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四川群众呼声

巴中联通恶意阻止客户办理低价套餐 待处理 投诉 企业 其他问题

在2025年第50周,我了解到我用的全家福5G套餐129档,是可以办理3折的,通过打折加返费做到,小老百姓挣钱还是不容易,能节约一些是一些。因此我选择在周末回巴中进行办理,降低我的套餐资费。但是四川联通,巴中联通要么反馈无法办理,要么反馈需要办理更高套餐才能给予办理。(有10010打电话过来沟通的通话记录为证) 经过后面与更详细了解,我的129档是可以办理129天府升舱51.6元话费优惠包,从而实现3折的,我也是符合办理条件的,但是确是各种阻拦我,不给办理,非要折腾用户。 四川联通违反法律法规(后附条款),还请尽快予以改正,帮我办理全家福129档3折,或者赔偿我因为不能办理3折造成的多交月租损失(预估自己只活到70岁,25.8*12*41=12693.6元),以及巴中成都往返路费280元。 合计12693.6+280=12973.6元。 我也不是无理取闹的人,工作人员可以查我身份证地址是否可以拉宽带,一直没有宽带资源(这个根据电信条例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我也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非得联通做办不到的事情。 办理3折是符合要求,能够办理的,希望领导督促联通履行商家的责任,履行国企的担当。 请直接帮我转到省级处理中心,不要在四川联通和巴中联通之间来回扯皮了,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改正并赔偿损失;拒不改正的,处以警告或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条:电信用户申请安装、移装电信终端设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其公布的时限内保证装机开通;由于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开通的,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免收超限期间的租费。

建议巴山公交车部分地段增强站台 已办结 咨询 交通 公交车管理

为了方便城市居民,城乡居民生活,工作出行方便,便捷,为十五五规划,全面为基屈服务,为人民服务,创新服务。建议25路公交车到兴文经开区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增设上下车站。(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相邻)通,南,恩,巴,平市民到市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办事,没有站台,很不好找。建议25路公交车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设一站台。2.南二环柳津桥站至巴州区四中站驱间近两公里,应在一品城增设上下车站。15路车2路公交车从大佛寺返巴中城区大佛寺居委会前200米处(民众体验中心)设上下车标志牌,站台。巴山公交公司应实地落实完善。望应予采纳。本人事实求是的真知灼见意见。妥否,很多民众意见。

上班时间太长,身体很累,吃不消 待处理 投诉 就业 未执行休息(假)政策

早晨五点就要到食堂做面食早餐等,赶上学生六七点吃早餐,早餐结束后就要马上准备中午的饭菜,下午二点过后才能基本收拾结束,下午三点时又要开始忙碌准备学生的各种晚餐,等晚餐收拾完之后就到了晚上的7点过后了,才能开始下班。这样一天忙忙碌碌的工作了十四多个小时,这样长的工作时间,身体很累,实在吃不消,况且还没有加班费。请领导们严格按照劳动法实施,不然身体累垮了,由谁负责呢?

平昌县政府强制借用消防通道 待处理 投诉 城建 供电

各位领导,我是平昌县巴河半岛业主,现投诉平昌县政府,具体事件如下: 平昌县金港湾小区消防通道规划未完善,政府及社区街道办事机构同相邻的巴河半岛小区业主商议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在10月22日平昌同州街道办事处带几十号人早上六点多强行砸烂巴河半岛小区大门锁进入小区破坏绿化和栅栏。 这里我有几个疑问,金港湾小区当初消防设施规划不合格当地政府是如何层层审批合格过关的,又怎么能在消防设施设备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的,现在为了收拾这个烂摊子就损坏我们巴河半岛全体业主的利益 此时件在我们全体业主极力阻拦的情况下他们冷处理了这一段时间,现又开始发动我们乡镇的村官去老家骚扰家人并要求签同意书,现我们巴河半岛全体业主要求停止打通我们小区以为金港湾的消防通道,并把之前强制破坏的绿化带和栅栏恢复原样。
WpmtK_1720562747 (来自wap) 2025-12-12 04:15:45
公路修建动工时说的开工支一半,三年支完。现已六年只有开工时支了40%,曾先后多次找了各级各有关部门并未给出答案。今年内堵了两次工地,第一次堵工是2025年1月份由县交通局协调办张主任与镇政府马镇长到天井坝村协调通报时间,3月份支河口,4月份支碗厂沟村,5月份支天井坝村。5月份没有着落,所以就出现了6月份第二次堵工。但第二次堵工一直拖到现在,并未作出答复,只答复了房屋炮损的实施方案。现请示上级领导,下剩部分到底是支还是不支,直接了当,已免百姓挂在心上。

致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严正驳斥 待处理 投诉 市场 价格欺诈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巴中市的一名普通市民,不好意思百忙之中第三次打扰到您,现就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我“投诉巴中王府井周大生店欺诈消费者”一事的第三次回复(现将三次回复截屏如下),向您反映其无视百姓诉求,严重履职缺位的问题——该处理结果完全背离政府部门的核心职责,我无法接受(我已准备相关举报材料,准备递交市信访局及向您寄出挂号信件),请市长大人聆听我们百姓心声。 2025年12月11日,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了我一封迟来的回复,这封官样回复深深刺痛了我的心,让我在维权的路上感到了歇斯底里的绝望,我还是决定坚持分析事实,厘清依据,向市长您反映并分析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这篇回复通篇充斥着避重就轻的官样话术,完全回避法定监管职责,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视而不见,对商家的违法嫌疑置之不理,其履职缺位的本质暴露无遗,现逐一驳斥如下: 1.对商家“欺诈嫌疑”的调查流于形式,未尽实质审查义务 回复声称检查商家资质、产品证书等未发现违法,却刻意回避核心争议:其一,我所购玉器是否存在价格虚高的价格欺诈情形,市监局仅核查“明码标价”,却未依据《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审查标价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虚假标价或价格误导,这是典型的形式审查、敷衍了事;其二,商家加盖的“玉器一律不退不换”格式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市监局非但未认定该条款违法,反而将其作为商家拒绝退货的“合理依据”,是对法律的公然漠视;其三,商家以“不能保证所退商品为原售出商品”为由拒退,市监局未要求商家举证该主张的合理性,反而将举证责任推给消费者,完全违背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法理,更是未履行监管者对经营者举证义务的督促职责。 2.“重调解、轻监管”的履职偏差坐实,法定监管职责完全落空 市监局援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称“处理投诉以调解为主”,却故意歪曲法条本意:调解是解决消费纠纷的手段,绝非替代监管的借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存在格式条款违法、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市监局三次赴商家调解,却从未对商家的无效格式条款、价格合理性开展实质性监管查处,反而以“商家拒绝调解”为由终止流程,这不是“调解为主”,而是“放弃监管”。所谓“组织调解”不过是市监局逃避法定监管职责的遮羞布,完全违背“调解是手段、监管是本职”的基本履职原则。 3.程序上的敷衍塞责,暴露行政不作为的本质 市监局称我“不到现场调解”故无法推进,却未举证已履行充分、有效的通知义务,更未采取线上调解、书面沟通等替代方式保障消费者权利;在调取监控后,仅描述交易流程却未核查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欺诈行为,这种“只看流程、不查实质”的调查,根本无法排除商家的违法嫌疑。市监局以“消费者无证据”为由不立案,却忘记自身负有主动调查、收集证据的法定监管职责,将监管责任转嫁给消费者,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 该回复看似逻辑完整,实则是用官样文章掩盖履职缺位的事实,对消费者的合法诉求敷衍应对,对商家的潜在违法行为放任不管。现要求市监局立即纠正错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对商家的价格欺诈嫌疑、格式条款违法问题开展实质调查并依法查处,切实履行市场监管的法定职责,而非继续用空洞的话术推诿塞责!(如果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法律条款及业务知识专业度不够,我已将相关条款罗列截屏如下,拜请相关领导认真学习,少些官僚作风,多些务实行动,少些官样敷衍,多点认真钻研。) 尽管一次次失望,我还是相信我们有一个好市长。 此致 敬礼!
TrGBV_1764948093 (来自wap) 2025-12-05 23:21:54
我听我老爸讲、2014年买房、当时就把契税交了、至今还没有房本、 我们一家人常年在外地、 所以想通过留言的方式咨询一下、 (小区业主群也在反映一个问题、 就是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 好像是因为开发商导致的、 具体情况、可以走访一下丰泽北岸小区里面的业主)

拖欠乡村医生工资 已办结 投诉 卫生健康 不限

2021年和2022年两年三星卫生院共欠乡村医生工资20余万元,我个人3万多元

二胎政策补贴 已办结 咨询 政务 社会福利

同批次提交的二胎补贴为什么不是统一发放,有些已经发放有些没发是什么原因?

巴州区肖家巷占道经营乱象无人管理 已办结 求助 城建 占道经营

肖家巷零散摊贩和商户违规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人员通行和学生出行,商户本身的自有面积个人认为是足够达到经营目的,商户为了占用更多的使用面积,把摊位直接移至走道,零散摊贩再罗两列加入这个本身不够宽敞的肖家巷,行人和学生举步维艰。肖家巷乱象自巴中市评定文明城市之后无人管理,摊贩和商户占用行人面积已成日常乱象。近日,摊贩肆虐到在一小门口延至大路路口已成三列队伍落地成摊!!!!对老人和小孩造成严重出行安全隐患!!!诉求是希望能恢复文明城市之干净整洁的环境。
UuEZX_1764916070 (来自wap) 2025-12-05 14:28:54
政府几年前就发布户户通道路硬化,我们村什么时候开始?村领导一直不理

天然林䃼助 待处理 投诉 政务 社会福利

ZUfrO_1764914039 (来自wap) 2025-12-05 13:54:01
天然林和商品林䃼助还有效不?如果有为啥两年了都没有打款?如果没有了为啥没出通告?

行人安全严重受引响 已办结 投诉 交通 占道停车

lrHhb_1657593227 (来自wap) 2025-12-05 13:52:43
白塔路全段汽车乱停,尤其是小桥上经常停车占半边,,我亲眼见到一个老人被汽车反光镜刮上,这里几百人进出,这里又有十小的学生出入,遇上行人高峰更恼火,严重引响行人安全。

巴中滴滴扣审运输证,违规收费 已办结 求助 交通 客运汽车及客运管理

朋友是巴州区滴滴网约车司机,反映2025年11月,其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交给经开区黄家沟美食城滴滴平台办事处,但至今没有审核,却还让其交押金与管理费,但之前都没有这些费用,据朋友说 在巴中跑滴滴五六年以来 从未被要求收取过押金 管理费。 如今本就提高了平台每单抽成比例,压低了运价,利用大数据算法推特惠订单 随心接订单,让司机 乘客使用特惠 打开随心接,不开特惠就接不到单,现在反而还要线下额外收费,收费的同时并不保证司机的收入以及单量,每个持有双证的司机收取一千二的押金,三百的管理费 涉及巴中现有几百个双证司机的就业与收入,上百万的金额。 单方面的胁迫司机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做,否则就不年审运输证,朋友认为其收费及要求存在不合理,拒绝交费,拒不接受霸王条款,希望能有领导帮助我的司机朋友 尽快审核运输证,望有关领导能够 核查相关违法行为,谢谢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巴中市的一名普通市民,不好意思百忙之中再次打扰到您,现就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我“投诉巴中王府井周大生店欺诈消费者”一事的第二次回复(现将两次回复截屏如下),向您反映其履职缺位、怠于行使法定职能的问题——该处理结果完全背离政府部门的核心职责,我无法接受。 2025年11月20日,我因巴州区王府井周大生店涉嫌欺诈消费者(请求退货退款)反映问题,巴州区市监局回复称“商家拒调故终止调解,建议司法途径”(给我电话告知后的第三天才在网络回复)。但这份回复暴露的是其对自身职能的严重混淆,是典型的“懒政式履职”: 一、混淆“调解”与“监管”职责,放弃行政职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部门的核心职能不是“居中劝和的和事佬”,而是“查处违法、维护市场秩序的监管者”。我投诉的是“商家欺诈”——这是涉嫌违反《消法》第五十五条(欺诈需退一赔三)的违法行为,并非普通民事纠纷。但巴州区市监局仅“三次”协调退货,未对“欺诈是否属实”开展任何实质核查(如调取销售记录、核实宣传内容、固定违规证据);在商家拒调后直接终止工作,完全放弃了“调查违法、依法查处”的法定职责,本质是行政不作为。 二、背离“为民履职”宗旨,推诿维权责任 政府职能部门的存在,是为了以公权力平衡“消费者与商家的强弱关系”。我作为普通消费者,面对商家的强势拒绝,本应依靠市监局的监管权维护权益,但该局却将问题直接推给司法途径——这不仅大幅增加了消费者的时间、金钱成本,更是对“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责的逃避,与“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宗旨背道而驰。 三、“高度重视”流于形式,履职态度敷衍 回复中称“高度重视、立即核实处置”,但实际仅做了表面化的调解协调(期间并未联系我何时在何地进行调解,也未要求我本人到场,除告知结果外未给我任何电话联系),未开展任何监管层面的调查工作。这种“只调解不监管”的处理方式,不仅无法解决我的诉求,更会纵容商家的违法违规行为,损害巴中市场消费环境的公信力。 基于此,我恳请您督促: 1.责令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周大生店涉嫌欺诈”一事立案调查,依法核实其违法事实并作出查处,责令商家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 2.督促该局整改“重调解、轻监管”的履职偏差,明确“调解是手段、监管是本职”的工作边界,避免此类推诿行为再次发生。 此致 敬礼

育儿补贴 已办结 咨询 政务 不限

KHgTw_1763656732 (来自wap) 2025-11-21 00:38:53
麻烦问一下巴中市平昌县的育儿补贴什么时候发放。问 社区也不回复

市场监管毫不作为,百姓冤屈无处申诉 已办结 投诉 市场 价格欺诈

尊敬的市长大人、各位领导: 作为巴中市的一名奉公守法的公民,政府部门就是这样对待我们的吗?对于老百姓的诉求就是这样敷衍推脱不负责任吗?现将我反应的“巴中市王府井商场周大生店严重欺诈消费者”的问题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给我的回复截图反应如下,请市长大人及各位领导慧眼明察,还我一个公道。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内容,作为当事人,我仅在第一次电话投诉后,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话回复,对于电话回复,本人当时就表达了不满意调解结果的意见。后面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未给我来电,我可以不可以理解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根本就未再次协调此事,仅凭一份官样回复,打发我这样的无知小民!从回复内容可以看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位领导根本无视我对整个购物事件的详细述说,未认真解答我所提出的问题(商场并未当面告诉我不退不换等具体事实,诱导我消费),反而全篇回复都在极力偏袒商铺,为商铺发声,不顾我的意见及事件描述,我一直坚信“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如果各部门的领导都用这样的方式来敷衍对待我们消费者,那么政府的公信力何在?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态度恶劣一事,本人可以用人格担保,绝对事实存在。作为在市场交易受到不平等对待的我来讲,我以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是我们普通消费者的维权港湾,没想到换来的是对我无情的数落和批评(问我买十元一袋的饼干是否也要评估,问我买衣服贵了是否也要评估),如果这样的批评不是态度恶劣,那么我想请问,怎样才算恶劣? 尊敬的市长大人,很感谢您及各位领导对巴中发展所做出的不懈努力,每次在电视和报道上看到您们,我都觉得我们是幸福的,可是这次事件,让我深深感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僚作风,更让我感叹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无情和不公正!但我还是坚信,我们的政府会为老百姓发声,会为我维权。因为“麻辣论坛”到现在依然会收到回复,让我相信政府是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可如果“麻辣论坛”反映的问题都只能得到这样冰冷的官腔,那么政府关注“麻辣论坛”的意义又在哪里?我相信,只要真正的公平公正,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那么“麻辣论坛”的存在与否也就不重要了。 请市长大人及各位领导明鉴,还我一个公平!再次感谢您们对巴中发展的贡献及辛劳!

生育补贴 已办结 咨询 社会保险 生育保险

njIPf_1763648328 (来自wap) 2025-11-20 22:18:49
亲爱的市长,先了解一下巴中的生育补贴多久发放呢。

群众办事难—在巴中经开区 已办结 投诉 企业 行政审批

在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指导下,顶着当下极大的经营环境所面对的困难和盘活存量的地产市场,依然在困境中选址了巴中经开区,本人于2025年4月购买了位于巴中经开区优筑城一栋独立商业楼,并在5.28日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同年9月投入装修并经营使用,然而在提交申请购房装修补贴时,接触到我们经开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以及它们所工作的效率,才发现是那么的不尽人意,不知道对于此类案件是一个群众就能让各部门相互协调的了吗?还是工作人员不愿作为,不想作为,不敢作为呢?层层加码递给群众一个并不能解决也协调不了的问题,案件中唯一不同性是我购买的这栋商业楼,被分割成了37个产权,属于独栋商业楼,且室内并没有隔墙分割,然而在申请交资料时被工作人员告知,我需要办理37个营业执照或在同一个营业执照上体现出37个产权地址门牌号才能申请补贴, 随后我咨询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办证人员,告知我办理营业执照没有此类案例,也就是根本达不到房管局工作人员所要求中的营业执照,顿时让我对投资经开,相信经开的营商环境感到担忧和无助,这不难反映出经开区相关部门之间存在着一种让群众办事难的具体现象,望高市长明查秋毫,让政府相关部门为民想办事,办实事的一个良好形象和争着来,和敢投资巴中的一个营商环境!

巴中王府井商场周大生店严重欺诈消费者 已办结 投诉 市场 价格欺诈

尊敬的市长,您好! 情况是这样: 本人于2025年11月9日 21:22分在巴中市巴州区王府井购物中心周大生店铺购买玉手镯及玉坠,合计7788元,通过银行卡完成付款(玉手镯 成交价5400元,专业人员鉴定玉手镯 市场价1000元;玉坠成交价2388元,鉴定市场价500元),商家开具了收据,市场价与我支付的7788元存在巨大价差,属于典型的价格虚高。周大生店铺严重欺诈消费者、高价卖低等货,使用霸王条款不退不换,购物全过程无一导购告知玉石不退不换,收据给我签字时仍未加盖“玉器一律不退不换”,我将离店时才补上此章,随后用信封包着收据放礼品盒里,本人全程不知玉石不得退换。 11月13日09:49分本人拨打12315投诉周大生店铺,12315指导我向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拨打电话(电话:0827 2138315),当日10:58分向巴中市市场管理局拨打电话,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不听老百姓意见,纵容黑心商家谋取暴利。当日下午工作人员去现场协调敷衍了事、走马观花、未公平公正处理。电话里我告知我的诉求,两种解决方案:一 我要退货退款、二 申请评估机构评估商品价格。工作人员说评估 评估,你买10元一袋的饼干,要不要评估;买了衣服觉得贵了,要不要也去评估?阻拦我维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要投诉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巴中王府井商场周大生店铺。
TPcrN_1710479223 2025-12-18 10:50:43
在2025年第50周,我了解到我用的全家福5G套餐129档,是可以办理3折的,通过打折加返费做到,小老百姓挣钱还是不容易,能节约一些是一些。因此我选择在周末回巴中进行办理,降低我的套餐资费。但是四川联通,巴中联通要么反馈无法办理,要么反馈需要办理更高套餐才能给予办理。(有10010打电话过来沟通的通话记录为证) 经过后面与更详细了解,我的129档是可以办理129天府升舱51.6元话费优惠包,从而实现3折的,我也是符合办理条件的,但是确是各种阻拦我,不给办理,非要折腾用户。 四川联通违反法律法规(后附条款),还请尽快予以改正,帮我办理全家福129档3折,或者赔偿我因为不能办理3折造成的多交月租损失(预估自己只活到70岁,25.8*12*41=12693.6元),以及巴中成都往返路费280元。 合计12693.6+280=12973.6元。 我也不是无理取闹的人,工作人员可以查我身份证地址是否可以拉宽带,一直没有宽带资源(这个根据电信条例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我也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非得联通做办不到的事情。 办理3折是符合要求,能够办理的,希望领导督促联通履行商家的责任,履行国企的担当。 请直接帮我转到省级处理中心,不要在四川联通和巴中联通之间来回扯皮了,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改正并赔偿损失;拒不改正的,处以警告或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条:电信用户申请安装、移装电信终端设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其公布的时限内保证装机开通;由于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开通的,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免收超限期间的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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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CMn_1672991899 2025-12-15 20:54:14
为了方便城市居民,城乡居民生活,工作出行方便,便捷,为十五五规划,全面为基屈服务,为人民服务,创新服务。建议25路公交车到兴文经开区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增设上下车站。(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相邻)通,南,恩,巴,平市民到市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办事,没有站台,很不好找。建议25路公交车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设一站台。2.南二环柳津桥站至巴州区四中站驱间近两公里,应在一品城增设上下车站。15路车2路公交车从大佛寺返巴中城区大佛寺居委会前200米处(民众体验中心)设上下车标志牌,站台。巴山公交公司应实地落实完善。望应予采纳。本人事实求是的真知灼见意见。妥否,很多民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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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bfw_1765207363 2025-12-14 23:45:34
早晨五点就要到食堂做面食早餐等,赶上学生六七点吃早餐,早餐结束后就要马上准备中午的饭菜,下午二点过后才能基本收拾结束,下午三点时又要开始忙碌准备学生的各种晚餐,等晚餐收拾完之后就到了晚上的7点过后了,才能开始下班。这样一天忙忙碌碌的工作了十四多个小时,这样长的工作时间,身体很累,实在吃不消,况且还没有加班费。请领导们严格按照劳动法实施,不然身体累垮了,由谁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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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wqr_1765526818 2025-12-12 16:56:12
各位领导,我是平昌县巴河半岛业主,现投诉平昌县政府,具体事件如下: 平昌县金港湾小区消防通道规划未完善,政府及社区街道办事机构同相邻的巴河半岛小区业主商议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在10月22日平昌同州街道办事处带几十号人早上六点多强行砸烂巴河半岛小区大门锁进入小区破坏绿化和栅栏。 这里我有几个疑问,金港湾小区当初消防设施规划不合格当地政府是如何层层审批合格过关的,又怎么能在消防设施设备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的,现在为了收拾这个烂摊子就损坏我们巴河半岛全体业主的利益 此时件在我们全体业主极力阻拦的情况下他们冷处理了这一段时间,现又开始发动我们乡镇的村官去老家骚扰家人并要求签同意书,现我们巴河半岛全体业主要求停止打通我们小区以为金港湾的消防通道,并把之前强制破坏的绿化带和栅栏恢复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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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mtK_1720562747 2025-12-12 04:15:45
公路修建动工时说的开工支一半,三年支完。现已六年只有开工时支了40%,曾先后多次找了各级各有关部门并未给出答案。今年内堵了两次工地,第一次堵工是2025年1月份由县交通局协调办张主任与镇政府马镇长到天井坝村协调通报时间,3月份支河口,4月份支碗厂沟村,5月份支天井坝村。5月份没有着落,所以就出现了6月份第二次堵工。但第二次堵工一直拖到现在,并未作出答复,只答复了房屋炮损的实施方案。现请示上级领导,下剩部分到底是支还是不支,直接了当,已免百姓挂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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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tED_1763092981 2025-12-11 22:58:27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巴中市的一名普通市民,不好意思百忙之中第三次打扰到您,现就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我“投诉巴中王府井周大生店欺诈消费者”一事的第三次回复(现将三次回复截屏如下),向您反映其无视百姓诉求,严重履职缺位的问题——该处理结果完全背离政府部门的核心职责,我无法接受(我已准备相关举报材料,准备递交市信访局及向您寄出挂号信件),请市长大人聆听我们百姓心声。 2025年12月11日,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了我一封迟来的回复,这封官样回复深深刺痛了我的心,让我在维权的路上感到了歇斯底里的绝望,我还是决定坚持分析事实,厘清依据,向市长您反映并分析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这篇回复通篇充斥着避重就轻的官样话术,完全回避法定监管职责,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视而不见,对商家的违法嫌疑置之不理,其履职缺位的本质暴露无遗,现逐一驳斥如下: 1.对商家“欺诈嫌疑”的调查流于形式,未尽实质审查义务 回复声称检查商家资质、产品证书等未发现违法,却刻意回避核心争议:其一,我所购玉器是否存在价格虚高的价格欺诈情形,市监局仅核查“明码标价”,却未依据《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审查标价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虚假标价或价格误导,这是典型的形式审查、敷衍了事;其二,商家加盖的“玉器一律不退不换”格式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市监局非但未认定该条款违法,反而将其作为商家拒绝退货的“合理依据”,是对法律的公然漠视;其三,商家以“不能保证所退商品为原售出商品”为由拒退,市监局未要求商家举证该主张的合理性,反而将举证责任推给消费者,完全违背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法理,更是未履行监管者对经营者举证义务的督促职责。 2.“重调解、轻监管”的履职偏差坐实,法定监管职责完全落空 市监局援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称“处理投诉以调解为主”,却故意歪曲法条本意:调解是解决消费纠纷的手段,绝非替代监管的借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存在格式条款违法、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市监局三次赴商家调解,却从未对商家的无效格式条款、价格合理性开展实质性监管查处,反而以“商家拒绝调解”为由终止流程,这不是“调解为主”,而是“放弃监管”。所谓“组织调解”不过是市监局逃避法定监管职责的遮羞布,完全违背“调解是手段、监管是本职”的基本履职原则。 3.程序上的敷衍塞责,暴露行政不作为的本质 市监局称我“不到现场调解”故无法推进,却未举证已履行充分、有效的通知义务,更未采取线上调解、书面沟通等替代方式保障消费者权利;在调取监控后,仅描述交易流程却未核查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欺诈行为,这种“只看流程、不查实质”的调查,根本无法排除商家的违法嫌疑。市监局以“消费者无证据”为由不立案,却忘记自身负有主动调查、收集证据的法定监管职责,将监管责任转嫁给消费者,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 该回复看似逻辑完整,实则是用官样文章掩盖履职缺位的事实,对消费者的合法诉求敷衍应对,对商家的潜在违法行为放任不管。现要求市监局立即纠正错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对商家的价格欺诈嫌疑、格式条款违法问题开展实质调查并依法查处,切实履行市场监管的法定职责,而非继续用空洞的话术推诿塞责!(如果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法律条款及业务知识专业度不够,我已将相关条款罗列截屏如下,拜请相关领导认真学习,少些官僚作风,多些务实行动,少些官样敷衍,多点认真钻研。) 尽管一次次失望,我还是相信我们有一个好市长。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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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GBV_1764948093 2025-12-05 23:21:54
我听我老爸讲、2014年买房、当时就把契税交了、至今还没有房本、 我们一家人常年在外地、 所以想通过留言的方式咨询一下、 (小区业主群也在反映一个问题、 就是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 好像是因为开发商导致的、 具体情况、可以走访一下丰泽北岸小区里面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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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QiD_1764917286 2025-12-05 15:08:15
2021年和2022年两年三星卫生院共欠乡村医生工资20余万元,我个人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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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二胎政策补贴

klwHg_1764917572 2025-12-05 15:00:18
同批次提交的二胎补贴为什么不是统一发放,有些已经发放有些没发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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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cry_1635043377 2025-12-05 14:44:20
肖家巷零散摊贩和商户违规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人员通行和学生出行,商户本身的自有面积个人认为是足够达到经营目的,商户为了占用更多的使用面积,把摊位直接移至走道,零散摊贩再罗两列加入这个本身不够宽敞的肖家巷,行人和学生举步维艰。肖家巷乱象自巴中市评定文明城市之后无人管理,摊贩和商户占用行人面积已成日常乱象。近日,摊贩肆虐到在一小门口延至大路路口已成三列队伍落地成摊!!!!对老人和小孩造成严重出行安全隐患!!!诉求是希望能恢复文明城市之干净整洁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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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uEZX_1764916070 2025-12-05 14:28:54
政府几年前就发布户户通道路硬化,我们村什么时候开始?村领导一直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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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回复] 天然林䃼助

ZUfrO_1764914039 2025-12-05 13:54:01
天然林和商品林䃼助还有效不?如果有为啥两年了都没有打款?如果没有了为啥没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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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Hhb_1657593227 2025-12-05 13:52:43
白塔路全段汽车乱停,尤其是小桥上经常停车占半边,,我亲眼见到一个老人被汽车反光镜刮上,这里几百人进出,这里又有十小的学生出入,遇上行人高峰更恼火,严重引响行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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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CYz_1664376603 2025-12-04 10:43:41
朋友是巴州区滴滴网约车司机,反映2025年11月,其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交给经开区黄家沟美食城滴滴平台办事处,但至今没有审核,却还让其交押金与管理费,但之前都没有这些费用,据朋友说 在巴中跑滴滴五六年以来 从未被要求收取过押金 管理费。 如今本就提高了平台每单抽成比例,压低了运价,利用大数据算法推特惠订单 随心接订单,让司机 乘客使用特惠 打开随心接,不开特惠就接不到单,现在反而还要线下额外收费,收费的同时并不保证司机的收入以及单量,每个持有双证的司机收取一千二的押金,三百的管理费 涉及巴中现有几百个双证司机的就业与收入,上百万的金额。 单方面的胁迫司机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做,否则就不年审运输证,朋友认为其收费及要求存在不合理,拒绝交费,拒不接受霸王条款,希望能有领导帮助我的司机朋友 尽快审核运输证,望有关领导能够 核查相关违法行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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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tED_1763092981 2025-11-27 18:55:03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巴中市的一名普通市民,不好意思百忙之中再次打扰到您,现就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我“投诉巴中王府井周大生店欺诈消费者”一事的第二次回复(现将两次回复截屏如下),向您反映其履职缺位、怠于行使法定职能的问题——该处理结果完全背离政府部门的核心职责,我无法接受。 2025年11月20日,我因巴州区王府井周大生店涉嫌欺诈消费者(请求退货退款)反映问题,巴州区市监局回复称“商家拒调故终止调解,建议司法途径”(给我电话告知后的第三天才在网络回复)。但这份回复暴露的是其对自身职能的严重混淆,是典型的“懒政式履职”: 一、混淆“调解”与“监管”职责,放弃行政职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部门的核心职能不是“居中劝和的和事佬”,而是“查处违法、维护市场秩序的监管者”。我投诉的是“商家欺诈”——这是涉嫌违反《消法》第五十五条(欺诈需退一赔三)的违法行为,并非普通民事纠纷。但巴州区市监局仅“三次”协调退货,未对“欺诈是否属实”开展任何实质核查(如调取销售记录、核实宣传内容、固定违规证据);在商家拒调后直接终止工作,完全放弃了“调查违法、依法查处”的法定职责,本质是行政不作为。 二、背离“为民履职”宗旨,推诿维权责任 政府职能部门的存在,是为了以公权力平衡“消费者与商家的强弱关系”。我作为普通消费者,面对商家的强势拒绝,本应依靠市监局的监管权维护权益,但该局却将问题直接推给司法途径——这不仅大幅增加了消费者的时间、金钱成本,更是对“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责的逃避,与“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宗旨背道而驰。 三、“高度重视”流于形式,履职态度敷衍 回复中称“高度重视、立即核实处置”,但实际仅做了表面化的调解协调(期间并未联系我何时在何地进行调解,也未要求我本人到场,除告知结果外未给我任何电话联系),未开展任何监管层面的调查工作。这种“只调解不监管”的处理方式,不仅无法解决我的诉求,更会纵容商家的违法违规行为,损害巴中市场消费环境的公信力。 基于此,我恳请您督促: 1.责令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周大生店涉嫌欺诈”一事立案调查,依法核实其违法事实并作出查处,责令商家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 2.督促该局整改“重调解、轻监管”的履职偏差,明确“调解是手段、监管是本职”的工作边界,避免此类推诿行为再次发生。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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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育儿补贴

KHgTw_1763656732 2025-11-21 00:38:53
麻烦问一下巴中市平昌县的育儿补贴什么时候发放。问 社区也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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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tED_1763092981 2025-11-20 22:39:12
尊敬的市长大人、各位领导: 作为巴中市的一名奉公守法的公民,政府部门就是这样对待我们的吗?对于老百姓的诉求就是这样敷衍推脱不负责任吗?现将我反应的“巴中市王府井商场周大生店严重欺诈消费者”的问题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给我的回复截图反应如下,请市长大人及各位领导慧眼明察,还我一个公道。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内容,作为当事人,我仅在第一次电话投诉后,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话回复,对于电话回复,本人当时就表达了不满意调解结果的意见。后面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未给我来电,我可以不可以理解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根本就未再次协调此事,仅凭一份官样回复,打发我这样的无知小民!从回复内容可以看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位领导根本无视我对整个购物事件的详细述说,未认真解答我所提出的问题(商场并未当面告诉我不退不换等具体事实,诱导我消费),反而全篇回复都在极力偏袒商铺,为商铺发声,不顾我的意见及事件描述,我一直坚信“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如果各部门的领导都用这样的方式来敷衍对待我们消费者,那么政府的公信力何在?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态度恶劣一事,本人可以用人格担保,绝对事实存在。作为在市场交易受到不平等对待的我来讲,我以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是我们普通消费者的维权港湾,没想到换来的是对我无情的数落和批评(问我买十元一袋的饼干是否也要评估,问我买衣服贵了是否也要评估),如果这样的批评不是态度恶劣,那么我想请问,怎样才算恶劣? 尊敬的市长大人,很感谢您及各位领导对巴中发展所做出的不懈努力,每次在电视和报道上看到您们,我都觉得我们是幸福的,可是这次事件,让我深深感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僚作风,更让我感叹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无情和不公正!但我还是坚信,我们的政府会为老百姓发声,会为我维权。因为“麻辣论坛”到现在依然会收到回复,让我相信政府是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可如果“麻辣论坛”反映的问题都只能得到这样冰冷的官腔,那么政府关注“麻辣论坛”的意义又在哪里?我相信,只要真正的公平公正,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那么“麻辣论坛”的存在与否也就不重要了。 请市长大人及各位领导明鉴,还我一个公平!再次感谢您们对巴中发展的贡献及辛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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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生育补贴

njIPf_1763648328 2025-11-20 22:18:49
亲爱的市长,先了解一下巴中的生育补贴多久发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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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LtN_1702397338 2025-11-17 20:55:47
在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指导下,顶着当下极大的经营环境所面对的困难和盘活存量的地产市场,依然在困境中选址了巴中经开区,本人于2025年4月购买了位于巴中经开区优筑城一栋独立商业楼,并在5.28日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同年9月投入装修并经营使用,然而在提交申请购房装修补贴时,接触到我们经开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以及它们所工作的效率,才发现是那么的不尽人意,不知道对于此类案件是一个群众就能让各部门相互协调的了吗?还是工作人员不愿作为,不想作为,不敢作为呢?层层加码递给群众一个并不能解决也协调不了的问题,案件中唯一不同性是我购买的这栋商业楼,被分割成了37个产权,属于独栋商业楼,且室内并没有隔墙分割,然而在申请交资料时被工作人员告知,我需要办理37个营业执照或在同一个营业执照上体现出37个产权地址门牌号才能申请补贴, 随后我咨询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办证人员,告知我办理营业执照没有此类案例,也就是根本达不到房管局工作人员所要求中的营业执照,顿时让我对投资经开,相信经开的营商环境感到担忧和无助,这不难反映出经开区相关部门之间存在着一种让群众办事难的具体现象,望高市长明查秋毫,让政府相关部门为民想办事,办实事的一个良好形象和争着来,和敢投资巴中的一个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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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tED_1763092981 2025-11-14 13:55:30
尊敬的市长,您好! 情况是这样: 本人于2025年11月9日 21:22分在巴中市巴州区王府井购物中心周大生店铺购买玉手镯及玉坠,合计7788元,通过银行卡完成付款(玉手镯 成交价5400元,专业人员鉴定玉手镯 市场价1000元;玉坠成交价2388元,鉴定市场价500元),商家开具了收据,市场价与我支付的7788元存在巨大价差,属于典型的价格虚高。周大生店铺严重欺诈消费者、高价卖低等货,使用霸王条款不退不换,购物全过程无一导购告知玉石不退不换,收据给我签字时仍未加盖“玉器一律不退不换”,我将离店时才补上此章,随后用信封包着收据放礼品盒里,本人全程不知玉石不得退换。 11月13日09:49分本人拨打12315投诉周大生店铺,12315指导我向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拨打电话(电话:0827 2138315),当日10:58分向巴中市市场管理局拨打电话,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不听老百姓意见,纵容黑心商家谋取暴利。当日下午工作人员去现场协调敷衍了事、走马观花、未公平公正处理。电话里我告知我的诉求,两种解决方案:一 我要退货退款、二 申请评估机构评估商品价格。工作人员说评估 评估,你买10元一袋的饼干,要不要评估;买了衣服觉得贵了,要不要也去评估?阻拦我维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要投诉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巴中王府井商场周大生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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