重违背“司法为民”宗旨。 三、诉求与建议 1. 请求政府部门推动本案 彻查该公司资产转移、虚假实缴等违法行为,彻查公司资产转移路径及实际控制人责任,推动恢复执行; 2. 完善法律执行机制 对恶意规避执行的企业,建议建立“穿透式”执行制度,追究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强化市场监管部门与法院的联动,限制“空壳公司”的工商变更及注销。 3. 维护法治权威与公平性 推动对类似案件的专项治理,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及时、严肃执行,避免劳动者“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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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回复] 河道垃圾

BFwsQ_1771937760 2026-03-15 10:47:42
中环路武阳大道段,和智谷大道吉福路段交叉口,河道垃圾和海草很多,请相关部门清理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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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TbN_1773541139 2026-03-15 10:23:04
尊敬的成都市武侯区住建局、武侯区城管执法局、簇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我们是成都市武侯区西派臻境小区的业主,现就小区内一楼业主擅自将窗户改为入户门、侵占公共区域、破坏小区封闭管理与治安秩序的严重违规问题,正式向各单位实名投诉,恳请立即依法查处、限期整改。 一、违规事实详情 1. 违规拆改建筑外立面,窗改门 小区一楼规划设计为住宅窗户,无私家花园,一楼窗外区域均为小区公共绿地、公共通道,归全体业主共有。近期,部分一楼业主在未取得规划许可、未经业主大会及物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采用窗改门,私自开设对外出入口,严重破坏房屋外立面统一与建筑结构安全。 2. 侵占公共区域,私占共有空间 违规开门后,业主直接占用公共绿地、公共通道作为自家“门前区域”,将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占为私有使用,违反《民法典》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规定,侵犯其他业主合法权益。 3. 破坏小区封闭管理,造成重大治安隐患 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单元门禁、围墙、安防系统为统一规划。一楼违规开门后,小区封闭防线被直接破开,外来人员可随意通过违规开门处进入楼栋区域,无需门禁、导致小区单元盗窃、尾随、陌生人员闯入等治安风险急剧升高,全体业主人身与财产安全失去保障。 4. 物业监管缺位,未有效制止 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后,我们已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但物业未采取有效劝阻、制止、上报措施,未履行装修管理与小区安全管理职责,导致违规行为持续存在、风险扩大。 二、违规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业主不得擅自占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改变共有部分用途,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 •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业主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 《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禁止违法搭建、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擅自占用共用部位。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禁止未经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开门。 三、我们的诉求 1. 责令违规业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自行拆除违规开设的门体、恢复建筑外立面原状、恢复公共区域原貌。 2. 对违规拆改、侵占公共区域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 责令小区物业立即履行管理职责,加强装修巡查与门禁管控,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主管部门,恢复小区全封闭管理。 4. 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公示结果,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5.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我们已经收集 1. 违规窗改门现场照片、视频 2. 与物业沟通记录截图 3. 小区规划公共区域说明(住建已经回复) 我们恳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依法从快从严处理,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居住安全与小区公共秩序。如逾期未处理,我们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信访部门、12345政务热线反映,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权利。 投诉人:西派臻境小区业主代表 日期:2026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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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Wbr_1773540597 2026-03-15 10:12:22
尊敬的成都市武侯区住建局、武侯区城管执法局、簇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我们是成都市武侯区西派臻境小区的业主,现就小区内一楼业主擅自将窗户改为入户门、侵占公共区域、破坏小区封闭管理与治安秩序的严重违规问题,正式向各单位实名投诉,恳请立即依法查处、限期整改。 一、违规事实详情 1. 违规拆改建筑外立面,窗改门 小区一楼规划设计为住宅窗户,无私家花园,一楼窗外区域均为小区公共绿地、公共通道,归全体业主共有。近期,部分一楼业主在未取得规划许可、未经业主大会及物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采用窗改门,私自开设对外出入口,严重破坏房屋外立面统一与建筑结构安全。 2. 侵占公共区域,私占共有空间 违规开门后,业主直接占用公共绿地、公共通道作为自家“门前区域”,将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占为私有使用,违反《民法典》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规定,侵犯其他业主合法权益。 3. 破坏小区封闭管理,造成重大治安隐患 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单元门禁、围墙、安防系统为统一规划。一楼违规开门后,小区封闭防线被直接破开,外来人员可随意通过违规开门处进入楼栋区域,无需门禁、导致小区单元盗窃、尾随、陌生人员闯入等治安风险急剧升高,全体业主人身与财产安全失去保障。 4. 物业监管缺位,未有效制止 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后,我们已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但物业未采取有效劝阻、制止、上报措施,未履行装修管理与小区安全管理职责,导致违规行为持续存在、风险扩大。 二、违规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业主不得擅自占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改变共有部分用途,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 •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业主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 《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禁止违法搭建、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擅自占用共用部位。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禁止未经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开门。 三、我们的诉求 1. 责令违规业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自行拆除违规开设的门体、恢复建筑外立面原状、恢复公共区域原貌。 2. 对违规拆改、侵占公共区域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 责令小区物业立即履行管理职责,加强装修巡查与门禁管控,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主管部门,恢复小区全封闭管理。 4. 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公示结果,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5.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我们已经收集 1. 违规窗改门现场照片、视频 2. 与物业沟通记录截图 3. 小区规划公共区域说明(住建已经回复) 我们恳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依法从快从严处理,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居住安全与小区公共秩序。如逾期未处理,我们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信访部门、12345政务热线反映,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权利。 投诉人:西派臻境小区业主代表 日期:2026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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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LiWK_1773534695 2026-03-15 08:44:34
我是武候西派臻境的业主,开发商不作为,当时卖房宣传我们小区4.0的高档住宅,现在小区一楼的业主私自乱圈地私自开窗合围私家花园,开发商物业也是不作为,我们楼上的业主找不到为我们作主的地方,只有和一楼的业主发生了好几次争吵影响太大了,肯请各位邻导们为我们大家争取老百姓合理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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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thx_1773505518 2026-03-15 00:32:47
红运花园佳苑馨苑违规群租房,一套房屋隔断成5户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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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KbS_1773503774 2026-03-15 00:21:57
本人于2021年5月开始在瑞泰口腔医院王珍医生处正畸,合同约定2年左右达到:牙列整齐、咬合良好、侧貌改善,但是到2024年9月的情况是:咬合情况差不能正常使用、侧貌凹陷。王珍医生还声称正常的结果,是因为我自身条件问题无法牵引好咬合,将我转介给修复科自费2万左右进行植入修复体来调整咬合。我到华西寻求治疗才了解到我这个情况并不复杂,完全可以通过正畸调整,但是因华西不愿接收我这种半成品,我与院方协商调到另一位华西毕业的医生那里继续正畸,这位医生说我存在过矫,要先停止佩戴牙套半年再开始治疗,现在一年过去了,咬合有明显改善,但是因为佩戴牙套时间过长我全口黑三角严重,与想要美丽笑容的愿望背道而驰,并且侧貌凹陷改善很难,但是王珍医生之前非常确切地告诉我侧貌只会比以前更好。我在这件事情上话费了大量心力、时间、交通成本、就医成本,院方却只是说会继续完成我的治疗,不会承担任何补偿,并且在病历管理制度方面,培训和落实都很不到位,医护人员都不知道管理要求是什么,拒绝我获取病历资料的正常诉求。为什么医生的过错要让患者承担全部后果?反应到卫健局工作人员也是敷衍了事,说院方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他们也没办法。不论医院还是武侯卫健,都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肯请区委书记保护患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我申张正义,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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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XY_1773499510 2026-03-14 22:55:38
1.武侯区蓝光诺丁山小区已交付超过20年,电梯也是超龄服役,目前电梯异响严重,顶楼住户被噪音吵得无法入睡,导致严重神经衰弱,反馈几年物业和电梯维保单位每次都敷衍应对,之后不闻不问。 2.电梯元件老化导致夏天部件过热,电梯经常下坠导致被关,最长一次在夏天高温时期被关在密闭电梯里40分钟,即使电梯该换或者大修,维保单位仍旧只是用电扇吹风散热来勉强使用电梯,不予以维修或者更新。 希望领导能帮助住户解决这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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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Phl_1773499863 2026-03-14 22:55:10
每到春季,城区野生构树花粉、柳絮大量飘散,成为过敏性鼻炎、呼吸道过敏的重要诱因。我与身边许多市民深受其扰,喷嚏不断、鼻痒流涕、眼涩难忍,日常出行、工作学习与夜间休息都受严重影响,老人、儿童与过敏体质人群更是苦不堪言。 构树适应性强、分布广、花粉量大,柳絮易附着花粉与粉尘,双重加重过敏。为守护市民健康、提升宜居品质,恳请政府统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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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占道

LEDlq_1638167805 2026-03-14 22:46:16
尊敬的领导,位于武候区簇桥地铁8号线A出口附近有一家名叫鸡汤面餐馆,大门朝外面人行道开着,影响到行人通行,并且大门还是玻璃门,而且还是破损一大半的大门,商家使用透明胶带把破损处沾着,此门不旦影响到行人通过,还危害到行人,望政府主管部门派人及时处理,不要让悲剧发生,到时为时已晚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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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YAm_1772093535 2026-03-14 22:24:12
近期,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在四川群众呼声回应了饱受花粉过敏困扰的网民。回复中明确表示,市区内花粉强致敏源植物已逐步退出绿化规划,新绿化项目已不再选用花粉、飞絮类植物,转而采用银杏等低致敏树种。现有道路仅存的少量飞絮致敏植物也将逐步移植和替换。武侯区丽都公园内多株野生构树每年4、5月产生大量构树花粉,该花粉为强致敏原,颗粒轻、飘散远,风一吹几公里外都可能吸入鼻腔。许多人对它高度敏感,一接触便引发鼻炎和哮喘,附近檀香山小区居民健康深受影响。建议武侯区公园局尽快对丽都公园内及科园地铁A出站口沿路的野生构树进行置换或清理,以保障周边居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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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JXN_1768363046 2026-03-14 22:13:32
尊敬的成都市武侯区住建局、武侯区城管执法局、簇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我们是成都市武侯区西派臻境小区的业主,现就小区内一楼业主擅自将窗户改为入户门、侵占公共区域、破坏小区封闭管理与治安秩序的严重违规问题,正式向各单位实名投诉,恳请立即依法查处、限期整改。**一、违规事实详情**1.**违规拆改建筑外立面,窗改门**小区一楼规划设计为住宅窗户,无私家花园,一楼窗外区域均为小区公共绿地、公共通道,归全体业主共有。近期,部分一楼业主在未取得规划许可、未经业主大会及物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窗户改为门,私自开设对外出入口,严重破坏房屋外立面统一性与建筑结构安全。2.**侵占公共区域,私占共有空间**违规开门后,相关业主直接占用公共绿地、公共通道作为自家“门前区域”,将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占为私有使用,违反《民法典》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规定,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3.**破坏小区封闭管理,造成重大治安隐患**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单元门禁、围墙、安防系统为统一规划。一楼违规开门后,小区封闭防线被直接破坏,外来人员可随意通过违规开门处进入楼栋区域,无需门禁,导致小区单元盗窃、尾随、陌生人员闯入等治安风险急剧升高,全体业主人身与财产安全失去保障。4.**物业监管缺位,未有效制止**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后,我们已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但物业未采取有效劝阻、制止、上报措施,未履行装修管理与小区安全管理职责,导致违规行为持续存在、风险扩大。**二、违规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业主不得擅自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改变共有部分用途,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业主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禁止违法搭建、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擅自占用共用部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禁止未经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开门。**三、我们的诉求**1.责令违规业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自行拆除违规开设的门体,恢复建筑外立面原状及公共区域原貌。2.对违规拆改、侵占公共区域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3.责令小区物业立即履行管理职责,加强装修巡查与门禁管控,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主管部门,恢复小区全封闭管理。4.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公示结果,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5.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我们已经收集以下材料:**1.违规窗改门现场照片、视频。2.与物业沟通记录截图。3.小区规划公共区域说明(住建部门已回复)。我们恳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依法从快从严处理,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居住安全与公共秩序。如逾期未处理,我们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信访部门、12345政务热线反映,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权利。投诉人:西派臻境小区业主代表日期:2026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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