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四川群众呼声

中国电信绵竹公司 已受理 投诉 企业 权益受损

中国电信绵竹分公司给我办理的减免话费,办理时候不告知我本人条款,这会要解绑副卡,这个条款,那个条款,中国电信霸王条款,说的国家都管不了他们,他们想咋个就咋办,我们老百姓拿他们没办法。就是不得给你取消。态度恶劣。
小区外墙线条公共部分多年漏水,一直没有解决,漏水问题越来越严重,墙面起皮发霉,鼓包,掉皮开裂,保温层粉化,严重影响房屋质量和业主生活。每年交了物业费,外墙线条属房屋公共部分,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公司对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共有部分有维修的义务。《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在第二条中的表述为"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向物业提交报修申请已经一个月,多次跟物业中心、业委会、和房管科反映沟通,到现在也没解决。说维修基金申请达不到双3分之2同意,那么漏水问题只有摆起,物业中心甚至说让业主自己出钱维修。作为受害业主,恳请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彻实帮助我们解决小区外墙漏水问题!!!衷心感谢!

西外街路 待处理 咨询 城建 市政道路及设施

西外街路修建后,我们黄河村十组村民以后怎么样通过那边到马会五中和长江西路呢,而且以前的老德孝路走那边要到城里都没路了,路也烂,黄河三队那边的桥也断了。农田也全种的树木。走那都不方便

烟花爆竹解禁 已受理 建言 文娱 文化保护和文化设施服务

近日山西全省废除了禁燃烟花爆竹和烟花爆竹存储的文件,让年味回归,为汉族文化复兴开了一个好头,一个民族的复兴不止是经济、科技、教育,最重要的是文化复兴。其次德阳是一个重工业城市,但从历史看德阳的文化底蕴不亚于成都,德阳是古绵竹,也是汉朝益州真正意义上第一个省会(公元188年,刘焉提出废史立牧后任益州牧,驻地绵竹–今德阳旌阳区),诸葛父子也是战死绵竹(今德阳旌阳区),还有庞统祠、白马关…等等,三国文化浓厚。基于德阳浓厚的文化底蕴,所以德阳打造文旅是没有错的,德阳人民也是强烈支持的,但是首先让年味回归,让过年有氛围、热闹,激活德阳的文化属性,也是非常重要的。 请德阳不要每次都是跟随者,要做一个敢于为先者!(老德阳人民土著留)

投诉“什邡铁骑”曲解法律规避监督 待处理 投诉 政务 不限

malaicp 2025-12-19 21:35:33
贵单位在此前的答复中称:“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公开相关警务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六条,属于不予公开的内容,敬请理解。”此援引存在严重适用错误,涉嫌以“不予公开”为由规避社会监督。 1.《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六条的真实含义。该条款所列不予公开事项,主要指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影响案件办理、危害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的情形。市民所申请公开的执勤时间、地点、任务内容、执法记录仪视频(可公开部分)及任务指令记录,属于执法过程基本信息,其目的在于判断执勤行为是否符合职责要求,并不涉及上述法定豁免公开事项。将此类履职过程信息笼统归为“不予公开”,是对法条的曲解与滥用。 2.依法应当公开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特别是“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其巡逻执勤行为属于行政执法活动,相关过程信息(除依法保密外)应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三条亦明确:“公安机关应当主动或者依申请公开与执法活动相关的信息。”因此,市民所申请的执勤记录、任务指令、履职数据等,属于应当依法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执法信息范畴。 贵单位始终未正面回应“巡逻期间对显见违法为何不处置”及“无效巡逻造成的公共资源浪费”问题。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请贵单位依法公开以下信息: 1.12月2日至5日涉事路段铁骑的可公开执法记录仪视频、任务指令记录;铁骑近期(如一季度)巡逻里程、处置事件数、燃油消耗等效能数据。 2.书面说明巡逻是否包含对显见违法的即时干预义务;如因“其他任务”未处置,事后补正程序与时限为何;对“只巡不处”行为有无考核问责或燃油费用追偿机制。 执法公信力源于公开透明与有效履职。若继续以“不予公开”“内部监督”等话术推诿,本人将依法向纪检监察机关、上级公安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提出监督申请,并保留行政诉讼权利。

破坏青苗 已受理 投诉 三农 不限

Vzalq_1766131642 (来自wap) 2025-12-19 16:08:36
我想问一下现在国家来修建那个丰水沟,然后把青苗铲了,不用赔青苗费吗,
尊敬的四川省发改委: 我是省内一名普通业主,近期因新买的空置6年房屋需全额缴纳物业费,且面临物业公司起诉的困境,深感现有收费规则缺乏公平性。结合众多业主的共同诉求,特向贵委反馈问题并提出建议。 当前,省内大量空置房业主面临“未享服务却全额付费”的难题。我所购房屋空关6年,既未装修也未入住,未产生水电燃气消耗,未占用电梯、保洁等个性化服务资源,却被要求按全额缴纳物业费,拒绝后便遭起诉。此类情况并非个例,许多业主因房屋空置、长期出差等原因未实际入住,却仍需承担全额费用,部分物业公司甚至将“空置房全额缴费”写入格式合同,成为变相“霸王条款”,引发广泛不满。 反观全国,已有多地出台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减免比例达30%-50%,核心是兼顾物业服务的公共性与业主的实际使用情况。而四川省目前仅依据《民法典》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未明确空置房减免标准,导致业主维权无据,物业公司“全额收费”缺乏合理约束,纠纷频发却难以妥善解决。 为化解矛盾、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下建议: 1. 明确减免标准:出台政策规定,房屋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业主提交水电燃气零消耗记录、空置证明后,可按原标准的50-70%缴纳物业费,与国内普遍做法接轨。 2. 规范合同条款:禁止物业公司在格式合同中强制约定“空置房全额缴费”,要求明确空置房收费细则,保障业主知情权与协商权。 3. 简化申请流程:依托政务APP开通线上申报渠道,明确申请材料、审核时限,让业主便捷享受减免政策。 4. 建立监管机制:对物业公司违规收费、无理由拒办减免的行为,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并依法追责,维护市场公平。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的核心是“公平合理”,业主应承担公共区域维护的基础费用,但未使用的个性化服务部分理应减免。恳请贵委结合省内实际,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化解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让收费规则更具人性化与公信力。

请求政府部门给予道路通行解决办法 已受理 求助 三农 村屯道路建设维修

你好领导我是什邡市马祖镇青龙村6组村民;我们坐落在马祖镇与皂角镇的交界处;这条道路原本属于两村经常走的道路我们已经向上面反应了无数次了从08年地震后面开始反应了到现在已经10多年了;他们当初修的道路现在二次维修铺草青都结束了我们几户人连路都没有;这条路原本以前很多两村村民走到现在长时间经过现代化机械的碾压连路都没了;并且一涨水的季节水能淹过漆盖;我们村几户人去当地镇府找过相对应职能部门;得到的回复是他们要先问一下我们村书记再决定是否下乡来核实;他们总说自己很忙没时间;我们当初去找他们到现在已经很长时间了;当初他们说下来核实并联系我们一起核实这条路的情况结果到现在没人联系过我一起核实我们反应这条道路的情况;真心不理解现在镇府府部分到底是在为村书记办事;还是着实的为民请命为民办事;在他们眼里任何事是否需要经过我们的村书记才能得到解决的办法;那我想请问一下村上二次维修的草青道路又是谁打的申请下的定义拨的款维修的路;并且现在毫无考核依据的情况下把我们正常出行的道路定义为基根道;并建议保持现状;我想说假设你们的家门口唯一一条路一直是泥巴路并且被现代的机器碾压得路都没有了甚至雨天连门都出了试想一下你们还能容得下这样子的政府吗而且这条路上还被村上划定为桔杆临路堆放处;把这条本来就很烂的路阻挡得连过都过不了;多次的反永远都是官方回复无资金无政策;且建议保持现状

育儿补贴 已受理 咨询 卫生健康 不限

你好,我想问问中江县这边的育儿补贴什么时候到账啊,,一直没有消息,别的地方都发放了,兴隆这边什么时候到账啊,马上就月底了,
malaicp 2025-12-17 21:19:42
一、从履职不力到应答失信 初始投诉聚焦“铁骑巡而不处”的执法效能空洞化问题,本质是公共资源的无效耗散与法定职责的形式化。相关部门第一次答复以“执行其他勤务”与“形成震慑”为由,试图用模糊的工作常态解释清晰的具体失范,在逻辑上无法涵盖连续、多点的相同现象,暴露出 “解释脱离事实” 的敷衍姿态。第二次答复则更具破坏性。其援引《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六条,笼统拒绝公开任何执勤记录与效能数据,将公众监督的合法诉求挡在“国家秘密”或“警务工作秘密”的泛化盾牌之后。此举不仅曲解了该条款的立法本意(保护核心侦查秘密等,而非掩盖日常勤务的履职情况),更实质性地关闭了基于事实的公共对话与问责通道。当公权力以“秘密”为由拒绝为自身效能辩护时,其公信力根基便开始动摇。 二、失效治理是对营商环境的“软性腐蚀” 1.对显见违法的纵容,传递出规则执行可能具“选择性”的危险信号,挫伤守法经营者信心。 2.公共财政支撑的执法力量若无法产出实效,且其成本效益拒绝公开审视,将动摇投资者对地方政府资源配置能力与财政纪律的信任。 3.面对理性质询,表现出以“形式化回复”与“信息壁垒”应对的倾向,严重削弱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务生态的信任。营商环境根基在于预期与信任,而信任源于透明与负责。 三、系统性的“治理内卷”与现代化转型滞后 1.将“设备配置、人员上路”本身视为工作成果,而非将“问题解决、秩序改善”作为终极目标,陷入手段替代目的的内卷。 2.内部监督机制在系统性失灵面前集体失效,证明其很可能是一种应对上级检查的“台账管理”,而非真正驱动效能提升的“过程控制”。 3.面对舆论监督,仍沿用“否认-解释-感谢”的“公关话术闭环”,而非“调查-公开-问责-整改”的“治理行动闭环”,思维停留在信息控制层面,与现代社会治理的开放、共治要求脱节。 四、吁请启动系统性治理革新 1.由什邡市公车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铁骑”的职责设定、勤务模式、成本效益、监督机制进行专项审计与评估。 2.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为常态”原则,制定并公布执法队伍可公开的效能关键指标(如响应率、处置率、单位成本服务量等),将公共服务的“性价比”置于阳光下。 3.扭转“重过程、轻结果”的考核体系,建立以问题解决率和公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机制。对查实的系统性履职无效行为,应建立成本追偿与行政问责程序。

德阳市八角井利山路与金沙江路交汇路口 已受理 求助 交通 公路建设维修

德阳市八角井利山路与金沙江路交汇路口,有条深沟,影响行人骑车开车通行,希望有关部门能进行修缮改造,填平路面,方便市民通行

减免物业费的文件政策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不限

zshdt-edcedcedc 2025-12-17 16:24:01
关于德阳市空置房屋,6个月以上,是否有减免物业费的文件政策?

违规从事报废机机动车拆解业务 已受理 投诉 环保 固体污染

德阳广汉市高小路道路两侧有多家农户长期违规从事报废机动车拆解业务,场内堆积大量废机油桶和油箱。该区域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大面积种植蔬菜、粮食等农作物,严重怀疑该点位地下水重金属超标。

德阳市旌阳区孝感体育公园咋不开放?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城市规划

YvEcn_1765882958 (来自wap) 2025-12-16 19:02:39
由德阳市旌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孝感体育公园原定工期为2025年4月完工,后又说10月开放,目前未见修建,说是规划问题电源线路消防问题。超过工期七八个月了,工地一个人都没有,旁边有的地方杂草都多高了,看来2025年底开放无望了,春节前能开放吗?问题到底出在哪?为什么这么难呢?

违建投诉一年多任然未处理 已受理 投诉 城建 不限

今天12月16日,投诉什邡市城西小区9栋三单元楼顶违建搭棚种菜,已经确认是违建,但一年多来什邡相关部门一直算是敷衍回复处理,违建人还在时不时往楼顶搬运泥土,要求尽快将违章建筑一一拆除。希望省级相关部门能敦促尽快拆除违建。

水杉树过高 已办结 建言 城建 城市绿化

reAsM_1765520828 (来自wap) 2025-12-16 15:33:27
感谢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与处理 但是还是存在一部分问题 最高最危险这棵没有锯到 春天树叶繁茂的时候也会遮挡路标路牌 还有对面那两棵 吹风还是会吹到家里到处都是 家里年迈的老人扫树叶非常吃力 吹到院坝里不仅影响城镇生态环境 环卫工人打扫起来也麻烦 望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把最高这棵和路对面这两棵也处理掉。

空关5年多住宅被起诉支付全额物业费不合理 已办结 建言 城建 物业管理

关于优化我省市空置房屋相关收费标准的建议 尊敬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您好!我是德阳市旌城一品小区业主谢女士,结合自身空置房屋收费争议经历及全国多地实践,现就优化我市空置房屋(含垃圾处理费等配套收费)标准、规范管理,提出如下建议,恳请贵委调研参考。 本人于2020取得小区房屋产权,因工作调动外居,房屋自2020起连续空置五年有余,期间无任何居住行为,水电气低/零消费记录及物业空置证明均可佐证。近期,收费单位以拖欠垃圾处理费为由将我诉至法院,要求全额缴纳五年费用含垃圾处理费,此前我多次沟通,请求参照外地优惠政策协商减免,却因“我市无明确减免文件”遭拒,最终陷入诉讼纠纷。 此次争议暴露出我市空置房屋收费标准的短板:缺乏差异化细则,既违背“谁受益、谁付费”的公平原则,也与全国多地惠民举措脱节。空置房屋不产生生活垃圾,不会增加垃圾处理额外成本,全额收费实则让业主为“未享受的服务”买单,加重不合理负担,还易引发民企矛盾,影响民生和谐。反观全国,多地已形成成熟经验:河北昌黎县明确房屋连续空置六个月及以上,免交空置期垃圾处理费;湖南郴州、安徽蚌埠等地通过政策或判例,对长期空置房屋配套收费按80%-90%收取,核心均是匹配实际服务成本,兼顾公平与民生,极具参考价值。 当前,德阳正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群众权益,规范空置房屋收费、出台差异化标准,是化解民生纠纷、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的务实之举,可避免收费争议,维护市场秩序与政府公信力。现提出具体建议: 1. 明确空置认定标准与流程,以“连续空置六个月及以上”为核心,简化申请手续,确保认定有据可查; 2. 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对空置半年至一年房屋按现行标准80%-90%收费,一年以上按50%-70%收费,或减免无额外成本的垃圾处理费; 3. 出台统一管理细则并公示,明确全流程规范及咨询投诉渠道,让各方有章可循; 4. 建立争议协调机制,优先通过协商化解纠纷,减少诉讼成本,维护民生和谐。 优化空置房屋收费标准,是民生服务人性化的体现。随着空置房屋增多,亟需完善政策防患未然。我愿依法履行缴费义务,也盼贵委调研论证,推动相关细则落地,让我市收费管理更贴合民生需求。感谢贵委重视,盼复! 此致 敬礼! 建议人:谢女士 2025.12.16
尊敬的市委书记: 您好!我是本市旌城一品的业主谢女士,此次冒昧致信,是想向您反映本人长期空置房屋被强制全额收取物业费和垃圾处理费,因协商优惠未果遭起诉的合理诉求,恳请您关注并协调解决。 本人因工作至外地定居,房屋自2020起至今已连续空置,期间未产生任何生活居住行为。有房屋水、电、气缴费记录等空置证明可佐证。 近期,收费单位万兴物业以拖欠物业费(含垃圾处理费)为由将我诉至法院,要求全额缴纳费用。此前我曾多次主动与该单位沟通,提出参照各地空置房收费优惠政策协商减免部分费用,但均被对方以"无本地明确减免文件"为由拒绝,协商无果。 事实上,空置房屋未产生实际生活垃圾,收费单位无需为该房屋额外投入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成本,全额收费违背"谁受益、谁付费"的公平原则。更重要的是,全国多地已出台明确的空置房收费优惠政策:河北昌黎县规定空置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房屋免交空置期间垃圾处理费;湖南郴州、安徽蚌埠等地法院均有判例,对长期空置房屋的相关费用按80%-90%比例收取,认可空置状态下服务成本的实际降低。这些政策与判例既符合实际情况,也彰显了收费公平性,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当前,我市正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此类收费争议虽涉金额不大,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与政府公信力。收费单位拒绝协商的强硬态度,不仅加重了空置房业主的不合理负担,也与各地践行的惠民举措相悖。 为此,我恳请市委书记关注此事,协调相关部门(物价、城管、住建等):一是参照全国通行做法与公平原则,对本人长期空置房屋的垃圾处理费予以合理减免,按空置房优惠标准核算应缴金额;二是督促收费单位撤回诉讼,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三是推动我市出台统一的空置房相关收费管理细则,明确优惠标准与办理流程,避免类似纠纷重复发生。 我始终愿意依法履行缴费义务,但恳请相关部门兼顾政策公平与实际情况,不让群众为"未享受的服务"买单。盼能得到您的重视与回应,让合理诉求得到公正解决。 此致 敬礼! 2025.12.16
新唐书书 2025-12-16 11:04:18
最近网上很多人建议在旌湖岸边立一座“青铜大立人”,本人也觉得这会是一个非常高明的文旅项目。即使是德阳本地人,也不是人人都真的去过三星堆, 更不一定都见过青铜文物。现在三星堆已经是德阳的城市名片了,但德阳本地却没什么三星堆的影子,说不过去。应该通过一系列举措,在德阳广汉城区增强三星堆文化氛围,将德阳打造成“三星堆之都”。

请政府帮助解决中铁二局拖欠职工五险一金问题 已受理 求助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自2021年2月起开始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月从工资中实际扣除了工资应发部分的12%和5%。截至2025年1月19日(本人离职),公积金应缴纳金额为112,485.56元(壹拾壹万贰仟肆佰捌拾伍圆伍角陆分),该数据来源于个人所得税APP。实际公司只缴纳了3,074.95元(叁仟零柒拾肆圆玖角伍分),拖欠109,410.61元(拾万玖仟肆佰壹拾圆陆角壹分)未缴纳。另外,我的社保在工资中扣除后,却只交到了2024年4月,已断缴整整一年,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望领导及相关部门帮忙处理解决,为谢。具体诉求如下:诉求一:要求补缴公积金。诉求二:要求补缴职工社保。以上诉求经过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成都市税务局等均以政府无处罚措施和已进行电话书面催缴为理由简单回复,没有实质性解决办法,导致该企业继续肆无忌惮拖欠和不补缴。如今一年多了,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除我以外,至少还有成百上千名员工面临同样的问题,职工群众生活受到极大影响,民众利益受到极大损害。难道法制社会下,政府部门就真的无法处理该企业拖欠职工五险一金的违法行为了吗?
uytJz_1766302481 2025-12-21 15:41:59
中国电信绵竹分公司给我办理的减免话费,办理时候不告知我本人条款,这会要解绑副卡,这个条款,那个条款,中国电信霸王条款,说的国家都管不了他们,他们想咋个就咋办,我们老百姓拿他们没办法。就是不得给你取消。态度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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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CvA_1765001203 2025-12-21 10:13:11
小区外墙线条公共部分多年漏水,一直没有解决,漏水问题越来越严重,墙面起皮发霉,鼓包,掉皮开裂,保温层粉化,严重影响房屋质量和业主生活。每年交了物业费,外墙线条属房屋公共部分,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公司对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共有部分有维修的义务。《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在第二条中的表述为"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向物业提交报修申请已经一个月,多次跟物业中心、业委会、和房管科反映沟通,到现在也没解决。说维修基金申请达不到双3分之2同意,那么漏水问题只有摆起,物业中心甚至说让业主自己出钱维修。作为受害业主,恳请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彻实帮助我们解决小区外墙漏水问题!!!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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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回复] 西外街路

YKZio_1766247254 2025-12-21 00:21:25
西外街路修建后,我们黄河村十组村民以后怎么样通过那边到马会五中和长江西路呢,而且以前的老德孝路走那边要到城里都没路了,路也烂,黄河三队那边的桥也断了。农田也全种的树木。走那都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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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烟花爆竹解禁

emBNI_1655181894 2025-12-20 15:38:31
近日山西全省废除了禁燃烟花爆竹和烟花爆竹存储的文件,让年味回归,为汉族文化复兴开了一个好头,一个民族的复兴不止是经济、科技、教育,最重要的是文化复兴。其次德阳是一个重工业城市,但从历史看德阳的文化底蕴不亚于成都,德阳是古绵竹,也是汉朝益州真正意义上第一个省会(公元188年,刘焉提出废史立牧后任益州牧,驻地绵竹–今德阳旌阳区),诸葛父子也是战死绵竹(今德阳旌阳区),还有庞统祠、白马关…等等,三国文化浓厚。基于德阳浓厚的文化底蕴,所以德阳打造文旅是没有错的,德阳人民也是强烈支持的,但是首先让年味回归,让过年有氛围、热闹,激活德阳的文化属性,也是非常重要的。 请德阳不要每次都是跟随者,要做一个敢于为先者!(老德阳人民土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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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icp 2025-12-19 21:35:33
贵单位在此前的答复中称:“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公开相关警务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六条,属于不予公开的内容,敬请理解。”此援引存在严重适用错误,涉嫌以“不予公开”为由规避社会监督。 1.《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六条的真实含义。该条款所列不予公开事项,主要指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影响案件办理、危害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的情形。市民所申请公开的执勤时间、地点、任务内容、执法记录仪视频(可公开部分)及任务指令记录,属于执法过程基本信息,其目的在于判断执勤行为是否符合职责要求,并不涉及上述法定豁免公开事项。将此类履职过程信息笼统归为“不予公开”,是对法条的曲解与滥用。 2.依法应当公开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特别是“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其巡逻执勤行为属于行政执法活动,相关过程信息(除依法保密外)应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三条亦明确:“公安机关应当主动或者依申请公开与执法活动相关的信息。”因此,市民所申请的执勤记录、任务指令、履职数据等,属于应当依法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执法信息范畴。 贵单位始终未正面回应“巡逻期间对显见违法为何不处置”及“无效巡逻造成的公共资源浪费”问题。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请贵单位依法公开以下信息: 1.12月2日至5日涉事路段铁骑的可公开执法记录仪视频、任务指令记录;铁骑近期(如一季度)巡逻里程、处置事件数、燃油消耗等效能数据。 2.书面说明巡逻是否包含对显见违法的即时干预义务;如因“其他任务”未处置,事后补正程序与时限为何;对“只巡不处”行为有无考核问责或燃油费用追偿机制。 执法公信力源于公开透明与有效履职。若继续以“不予公开”“内部监督”等话术推诿,本人将依法向纪检监察机关、上级公安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提出监督申请,并保留行政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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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破坏青苗

Vzalq_1766131642 2025-12-19 16:08:36
我想问一下现在国家来修建那个丰水沟,然后把青苗铲了,不用赔青苗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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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FQH_1765805487 2025-12-18 16:42:52
尊敬的四川省发改委: 我是省内一名普通业主,近期因新买的空置6年房屋需全额缴纳物业费,且面临物业公司起诉的困境,深感现有收费规则缺乏公平性。结合众多业主的共同诉求,特向贵委反馈问题并提出建议。 当前,省内大量空置房业主面临“未享服务却全额付费”的难题。我所购房屋空关6年,既未装修也未入住,未产生水电燃气消耗,未占用电梯、保洁等个性化服务资源,却被要求按全额缴纳物业费,拒绝后便遭起诉。此类情况并非个例,许多业主因房屋空置、长期出差等原因未实际入住,却仍需承担全额费用,部分物业公司甚至将“空置房全额缴费”写入格式合同,成为变相“霸王条款”,引发广泛不满。 反观全国,已有多地出台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减免比例达30%-50%,核心是兼顾物业服务的公共性与业主的实际使用情况。而四川省目前仅依据《民法典》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未明确空置房减免标准,导致业主维权无据,物业公司“全额收费”缺乏合理约束,纠纷频发却难以妥善解决。 为化解矛盾、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下建议: 1. 明确减免标准:出台政策规定,房屋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业主提交水电燃气零消耗记录、空置证明后,可按原标准的50-70%缴纳物业费,与国内普遍做法接轨。 2. 规范合同条款:禁止物业公司在格式合同中强制约定“空置房全额缴费”,要求明确空置房收费细则,保障业主知情权与协商权。 3. 简化申请流程:依托政务APP开通线上申报渠道,明确申请材料、审核时限,让业主便捷享受减免政策。 4. 建立监管机制:对物业公司违规收费、无理由拒办减免的行为,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并依法追责,维护市场公平。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的核心是“公平合理”,业主应承担公共区域维护的基础费用,但未使用的个性化服务部分理应减免。恳请贵委结合省内实际,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化解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让收费规则更具人性化与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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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Ec_1706792379 2025-12-18 15:25:16
你好领导我是什邡市马祖镇青龙村6组村民;我们坐落在马祖镇与皂角镇的交界处;这条道路原本属于两村经常走的道路我们已经向上面反应了无数次了从08年地震后面开始反应了到现在已经10多年了;他们当初修的道路现在二次维修铺草青都结束了我们几户人连路都没有;这条路原本以前很多两村村民走到现在长时间经过现代化机械的碾压连路都没了;并且一涨水的季节水能淹过漆盖;我们村几户人去当地镇府找过相对应职能部门;得到的回复是他们要先问一下我们村书记再决定是否下乡来核实;他们总说自己很忙没时间;我们当初去找他们到现在已经很长时间了;当初他们说下来核实并联系我们一起核实这条路的情况结果到现在没人联系过我一起核实我们反应这条道路的情况;真心不理解现在镇府府部分到底是在为村书记办事;还是着实的为民请命为民办事;在他们眼里任何事是否需要经过我们的村书记才能得到解决的办法;那我想请问一下村上二次维修的草青道路又是谁打的申请下的定义拨的款维修的路;并且现在毫无考核依据的情况下把我们正常出行的道路定义为基根道;并建议保持现状;我想说假设你们的家门口唯一一条路一直是泥巴路并且被现代的机器碾压得路都没有了甚至雨天连门都出了试想一下你们还能容得下这样子的政府吗而且这条路上还被村上划定为桔杆临路堆放处;把这条本来就很烂的路阻挡得连过都过不了;多次的反永远都是官方回复无资金无政策;且建议保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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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育儿补贴

cUbBx_1766034305 2025-12-18 13:07:58
你好,我想问问中江县这边的育儿补贴什么时候到账啊,,一直没有消息,别的地方都发放了,兴隆这边什么时候到账啊,马上就月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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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icp 2025-12-17 21:19:42
一、从履职不力到应答失信 初始投诉聚焦“铁骑巡而不处”的执法效能空洞化问题,本质是公共资源的无效耗散与法定职责的形式化。相关部门第一次答复以“执行其他勤务”与“形成震慑”为由,试图用模糊的工作常态解释清晰的具体失范,在逻辑上无法涵盖连续、多点的相同现象,暴露出 “解释脱离事实” 的敷衍姿态。第二次答复则更具破坏性。其援引《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六条,笼统拒绝公开任何执勤记录与效能数据,将公众监督的合法诉求挡在“国家秘密”或“警务工作秘密”的泛化盾牌之后。此举不仅曲解了该条款的立法本意(保护核心侦查秘密等,而非掩盖日常勤务的履职情况),更实质性地关闭了基于事实的公共对话与问责通道。当公权力以“秘密”为由拒绝为自身效能辩护时,其公信力根基便开始动摇。 二、失效治理是对营商环境的“软性腐蚀” 1.对显见违法的纵容,传递出规则执行可能具“选择性”的危险信号,挫伤守法经营者信心。 2.公共财政支撑的执法力量若无法产出实效,且其成本效益拒绝公开审视,将动摇投资者对地方政府资源配置能力与财政纪律的信任。 3.面对理性质询,表现出以“形式化回复”与“信息壁垒”应对的倾向,严重削弱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务生态的信任。营商环境根基在于预期与信任,而信任源于透明与负责。 三、系统性的“治理内卷”与现代化转型滞后 1.将“设备配置、人员上路”本身视为工作成果,而非将“问题解决、秩序改善”作为终极目标,陷入手段替代目的的内卷。 2.内部监督机制在系统性失灵面前集体失效,证明其很可能是一种应对上级检查的“台账管理”,而非真正驱动效能提升的“过程控制”。 3.面对舆论监督,仍沿用“否认-解释-感谢”的“公关话术闭环”,而非“调查-公开-问责-整改”的“治理行动闭环”,思维停留在信息控制层面,与现代社会治理的开放、共治要求脱节。 四、吁请启动系统性治理革新 1.由什邡市公车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铁骑”的职责设定、勤务模式、成本效益、监督机制进行专项审计与评估。 2.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为常态”原则,制定并公布执法队伍可公开的效能关键指标(如响应率、处置率、单位成本服务量等),将公共服务的“性价比”置于阳光下。 3.扭转“重过程、轻结果”的考核体系,建立以问题解决率和公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机制。对查实的系统性履职无效行为,应建立成本追偿与行政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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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qwiO_1757917217 2025-12-17 20:09:28
德阳市八角井利山路与金沙江路交汇路口,有条深沟,影响行人骑车开车通行,希望有关部门能进行修缮改造,填平路面,方便市民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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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hdt-edcedcedc 2025-12-17 16:24:01
关于德阳市空置房屋,6个月以上,是否有减免物业费的文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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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FaX_1765937760 2025-12-17 10:29:02
德阳广汉市高小路道路两侧有多家农户长期违规从事报废机动车拆解业务,场内堆积大量废机油桶和油箱。该区域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大面积种植蔬菜、粮食等农作物,严重怀疑该点位地下水重金属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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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Ecn_1765882958 2025-12-16 19:02:39
由德阳市旌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孝感体育公园原定工期为2025年4月完工,后又说10月开放,目前未见修建,说是规划问题电源线路消防问题。超过工期七八个月了,工地一个人都没有,旁边有的地方杂草都多高了,看来2025年底开放无望了,春节前能开放吗?问题到底出在哪?为什么这么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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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Gh_1741843536 2025-12-16 16:39:03
今天12月16日,投诉什邡市城西小区9栋三单元楼顶违建搭棚种菜,已经确认是违建,但一年多来什邡相关部门一直算是敷衍回复处理,违建人还在时不时往楼顶搬运泥土,要求尽快将违章建筑一一拆除。希望省级相关部门能敦促尽快拆除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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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水杉树过高

reAsM_1765520828 2025-12-16 15:33:27
感谢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与处理 但是还是存在一部分问题 最高最危险这棵没有锯到 春天树叶繁茂的时候也会遮挡路标路牌 还有对面那两棵 吹风还是会吹到家里到处都是 家里年迈的老人扫树叶非常吃力 吹到院坝里不仅影响城镇生态环境 环卫工人打扫起来也麻烦 望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把最高这棵和路对面这两棵也处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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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FQH_1765805487 2025-12-16 12:47:08
关于优化我省市空置房屋相关收费标准的建议 尊敬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您好!我是德阳市旌城一品小区业主谢女士,结合自身空置房屋收费争议经历及全国多地实践,现就优化我市空置房屋(含垃圾处理费等配套收费)标准、规范管理,提出如下建议,恳请贵委调研参考。 本人于2020取得小区房屋产权,因工作调动外居,房屋自2020起连续空置五年有余,期间无任何居住行为,水电气低/零消费记录及物业空置证明均可佐证。近期,收费单位以拖欠垃圾处理费为由将我诉至法院,要求全额缴纳五年费用含垃圾处理费,此前我多次沟通,请求参照外地优惠政策协商减免,却因“我市无明确减免文件”遭拒,最终陷入诉讼纠纷。 此次争议暴露出我市空置房屋收费标准的短板:缺乏差异化细则,既违背“谁受益、谁付费”的公平原则,也与全国多地惠民举措脱节。空置房屋不产生生活垃圾,不会增加垃圾处理额外成本,全额收费实则让业主为“未享受的服务”买单,加重不合理负担,还易引发民企矛盾,影响民生和谐。反观全国,多地已形成成熟经验:河北昌黎县明确房屋连续空置六个月及以上,免交空置期垃圾处理费;湖南郴州、安徽蚌埠等地通过政策或判例,对长期空置房屋配套收费按80%-90%收取,核心均是匹配实际服务成本,兼顾公平与民生,极具参考价值。 当前,德阳正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群众权益,规范空置房屋收费、出台差异化标准,是化解民生纠纷、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的务实之举,可避免收费争议,维护市场秩序与政府公信力。现提出具体建议: 1. 明确空置认定标准与流程,以“连续空置六个月及以上”为核心,简化申请手续,确保认定有据可查; 2. 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对空置半年至一年房屋按现行标准80%-90%收费,一年以上按50%-70%收费,或减免无额外成本的垃圾处理费; 3. 出台统一管理细则并公示,明确全流程规范及咨询投诉渠道,让各方有章可循; 4. 建立争议协调机制,优先通过协商化解纠纷,减少诉讼成本,维护民生和谐。 优化空置房屋收费标准,是民生服务人性化的体现。随着空置房屋增多,亟需完善政策防患未然。我愿依法履行缴费义务,也盼贵委调研论证,推动相关细则落地,让我市收费管理更贴合民生需求。感谢贵委重视,盼复! 此致 敬礼! 建议人:谢女士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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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FQH_1765805487 2025-12-16 12:39:08
尊敬的市委书记: 您好!我是本市旌城一品的业主谢女士,此次冒昧致信,是想向您反映本人长期空置房屋被强制全额收取物业费和垃圾处理费,因协商优惠未果遭起诉的合理诉求,恳请您关注并协调解决。 本人因工作至外地定居,房屋自2020起至今已连续空置,期间未产生任何生活居住行为。有房屋水、电、气缴费记录等空置证明可佐证。 近期,收费单位万兴物业以拖欠物业费(含垃圾处理费)为由将我诉至法院,要求全额缴纳费用。此前我曾多次主动与该单位沟通,提出参照各地空置房收费优惠政策协商减免部分费用,但均被对方以"无本地明确减免文件"为由拒绝,协商无果。 事实上,空置房屋未产生实际生活垃圾,收费单位无需为该房屋额外投入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成本,全额收费违背"谁受益、谁付费"的公平原则。更重要的是,全国多地已出台明确的空置房收费优惠政策:河北昌黎县规定空置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房屋免交空置期间垃圾处理费;湖南郴州、安徽蚌埠等地法院均有判例,对长期空置房屋的相关费用按80%-90%比例收取,认可空置状态下服务成本的实际降低。这些政策与判例既符合实际情况,也彰显了收费公平性,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当前,我市正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此类收费争议虽涉金额不大,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与政府公信力。收费单位拒绝协商的强硬态度,不仅加重了空置房业主的不合理负担,也与各地践行的惠民举措相悖。 为此,我恳请市委书记关注此事,协调相关部门(物价、城管、住建等):一是参照全国通行做法与公平原则,对本人长期空置房屋的垃圾处理费予以合理减免,按空置房优惠标准核算应缴金额;二是督促收费单位撤回诉讼,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三是推动我市出台统一的空置房相关收费管理细则,明确优惠标准与办理流程,避免类似纠纷重复发生。 我始终愿意依法履行缴费义务,但恳请相关部门兼顾政策公平与实际情况,不让群众为"未享受的服务"买单。盼能得到您的重视与回应,让合理诉求得到公正解决。 此致 敬礼!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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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书 2025-12-16 11:04:18
最近网上很多人建议在旌湖岸边立一座“青铜大立人”,本人也觉得这会是一个非常高明的文旅项目。即使是德阳本地人,也不是人人都真的去过三星堆, 更不一定都见过青铜文物。现在三星堆已经是德阳的城市名片了,但德阳本地却没什么三星堆的影子,说不过去。应该通过一系列举措,在德阳广汉城区增强三星堆文化氛围,将德阳打造成“三星堆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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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idr_1744881612 2025-12-16 09:34:05
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自2021年2月起开始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月从工资中实际扣除了工资应发部分的12%和5%。截至2025年1月19日(本人离职),公积金应缴纳金额为112,485.56元(壹拾壹万贰仟肆佰捌拾伍圆伍角陆分),该数据来源于个人所得税APP。实际公司只缴纳了3,074.95元(叁仟零柒拾肆圆玖角伍分),拖欠109,410.61元(拾万玖仟肆佰壹拾圆陆角壹分)未缴纳。另外,我的社保在工资中扣除后,却只交到了2024年4月,已断缴整整一年,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望领导及相关部门帮忙处理解决,为谢。具体诉求如下:诉求一:要求补缴公积金。诉求二:要求补缴职工社保。以上诉求经过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成都市税务局等均以政府无处罚措施和已进行电话书面催缴为理由简单回复,没有实质性解决办法,导致该企业继续肆无忌惮拖欠和不补缴。如今一年多了,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除我以外,至少还有成百上千名员工面临同样的问题,职工群众生活受到极大影响,民众利益受到极大损害。难道法制社会下,政府部门就真的无法处理该企业拖欠职工五险一金的违法行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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