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四川群众呼声

武引二处小区 已受理 求助 城建 不限

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东街武引二处小区,我感觉这个小区住户好可怜呀,这是一个老小区,不说停轿车,连个停电瓶的地方都没有。那个要是有钱拆了吧,反正楼层也不高,就五层,没人关心没人爱的小区。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我是置信丽都花园城业主。作为一个农村人在2019年8月好不容易给了首付买房,就是为了小朋友能读一个相对好的学校!当时富乐二小二中正在修建,开发商虚假宣传本小区能读富乐二小二中,万万没想是为了解决富乐本部的大班额问题!各方面打听2026年富乐二小二中会重新划分学区,本小区就近入学原则也应该就读这两所学校!但是今天听闻富乐二小二中是以绵盐路为界,为了解决现目前还未完全售完的新楼盘,如果这样真的领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寒心!房价在高位买的,学校配套确跟不上!况且如果以绵盐路为界,那边的生源也不够!希望各位领导体恤民情,把置信丽都花园城也纳入富乐二小二中招生范围,再次感谢

投入绵阳红绿灯 已受理 投诉 交通 信号灯

投诉信 尊敬的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本人现就绵阳市内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闯红灯判定标准不统一、认定不合理一事,正式向贵单位提出投诉。 本人驾车在绵阳市城区某路口等候红灯时,因跟车距离、路面判断等原因,车辆仅在停止线前轻微向前移动了一小段距离,发现后立即停车,未继续行驶、未越过路口对向斑马线,也未驶入对向车道,未影响路口正常通行秩序。但该行为被电子警察直接判定为闯红灯,并予以违法记录。 而本人多次在同一及绵阳其他路口观察到:部分车辆越线距离明显更长,甚至驶入路口中段,却未被识别判定闯红灯,同一城市、同一套执法系统,却出现双重判定标准,执法尺度极不统一、不透明,严重违背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及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认定标准,闯红灯需满足红灯时越过停止线、行驶至路口中间、驶入对向车道三张完整违法照片,缺一不可。本人车辆仅轻微前移并立即停车,未越过对向斑马线,未完成完整闯红灯行为,依法不应认定为闯红灯。 现提出以下投诉请求: 1. 请贵单位核查该笔闯红灯违法记录,撤销不合理的违法认定,消除相关违法记录; 2. 请明确并统一绵阳市电子警察闯红灯抓拍与认定标准,公开判定依据与执法尺度,杜绝标准不一、选择性判定的情况; 3. 请对相关路口抓拍设备进行校准,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机动车驾驶人合法权益。 恳请贵单位重视此事,依法依规核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维护绵阳交通执法的公平性

小枧置信丽都花园城 已办结 求助 教育 学区划分

我们是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丽都花园城小区的业主。2019年购房时,项目宣传明确提及小区适龄子女可就读富乐第二实验小学、富乐第二中学,我们正是基于这一教育配套承诺,才选择在小枧镇购置房产,为家庭与孩子的教育做长期规划。 入住后我们发现,小区并未划入富乐二小、富乐二中学区,与当初宣传及业主预期严重不符,给众多家庭带来极大困扰。小区与富乐二小、富乐二中地理位置相近,符合“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义务教育原则,业主们普遍希望孩子能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公办教育资源,减少通勤奔波,保障上学安全与学习质量。 多年来,小区入住率持续提升,适龄入学儿童数量逐年增加,业主们对学区调整的诉求十分迫切。为切实解决子女就近入学难题,维护教育公平与群众切身利益,我们郑重恳请相关部门实地调研、综合考量,将绵阳市小枧镇丽都花园城小区正式划入富乐第二实验小学、富乐第二中学学区范围。 恳请领导予以重视并妥善解决,全体业主深表感谢!

涪城区旧改遗忘在楼顶抽混泥土管 已受理 求助 城建 城市拆迁及棚户区改造

凯厦花园2020年5月进场楼顶施工旧改,2022年2月份快春节完工。A12栋四单元楼顶,因施工,从地面往楼顶抽混泥土施工防水补漏,遗忘在楼顶女儿墙上的混泥土管多年了,直径有200大,管子一圈内有许多混泥土灰浆,很重的,还有管子从墙体吊下3米长,万一年久老化恶风暴雨,抽混泥土管子落下伤人安全事故发生。我本人亲自拨打市长热线两次无人过问,我住7楼,楼顶住户,希望尽快清理为谢! 联系电话13398367232

恳请将置信丽都花园城纳入富乐二小二中 已办结 求助 教育 学区划分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绵阳市游仙区小枧置信丽都花园城业主。值此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工作启动之际,我们怀着迫切心情,向政府反映学区划分诉求,恳请予以统筹考虑、妥善解决。 我小区位于游仙区小枧片区,地理位置与富乐二中、富乐二小距离最近,步行、接送均最为安全便捷,完全符合国家“免试就近入学”的法定原则。目前2026年学区尚未正式公布,我们从多方了解到,周边多个小区有望划入上述两所学校,若我小区被排除在外,既与就近入学政策不符,也与广大业主的合理期待相悖,难以让群众信服。 近年来国家大力鼓励生育,片区适龄儿童逐年增加,教育资源配置更应贴近民生、倾斜基层。孩子在家门口上学,是我们最朴素、最迫切的民生需求。学区划分一旦确定,多年难以调整,将长期影响小区众多家庭子女的公平受教育权利,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 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我们郑重申请:恳请在2026年游仙区义务教育学区划分中,将游仙区小枧置信丽都花园城小区正式纳入富乐二小、富乐二中招生服务范围。 我们坚信政府会体察民情、尊重民意、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划分学区。恳请领导予以关心、支持并解决,全体业主深表感谢! 此致 敬礼! 置信丽都花园城业主 2026年3月20日
本人罗碧琼求助政府有关部门,罗碧琼被前夫肖强及肖强母亲李菊英恶意侵害罗碧琼的农家乐宏运来山庄,多次到罗碧琼的宏运来山庄闹事,骚扰罗碧琼的租客,肖强身为党员背后还故意唆使他的母亲去农家乐闹事,为了侵害我的财产,请政府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道路出入行难 已受理 投诉 三农 村屯道路建设维修

我是梓潼县仁和镇观龙村七社的一名老退役军人也是前国防科工委二十训试基地第一试验部现在的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的。我叫孙敏,男现年已进74岁,我们这里的道路是天晴坑垉不平下雨是坭烂水滑寸步难行出入特别艰难。我于2024年向向梓潼县反应过此问题回复是等待指标。现在有指标我又提出此问题他们回赖心等待回复已经几个工作日都没有回复。而且现在路即将开建只建往支部委一家路线还长而且要路过我们路段我们这里的路线还短共10户人家30个人口路不建。难道这就是亲民,系民,爱民心中有民吗?这就叫作为吗?请领导急时明查给于解决。

实名举报涉黑涉恶团伙及“保护伞” 已受理 投诉 治安 社会治安管理

尊敬的江书记: 我叫王泽林,身份证号510704198911152719我怀着无比悲愤与绝望的心情,向您实名反映我在2023年3月14日被黑恶势力团伙当街围殴致轻伤二级,而绵阳市涪城区城厢派出所三年不作为、违规办案、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严重问题。 2023年3月14日,我在绵阳东方广场与贾某发生口角,对方当场打电话叫人。十几分钟后,三辆车、十余名社会人员赶到,将我团团围住,不由分说先扇我耳光,逼迫我道歉。我拒绝道歉后,十余人一拥而上对我拳打脚踢,持续殴打两三分钟,致我当场头昏眼花、双耳失聪、全身剧痛。施暴者打完后大摇大摆离开,气焰极其嚣张。 我报警后由城厢派出所出警,经医院诊断我为脑震荡、全身软组织损伤、耳膜穿孔,构成轻伤二级,住院治疗两个月,花费医疗费一万余元,手机、眼镜等财物损毁一万余元。 然而,案发至今三年多时间,城厢派出所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至今未出具受案回执,连最基本的办案程序都不履行; 二是拒不调取公安天网监控,刻意回避关键证据,以找不到人为由长期拖延不办; 三是恶意贻误伤情鉴定时机,在我耳膜穿孔三个月后才做笔录,导致最佳鉴定期错过,并草率否定我的轻伤二级结论; 四是超期不结案、层层包庇,我多次拨打12345、12389投诉,均被推诿扯皮,毫无结果。 我了解到,殴打我的这伙人全部有案底、均坐过牢,带头者刚出狱三个月,属于重点管控的社会危险人员。2024年,该团伙还曾在绵阳与他人发生数十人持砍刀当街对砍的恶性事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城厢派出所对如此明显的恶性案件置之不理,对黑恶势力纵容包庇,对受害人不管不顾,严重渎职失职,涉嫌警匪勾结、充当保护伞,让百姓心寒、让法治蒙羞! 恳请市长亲自督办、提级查办、异地侦办,依法严惩打人团伙,严肃追究城厢派出所相关人员责任,赔偿我的全部损失,还我公道,还绵阳百姓一个安全、公正、清朗的社会环境! 举报人:王泽林

关于提升公交公司服务质量的建议 已办结 咨询 交通 不限

今日在绵阳火车站的花园市场站等候10路公交车时,等候了近20分钟,未见该路公交车。心生疑问后,经向当地居民询问,方才得知该站点已长时间无10路公交车停靠。向公交公司投诉后,接线员解释称:因线路存在一些不确定性,此站台已暂停使用。但该站台仍设有10路公交车的站牌,且未张贴任何改道通知,给市民造成不便。更令人气愤的是,接线员在接听投诉电话时态度敷衍。公交公司作为绵阳市的窗口单位,代表着全国文明城市的形象,如此敷衍的工作态度,严重损害了绵阳市的文明城市形象。为此,特提出此建议。

前婆婆李菊英肖强霸占我的农家乐 已受理 求助 三农 不限

前夫肖强及肖强妈妈李菊英恶意霸占我的宏运来山庄,多次到我山庄来闹事,请政府部门帮老百姓主持公道

人和逸景不能划分入富乐二小、二中 已办结 投诉 教育 学区划分

周边几个小区都能划入学区,我们小区也是早先的那一批,对周边经济、市场也是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的,目前周边商圈、餐饮等就属我们小区最为热闹,目前这样的环境下,我们不能就近入学,与理与法都不合!!!

绵阳市涪城区兴发江公馆成立业委会被街道卡住 已受理 求助 政务 业主委员会

绵阳市涪城区高水北街江岸公馆第二届业委会预成立,小区业主多次奔走滨湖社区,该社区唐姓工作人员多次随意随口更改成立规则,致使业委会一直不能成立。剧情这是业完全失去政府的公信力。据群众反映,可能与小区发商有利益输送。请求上级部门介入调查此事,相关人员是否有违纪违法问题。
刑事申诉补充材料 申诉人:陈萍等(原(2018)川0703刑初106号案集资参与人) 被申诉单位: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申诉事项:请求上级人民法院依法纠正涪城区法院申诉回复的程序违法及文书瑕疵,指令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涉案件进行实质审查 一、回复函的形式违法:不符合法定公文的基本规范 2025年12月1日,涪城区法院向申诉人出具的回复函,存在《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法〔2012〕18号)明确禁止的形式缺陷,不具备司法文书的合法效力: 其一,缺失发文字号。该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公文应当标注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发文字号是法院公文的“身份标识”,用于明确文书效力、追溯承办流程。但本案回复函未标注任何发文字号,无法证明其是经法院正式审批的公文,实质是缺乏规范效力的“非正式说明”。 其二,无经办主体信息。该办法第二十八条要求,“公文应当由发文机关署名。联合行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署名。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机关印章”,同时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而本案回复函仅加盖公章,未注明经办人、签发人信息,既无法明确权责主体,也不符合法院公文的归档管理要求,属于形式要件严重缺失的瑕疵文书。 二、申诉处理的程序违法:未履行审判监督的法定职责 本次申诉系申诉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的刑事申诉,核心诉求是对(2018)川0703刑初106号案及(2019)川07刑终185号案的证据质证、事实认定、执行措施合法性进行审查,但当前处理流程明显违反法定程序: 首先,上级法院转交程序违法。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本案中,上级法院未对申诉理由进行初步审查,直接将申诉材料转交原审法院(涪城区法院),且未明确指令其启动再审审查程序,实质是将申诉“退回”原审机关,违反了“原审回避”的基本监督原则。 其次,原审法院未实质审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以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但涪城区法院未对申诉中提出的“关键证据未质证、事实未调查、执行措施超范围”等核心争议进行核查,仅以“符合法律规定”笼统回应,未附任何证据材料或审查依据,实质是“以回复代替审查”,未履行申诉审查的法定职责。 三、具体请求事项 基于上述形式违法与程序违法情形,申诉人依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等规定,提出如下请求: 1. 依法确认涪城区法院2025年12月1日出具的回复函因形式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并责令其重新出具符合《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要求的规范文书; 2. 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对(2018)川0703刑初106号案及(2019)川07刑终185号案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实质核查证据质证流程、事实认定依据、执行措施的合法性; 3. 责令上级人民法院对本次申诉的转交流程进行合规性审查,纠正“原审机关自我审查”的程序瑕疵,保障申诉人的合法监督权利。 申诉人(签字):陈萍等 日期:2025年12月 日
花园立交桥下非机动车道,封闭几个月了,未见施工,不知道为什么封闭,也不放开通行。我投诉半个月了,也没人回复,今天再次询问好久能放开通行?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投诉信 已受理 投诉 教育 不限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高一年级本来周六要上课,现在通知周日也要上课,现在才高一,就给学生搞那么大的压力,学生后期还有动力吗?通知的时候说自愿托管,全年级都要一起上课算什么托管?还要收费,请问高中又不是义务教育哪来的收费托管?绵中实验是私立学校举办收费托管的资质吗?搞的学生班级现在60个人6个抑郁症,这学期估计要翻倍!没有自己的时间,成绩还搞不上去,报名说一本线80%90%,结果现在一看年级2000人600多都达不到一本线,换了新校长就是胡搞,开家长会罗里吧嗦讲话也没有水平,好好查一下这个校长贪污了多少钱,托管费全进了他一个人的腰包哦!

关于医保能否在绵阳退休 已受理 咨询 社会保险 医疗保险

我是一名成都退休职工,但医保年限未达到成都退休要求。我于1990年在绵阳参加工作,1995年单位开始缴纳医保。2016年我到成都工作,开始在成都缴纳医保。在绵阳实际医保缴费21年,视同缴费4年,合计25年。从2016年至今,已在成都缴纳医保10年。绵阳和成都的医保缴费年限共计35年。但成都不认可外地医保的缴费年限,只认可在成都连续缴费15年或累计缴费20年。我认为绵阳和成都同属四川省,便咨询成都医保部门四川省医保何时可以互认。成都医保局电话回复称,目前没有文件明确四川省医保互认的时间,并建议我这种情况可以去绵阳办理医保退休。现在我想咨询,我这种情况能否在绵阳办理医保退休?如果能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咨询绵阳市智慧物业使用流程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物业管理

绵阳市住建委: 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如果要用绵阳市智慧物业小程序进行投票表决。 如何将小区业主资料先行导入? 如何对投票表决数量进行实时统计? 具体事项,应联系哪个部门及工作人员? 2026.3.16日

开元中学食堂及学校校风 已办结 建言 教育 校园管理

尊敬的领导 开元中学的食堂饭菜不知道学校领导有没有和学生一起体验过,开学时我们陪孩子一起吃了一次,量是大,味道嘛就不敢恭维了,孩子回来也说很多学生都说饭菜难吃,学生宁愿吃泡面,吃面包也不愿吃食堂的正餐!上学期开家长会老师还说学生不吃饭,要是好吃为啥不吃饭?还有就是学校学生谈恋爱成风,学习氛围几乎没有!是,在这个学校的孩子成绩在绵阳市来说确实算不上好,但是既然学校招收了学生,是不是应该负责任管理,老师讲课地方口音严重,完全没考虑学生能不能听懂!校长开会时还说想争取上国重,就这样的管理完全就是吹牛皮!!!
根据上海,青岛,重庆,江苏,成都等地对老百姓购置商房,未住6个月以上都出台了相关地方政策,根据购房业主在6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比列百分之50一或百今之三十不等的进行减免,我找了市房管理局答复绵阳市当前没有出台这方面的相关政策,据了解绵阳市区这种情况的较多,这也是给老百姓受益惠民的好事情,我建议新市长把我有代表性的献言反映给你,请你了解后,尽快出台新规,解决老百姓急难之事,望回复,谢谢。

[已受理] 武引二处小区

XgZpV_1773985201 2026-03-20 13:48:09
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东街武引二处小区,我感觉这个小区住户好可怜呀,这是一个老小区,不说停轿车,连个停电瓶的地方都没有。那个要是有钱拆了吧,反正楼层也不高,就五层,没人关心没人爱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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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JLRt_1773981608 2026-03-20 12:42:54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我是置信丽都花园城业主。作为一个农村人在2019年8月好不容易给了首付买房,就是为了小朋友能读一个相对好的学校!当时富乐二小二中正在修建,开发商虚假宣传本小区能读富乐二小二中,万万没想是为了解决富乐本部的大班额问题!各方面打听2026年富乐二小二中会重新划分学区,本小区就近入学原则也应该就读这两所学校!但是今天听闻富乐二小二中是以绵盐路为界,为了解决现目前还未完全售完的新楼盘,如果这样真的领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寒心!房价在高位买的,学校配套确跟不上!况且如果以绵盐路为界,那边的生源也不够!希望各位领导体恤民情,把置信丽都花园城也纳入富乐二小二中招生范围,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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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投入绵阳红绿灯

DjxVJ_1749565914 2026-03-20 09:14:49
投诉信 尊敬的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本人现就绵阳市内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闯红灯判定标准不统一、认定不合理一事,正式向贵单位提出投诉。 本人驾车在绵阳市城区某路口等候红灯时,因跟车距离、路面判断等原因,车辆仅在停止线前轻微向前移动了一小段距离,发现后立即停车,未继续行驶、未越过路口对向斑马线,也未驶入对向车道,未影响路口正常通行秩序。但该行为被电子警察直接判定为闯红灯,并予以违法记录。 而本人多次在同一及绵阳其他路口观察到:部分车辆越线距离明显更长,甚至驶入路口中段,却未被识别判定闯红灯,同一城市、同一套执法系统,却出现双重判定标准,执法尺度极不统一、不透明,严重违背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及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认定标准,闯红灯需满足红灯时越过停止线、行驶至路口中间、驶入对向车道三张完整违法照片,缺一不可。本人车辆仅轻微前移并立即停车,未越过对向斑马线,未完成完整闯红灯行为,依法不应认定为闯红灯。 现提出以下投诉请求: 1. 请贵单位核查该笔闯红灯违法记录,撤销不合理的违法认定,消除相关违法记录; 2. 请明确并统一绵阳市电子警察闯红灯抓拍与认定标准,公开判定依据与执法尺度,杜绝标准不一、选择性判定的情况; 3. 请对相关路口抓拍设备进行校准,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机动车驾驶人合法权益。 恳请贵单位重视此事,依法依规核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维护绵阳交通执法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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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Dj_1773966828 2026-03-20 08:35:05
我们是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丽都花园城小区的业主。2019年购房时,项目宣传明确提及小区适龄子女可就读富乐第二实验小学、富乐第二中学,我们正是基于这一教育配套承诺,才选择在小枧镇购置房产,为家庭与孩子的教育做长期规划。 入住后我们发现,小区并未划入富乐二小、富乐二中学区,与当初宣传及业主预期严重不符,给众多家庭带来极大困扰。小区与富乐二小、富乐二中地理位置相近,符合“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义务教育原则,业主们普遍希望孩子能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公办教育资源,减少通勤奔波,保障上学安全与学习质量。 多年来,小区入住率持续提升,适龄入学儿童数量逐年增加,业主们对学区调整的诉求十分迫切。为切实解决子女就近入学难题,维护教育公平与群众切身利益,我们郑重恳请相关部门实地调研、综合考量,将绵阳市小枧镇丽都花园城小区正式划入富乐第二实验小学、富乐第二中学学区范围。 恳请领导予以重视并妥善解决,全体业主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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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GKm_1658923221 2026-03-20 08:29:51
凯厦花园2020年5月进场楼顶施工旧改,2022年2月份快春节完工。A12栋四单元楼顶,因施工,从地面往楼顶抽混泥土施工防水补漏,遗忘在楼顶女儿墙上的混泥土管多年了,直径有200大,管子一圈内有许多混泥土灰浆,很重的,还有管子从墙体吊下3米长,万一年久老化恶风暴雨,抽混泥土管子落下伤人安全事故发生。我本人亲自拨打市长热线两次无人过问,我住7楼,楼顶住户,希望尽快清理为谢! 联系电话1339836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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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Dox_1773965626 2026-03-20 08:15:31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绵阳市游仙区小枧置信丽都花园城业主。值此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工作启动之际,我们怀着迫切心情,向政府反映学区划分诉求,恳请予以统筹考虑、妥善解决。 我小区位于游仙区小枧片区,地理位置与富乐二中、富乐二小距离最近,步行、接送均最为安全便捷,完全符合国家“免试就近入学”的法定原则。目前2026年学区尚未正式公布,我们从多方了解到,周边多个小区有望划入上述两所学校,若我小区被排除在外,既与就近入学政策不符,也与广大业主的合理期待相悖,难以让群众信服。 近年来国家大力鼓励生育,片区适龄儿童逐年增加,教育资源配置更应贴近民生、倾斜基层。孩子在家门口上学,是我们最朴素、最迫切的民生需求。学区划分一旦确定,多年难以调整,将长期影响小区众多家庭子女的公平受教育权利,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 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我们郑重申请:恳请在2026年游仙区义务教育学区划分中,将游仙区小枧置信丽都花园城小区正式纳入富乐二小、富乐二中招生服务范围。 我们坚信政府会体察民情、尊重民意、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划分学区。恳请领导予以关心、支持并解决,全体业主深表感谢! 此致 敬礼! 置信丽都花园城业主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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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zvJ_1765952126 2026-03-20 00:44:11
本人罗碧琼求助政府有关部门,罗碧琼被前夫肖强及肖强母亲李菊英恶意侵害罗碧琼的农家乐宏运来山庄,多次到罗碧琼的宏运来山庄闹事,骚扰罗碧琼的租客,肖强身为党员背后还故意唆使他的母亲去农家乐闹事,为了侵害我的财产,请政府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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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道路出入行难

ThuyJ_1720879197 2026-03-19 16:46:01
我是梓潼县仁和镇观龙村七社的一名老退役军人也是前国防科工委二十训试基地第一试验部现在的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的。我叫孙敏,男现年已进74岁,我们这里的道路是天晴坑垉不平下雨是坭烂水滑寸步难行出入特别艰难。我于2024年向向梓潼县反应过此问题回复是等待指标。现在有指标我又提出此问题他们回赖心等待回复已经几个工作日都没有回复。而且现在路即将开建只建往支部委一家路线还长而且要路过我们路段我们这里的路线还短共10户人家30个人口路不建。难道这就是亲民,系民,爱民心中有民吗?这就叫作为吗?请领导急时明查给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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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GMR_1773836802 2026-03-18 20:42:08
尊敬的江书记: 我叫王泽林,身份证号510704198911152719我怀着无比悲愤与绝望的心情,向您实名反映我在2023年3月14日被黑恶势力团伙当街围殴致轻伤二级,而绵阳市涪城区城厢派出所三年不作为、违规办案、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严重问题。 2023年3月14日,我在绵阳东方广场与贾某发生口角,对方当场打电话叫人。十几分钟后,三辆车、十余名社会人员赶到,将我团团围住,不由分说先扇我耳光,逼迫我道歉。我拒绝道歉后,十余人一拥而上对我拳打脚踢,持续殴打两三分钟,致我当场头昏眼花、双耳失聪、全身剧痛。施暴者打完后大摇大摆离开,气焰极其嚣张。 我报警后由城厢派出所出警,经医院诊断我为脑震荡、全身软组织损伤、耳膜穿孔,构成轻伤二级,住院治疗两个月,花费医疗费一万余元,手机、眼镜等财物损毁一万余元。 然而,案发至今三年多时间,城厢派出所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至今未出具受案回执,连最基本的办案程序都不履行; 二是拒不调取公安天网监控,刻意回避关键证据,以找不到人为由长期拖延不办; 三是恶意贻误伤情鉴定时机,在我耳膜穿孔三个月后才做笔录,导致最佳鉴定期错过,并草率否定我的轻伤二级结论; 四是超期不结案、层层包庇,我多次拨打12345、12389投诉,均被推诿扯皮,毫无结果。 我了解到,殴打我的这伙人全部有案底、均坐过牢,带头者刚出狱三个月,属于重点管控的社会危险人员。2024年,该团伙还曾在绵阳与他人发生数十人持砍刀当街对砍的恶性事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城厢派出所对如此明显的恶性案件置之不理,对黑恶势力纵容包庇,对受害人不管不顾,严重渎职失职,涉嫌警匪勾结、充当保护伞,让百姓心寒、让法治蒙羞! 恳请市长亲自督办、提级查办、异地侦办,依法严惩打人团伙,严肃追究城厢派出所相关人员责任,赔偿我的全部损失,还我公道,还绵阳百姓一个安全、公正、清朗的社会环境! 举报人:王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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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ahM_1773064112 2026-03-18 19:49:44
今日在绵阳火车站的花园市场站等候10路公交车时,等候了近20分钟,未见该路公交车。心生疑问后,经向当地居民询问,方才得知该站点已长时间无10路公交车停靠。向公交公司投诉后,接线员解释称:因线路存在一些不确定性,此站台已暂停使用。但该站台仍设有10路公交车的站牌,且未张贴任何改道通知,给市民造成不便。更令人气愤的是,接线员在接听投诉电话时态度敷衍。公交公司作为绵阳市的窗口单位,代表着全国文明城市的形象,如此敷衍的工作态度,严重损害了绵阳市的文明城市形象。为此,特提出此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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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zvJ_1765952126 2026-03-18 14:36:09
前夫肖强及肖强妈妈李菊英恶意霸占我的宏运来山庄,多次到我山庄来闹事,请政府部门帮老百姓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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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uyv_1773811871 2026-03-18 13:38:00
周边几个小区都能划入学区,我们小区也是早先的那一批,对周边经济、市场也是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的,目前周边商圈、餐饮等就属我们小区最为热闹,目前这样的环境下,我们不能就近入学,与理与法都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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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UrT_1773807394 2026-03-18 12:25:17
绵阳市涪城区高水北街江岸公馆第二届业委会预成立,小区业主多次奔走滨湖社区,该社区唐姓工作人员多次随意随口更改成立规则,致使业委会一直不能成立。剧情这是业完全失去政府的公信力。据群众反映,可能与小区发商有利益输送。请求上级部门介入调查此事,相关人员是否有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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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fCQ_1723122359 2026-03-18 10:58:24
刑事申诉补充材料 申诉人:陈萍等(原(2018)川0703刑初106号案集资参与人) 被申诉单位: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申诉事项:请求上级人民法院依法纠正涪城区法院申诉回复的程序违法及文书瑕疵,指令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涉案件进行实质审查 一、回复函的形式违法:不符合法定公文的基本规范 2025年12月1日,涪城区法院向申诉人出具的回复函,存在《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法〔2012〕18号)明确禁止的形式缺陷,不具备司法文书的合法效力: 其一,缺失发文字号。该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公文应当标注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发文字号是法院公文的“身份标识”,用于明确文书效力、追溯承办流程。但本案回复函未标注任何发文字号,无法证明其是经法院正式审批的公文,实质是缺乏规范效力的“非正式说明”。 其二,无经办主体信息。该办法第二十八条要求,“公文应当由发文机关署名。联合行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署名。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机关印章”,同时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而本案回复函仅加盖公章,未注明经办人、签发人信息,既无法明确权责主体,也不符合法院公文的归档管理要求,属于形式要件严重缺失的瑕疵文书。 二、申诉处理的程序违法:未履行审判监督的法定职责 本次申诉系申诉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的刑事申诉,核心诉求是对(2018)川0703刑初106号案及(2019)川07刑终185号案的证据质证、事实认定、执行措施合法性进行审查,但当前处理流程明显违反法定程序: 首先,上级法院转交程序违法。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本案中,上级法院未对申诉理由进行初步审查,直接将申诉材料转交原审法院(涪城区法院),且未明确指令其启动再审审查程序,实质是将申诉“退回”原审机关,违反了“原审回避”的基本监督原则。 其次,原审法院未实质审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以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但涪城区法院未对申诉中提出的“关键证据未质证、事实未调查、执行措施超范围”等核心争议进行核查,仅以“符合法律规定”笼统回应,未附任何证据材料或审查依据,实质是“以回复代替审查”,未履行申诉审查的法定职责。 三、具体请求事项 基于上述形式违法与程序违法情形,申诉人依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等规定,提出如下请求: 1. 依法确认涪城区法院2025年12月1日出具的回复函因形式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并责令其重新出具符合《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要求的规范文书; 2. 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对(2018)川0703刑初106号案及(2019)川07刑终185号案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实质核查证据质证流程、事实认定依据、执行措施的合法性; 3. 责令上级人民法院对本次申诉的转交流程进行合规性审查,纠正“原审机关自我审查”的程序瑕疵,保障申诉人的合法监督权利。 申诉人(签字):陈萍等 日期:2025年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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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NMB_1772600873 2026-03-18 10:33:43
花园立交桥下非机动车道,封闭几个月了,未见施工,不知道为什么封闭,也不放开通行。我投诉半个月了,也没人回复,今天再次询问好久能放开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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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JTQ_1773797797 2026-03-18 09:40:52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高一年级本来周六要上课,现在通知周日也要上课,现在才高一,就给学生搞那么大的压力,学生后期还有动力吗?通知的时候说自愿托管,全年级都要一起上课算什么托管?还要收费,请问高中又不是义务教育哪来的收费托管?绵中实验是私立学校举办收费托管的资质吗?搞的学生班级现在60个人6个抑郁症,这学期估计要翻倍!没有自己的时间,成绩还搞不上去,报名说一本线80%90%,结果现在一看年级2000人600多都达不到一本线,换了新校长就是胡搞,开家长会罗里吧嗦讲话也没有水平,好好查一下这个校长贪污了多少钱,托管费全进了他一个人的腰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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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oqa_1773402614 2026-03-17 21:42:41
我是一名成都退休职工,但医保年限未达到成都退休要求。我于1990年在绵阳参加工作,1995年单位开始缴纳医保。2016年我到成都工作,开始在成都缴纳医保。在绵阳实际医保缴费21年,视同缴费4年,合计25年。从2016年至今,已在成都缴纳医保10年。绵阳和成都的医保缴费年限共计35年。但成都不认可外地医保的缴费年限,只认可在成都连续缴费15年或累计缴费20年。我认为绵阳和成都同属四川省,便咨询成都医保部门四川省医保何时可以互认。成都医保局电话回复称,目前没有文件明确四川省医保互认的时间,并建议我这种情况可以去绵阳办理医保退休。现在我想咨询,我这种情况能否在绵阳办理医保退休?如果能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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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gqlS_1773658557 2026-03-16 19:11:09
绵阳市住建委: 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如果要用绵阳市智慧物业小程序进行投票表决。 如何将小区业主资料先行导入? 如何对投票表决数量进行实时统计? 具体事项,应联系哪个部门及工作人员? 2026.3.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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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aJw_1725940077 2026-03-15 19:18:54
尊敬的领导 开元中学的食堂饭菜不知道学校领导有没有和学生一起体验过,开学时我们陪孩子一起吃了一次,量是大,味道嘛就不敢恭维了,孩子回来也说很多学生都说饭菜难吃,学生宁愿吃泡面,吃面包也不愿吃食堂的正餐!上学期开家长会老师还说学生不吃饭,要是好吃为啥不吃饭?还有就是学校学生谈恋爱成风,学习氛围几乎没有!是,在这个学校的孩子成绩在绵阳市来说确实算不上好,但是既然学校招收了学生,是不是应该负责任管理,老师讲课地方口音严重,完全没考虑学生能不能听懂!校长开会时还说想争取上国重,就这样的管理完全就是吹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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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xHcn_1773478030 2026-03-14 17:03:41
根据上海,青岛,重庆,江苏,成都等地对老百姓购置商房,未住6个月以上都出台了相关地方政策,根据购房业主在6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比列百分之50一或百今之三十不等的进行减免,我找了市房管理局答复绵阳市当前没有出台这方面的相关政策,据了解绵阳市区这种情况的较多,这也是给老百姓受益惠民的好事情,我建议新市长把我有代表性的献言反映给你,请你了解后,尽快出台新规,解决老百姓急难之事,望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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