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四川群众呼声

用水困难 已受理 投诉 三农 农村供水

近几年,每到三四五月,不管是饮用水还是农田灌溉用水,都特别困难,很多时候,村上安的自来水管都是没有水的状态。天气干旱,很少下雨,偶尔下一场大雨,还要打炮,然后雨也停了。庄稼干旱,金桔苗干死,桑椹也因缺水,颗粒小,卖不上价钱。能不能在下雨的时候,不要打炮了,让它好好下一场雨。

撤销入户路未硬化以及危房改造投诉 已办结 求助 三农 村屯道路建设维修

撤掉本账号所有问题反映 谢谢

入户路未硬化 已受理 求助 三农 村屯道路建设维修

入户路未硬化,道路过窄无法通车

危房改造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房屋维修

自主搬迁户为何不能申请危房改造补贴,如果可以申请补贴,申请流程是什么

德昌县城新华街电网改造问题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供电

德昌县城新华街住房电网改造,春节前一个月左右就开始安装电线横担,后半个月左右布置安装了电线。但时至今日,又过了这么多天,都还没有接电入户,请书记过问一下,多久能接电入户使用。

别人盗用我的照片去盈利 已办结 求助 市场 不限

本人为案涉小樱桃摄影作品的唯一著作权人,该作品于2025年4月25日在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拍摄,拍摄设备为Apple iPhone 16,原始文件带有完整EXIF拍摄参数(含拍摄时间、设备型号、地理位置信息)可佐证权属。 商家【毛毛生鲜优选】未经本人任何授权,擅自将该原创摄影作品用作商品封面进行盈利宣传,已构成对本人著作权的侵犯,严重损害了本人合法权益。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请求平台立即下架该侵权商品链接,并对涉事商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维护原创作者合法权益。 后面两张是我拍的照片以及我的拍摄信息

劳动仲裁申请书 已办结 投诉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严兴林,1957年10月21日出生,住址:德昌县昌州街道王所社区16社,联系电话:15082258167。 被申请人:王所砖厂,住所地:德昌县昌州街王所社区1社。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宋林蔓,宋立超,职务:宋立超原承包人厂长,宋林蔓法人。 仲裁请求 1. 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的以购买农村养老保险替代职工养老保险的和解协议无效。 2. 责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 1985 年至2009年3月17日期间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无法补缴,则赔偿申请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具体损失金额以专业机构核算为准)。 3. 要求被申请人承担因和解协议中九年工龄凭空消失导致的违法责任,以及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差额,赔偿申请人相应的经济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计算)。 4.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在宋立超经营期间未发放的津贴 18,000 元。 5. 被申请人支付因解除劳动合同未出具书面通知书的一个月工资补偿。 6.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在昭觉县其女婿处做工一个月未支付的工资,以上 4 - 6 项合计 24.000 元。 事实和理由 1985 年,我满怀期待地被招聘进入王所砖厂,开启了为工厂奉献的生涯。我先后担任质检员、成品副班长、焙烧员等要职,不仅为厂内生产把好质量关,还凭借专业能力参与凉山州墙材协会质检工作,负责东南片区五个县 13个砖厂的质检任务。然而,多年来,被申请人却无视法律规定,未依法为我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009 年 12 月 29 日,在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委的调解下,我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和解协议。但这份协议存在严重问题,被申请人诱导我购买农村养老保险来替代职工养老保险,这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协议中九年工龄凭空消失,我的每一年工作都为企业创造了价值,这种不合理的抹除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八条,此和解协议相关条款应认定无效。 在待遇方面,我在成德机砖厂工作时,作为质检员每月有 津贴,副班长 也有津贴,记功 也有津贴,可在宋立超经营砖厂的二十年里,这应得的津贴一分未发,每月只发焙烧工的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笫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工作我做了却没有应得的工资,我只要求每月质检员45元,副班长30元,二十年共计 18,000 元。 在劳动合同解除上,被申请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向我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另外,被申请人安排我到昭觉县其女婿处做工一个月,却未支付工资。 如今,劳动监察大队以我已过法定年龄无法补缴社保为由,未支持社保补缴诉求,但这不能免除被申请人的违法责任。其违法行为使我无法享受应有的养老保险待遇,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被申请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仲裁院申请仲裁,望依法裁决。 此致 凉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签名):严兴林 2026年3月26日

关于王所砖厂未依法缴纳养老保险问题的投诉报告 已办结 咨询 社会保险 医疗保险

尊敬的德昌县劳动监察部门领导: 您好!我叫严兴林,现向贵部门投诉王所砖厂未依法为我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恳请贵部门依法处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我于[入职时间]开始在王所砖厂工作,至[离职时间],共计工作 24 年。在此期间,砖厂未依法为我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09 年 12 月 29 日,在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委的调解下,我与砖厂签订了一份协议。然而,该协议存在欺诈情形,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二、欺诈事实经过 当时,砖厂实际控制人宋立超提出给予我 2 万 6 千元经济补偿金,按我 24 年工龄及每月平均工资 1200 元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我应得 2 万 8 千 8 百元,砖厂少给 2 千 8 百元。在协商过程中,我询问社保问题,仲裁委律师朱明月提出让我购买农村养老保险,并拿某期刊冒充政府文件给我看,称每月能领 5 至 6 百元。签协议时我心存顾虑,仲裁委主任张琴承诺签了协议就给我办每月 5 至 6 百元的生活保障金,从下月开始领至我领取农村养老保险为止。但 2010 年 1 ,2月我去领保障金时,张琴却一次次推诿。 三、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王所砖厂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我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同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八条规定,调解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制作调解书。厂方为我购买职工养老保险是《社保法》强制性规定的,而仲裁委诱导我签订的调解协议,让我放弃职工养老保险而选择农村养老保险,明显违反了这一强制性规定。 四、诉求 1. 依法撤销我与王所砖厂于 2009 年签订的存在欺诈情形的调解协议。 2. 责令王所砖厂按照法律规定,为我补足缴纳 (变更15年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不能替代职工养老保险。加上被剥夺的9年工龄),共计24 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五、证据材料 1. 2009 年与王所砖厂签订的《和解协议》,证明协议存在欺诈及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2. 政府所在地监控视频,时间2010年1至2月1至7日,证明张琴承诺给予生活保障金后推诿的事实。 3. 时任副县长胡永宗签字的材料,时间2010年11月15干部接待日,证明曾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 4. 县信访局调查询问的音像资料,时间2016年4月26日,证明朱明月承认出具期刊文件冒充政府公文的事实。 5. 证人赵祖文(水塘村书记)、张明富(我社社长)的证言,证明相关事实。 希望贵部门能够重视我的投诉,依法对王所砖厂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让我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险待遇。 投诉人:严兴林 2026年3月20日

关于养老保险欺诈及相关问题的举报信 已办结 咨询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尊敬的县纪委领导: 您好!我叫严兴林,怀着无比悲愤与急切的心情,向您举报一起涉及养老保险欺诈及仲裁委违规操作的严重问题,望纪委彻查真相,为我讨回公道。 2009 年 12 月 29 日上午,王所砖厂实际控制人宋立超打电话告知我,给予 2 万 6 千元经济补偿金。按我 24 年工龄,每月平均工资 1200 元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应得 2 万 8 千 8 百元,他少给 2 千 8 百元。此前我索要经济补偿金时,他态度强硬,询问社保问题更是直接挂断电话。但我无奈之下,还是同意了他提出的金额。 同日上午 11 点左右,仲裁委律师朱明月致电让我下午到仲裁委协商写协议。我询问保险问题,他提出买农村养老保险,我要求其拿出县政府文件才同意。下午到仲裁委后,朱明月拿某期刊冒充政府文件给我看,称每月能领 5 至 6 百元。签协议时我心存顾虑,仲裁委主任张琴承诺签了协议就给我办每月 5 至 6 百元的生活保障金,从下月开始领至我领取农村养老保险为止。然而,2010 年 1 月我去领保障金时,张琴却一次次推诿,政府所在地监控可作证我被欺骗的事实。 2010 年 11 月 15 日,时任副县长胡永宗在县信访局干部接待日接待我,并签字要求人劳局给予仲裁,可至今未得到书面回复,胡永宗电话可证实此事。2017 年 4 月 23 日,我写信给县委书记瓦西亚夫反映情况,县信访局调查询问并制作音像资料。我反映朱明月伪造政府公文罪,朱明月承认出具的是某期刊文件,在场的水塘村书记赵祖文、我社社长张明富可作证。 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八条规定: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制作调解书:(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厂方为我购买职工养老保险是《社保法》强制性规定的,而张琴和朱明月诱导我签订的调解协议,让我放弃职工养老保险而选择农村养老保险,明显违反了这一强制性规定。在此情况下,仲裁委却依然制作了调解书,这是严重违反办案程序的行为。 然而,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称我与王所砖厂的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且已履行完毕,相关部门处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不再另行处理,这与事实严重不符。 我恳请县纪委深入调查此事,彻查张琴、朱明月的欺诈行为以及仲裁委的违规操作,要求仲裁局撤销和解协议,督促厂方尽义务为我补足缴纳,变更农村养老保险15年加上被剥夺的9年,共计 24 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解决我这起被欺诈的冤案。 举报人:严兴林 2026年3月17日

买房补贴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不限

这个买房补贴什么时候才能发放?

农民灌溉农田难 已办结 求助 三农 不限

果园堰水口取水困难。果园堰的水源是从角半沟下来的山河分岔口分水而来,涉及果园村、麦岔村、李所村三个村的几十个社。分水处的拦水坝跨度长,难以有效拦水,漏水点多。希望有关部门能站在农民的角度解决这一问题,修建硬化拦水坝,使这三个村几十个社的农民灌溉农田不再那么困难。

出租车不愿打表 已办结 咨询 交通 出租车管理

尊敬的领导你好,有关德昌县某些出租车司机打表就不走,杜绝打表,这出租车上按的表的意义到底何在?不到两公里的路程收入30元的费用,理由是出城了,出城的位置就是到斯维登酒店到民族中学、路程最多2公里不超过3公里然后收费30元的费用,而且不止一两次,个人经历过的有很多次,打表就不走,爱坐不坐,能不能让有关部门对这项想象进一步的去整治,治理下,然后进一步反馈一下,谢谢。

求助信:恳请为我讨回公道 已办结 求助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尊敬的领导媒体朋友: 我叫严兴林,今年 69 岁,住在德昌县王所乡水塘村董家坡六社。此刻,我满心悲愤与无奈,写下这封求助信,盼能借助媒体力量,为我多年遭遇讨回公道。 2009 年,我被德昌县王所砖厂无故辞退,便申请劳动仲裁。可仲裁委主任张琴和律师朱明月的行为,让我陷入困境。 签《和解协议》前,我明确要求拿出县政府文件才签。朱明月拿出文件,称买农村养老保险每月有 5 至 6 百元,县信访局调查录像可证。张琴承诺签协议就给我办生活保障金,每月 5 至 6 百元,直到我领农村养老保险。然而 2010 年元月后我去领,她却一次次推诿,我这才发现被骗。 他们利用我县未实行农村养老保险,诱骗我签协议。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时最高年限 15 年,厂方虽交了,但我有 24 年工龄,9 年工龄就这么没了。经济补偿金协商时是 2.6 万元,朱明月却在协议上只写 1 万元,另 1.6 万元让我写领条领取,导致我工龄无法认定,这无疑是仲裁委与厂方联合欺骗的铁证。 《和解协议》规定,砖厂补偿我 1 万元,另 1.6 万元打领条领取,共 2.6 万元;等农村养老保险实行,按德昌农村最高标准为我缴费,我到仲裁委撤诉。但农村养老保险根本不能替代职工养老保险,这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自始无效,严重损害我的权益。 2010 年 6 月,我找劳动监督大队反映,杨大队长在仲裁委门口过道处理,口头指示返还经济补偿金、撤销协议、给予仲裁。可张琴和朱明月拒不办理,政府办公地监控应能记录。 我在砖厂连续工作 24 年,换来的却是不公平协议。如今我年近古稀,养老成了大难题。我只希望砖厂变更已交的 15 年农村养老保险,补上消失的 9 年工龄,为我补缴 24 年职工养老保险,这是我应得的。 2025 年 10 月,四川省第三巡视组来德昌,我反映情况,法院和人社局起初受理,巡视组一走就不管了。人社局只发个短信模板,申请复议后,县政府近两个月也没处理。 我实在走投无路,只能向媒体求助。希望媒体关注我的遭遇,揭露其中不公,让相关部门重视,还我公道,让我晚年有基本生活保障。 求助人:严兴林 2026 年 2 月 26 日
1. 2025年7月25日,我向德昌凤林考场(德昌县凤林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180元场地费用两次试车机会,同日向四川省财政厅支付科目二考试费260元;2026年1月22日,再次向四川省财政厅支付科目二补考费260元。 ​ 2. 上述费用中,除财政厅收取的官方考试费外,考场额外收取的180元费用未提前公示,且无明确收费依据,驾校也未就该费用的用途和标准进行说明,属于违规收费。 3.故意刁难牟利,在科目二考试过程中,考场存在故意刁难考生的行为大声斥责紧张考生,考试车辆试异常、评判标准执行不一,导致我莫名挂科,被迫缴纳高额补考费,怀疑其为了收取补考费、场地费等利益故意让考生无法通过考试。 ​ 4. 我已多次与驾校及考场沟通要求退还不合理费用,但均被拒绝,其行为已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恳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德昌凤林考场及关联驾校的违规收费行为,现目前试车费用己上调到400元,督促其退还不合理费用180元,并规范后续收费行为,维护学员合法权益。
徺昌县果园北路4号老财政局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新增的消防栓本是一重要分项工程,但施工方弄虚作假,管道随便乱放地上,而且关键的是管管根本没有接入市政供水管网,只是一个摆设,这是一个重大安全隐患,小区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令人不解的是工程是如何通过验收的?小区居民也多次向居委会,城建局反映,答复是通水的,真的活见鬼了,肯请派人现场核查,到底通没通水!!

房屋修建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房屋质量

领导你好 永郎镇永定社区7组老街修房问题 既然老街还没确定建设规划 为什么我们老街重修房屋要往后退呢 而且我们好多都是泥巴修建的 都是几十年的老房子 有些家退了之后连地基都没有了 主要就是想问问重修房屋为什么要往后退

乡镇规划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城市规划

领导你好 我想问问永郎镇原永春2队 现永定社区7组老街规划情况 预计什么时候规划

德昌邦泰梧桐书院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房产开发

德昌邦泰梧桐书院用尾矿回填小区 对居民造成伤害

咨询德昌县购房补贴何时能发放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不限

根据2022年9月9日德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昌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文中实施特殊群体置业补贴:购买首套住房的,单户按建筑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自发通知之日起至今已有3年,房产证已领取,请问购房补贴何时可以申领

何时才完成硬化 已办结 咨询 交通 公路建设维修

铁炉镇永安村4社,张家大田的路,至今还没有硬化完,以前是土路和断头路,去年铺了个头,(也打通了通村中的土路约2公里),剩大半接,雨季真危险和到处被冲毁,生产生活很困难,什么时候才铺完?(别的地方铺了挖,挖了又铺)能不能资源配置均衡啊!

[已受理] 用水困难

vNxCK_1764917049 2026-04-17 22:47:11
近几年,每到三四五月,不管是饮用水还是农田灌溉用水,都特别困难,很多时候,村上安的自来水管都是没有水的状态。天气干旱,很少下雨,偶尔下一场大雨,还要打炮,然后雨也停了。庄稼干旱,金桔苗干死,桑椹也因缺水,颗粒小,卖不上价钱。能不能在下雨的时候,不要打炮了,让它好好下一场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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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Oph_1775716999 2026-04-10 09:16:00
撤掉本账号所有问题反映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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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入户路未硬化

gGOph_1775716999 2026-04-09 14:51:27
入户路未硬化,道路过窄无法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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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危房改造

gGOph_1775716999 2026-04-09 14:46:37
自主搬迁户为何不能申请危房改造补贴,如果可以申请补贴,申请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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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UEw_1674098424 2026-04-03 19:24:09
德昌县城新华街住房电网改造,春节前一个月左右就开始安装电线横担,后半个月左右布置安装了电线。但时至今日,又过了这么多天,都还没有接电入户,请书记过问一下,多久能接电入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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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EZ_1774623934 2026-03-27 23:09:33
本人为案涉小樱桃摄影作品的唯一著作权人,该作品于2025年4月25日在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拍摄,拍摄设备为Apple iPhone 16,原始文件带有完整EXIF拍摄参数(含拍摄时间、设备型号、地理位置信息)可佐证权属。 商家【毛毛生鲜优选】未经本人任何授权,擅自将该原创摄影作品用作商品封面进行盈利宣传,已构成对本人著作权的侵犯,严重损害了本人合法权益。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请求平台立即下架该侵权商品链接,并对涉事商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维护原创作者合法权益。 后面两张是我拍的照片以及我的拍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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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劳动仲裁申请书

JlEvb_1622549147 2026-03-26 17:00:46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严兴林,1957年10月21日出生,住址:德昌县昌州街道王所社区16社,联系电话:15082258167。 被申请人:王所砖厂,住所地:德昌县昌州街王所社区1社。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宋林蔓,宋立超,职务:宋立超原承包人厂长,宋林蔓法人。 仲裁请求 1. 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的以购买农村养老保险替代职工养老保险的和解协议无效。 2. 责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 1985 年至2009年3月17日期间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无法补缴,则赔偿申请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具体损失金额以专业机构核算为准)。 3. 要求被申请人承担因和解协议中九年工龄凭空消失导致的违法责任,以及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差额,赔偿申请人相应的经济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计算)。 4.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在宋立超经营期间未发放的津贴 18,000 元。 5. 被申请人支付因解除劳动合同未出具书面通知书的一个月工资补偿。 6.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在昭觉县其女婿处做工一个月未支付的工资,以上 4 - 6 项合计 24.000 元。 事实和理由 1985 年,我满怀期待地被招聘进入王所砖厂,开启了为工厂奉献的生涯。我先后担任质检员、成品副班长、焙烧员等要职,不仅为厂内生产把好质量关,还凭借专业能力参与凉山州墙材协会质检工作,负责东南片区五个县 13个砖厂的质检任务。然而,多年来,被申请人却无视法律规定,未依法为我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009 年 12 月 29 日,在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委的调解下,我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和解协议。但这份协议存在严重问题,被申请人诱导我购买农村养老保险来替代职工养老保险,这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协议中九年工龄凭空消失,我的每一年工作都为企业创造了价值,这种不合理的抹除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八条,此和解协议相关条款应认定无效。 在待遇方面,我在成德机砖厂工作时,作为质检员每月有 津贴,副班长 也有津贴,记功 也有津贴,可在宋立超经营砖厂的二十年里,这应得的津贴一分未发,每月只发焙烧工的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笫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工作我做了却没有应得的工资,我只要求每月质检员45元,副班长30元,二十年共计 18,000 元。 在劳动合同解除上,被申请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向我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另外,被申请人安排我到昭觉县其女婿处做工一个月,却未支付工资。 如今,劳动监察大队以我已过法定年龄无法补缴社保为由,未支持社保补缴诉求,但这不能免除被申请人的违法责任。其违法行为使我无法享受应有的养老保险待遇,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被申请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仲裁院申请仲裁,望依法裁决。 此致 凉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签名):严兴林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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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Evb_1622549147 2026-03-20 15:00:39
尊敬的德昌县劳动监察部门领导: 您好!我叫严兴林,现向贵部门投诉王所砖厂未依法为我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恳请贵部门依法处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我于[入职时间]开始在王所砖厂工作,至[离职时间],共计工作 24 年。在此期间,砖厂未依法为我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09 年 12 月 29 日,在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委的调解下,我与砖厂签订了一份协议。然而,该协议存在欺诈情形,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二、欺诈事实经过 当时,砖厂实际控制人宋立超提出给予我 2 万 6 千元经济补偿金,按我 24 年工龄及每月平均工资 1200 元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我应得 2 万 8 千 8 百元,砖厂少给 2 千 8 百元。在协商过程中,我询问社保问题,仲裁委律师朱明月提出让我购买农村养老保险,并拿某期刊冒充政府文件给我看,称每月能领 5 至 6 百元。签协议时我心存顾虑,仲裁委主任张琴承诺签了协议就给我办每月 5 至 6 百元的生活保障金,从下月开始领至我领取农村养老保险为止。但 2010 年 1 ,2月我去领保障金时,张琴却一次次推诿。 三、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王所砖厂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我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同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八条规定,调解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制作调解书。厂方为我购买职工养老保险是《社保法》强制性规定的,而仲裁委诱导我签订的调解协议,让我放弃职工养老保险而选择农村养老保险,明显违反了这一强制性规定。 四、诉求 1. 依法撤销我与王所砖厂于 2009 年签订的存在欺诈情形的调解协议。 2. 责令王所砖厂按照法律规定,为我补足缴纳 (变更15年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不能替代职工养老保险。加上被剥夺的9年工龄),共计24 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五、证据材料 1. 2009 年与王所砖厂签订的《和解协议》,证明协议存在欺诈及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2. 政府所在地监控视频,时间2010年1至2月1至7日,证明张琴承诺给予生活保障金后推诿的事实。 3. 时任副县长胡永宗签字的材料,时间2010年11月15干部接待日,证明曾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 4. 县信访局调查询问的音像资料,时间2016年4月26日,证明朱明月承认出具期刊文件冒充政府公文的事实。 5. 证人赵祖文(水塘村书记)、张明富(我社社长)的证言,证明相关事实。 希望贵部门能够重视我的投诉,依法对王所砖厂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让我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险待遇。 投诉人:严兴林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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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Evb_1622549147 2026-03-17 14:15:18
尊敬的县纪委领导: 您好!我叫严兴林,怀着无比悲愤与急切的心情,向您举报一起涉及养老保险欺诈及仲裁委违规操作的严重问题,望纪委彻查真相,为我讨回公道。 2009 年 12 月 29 日上午,王所砖厂实际控制人宋立超打电话告知我,给予 2 万 6 千元经济补偿金。按我 24 年工龄,每月平均工资 1200 元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应得 2 万 8 千 8 百元,他少给 2 千 8 百元。此前我索要经济补偿金时,他态度强硬,询问社保问题更是直接挂断电话。但我无奈之下,还是同意了他提出的金额。 同日上午 11 点左右,仲裁委律师朱明月致电让我下午到仲裁委协商写协议。我询问保险问题,他提出买农村养老保险,我要求其拿出县政府文件才同意。下午到仲裁委后,朱明月拿某期刊冒充政府文件给我看,称每月能领 5 至 6 百元。签协议时我心存顾虑,仲裁委主任张琴承诺签了协议就给我办每月 5 至 6 百元的生活保障金,从下月开始领至我领取农村养老保险为止。然而,2010 年 1 月我去领保障金时,张琴却一次次推诿,政府所在地监控可作证我被欺骗的事实。 2010 年 11 月 15 日,时任副县长胡永宗在县信访局干部接待日接待我,并签字要求人劳局给予仲裁,可至今未得到书面回复,胡永宗电话可证实此事。2017 年 4 月 23 日,我写信给县委书记瓦西亚夫反映情况,县信访局调查询问并制作音像资料。我反映朱明月伪造政府公文罪,朱明月承认出具的是某期刊文件,在场的水塘村书记赵祖文、我社社长张明富可作证。 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八条规定: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制作调解书:(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厂方为我购买职工养老保险是《社保法》强制性规定的,而张琴和朱明月诱导我签订的调解协议,让我放弃职工养老保险而选择农村养老保险,明显违反了这一强制性规定。在此情况下,仲裁委却依然制作了调解书,这是严重违反办案程序的行为。 然而,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称我与王所砖厂的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且已履行完毕,相关部门处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不再另行处理,这与事实严重不符。 我恳请县纪委深入调查此事,彻查张琴、朱明月的欺诈行为以及仲裁委的违规操作,要求仲裁局撤销和解协议,督促厂方尽义务为我补足缴纳,变更农村养老保险15年加上被剥夺的9年,共计 24 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解决我这起被欺诈的冤案。 举报人:严兴林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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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买房补贴

lxMUE_1773057170 2026-03-09 19:58:13
这个买房补贴什么时候才能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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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农民灌溉农田难

fXlJD_1730467666 2026-03-01 12:46:00
果园堰水口取水困难。果园堰的水源是从角半沟下来的山河分岔口分水而来,涉及果园村、麦岔村、李所村三个村的几十个社。分水处的拦水坝跨度长,难以有效拦水,漏水点多。希望有关部门能站在农民的角度解决这一问题,修建硬化拦水坝,使这三个村几十个社的农民灌溉农田不再那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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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出租车不愿打表

NpCsO_1772244808 2026-02-28 10:26:51
尊敬的领导你好,有关德昌县某些出租车司机打表就不走,杜绝打表,这出租车上按的表的意义到底何在?不到两公里的路程收入30元的费用,理由是出城了,出城的位置就是到斯维登酒店到民族中学、路程最多2公里不超过3公里然后收费30元的费用,而且不止一两次,个人经历过的有很多次,打表就不走,爱坐不坐,能不能让有关部门对这项想象进一步的去整治,治理下,然后进一步反馈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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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Evb_1622549147 2026-02-26 11:08:44
尊敬的领导媒体朋友: 我叫严兴林,今年 69 岁,住在德昌县王所乡水塘村董家坡六社。此刻,我满心悲愤与无奈,写下这封求助信,盼能借助媒体力量,为我多年遭遇讨回公道。 2009 年,我被德昌县王所砖厂无故辞退,便申请劳动仲裁。可仲裁委主任张琴和律师朱明月的行为,让我陷入困境。 签《和解协议》前,我明确要求拿出县政府文件才签。朱明月拿出文件,称买农村养老保险每月有 5 至 6 百元,县信访局调查录像可证。张琴承诺签协议就给我办生活保障金,每月 5 至 6 百元,直到我领农村养老保险。然而 2010 年元月后我去领,她却一次次推诿,我这才发现被骗。 他们利用我县未实行农村养老保险,诱骗我签协议。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时最高年限 15 年,厂方虽交了,但我有 24 年工龄,9 年工龄就这么没了。经济补偿金协商时是 2.6 万元,朱明月却在协议上只写 1 万元,另 1.6 万元让我写领条领取,导致我工龄无法认定,这无疑是仲裁委与厂方联合欺骗的铁证。 《和解协议》规定,砖厂补偿我 1 万元,另 1.6 万元打领条领取,共 2.6 万元;等农村养老保险实行,按德昌农村最高标准为我缴费,我到仲裁委撤诉。但农村养老保险根本不能替代职工养老保险,这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自始无效,严重损害我的权益。 2010 年 6 月,我找劳动监督大队反映,杨大队长在仲裁委门口过道处理,口头指示返还经济补偿金、撤销协议、给予仲裁。可张琴和朱明月拒不办理,政府办公地监控应能记录。 我在砖厂连续工作 24 年,换来的却是不公平协议。如今我年近古稀,养老成了大难题。我只希望砖厂变更已交的 15 年农村养老保险,补上消失的 9 年工龄,为我补缴 24 年职工养老保险,这是我应得的。 2025 年 10 月,四川省第三巡视组来德昌,我反映情况,法院和人社局起初受理,巡视组一走就不管了。人社局只发个短信模板,申请复议后,县政府近两个月也没处理。 我实在走投无路,只能向媒体求助。希望媒体关注我的遭遇,揭露其中不公,让相关部门重视,还我公道,让我晚年有基本生活保障。 求助人:严兴林 2026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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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KPXn_1639037051 2026-01-28 22:06:16
1. 2025年7月25日,我向德昌凤林考场(德昌县凤林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180元场地费用两次试车机会,同日向四川省财政厅支付科目二考试费260元;2026年1月22日,再次向四川省财政厅支付科目二补考费260元。 ​ 2. 上述费用中,除财政厅收取的官方考试费外,考场额外收取的180元费用未提前公示,且无明确收费依据,驾校也未就该费用的用途和标准进行说明,属于违规收费。 3.故意刁难牟利,在科目二考试过程中,考场存在故意刁难考生的行为大声斥责紧张考生,考试车辆试异常、评判标准执行不一,导致我莫名挂科,被迫缴纳高额补考费,怀疑其为了收取补考费、场地费等利益故意让考生无法通过考试。 ​ 4. 我已多次与驾校及考场沟通要求退还不合理费用,但均被拒绝,其行为已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恳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德昌凤林考场及关联驾校的违规收费行为,现目前试车费用己上调到400元,督促其退还不合理费用180元,并规范后续收费行为,维护学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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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jCBc_1769157668 2026-01-23 16:59:37
徺昌县果园北路4号老财政局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新增的消防栓本是一重要分项工程,但施工方弄虚作假,管道随便乱放地上,而且关键的是管管根本没有接入市政供水管网,只是一个摆设,这是一个重大安全隐患,小区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令人不解的是工程是如何通过验收的?小区居民也多次向居委会,城建局反映,答复是通水的,真的活见鬼了,肯请派人现场核查,到底通没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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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房屋修建

HgGOZ_1768265378 2026-01-16 18:53:08
领导你好 永郎镇永定社区7组老街修房问题 既然老街还没确定建设规划 为什么我们老街重修房屋要往后退呢 而且我们好多都是泥巴修建的 都是几十年的老房子 有些家退了之后连地基都没有了 主要就是想问问重修房屋为什么要往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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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乡镇规划

HgGOZ_1768265378 2026-01-13 08:56:05
领导你好 我想问问永郎镇原永春2队 现永定社区7组老街规划情况 预计什么时候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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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leK_1767780917 2026-01-07 18:17:55
德昌邦泰梧桐书院用尾矿回填小区 对居民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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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vAI_1767767428 2026-01-07 15:16:17
根据2022年9月9日德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昌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文中实施特殊群体置业补贴:购买首套住房的,单户按建筑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自发通知之日起至今已有3年,房产证已领取,请问购房补贴何时可以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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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何时才完成硬化

SctbB_1767758165 2026-01-07 12:03:39
铁炉镇永安村4社,张家大田的路,至今还没有硬化完,以前是土路和断头路,去年铺了个头,(也打通了通村中的土路约2公里),剩大半接,雨季真危险和到处被冲毁,生产生活很困难,什么时候才铺完?(别的地方铺了挖,挖了又铺)能不能资源配置均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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