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建华(局长)
申请事项:请求对阆中市综合执法局“阆综执信(2025)29号信访处理意见书”进行复查。
复查原因:
1、事实依据阆综执信(2025)29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回复余元强侵占小区共有部位违法搭建在2000年2月28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事实不符,(余元强在2000年2月28日对该住宅房取得所有权属实,并没有对住宅房以外的共有部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2023年9月28日寓思园居委会对违建人余元强发出告知书,告知书要求违法搭建人余元强出示合法手续(一直未出示)限在7天内自行拆除违建。(至今未拆)
3、2023年11月13日晚上18:11“南充12345热线回复”经调查,阆中市张飞南路467号外贸恒运小区违章搭建属实。
4、2023年12月28日阆中市保宁街道办关于李忠强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2023年11月6日.保宁办会同市综执局、市自规局、寓思园居委会对外贸小区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违法搭建属实,市综执局与自规局正对违法搭建依法处置。
5、2024年7月5日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阆综执信(2024)20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认定你所反映的阆中市张飞南路465号外贸小区存在违章建筑的情况属实。
诉求
1、要求被申请人对违建者的“阆国用(00)字第0072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给出合法合理的解释。2023年9月28日寓思园居委会送达告知书,要求出示合法手续及证件,一直未出示。2025年11月14日就有了“阆国用(00)字第0072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要求依法强制拆除多次多部门认定的外贸小区多处违章搭建。
事实与理由
违建者利用小区业主的共有部位搭建房屋,属于侵权行为,未征得小区2/3以上的业主同意,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外贸小区多处违建棚没有合法手续,给小区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了广大业主的车辆停放,造成小区管理混乱,不利于小区的社会稳定。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处理外贸小区的违建事件中没有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不能公正执法,带有明显地偏袒与不公,强拆做样子做表面文章,明了暗里支持,助长了违建者,最后干脆把原先的违建说成是合法搭建,使阆中市综执局的公信力下降, 阆综执信(2025)29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不能服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