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年12月29日在“群众呼声”中给成都市领导留言“新津区农业农村局煞费苦心篡改政府文件包庇腐败”,中共成都市新津区委宣传部已于2024年2月10日受理“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至今两年时间没有回复,我于2026年1月14日、16日和26日提交的投诉,新津区仍然让新津区农业农村局作出毫无依据的回复,并且根本就没有和我电话沟通过:1、依然没有说明原新津县农机公司是依据什么政策在1992年4月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并且提供不出原新津县农机公司1979年至1992年所谓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因为原新津县农机公司在此期间是依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进行合法经营的,并且是不交税的。2、原新津县农机公司是1979年由原新津县物资局拆分成立的事业单位,并转隶原新津县农机局,到2000年10月破产,自始至终都是执行的行政或套改的事业单位工资,新津区农业农村局至今都提供不出原新津县农机公司在职干部、职工执行“企业”工资(档案工资)标准的证据。3、《关于继续做好从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工人中录(聘)用干部的通知》(成人计(1994)09号)文件中,报名和审批都必须提供《用人单位编制定员和现有人数对照表》,如果原新津县农机公司不属于原新津县农机局的内设机构和编制,那么我绝不可能参加依据该文件的报名、考试和审批通过!我投诉“新津区农业农村局煞费苦心篡改政府文件包庇腐败”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特请成都市委书记督促中共成都市新津区委宣传部尽快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