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一、楼盘违约办证背景
我是广安市广安区中桥街道融达城立方楼盘业主,于9年前已购买该小区,该小区交房已经该小区已经交房7年左右了,因开发商各种原因迟迟未能办证,对我们这几百户人民群众财产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且我们毫无合法合规手段去获取正当利益,只能持续被迫受到权益侵害
这么多年来,较多的邻居进行了民事诉讼、仍然无法完成办证【见附图一】。也有较多邻居在在这7年来陆陆续续在四川省网上群众公众平台进行了多次申诉亦未能解决【见附图二】。
二. 关于2025年中央及省府专项民心政策(川自然资发[2025]12号)
(1)【文件出台】2025年7月中央及省政府针对此类情况发布了【川自然资发[2025]12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持续化解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问题处置指导政策》的通知】的文件,根据文件指示,主体怠于履职的情况给出了明确的解决办法。对于融达城立方这类因怠于缴纳税费而导致业主无法办证的情况,应属于该文件指示范围。
(2)【事项申请】2025年10月13日,我基于上述文件精神,于【四川省网上群众公众平台】进行了申诉,但“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明知上述中央及四川省文件要求的情况下,仍拒绝执行该政策文件,以开发商正在办税为由怠于履行中央及省府的文件指示工作。其中并未提到广安市、广安区有出台本地的法律法规或政府条例依据,无任何本地法的情况下直接拒绝执行中央及省政府出台的【川自然资发[2025]12号】文(部分关键内容见附图三)。
(3)【事项调查】此外,本人通过【12366税务服务热线】明确了解到,税务已经在执行【川自然资发[2025]12号】的证缴分离政策。也未在公开渠道查询到有广安区任何本地法规可以不执行“中央及四川省府”的川自然资发[2025]12号文件。
三、求助事项
作为伟人小平故里广安市民,我们通过几乎所有合法的手段(包括民事起诉)、多年的群众平台及12345求助、以及出示【川自然资发[2025]12号】文的情况下,列明具体方式方法的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求助。都未能收效。人生匆匆数十载,倾毕生合法劳动购得的房产因非群众原因无法确权办证,现已接近十年,我们很多邻居已经花甲之年,都不确定能否活到拿到权证的那一天。
综上,个人代表融达城立方全体业主,特此向省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求助,希望能作为省政府、省厅挂牌督办事项,为我伟人故里市民、为社会守法群众伸张正义,给与落实证缴分离事项,让我们拿到房产权证。如果广安区住建局有本地法规及本地政策文件可以凌驾于中央及省人民政府“川自然资发[2025]12号文件”之上,也请明确出示该法规或文件。
非常感谢各位经办的领导、同志!特此致以最高的敬意。
即便本次无法解决,我亦会持续不断通过合法渠道逐级向上级省府、上级党组织、上级纪检组织进行不断合法申诉,直至产权办证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