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金牛区委书记:
您好!我是金牛区国宾板块国宾上里小区的一名业主。首先,衷心感谢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此前对本小区停车收费问题的关注与推动。在各方努力下,物业已将原定高达480元/月的停车费下调至430元/月,并对临时停车设置了28元/天的上限,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并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协调与付出致以诚挚谢意。
然而,结合小区实际服务水准及周边市场行情,我们业主的合理诉求是将月租停车费进一步调整至350元/月左右。现就当前仍存在的不合理收费问题,向您作如下反映,恳请继续关注并协调处理。
据我们了解,目前周边同地段小区停车费普遍在200至300元/月之间,即便是定位较高的改善型住宅,也极少超过350元。而国宾上里作为普通商品房小区,既无特殊配套设施,也未提供额外停车服务,即便降至430元,仍显著高于区域合理水平。
更不合理的是,在这430元中包含了100元的“管理费”。然而,相关物业人员并未对车库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清理、维护或安保工作,车库卫生状况堪忧。业主们并未享受到与之匹配的服务,这笔高昂的管理费显然缺乏依据。
尤为突出的问题是,许多人至今尚未办理正式入住手续,但因房屋交付后需要搬家、搬运家具等必要事务,车辆不得不进入小区临时停放。在此情况下,物业依然按28元/天的标准收取临时停车费。 这一做法极不合理:一方面,我作为未入住业主,并未享受物业服务,却被强制收费;另一方面,搬家等事务具有集中性和必要性,往往需要连续多日停车,即便设置了日上限,累积费用依然可观,物业服务收费应自业主办理入住后开始计收,对于未入住业主因必要事务产生的临时停车需求,应给予合理豁免或优惠。
虽然临时停车费已从原先无上限的高额计费调整为28元/天,值得肯定,但该标准仍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小区,对装修、搬家等刚需群体而言负担偏重。
此外,开发商及物业至今未依法公示停车收费的成本构成及备案文件。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成都市相关规定,小区停车收费必须遵循“合理、公开、协商一致”原则,不得擅自定价或强制收费。
为此,恳请区委督促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核查国宾上里物业停车收费(含月租与临时停车)是否履行法定定价及公示程序;
要求其立即停止对未办理入住业主的任何形式停车收费,尤其对搬家、装修等必要临时停车需求予以合理减免;
公开全部收费依据、成本明细,特别是100元“管理费”对应的具体服务内容;
若存在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参照周边合理标准(建议月租不高于350元/月)重新议定收费标准。
小区停车是民生小事,更是治理大事。我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指导下,这一问题定能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倾听基层声音!
此致
敬礼!
国宾上里小区业主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