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直接关系业主切身利益与居住品质,然而,我小区物业公司长期漠视法定职责、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业主们多次通过12345政府热线、麻辣社区、有话请您说、国务院大督察等正规渠道实名反映问题,却始终被街道物业办以“书面回复”代替实际履职,不实地调查、不纠正违规、不依法裁定、不解决问题,最终导致物业公司有恃无恐、违规行为愈演愈烈,物业乱象深陷恶性循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街道办、住建部门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负有法定监管、指导、督办职责,是规范物业行为、维护业主权益的核心力量。而当前我小区物业乱象频发的最大根源,正是相关主管部门的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其漠视法定职责、敷衍群众诉求的行为,不仅纵容了物业公司的不法行径,更让业主维权之路举步维艰。具体乱象及主管部门失职情形如下:
1、物业公司逼迫业主自修公共设施,主管部门不辩是非、漠视履职。
我小区6部电梯的监控与五方通话设备已瘫痪长达十年,期间曾发生不法侵犯事件,严重威胁业主人身安全,业主多次要求物业公司履行维修义务,均被推诿拒绝,最终业主无奈自筹资金完成更换;小区西门道闸损坏后,物业公司拒不维修、拒不更换,导致小区人员、车辆进出混乱,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业委会被迫垫付3500元修复道闸。
值得注意的是,该物业公司八年间累计收取物业费约540万元、停车费约30万元,且与道闸广告方签订有免费维修协议,完全具备承担公共设施维修费用的能力,却刻意将法定维修责任强行转嫁给业主。面对业主的实名投诉,主管部门依旧漠不关心、不辩是非,未履行任何监管、督办职责,放任业主合法权益被肆意侵害。
2、物业公司拒不履行法定维保义务,主管部门视而不见、督办缺位。
十年间,该物业公司未对小区路灯履行正常养护义务,致使40根路灯全部锈蚀损坏,小区夜间照明不足,给业主出行带来极大不便,更埋下重大安全隐患;针对业主多次反映的楼道墙面破损严重、要求粉刷的诉求,物业公司始终置之不理、敷衍塞责。
对此,区住建局物业办曾两次依法裁定,明确由物业公司负责路灯更换和楼道墙面粉刷,但该物业公司无视行政裁定的权威性,拒不执行。而相关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的抗法行为,既不督办整改,也不依法处罚,导致行政裁定形同虚设,法定监管职责沦为空谈,小区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居住环境持续恶化。
3、物业公司非法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主管部门爱理不理、失职失责。
根据上届业委会财务公示显示,2018年业委会被物业公司强行摊派树枝修剪费3万元、道闸修建费3.1万元,合计6.1万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述两项费用均属于物业服务法定成本,理应由物业公司全额承担,其强行将费用转嫁给业委会的行为,是赤裸裸地非法侵占业主公共利益。
面对业主的投诉和质疑,主管部门竟以“物业公司与上届业委会签有协议”为由,不核查协议合法性、不追缴非法侵占资金、不认定侵权行为、不作出任何处理,放任物业公司肆意侵占业主共有财产,其失职失责行为,严重背离了法定监管职责,更是对业主合法权益的公然漠视。
4、物业公司涉嫌违规动用维修基金,主管部门不核过关、监管失守。
业主反映,该物业公司在多数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涉嫌违规动用小区住房维修基金约42万元用于安装监控,目前小区多层住房维修基金已被全部用尽,无法正常提取使用。住房维修基金是业主的“养老钱、救命钱”,其使用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必须经业主共同表决、事前公示、官方审核后方可动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暗箱操作。
而相关主管部门在维修基金使用过程中,未履行审核、把关、监督、公开职责,对基金动用的合法性置之不理,对业主的合理质疑无动于衷,漠视业主“养老钱”安全,监管彻底失守,其行为已涉嫌失职渎职。
主管部门不依法履职、懒政不作为,对物业公司的不法行为视而不见、任其胡作非为;对业主多次实名投诉置之不理、敷衍搪塞、推诿扯皮,这种态度实则是对不法行为的包庇纵容,无形中助长了物业公司的霸道气焰,加剧了行业乱象,导致当前物业侵权问题愈演愈烈。
这种不作为、慢作为,直接导致业主合法投诉层层转办、层层空转,业主维权无门、投诉无果,合法权益毫无保障;更让法律法规形同虚设,法治权威遭受严重破坏,政府公信力被严重透支,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加剧了业主与物业、业主与主管部门之间的矛盾,影响基层和谐稳定。
物业之乱,根在监管之弱;业主之难,责在履职之空。恳请国家、省、市各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我小区物业侵权乱象,坚持直查直办、倒查问责、从严整治,督促基层监管部门摒弃形式主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彻底整改失职问题,坚决查处物业公司侵害业主利益的不法行为,及时、公正解决业主急难愁盼诉求,真正守护好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注:文档部分内容由 AI 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