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四川群众呼声

2000年出生未办理独生子女证可补办吗? 待处理 咨询 卫生健康 独生子女奖励

本人2000年出生,独生女,在父母婚姻关系里都没有另外生育了,父母一直也没有办理过独生子女证。 我父亲是市中区凌家镇,母亲是东兴区小河口镇,我的户口同在市中区凌家镇,请问2026年还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吗?在哪里去补办捏。

育儿补贴 待处理 咨询 卫生健康 不限

nWXYC_1763730488 (来自wap) 2026-03-05 15:59:01
请问一下各位领导 2026年通过了审核的育儿补贴大概什么时候发放到位呢

拖欠养老保险及公积金 已办结 投诉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领导您好,本人于2022年9月与内江市甜妹子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至2024年7月底,派遣单位为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7月底内江甜妹子公司因多种原因终止与内江纪委派遣合同。后于2024年8月换成其他公司继续签订派遣合同至今。故从2024年5月-7月甜妹子已扣除我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及2025年4月-6月住房公积资金费用,但未缴入各账户内,导致拖欠各三个月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协助督促该单位补缴,谢谢各位领导。

拖欠个人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已办结 投诉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领导您好,本人何双于2022年12月与内江市甜妹子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至2024年7月底,派遣单位为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7月底内江甜妹子公司因单方面原因终止与内江纪委派遣合同。后于2024年8月换成其他公司继续签订派遣合同至今。故从2024年5月-7月甜妹子已扣除我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及2025年4月-6月住房公积资金费用,但未缴入各账户内,导致拖欠各三个月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协助督促该单位补缴,谢谢各位领导。
塔山路北段,吾悦华府一期外面,停靠的共享单车阻道,影响行人通行,请协调处理。谢谢!

不经村民同意不了解情况就乱代扣生活垃圾费 已办结 投诉 三农 涉农乱收费

我们这里一年四季没人来清理垃圾请问生活垃圾费如何产生的,你们是派人或者派车定时来清理了吗?还有就是水务公司有啥权利帮其他平台扣除我们的费用,扣了费你就的保证有人来处理垃圾,你们只管扣费不管其他的吗那你凭啥子扣除其他的费用

农民工工资拖欠3年 已办结 求助 城建 房产开发

本人于2019年11月进入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吾悦广场二期吾悦华府项目进行水电施工作业,于2022年11月通过交房验收并完成结算,至今已整整三年,仍未收到尾款18万余元。当时吾悦广场的开发商为新城控股开发公司,总包方为四川东益建筑劳务公司,实际承包人为四川煌旭集团董事长王启刚,我方在王启刚下属铭基机电李强处从事水电点工工作。(王启刚与李强为表亲关系。)施工完成后,与李强办理了结算。之后多次向李强催问,对方均以“未与公司结算”为由推脱。2024年至2025年期间,我们多次向当地劳动局报备此事。2025年,劳动局受理此案,并通知李强处理。李强承认拖欠款项,但又以煌旭集团王启刚未支付其工程款为由向劳动局回复。劳动局也积极协调我们三方会面,但至今王启刚未出面(或许因王启刚董事长身为人大代表,事务繁忙)。问题至今未解决。我们几人长期在外地

农民饮用水困难 已办结 求助 三农 农村供水

CAKkS_1736642216 2026-02-08 10:58:08
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吼冲村农民没有自来水,饮用水状况堪忧

河坝冲水库强行收取垂钓费用 已办结 建言 三农 涉农乱收费

近期内江市中区河坝冲水库有人强行收取垂钓费用,公然下地笼捕捞自然水域鱼货

河坝冲水库有人公然下网捕鱼 已办结 投诉 环保 环境保护

现在正值十年禁渔期间,竟然有人在天然水域公然使用地笼的绝户网下网捕鱼

内江住建局不履行监督督促职责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烂尾楼

被投诉单位1: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内江住建局”), 被投诉单位2:内江新华维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 投诉请求: 1. 请求贵厅依法介入调查,督促开发商立即停止无证交付的违法行为,整改违规交付问题,严格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完成房屋验收备案,具备法定交付条件后再行交付; 2. 请求贵厅督促开发商严格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向投诉人按照合同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明确赔付金额、赔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 请求贵厅依法监督内江住建局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撤销其对投诉人“责令开发商整改履约”诉求的不当驳回决定,责令内江住建局对开发商无证交付、延期交房的违规行为依法调查、约谈问责、纳入企业诚信惩戒,并书面告知投诉人调查处理进展; 4. 请求贵厅对开发商无证交付、延期交房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其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商品房销售相关法规的行为予以处罚; 事实与理由: 投诉人于2021年1月7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开发商应,2024年3月14日前,将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具备法定交付条件的房屋交付给投诉人;若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应按合同约定,按日向投诉人支付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房屋符合交付条件并实际交付之日止。 然而,截至投诉之日,开发商在未取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未完成规划、消防等专项验收、不具备法定交付条件的情况下,擅自通知投诉人及其他业主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属于典型的无证交付违法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应责令改正并予以罚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竣工验收备案是工程合法交付使用的法定前提,未完成备案擅自交付的,备案机关应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开发商的该行为已严重违反上述法规规定,同时侵害了投诉人及其他业主的合法居住权益、财产权益,存在房屋质量、消防安全等重大隐患,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影响后续落户、入学等相关权益。 同时,开发商未按购房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已构成严重违约,截至目前,开发商始终拒绝履行赔付义务,未就违约金赔付事宜与投诉人达成一致,也未向业主书面说明任何赔付计划。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诉人于2026年1月20日向内江住建局提交书面投诉,明确提出“责令开发商停止无证交付、整改履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诉求。但内江住建局在未充分调查核实、未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情况下,以“该事项与住建局无关”为由,驳回了投诉人的合理诉求,未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任何调查、督促,未采取任何监管措施,属于明显的不作为、履职缺位。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内江住建局作为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有对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开发、销售、交付及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定监管职责,有权且应当受理业主投诉,调查开发商违规行为,责令开发商整改履约、约谈负责人、纳入企业诚信记录、暂停预售资金拨付,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协调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督促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其以“无关”为由驳回投诉人诉求,明显违反法定职责,未能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贵厅作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省级主管部门,负有指导、监督市(州)住建局履行监管职责、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投诉案件的法定职责。现因内江住建局不作为、开发商违规无证交付且拒绝赔付,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无奈之下,特向贵厅提起投诉,恳请贵厅高度重视,依法介入处理。 恳请贵厅秉持公平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依法督促相关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不胜感激!

新华维港城一期二批次虚假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烂尾楼

1、虚假宣传,合同小区配套与实际不一致 2、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赔偿条款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您好!我是四川内江市甜城国际C区的一名普通业主。现就我家空置房物业费负担过重的问题,向您提出求助,希望能得到政策层面的理解与帮助。 我家于2021年购买了一套房屋,初衷是为了孩子将来上学方便。然而,由于家庭变故、房屋至今一直处于空置状态,从未入住,也没有产生实际使用。目前,我家经济压力非常大,既要承担房贷,又要承担生活开支,还要缴纳全额物业费,对我们来说已经是沉重负担。 空置房并未享受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却仍需按全额缴纳物业费,这对普通家庭来说确实难以承受。我了解到,全国多个城市已经对空置房物业费实行减半或减免政策,既减轻了业主负担,也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 因此,我恳请相关部门能够关注像我这样的困难家庭,研究出台空置房物业费减半的政策,或允许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减免。这不仅能减轻我们的经济压力,也能让政策更加公平合理。 我愿意配合提供房屋空置证明、水电使用记录等相关材料。恳请领导予以考虑,非常感谢!

内江维港城一期二批次烂尾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烂尾楼

内江维港城一期二批次烂尾,监管资金到底去哪里了?监管责任有没有执行?

内江维港城一期二批次住房烂尾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房屋质量

1、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交付:超时1年多 2、未按合同约定标准交付:燃气表未安装、精装标准未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配套未完善、电梯未按合同约定品牌安装 3、未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赔偿

内江市中区第六小学 已办结 投诉 教育 不限

领导您好,内江六小二年级二班的电子显示屏模糊不清、反光、无防眩光膜、使用年限已经超过了10年,正常使用寿命是6-8年,现在已经用了10多年了,这种天天对着孩子的眼睛怎么受得了,学校老师天天都在呼吁少给娃子玩电子产品,孩子在家里家长可以管控,但是上课一天对着电子显示屏请问这种老旧设备的班班通字看不清晰,反光,模糊,希望有关领导重视更换一批新的RG0低蓝光+DC调光+防眩光+全阵列分区控光的智慧黑板(Mini-LED背光LCD)谢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大千建材市场小商铺维权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城市拆迁及棚户区改造

2018年,我们在全城铺天盖地的售房广告中,于大千市场售楼部(简称售楼部)与成都向东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向东公司)签订了《认购书》,并查看了各类正规房屋销售证书及市场监管局的相关手续,随后购买了该售楼部的小面积商铺,同时签订了合同及返租协议,约定两年房租折抵房款。签约前,我们曾向内江市市中区工商局咨询该楼盘的销售方式是否合法可靠,该局工作人员不假思索地肯定答复:“有这种经营方式,合法可靠。”我们因此相信了这一政府职能部门的咨询结果。此外,我们在售楼部查看了向东公司的《营业执照》《房产证》以及内江市建设局、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标准合同,并见到预售商品房的批准机关为内江市房地产管理局,房产证号为0047663。随后,我们与向东公司委托的销售单位“四川亿居企业营销策划有限股份公司”(简称亿居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和租房合同。现举报售房方故意隐瞒实情,将已抵押的房产出售给业主,属于违法欺骗行为,应承担非法销售的全部后果。同时举报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疑其为何为开发商提供售房手续,成为其保护伞。业主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商铺,其权益应受法律保护。正因为存在上述保护伞,向东公司的问题实为有预谋的群体欺骗大案。五六年来,我们持续向政府反映问题,却始终未果。是否存在阻力暗中干预,导致违法行为始终未受处罚?另举报内江市房管局,自2018年起,向东公司在未取得贷款抵押单位许可的情况下非法销售商铺,二手房非法销售行为持续至2020年,相关责任人知情却默许销售,导致更多群众受骗。为何违法行为能屡次触碰红线?如今商铺已营业多年,老板照常收取数十万租金,却拖欠大量税款及返租租金,造成严重恶劣后果。必须立案追查,不能让违法者逍遥法外。苍天在上,我们老百姓申冤无门。每提及上访,派出所、社区便来电甚至上门制止,我们还有何处可申冤?这是老百姓辛苦一辈子积攒的几千万元血汗钱!内江市房管局的职能作用何在?内江市市中区工商局的市场监督职能又是如何履行的?我们多次前往政府求助,却始终被敷衍,甚至被“洗脑”,被要求继续缴纳尾款。律师、开发商、政府部门似已串通,本已是骗局,却仍诱骗我们交款。向东公司的违法经营就在监管眼皮底下,相关部门不仅未予制止,反而将百姓推入火坑。大批业主遭受重大损失,难道他们不该承担民事责任吗?恳求市委书记明察,因为我们这些业主无人牵头,导致六年未果!老百姓太弱小,真的无处申冤了!

延长2025年养老保险收费时间 已办结 投诉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领导你好:我是市中区的下岗灵活就业人员,我交养老保险十多年了,先在社保局交,然后银行、现在稅务。交费截止的时间都是在第二年的二月份或者3月份结束。但是2025年的养老保险交费时间却在2025年12月31日就截止了。我们在外地打工,没有收到任何提前结束养老保险交费时间的通知(我每年交社保、医保时收款单位都要求我们必须都留电话号码,说有事好联系),灵活人员多数都是社会底层老百姓,不可能有好多渠道了解政策变化。现在我们的保险交不进账户,不是我没按时交造成的,是相关部门没有考虑延续了多年的缴费时间要变,就应该广泛宣传,短信通知,尽到告之的义务! 我的诉求就是:延长2025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谢谢!

29岁成人改名字 已办结 咨询 政务 户籍管理

市中区,29岁,因名字从小谐音被取笑,想改名字

尊敬的市委书记您好!我是内江糖厂棚户区改造的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城市拆迁及棚户区改造

尊敬的市委书记:您好! 我是内江市市民,2018年,我们在全城铺天盖地的售房广告中,在大千市场售楼部(简称售楼部)与成都向东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向东公司)签订了《认购书》,并查看了各类正规房屋销售证书及市场监管局的相关手续,随后购买了该售楼部的小面积商铺,同时签订了合同及返租协议,约定两年房租折抵房款。签约前,我们曾向内江市市中区工商局咨询该楼盘的销售方式是否合法可靠,该局工作人员肯定地答复:“有这种经营方式,合法可靠。”我们因此相信了这一政府职能部门的咨询结果。此外,我们在售楼部查看了向东公司的《营业执照》《房产证》以及内江市建设局、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标准合同,并见到预售商品房的批准机关为内江市房地产管理局,房产证号为0047663。随后,我们与向东公司委托的销售单位“四川亿居企业营销策划有限股份公司”(简称亿居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和租房合同。现举报售房方故意隐瞒实情,将已抵押的房产出售给业主,属于违法欺骗行为,应承担非法销售的全部后果。同时举报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疑为何为开发商提供售房手续,成为其保护伞。业主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商铺,其权益应受法律保护。正因为存在上述保护伞,向东公司的问题实为有预谋的群体欺骗大案。五六年来,我们持续向政府反映问题,却始终未果。是否存在阻力暗中干预,导致违法行为始终未受处罚?另举报内江市房管局,自2018年起,向东公司在未取得贷款抵押单位许可的情况下非法销售商铺,二手房非法销售行为持续至2020年,相关责任人知情却默许销售,导致更多群众受骗。为何违法行为能屡次触碰红线?如今商铺已营业多年,老板照常收取数十万租金,却拖欠大量税款及返租租金,造成严重恶劣后果。必须立案追查,不能让违法者逍遥法外。苍天在上,我们老百姓申冤无门。每提及上访,派出所、社区便来电甚至上门制止,我们还有何处可申冤?这是老百姓辛苦一辈子积攒的几千万元血汗钱!内江市房管局的职能作用何在?内江市市中区工商局的市场监督职能又是如何履行的?我们多次前往政府求助,却始终被敷衍,甚至被“洗脑”,被要求继续缴纳尾款。律师、开发商、政府部门似已串通,本已是骗局,却仍诱骗我们交款。向东公司的违法经营就在监管眼皮底下,相关部门不仅未予制止,反而将百姓推入火坑。大批业主遭受重大损失,难道他们不该承担民事责任吗?恳求市委书记明察,因为我们这些业主无人牵头,导致六年未果!老百姓太弱小,真的无处申冤了!
TYUbG_1772700419 2026-03-05 16:54:28
本人2000年出生,独生女,在父母婚姻关系里都没有另外生育了,父母一直也没有办理过独生子女证。 我父亲是市中区凌家镇,母亲是东兴区小河口镇,我的户口同在市中区凌家镇,请问2026年还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吗?在哪里去补办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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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回复] 育儿补贴

nWXYC_1763730488 2026-03-05 15:59:01
请问一下各位领导 2026年通过了审核的育儿补贴大概什么时候发放到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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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YHv_1631593843 2026-02-25 16:50:50
领导您好,本人于2022年9月与内江市甜妹子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至2024年7月底,派遣单位为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7月底内江甜妹子公司因多种原因终止与内江纪委派遣合同。后于2024年8月换成其他公司继续签订派遣合同至今。故从2024年5月-7月甜妹子已扣除我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及2025年4月-6月住房公积资金费用,但未缴入各账户内,导致拖欠各三个月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协助督促该单位补缴,谢谢各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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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Ltl_1772005450 2026-02-25 16:46:12
领导您好,本人何双于2022年12月与内江市甜妹子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至2024年7月底,派遣单位为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7月底内江甜妹子公司因单方面原因终止与内江纪委派遣合同。后于2024年8月换成其他公司继续签订派遣合同至今。故从2024年5月-7月甜妹子已扣除我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及2025年4月-6月住房公积资金费用,但未缴入各账户内,导致拖欠各三个月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协助督促该单位补缴,谢谢各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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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ETs_1764989006 2026-02-24 17:28:41
塔山路北段,吾悦华府一期外面,停靠的共享单车阻道,影响行人通行,请协调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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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BaK_1720423985 2026-02-13 13:26:44
我们这里一年四季没人来清理垃圾请问生活垃圾费如何产生的,你们是派人或者派车定时来清理了吗?还有就是水务公司有啥权利帮其他平台扣除我们的费用,扣了费你就的保证有人来处理垃圾,你们只管扣费不管其他的吗那你凭啥子扣除其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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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GgQ_1770328175 2026-02-12 21:46:57
本人于2019年11月进入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吾悦广场二期吾悦华府项目进行水电施工作业,于2022年11月通过交房验收并完成结算,至今已整整三年,仍未收到尾款18万余元。当时吾悦广场的开发商为新城控股开发公司,总包方为四川东益建筑劳务公司,实际承包人为四川煌旭集团董事长王启刚,我方在王启刚下属铭基机电李强处从事水电点工工作。(王启刚与李强为表亲关系。)施工完成后,与李强办理了结算。之后多次向李强催问,对方均以“未与公司结算”为由推脱。2024年至2025年期间,我们多次向当地劳动局报备此事。2025年,劳动局受理此案,并通知李强处理。李强承认拖欠款项,但又以煌旭集团王启刚未支付其工程款为由向劳动局回复。劳动局也积极协调我们三方会面,但至今王启刚未出面(或许因王启刚董事长身为人大代表,事务繁忙)。问题至今未解决。我们几人长期在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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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农民饮用水困难

CAKkS_1736642216 2026-02-08 10:58:08
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吼冲村农民没有自来水,饮用水状况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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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VIF_1769776301 2026-01-30 20:37:17
近期内江市中区河坝冲水库有人强行收取垂钓费用,公然下地笼捕捞自然水域鱼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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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BEi_1634981933 2026-01-30 20:29:43
现在正值十年禁渔期间,竟然有人在天然水域公然使用地笼的绝户网下网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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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FXy_1768984341 2026-01-30 10:35:28
被投诉单位1: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内江住建局”), 被投诉单位2:内江新华维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 投诉请求: 1. 请求贵厅依法介入调查,督促开发商立即停止无证交付的违法行为,整改违规交付问题,严格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完成房屋验收备案,具备法定交付条件后再行交付; 2. 请求贵厅督促开发商严格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向投诉人按照合同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明确赔付金额、赔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 请求贵厅依法监督内江住建局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撤销其对投诉人“责令开发商整改履约”诉求的不当驳回决定,责令内江住建局对开发商无证交付、延期交房的违规行为依法调查、约谈问责、纳入企业诚信惩戒,并书面告知投诉人调查处理进展; 4. 请求贵厅对开发商无证交付、延期交房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其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商品房销售相关法规的行为予以处罚; 事实与理由: 投诉人于2021年1月7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开发商应,2024年3月14日前,将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具备法定交付条件的房屋交付给投诉人;若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应按合同约定,按日向投诉人支付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房屋符合交付条件并实际交付之日止。 然而,截至投诉之日,开发商在未取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未完成规划、消防等专项验收、不具备法定交付条件的情况下,擅自通知投诉人及其他业主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属于典型的无证交付违法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应责令改正并予以罚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竣工验收备案是工程合法交付使用的法定前提,未完成备案擅自交付的,备案机关应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开发商的该行为已严重违反上述法规规定,同时侵害了投诉人及其他业主的合法居住权益、财产权益,存在房屋质量、消防安全等重大隐患,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影响后续落户、入学等相关权益。 同时,开发商未按购房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已构成严重违约,截至目前,开发商始终拒绝履行赔付义务,未就违约金赔付事宜与投诉人达成一致,也未向业主书面说明任何赔付计划。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诉人于2026年1月20日向内江住建局提交书面投诉,明确提出“责令开发商停止无证交付、整改履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诉求。但内江住建局在未充分调查核实、未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情况下,以“该事项与住建局无关”为由,驳回了投诉人的合理诉求,未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任何调查、督促,未采取任何监管措施,属于明显的不作为、履职缺位。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内江住建局作为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有对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开发、销售、交付及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定监管职责,有权且应当受理业主投诉,调查开发商违规行为,责令开发商整改履约、约谈负责人、纳入企业诚信记录、暂停预售资金拨付,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协调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督促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其以“无关”为由驳回投诉人诉求,明显违反法定职责,未能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贵厅作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省级主管部门,负有指导、监督市(州)住建局履行监管职责、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投诉案件的法定职责。现因内江住建局不作为、开发商违规无证交付且拒绝赔付,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无奈之下,特向贵厅提起投诉,恳请贵厅高度重视,依法介入处理。 恳请贵厅秉持公平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依法督促相关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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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FXy_1768984341 2026-01-29 16:28:50
1、虚假宣传,合同小区配套与实际不一致 2、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赔偿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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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UpN_1769064022 2026-01-22 14:54:54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您好!我是四川内江市甜城国际C区的一名普通业主。现就我家空置房物业费负担过重的问题,向您提出求助,希望能得到政策层面的理解与帮助。 我家于2021年购买了一套房屋,初衷是为了孩子将来上学方便。然而,由于家庭变故、房屋至今一直处于空置状态,从未入住,也没有产生实际使用。目前,我家经济压力非常大,既要承担房贷,又要承担生活开支,还要缴纳全额物业费,对我们来说已经是沉重负担。 空置房并未享受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却仍需按全额缴纳物业费,这对普通家庭来说确实难以承受。我了解到,全国多个城市已经对空置房物业费实行减半或减免政策,既减轻了业主负担,也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 因此,我恳请相关部门能够关注像我这样的困难家庭,研究出台空置房物业费减半的政策,或允许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减免。这不仅能减轻我们的经济压力,也能让政策更加公平合理。 我愿意配合提供房屋空置证明、水电使用记录等相关材料。恳请领导予以考虑,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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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FXy_1768984341 2026-01-21 16:41:01
内江维港城一期二批次烂尾,监管资金到底去哪里了?监管责任有没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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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FXy_1768984341 2026-01-21 16:37:39
1、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交付:超时1年多 2、未按合同约定标准交付:燃气表未安装、精装标准未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配套未完善、电梯未按合同约定品牌安装 3、未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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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CTP_1768347449 2026-01-14 07:56:52
领导您好,内江六小二年级二班的电子显示屏模糊不清、反光、无防眩光膜、使用年限已经超过了10年,正常使用寿命是6-8年,现在已经用了10多年了,这种天天对着孩子的眼睛怎么受得了,学校老师天天都在呼吁少给娃子玩电子产品,孩子在家里家长可以管控,但是上课一天对着电子显示屏请问这种老旧设备的班班通字看不清晰,反光,模糊,希望有关领导重视更换一批新的RG0低蓝光+DC调光+防眩光+全阵列分区控光的智慧黑板(Mini-LED背光LCD)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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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hdM_1767852949 2026-01-13 12:09:25
2018年,我们在全城铺天盖地的售房广告中,于大千市场售楼部(简称售楼部)与成都向东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向东公司)签订了《认购书》,并查看了各类正规房屋销售证书及市场监管局的相关手续,随后购买了该售楼部的小面积商铺,同时签订了合同及返租协议,约定两年房租折抵房款。签约前,我们曾向内江市市中区工商局咨询该楼盘的销售方式是否合法可靠,该局工作人员不假思索地肯定答复:“有这种经营方式,合法可靠。”我们因此相信了这一政府职能部门的咨询结果。此外,我们在售楼部查看了向东公司的《营业执照》《房产证》以及内江市建设局、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标准合同,并见到预售商品房的批准机关为内江市房地产管理局,房产证号为0047663。随后,我们与向东公司委托的销售单位“四川亿居企业营销策划有限股份公司”(简称亿居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和租房合同。现举报售房方故意隐瞒实情,将已抵押的房产出售给业主,属于违法欺骗行为,应承担非法销售的全部后果。同时举报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疑其为何为开发商提供售房手续,成为其保护伞。业主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商铺,其权益应受法律保护。正因为存在上述保护伞,向东公司的问题实为有预谋的群体欺骗大案。五六年来,我们持续向政府反映问题,却始终未果。是否存在阻力暗中干预,导致违法行为始终未受处罚?另举报内江市房管局,自2018年起,向东公司在未取得贷款抵押单位许可的情况下非法销售商铺,二手房非法销售行为持续至2020年,相关责任人知情却默许销售,导致更多群众受骗。为何违法行为能屡次触碰红线?如今商铺已营业多年,老板照常收取数十万租金,却拖欠大量税款及返租租金,造成严重恶劣后果。必须立案追查,不能让违法者逍遥法外。苍天在上,我们老百姓申冤无门。每提及上访,派出所、社区便来电甚至上门制止,我们还有何处可申冤?这是老百姓辛苦一辈子积攒的几千万元血汗钱!内江市房管局的职能作用何在?内江市市中区工商局的市场监督职能又是如何履行的?我们多次前往政府求助,却始终被敷衍,甚至被“洗脑”,被要求继续缴纳尾款。律师、开发商、政府部门似已串通,本已是骗局,却仍诱骗我们交款。向东公司的违法经营就在监管眼皮底下,相关部门不仅未予制止,反而将百姓推入火坑。大批业主遭受重大损失,难道他们不该承担民事责任吗?恳求市委书记明察,因为我们这些业主无人牵头,导致六年未果!老百姓太弱小,真的无处申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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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QrvS_1768009805 2026-01-10 11:38:17
领导你好:我是市中区的下岗灵活就业人员,我交养老保险十多年了,先在社保局交,然后银行、现在稅务。交费截止的时间都是在第二年的二月份或者3月份结束。但是2025年的养老保险交费时间却在2025年12月31日就截止了。我们在外地打工,没有收到任何提前结束养老保险交费时间的通知(我每年交社保、医保时收款单位都要求我们必须都留电话号码,说有事好联系),灵活人员多数都是社会底层老百姓,不可能有好多渠道了解政策变化。现在我们的保险交不进账户,不是我没按时交造成的,是相关部门没有考虑延续了多年的缴费时间要变,就应该广泛宣传,短信通知,尽到告之的义务! 我的诉求就是:延长2025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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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29岁成人改名字

MaKkR_1749163362 2026-01-08 17:02:30
市中区,29岁,因名字从小谐音被取笑,想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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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hOe_1767856590 2026-01-08 15:45:31
尊敬的市委书记:您好! 我是内江市市民,2018年,我们在全城铺天盖地的售房广告中,在大千市场售楼部(简称售楼部)与成都向东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向东公司)签订了《认购书》,并查看了各类正规房屋销售证书及市场监管局的相关手续,随后购买了该售楼部的小面积商铺,同时签订了合同及返租协议,约定两年房租折抵房款。签约前,我们曾向内江市市中区工商局咨询该楼盘的销售方式是否合法可靠,该局工作人员肯定地答复:“有这种经营方式,合法可靠。”我们因此相信了这一政府职能部门的咨询结果。此外,我们在售楼部查看了向东公司的《营业执照》《房产证》以及内江市建设局、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标准合同,并见到预售商品房的批准机关为内江市房地产管理局,房产证号为0047663。随后,我们与向东公司委托的销售单位“四川亿居企业营销策划有限股份公司”(简称亿居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和租房合同。现举报售房方故意隐瞒实情,将已抵押的房产出售给业主,属于违法欺骗行为,应承担非法销售的全部后果。同时举报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疑为何为开发商提供售房手续,成为其保护伞。业主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商铺,其权益应受法律保护。正因为存在上述保护伞,向东公司的问题实为有预谋的群体欺骗大案。五六年来,我们持续向政府反映问题,却始终未果。是否存在阻力暗中干预,导致违法行为始终未受处罚?另举报内江市房管局,自2018年起,向东公司在未取得贷款抵押单位许可的情况下非法销售商铺,二手房非法销售行为持续至2020年,相关责任人知情却默许销售,导致更多群众受骗。为何违法行为能屡次触碰红线?如今商铺已营业多年,老板照常收取数十万租金,却拖欠大量税款及返租租金,造成严重恶劣后果。必须立案追查,不能让违法者逍遥法外。苍天在上,我们老百姓申冤无门。每提及上访,派出所、社区便来电甚至上门制止,我们还有何处可申冤?这是老百姓辛苦一辈子积攒的几千万元血汗钱!内江市房管局的职能作用何在?内江市市中区工商局的市场监督职能又是如何履行的?我们多次前往政府求助,却始终被敷衍,甚至被“洗脑”,被要求继续缴纳尾款。律师、开发商、政府部门似已串通,本已是骗局,却仍诱骗我们交款。向东公司的违法经营就在监管眼皮底下,相关部门不仅未予制止,反而将百姓推入火坑。大批业主遭受重大损失,难道他们不该承担民事责任吗?恳求市委书记明察,因为我们这些业主无人牵头,导致六年未果!老百姓太弱小,真的无处申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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