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蒋书记:您好!
我叫夏华春,男,汉族,今年60岁,民革党员,政协都江堰市委员会十四届,十五届政协委员,住都江堰市灌口街道伏龙社区江安巷10号附1号,现一家四口租住在山水天成出租房内。
事实和理由:2023年9月18日我收到灌口街道伏龙社区领导送达的(自建房屋安全鉴定告知书),在成都市住建局官网“查询中心”查询鉴定机构,四川拓恒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鉴定结果为D级,建议该房屋已无修缮价值,建议拆除。2023年12月6日都江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灌口街道办,社区领导在危房现场向我下达:都江堰市房安自建房(2023)第002号城市危险房屋通知书要求1停止使用,2人员进行搬离,实施打围。3建议拆除。
我根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管理局,成自然资发《2023》 31号,成都市规划和自然管理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危房原址恢复重建工程规划许可办理规则》的通知精神,于2023年12月8日到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管科申请原址恢复重建,得到的答复是:目前都江堰市还没有实施细则修不成!我就纳闷了。我唯一的住房变成了危房,要求搬离,打围,拆除又修不成?让我一家四口有家难回,无家可归!只能在外租房度日这算怎么一回事喔?事后多次向规自局,街道办,社区领导反应无果!又通过12345政务平台反应至今无果!
今天求助蒋书记:督促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领导:按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原则。根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自然资发(2023 )31号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危房原址恢复重建工程规划许可办理规则》的通知精神!近快出台实施细则,允许我危房原址恢复重建,解决我的燃眉之苦。谢谢!
夏华春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