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
本人父亲于2024年1月-8月,在叙州区南岸街道蜀南大道西段17号宜宾量典房地产有限公司做石匠,至今仍有共计有1万元左右工资未得到。本人父亲受教育程度低(小学文化),法律意识淡薄(根本不懂劳动法),在24年下半年工程完工后,工程方未能按时结清未发工资,我父亲及其工友受代班头(工地小组长角色)的忽悠将于24年农历新年前全部发放。最后一直未发放剩余工资,最后不得不跟我们子女讲诉其遭遇。
自25年3月我得知父亲的遭遇以后,就开始向咋们宜宾市民热线求助,可是问题工单转接对应负责单位后,均无济于事(其中包括:宜宾市叙州区住建局、宜宾市叙州区劳动工会、宜宾市叙州区劳动监察大队)。住建局、劳动工会处理工作人员的主要说辞都是说自己所在单位没有执法权,只有劳动监察大队才能处理,可从25年上半年至今(26年3月9日),问题仍然未得到处理。劳动监察大队的主要说辞永远围绕着我父亲遭遇证据不足,从而就结办,根本没有处理问题本身。
我父亲及其工友大多数都是受教育程度极低、维权意识极其淡薄的一群普通基层劳动人民。工地上、下班的工作模式也与其他能用电子软件(钉钉)考勤的工作不同,还停留在小组长签字记工的传统考勤模式,劳动合同大多数工地也不会签发,我父亲这类务工者也并不知道劳动合同对他们权益的重要性,多重因素叠加就让有心之人、有心的企业故意拿捏他们这类人群的弱点,故意克扣工资。最终问题落到具有执法单位(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办理此类投诉时,永远都会被以证据链不足搪塞、结办告终,我作为受过完整教育体系、有法律意识的年轻人替我父亲维权了长达一整年了问题都仍然未得到处理,如果换作他们自己处理,更是机会没有成功维权的可能性,普通人维权真的太难,太难了……
若书记您能看到此留言,恳请可以将问题回溯深究。对城建单位:宜宾量典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企业:四川芙蓉川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企业单位名称:劳务公司宜宾长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在业务实际开展过程中的合规、合法性,是否存在违法、不合规的行为存在,对工资发放记录、明细、台账进行明察。对包工头:范方均13036539988进行相关管理限制措施,相关企业与包工头范方均之间的用工合作存在许多的不合规性,并且范方均压根不是我们宜宾人,是云南人,仍然在继续用这种欺诈坑骗模式,完工不结清工资,招工用工不合规,继续在坑害咋们其他宜宾市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