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都江堰市政府领导、市政府住建部门:
您好!我是都江堰南山府9栋1单元1203的业主,现特此实名投诉本小区11栋,24栋、9栋,23栋,12栋,25栋一楼业主的违章搭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行为,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依法处理。
该几栋1楼业主,在一楼公共绿地/楼道出入口旁擅自施工搭建,目前已建成封闭式棚屋、砖石围栏、硬化地面等,占地面积约:150余平方米。此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业主共有部分不得擅自侵占的相关规定,同时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及本小区《业主公约》中禁止违章搭建、保护公共用地的约定。
2. 造成的具体影响:
· 侵害业主共有权: 该区域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归全体业主共有。其行为实质上是将公共资源私有化。
· 影响消防安全: 圈占行为堵塞/占用了公共通道,影响了紧急情况下(如火灾、急救)的人员疏散和救援通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 破坏小区环境: 私自搭建的构筑物风格、材质与小区原有规划严重不符,破坏了建筑立面的统一性和小区整体美观。
· 引发邻里矛盾: 此行为引起了小区其他业主的普遍不满,破坏了社区和谐,且可能引发不良效仿。
3. 前期沟通情况: 我们部分业主曾多次通过口头或向物业公司反映该问题(可附上向物业反映的沟通记录、照片等),但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物业公司表示[说明物业的回应,如:已劝阻但无效、无执法权等]。
我们的明确诉求:
1. 请求贵单位立即派员现场调查核实上述情况。
2. 责令该住户在限期内(如7-15日内)自行拆除所有违规搭建的构筑物(栅栏、阳光房、地锁等),恢复公共区域原状。
3. 对逾期未整改的,请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强制拆除并处罚。
4. 将处理结果以书面或公告形式向小区业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