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公司(四川省爱文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与巴中市平昌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现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于2018年8月16日就“平昌县2018年农家书屋图书补充更新采购项目”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金额90万元整(后签订了一份3500元的增补合同)。我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按合同履约并通过验收。本项目:2018年10月9日收款27万元,2018年12月18日收款15万元;2019年4月9日收款15万元,2019年9月16日收款10万元;2020年6月11日收款5万元,2020年12月3日收款5万元;2023-1-20对公到账1万元(时隔两年零1个月才给我公司支付1万元欠款);至今还欠我公司12.35万元。平昌县文广局常说资金困难,在2020年之前我公司还能理解文广新局的付款方式。 但在2020年之后我公司实在坐不住了!直至2023年1月,文广新局才给我公司支付1万元欠款,时隔两年零1个月才给我公司支付1万元欠款......照这趋势,我公司能不能理解为剩余应收欠款12.35万元还得等上24年之久才能收完吗?这究竟是政府机关单位,还是老赖啊?如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平昌县文广新局早已违约。2018年至今,我公司与对方单位一直是和谐友善地交流,从未言辞激烈;而且并未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向平昌县文广新局讨要利息或要求支付违约金。但是这么几年文广新局一直回复的就是财政没钱,一直在与财政局积极协商,但就是没有实质性进展。从2021年开始我公司多次向巴中市书记信箱和巴中市市长信箱反映情况,结果还是转到平昌县当地由文广新局解答,最终回复都是大同小异。说直白点就是财政没钱,钱用去哪里了?这项目是政府采购项目,当年是有专项资金的;供应商就不是人吗?我们的欠款不应该付吗?打算拖到什么时候才付呢?是打算等把公司拖垮了就不用支付了吗?就装作没这回事了吗?这究竟是政府机关单位,还是老赖啊?文广新局的支付能力确实让人寒心,长久拖欠合同款让我们相当被动,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我公司只想收回余下的12.35万元本金,并没有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之类的,这过分吗? 2018年的项目,如今已拖到2023年了!我公司完全看不到收款希望。因为通过电话交流,通过网上信箱反映,到目前为止都没解决问题!我们看不到诚信,看不到公信力在哪里?!
恳请上级领导根据我公司反映情况给予一个合理解决方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