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2016年,邮储银行巴中支行工作人员和借款人周德杨通知我到银行签字。他们在邮储银行大厅出示了一套资料,并且对我解释说明,告诉我签字是以锦卉实业有限公司股东的身份授权法人周德杨代表公司申办一笔政策性贴息企业贷款。2018年储蓄银行巴中支行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存在多重问题的资料把我起诉,并将我资产冻结。
资料多重问题分别如下:
1.资料东拼西凑自相矛盾,起诉材料证明借款本身是一笔个人贷款,证据却是企业贷款资料;
2.伪造担保人面签资料签字、捺印,有笔迹鉴定为证;我只到银行去签字了一次,银行却拿出了三次签字的资料,资产冻结了我没钱鉴定。担保人之一申请鉴定了,证明是伪造的。面签都能造假、这得有多假?
3.伪造担保人身份证件,搞一张图片也能代替身份证申请贷款,邮储银行得有都歪?
4.利用我对人民政府以及银行的信任,出示一套政府本门盖章的资料《巴中市巴州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批次贷款审批表》连哄带骗,诱导我签了一份与展示的资料、描述的事实无关的个人贷款担保书。算不算欺诈?
5.签字时展示的《巴中市巴州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批次贷款审批表》,起诉时消失了。银行说没有那些资料,所幸我当时签字拍照了,银行有耍赖说那个文件无效。在政府文件面前我们毫无防备的被骗,希望政府机关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