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暨四川汇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申请人: 李鹏(系李友华之子)
联系电话: 15680900091
我父亲李友华自2019年6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在“长岛·御景”项目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共计约56,000元。此笔欠薪已于2022年3月1日,经贵管理人(何松坪等)在《谈话笔录》及书面记录中明确确认为“职工债权”,并承诺优先支付。
然而,我父亲于2025年被确诊为结肠腺癌,病情严重,急需巨额医疗费用进行后续治疗。本已困顿的家庭因此雪上加霜。
恳请贵院与管理人体恤我父亲重病危难,践行此前承诺,特事特办,立即优先支付这笔早已确认的56,000元职工债权,以解救命之需。
万分感激!
申请人:李鹏
2026年 1月 6日
附件:
1. 管理人确认欠薪的沟通记录
2. 《谈话笔录》(2022年3月1日)
3. 医院病理诊断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