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关领导关于盐源县盐井街道处理意见我不服,因为本人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11岁了早已该享受国家养老保险待遇,由于盐源县盐井街道办末为我缴纳保险造成的,在2008年就该执行盐源县人民政府的会议纪要精神20O5年8月8日的会议纪要,但是盐井街道办一直未执行让我走到今天这步,末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也末得到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至今盐源县盐井街道办长期以来都出尔反尔,并且他们约工作人员马超从来没有和我联系过,一会说赔偿我的养老保险损失,一会又说给我缴纳养老保险在2022年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后,由盐井街道办为我缴纳养老保险时,盐源县(间称社保局)社保局局长赵清修明确告诉我不能补交社保。盐井街道办一直纠缠给我缴纳养老保险,但是又缴纳不了,我现在重病缠身长期体弱多病要承受高昂的医疗费用实在无法承受,请求有关领导按照实际情况,赔偿我养老待遇损失也是合理合法的,现在盐井街道办对接社保局给我缴纳养老保险是合理不合法,盐源县盐井街道每次处理意见就是市场交易,不按照法律法规依据处理,都是违法违约处理,特请求有关领导查明事实真像,1分清责任妥善处理为谢!!前面处理编号为2604121505021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