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街道天悦城·成都北部重要的综合性居住社区小区(算得上大型住宅小区)的业主,物业费每平米2元多,车位管理费费80元/月,购买已超十年,但小区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除了收费,日常管理也就稀疏平常、也经常发生业主与物业的矛盾,这么大的小区(有住宅集中区和商业集中区),各种各样的物业费以外的收益项目一眼看出就有很多,但几乎没有享受到过物业带来的福利,加上近几年经济下行,物业费/车位管理费也是家庭的一笔不小的开支和较重的负担了。
本人结合最近几年,全国多地出现小区物业分红、小区物业费降费以及物业费缴纳纠纷的各种案例,充分说明居民与物业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部分物业公司是真心诚意业主服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物业费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在此,我提出一些看法:
小区/社区需要人管理(环境卫生、秩序、安全、设施等维护),有专门的物业公司管理并收取一定费用无可厚非。
但是如下问题需要十分重视起来,否则民生大问题会变得越来越严重:
1、绝大多数小区物业的入驻完全是单方面决定的,业主没有发言权;
2、物业费的收取的高低是物业公司单方面决定的,没有征求过业主们的同意;
3、物业费为什么按建筑面积收取?老百姓很难理解,集几代人的心血和长年累月的辛苦买下的房产,即便按揭贷款10年、20年总有结束的时候,而物业公司为什么像吸血鬼、寄生虫一样永远依附在小区的每一寸土地上、每一个业主身上一直躺赚;
4、业主购买了车位,物业公司到底付出了多少劳动,每个月收取80元的管理费?
5、大多数的小区账务不公开、不透明,a: 临时车辆停放费、b: 广告收入、c: 公共区域商业活动(饮水机、智能快递柜、场地/摊位出租等)、d: 设施使用与合作收益[对通信运营商、网络公司等因占用公共场地或设施(如通信基站、设备间)收取的场地使用费或占地费,以及与材料商、家政公司等合作产生的抽成或中介费用。]e: 其他经营性收入(包括利用业主共有文体设施、设备间、储物间等空间出租的收入,因公共设施被侵占或损害获得的赔偿金等);
6、为什么有的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无法建立起来?街道办和社区是否存在失职行为?
强烈建议:1、小区物业调整收费标准;2、公开小区物业费及之外的诸多收益情况;3、请在有关部门敦促下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