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四川群众呼声
施女士 2025-12-22 12:01:03
地址: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朗基香颂天府 开发商:四川朗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子和车位都按时缴费,以当时的高价购入,但是目前为止开发商一直都不开发票,作为普通打工人,我们自己和父母的积蓄,每一分血汗钱都花在了房子上,结果连自己应得的权益都没有,当初买房承诺的一切都是浮云,没有一样实现,房价现在跌到还没有我们的首付款高,这些我们都无能为力,但是最基本的发票也不开,让我们连证都办不了,车位费还收的比成都都高,我们怎么才能拿到发票,办理自己的产权证啊!!!!!!!!!!!!!!!!

仁寿县住建局不履职 待处理 投诉 政务 不限

住建部门一再纵容开发企业,不按契约精神执行。这是开发企业和住建部门共同约定的交付日期至今未交付,也无法确定交付日期
_Young 2025-12-18 11:25:45
视高万景九洲天府小区靠近中建大道一段的那个门,起码持续两年左右了。长期都有车辆将非机动车道堵死,导致行人和非机动车不得不绕行机动车道,交通安全隐患大增。停车难可以理解,但将非机动车道堵死就过分了,一次两次也可以理解,长期如此,家中父母可安好?希望交警部门加大违停查处力度,排除安全隐患。

视高街道清水铺社区十一村一组的拆迁进展 已办结 咨询 三农 农村征地拆迁

视高街道清水铺社区十一村一组的拆迁工作,均已完成测量登记工作,大约有1/3户还未签字,现签字工作暂停约2-3年。请问视高街道清水铺社区十一村一组的拆迁签字还会重启吗?如果会还需等多久?

咨询眉山天府新区公安局何副局长全名 已办结 咨询 治安 社会治安管理

luolongwei 2025-12-10 19:50:33
眉山天府新区公安局有一个年轻的副局领导,从眉山市调过来的,我记得当时说的姓何,但是不知道具体姓名,这位副局名字叫什么
luolongwei 2025-12-10 08:28:06
依据《四川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配建幼儿园必须同步验收,否则“不得办理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 依据眉山市政府文件《眉建发〔2020)55号》文件要求:“,小区配套的幼儿园须在首期进行建设、验收”。 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回复本人:“ 2020tr-76地块配建幼儿并非该居住小区内部的专属配套设施,所在不需要同步验收”。 幼儿园即然为小的区配建设施,不管是非专属小区居民使用,为什么不依《四川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内容执行,违规验收。 请拿出配建幼儿园验不同步验收的法理依据,回复在麻辣社区即可,不要给我打电话在推诿,拿出合理法条依据回复在麻辣社区让社会公众从评判

高家镇 梓州大道南延线龙泉隧道现场搅拌站 已办结 求助 就业 拖欠工资

LOtVi_1754563499 (来自wap) 2025-12-08 18:43:36
你好:尊敬的领导 有个事情给领导反映一下 我在高家镇 梓州大道南延线龙泉隧道 现场搅拌站里做操作员的工资几年了都没拿到 每次问搅拌站管理 好久拿工资他就说等项目开工 此项目停了几年了 工钱一直拖着……我们打工仔希望 领导帮忙解决一下困难 谢谢领导,都反映几次了也没结果本人电话:张伟135****2200

企业恶意辞退 已办结 投诉 就业 不限

领导你好;我是一个电工 我于2022年3月入职的西晶集团施工三部 一直干到现在,就在这个月一号的时候项目负责人口头辞退我了 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辞退我了,也没给我正式辞退通知书,我没同意就一直在打卡上班,这个月6号的时候项目负责人又打电话给我说辞退我了也没给我正式辞退通知书 还吧我的打卡权限取消了 工作群也被踢出来了导致我无法正常工作!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 劳动合同也没给我 十月份的工资也没给我发 也无法正常打卡上班 也没有离职证明!这就是恶意辞退嘛!我的诉求是吧劳动合同给我 恢复打卡权限 停止对我的不法侵害,发放工资!谢谢了!
uaZFo_1764914182 (来自wap) 2025-12-05 13:56:22
我原出生地青龙派出所我去开我儿子和我们的父子,父母关系证明。说找不到原史资料几次都不开。村社证明不要。要我们去做公证…请上面领导尽快解决。谢谢!.

视高街道新民村5组。 待处理 求助 城建 城市规划

vECMa_1639019905 (来自wap) 2025-12-05 12:20:20
彭山乡村道路硬化完了,我们村还有很多道路没有硬化,本来是相邻的县,感觉是两个政策,望仁寿的领导多多体谅农村的泥巴路什么时候有指标,几十年都是走的泥巴路。

房地产问题 已办结 求助 政务 不限

关于钢铁家园家居商铺开发商拖欠业主房租问题,望领导给予解决。

关于黄龙大道施工延期影响师生村民出行反映 已办结 咨询 交通 公路建设维修

goehT_1764907038 (来自wap) 2025-12-05 11:57:47
尊敬的彭山区委书记: 您好!我是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的一名在校学生,现就我校门口黄龙大道四段2847号道路建设施工项目长期未完工、严重影响周边师生及村民出行安全与生活便利的问题,向您反映情况,恳请关注并协调解决。 自去年年底以来,学校门口道路开始施工建设。根据校方此前通知,该工程原计划于今年7-8月竣工,但截至目前,道路仍未建成通车,工期已严重滞后。这一状况给学校学生及山下莲湖村居民的日常出行带来极大不便。由于学校周边生活配套不足,学生日常采购物资、理发等基本生活需求均需前往莲湖村解决,而该道路是连接学校与村落的主要通道。 目前,虽然仍有小路可通行,但路径陡峭狭窄、路况较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少村民为谋生计,使用三轮车载客,但因道路狭窄、视野受限,加之部分车辆行驶不规范,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学生和村民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作为在校学生,我们深切期盼有一条安全、便捷的通道,保障基本出行需求。因此,恳请领导予以重视,督促相关部门: 1. 核查该道路施工项目是否存在推进困难或管理问题; 2. 明确项目当前进度、后续计划及预计完工时间; 3. 加强施工管理,在确保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展,争取早日畅通道路。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留言,期待您的回复与帮助! 祝您工作顺利! 反映人:天府新区旅游职业学院学生 日期:2025年12月5日

咨询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失效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房产开发

luolongwei 2025-12-05 08:24:38
请省资源厅领导不要转当地处理,我只是咨询一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已注明超过一年未取得“施工许可及开工文件”证书将自动失效,我附件上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地住局已回复“无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文件”,(见附件)是否该建设工程许可证是否就已失效?
MyFmP_1764844536 (来自wap) 2025-12-04 18:35:56
滨江郦城开发项目货不对板,在全国各地大肆宣传其康养配套、水系公园城市配套、智能摆渡配套、高档生活商圈及相关配套建设,如何的高大上,从2018年项目建设开始至2025年8个年头,所宣传承诺的项目建设严重缩水,在这片远郊农村土地上,其宣传力度,深深吸引了来自全国不同地区各族群众和部分海外人士,来此地安居置业,时至今日项目的建设接近尾声,开发商所承诺的建设意境被束之高阁。再次希望上级领导们明察秋毫,督促当地政府严加监管开发商兑现承诺,替能够选择在贵地养老,安渡晚年生活的百姓主持公道。

滨江郦城项目虚假宣传卖高价房 湖景变农田 已办结 求助 城建 房产开发

ALMTU_1741241436 (来自wap) 2025-12-04 16:48:35
退房诉求书:关于四川眉山滨江郦城项目虚假宣传人工湖问题的诉求 事由 本人于[2020]年购买了由[四川圆中润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眉山滨江郦城项目房产。购房时,开发商明确宣传并承诺小区将配套建设600亩人工湖(樱花湖)水系,以此作为湖景房进行销售,本人正是基于此项承诺以高于周边房价的价格购买了该房产。但交房后,开发商并未兑现该承诺,原宣传的人工湖区域已被改为农田或其他用途,构成虚假宣传和严重违约。本人现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退房 。 事实与理由 开发商虚假宣传​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长期以“600亩人工湖水系”“湖景房”为卖点进行宣传,甚至在与业主代表的多方会议中仍承诺推进水系建设 。但实际调查显示,该人工湖区域大部分土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涉嫌违反“挖湖造景”政策,开发商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进行误导性宣传,已构成欺诈 。 承诺未兑现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本人购买此房的核心价值在于湖景康养环境,而人工湖的缺失直接破坏了购房合同的根本目的。此外,项目还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排水系统缺陷导致车库被淹等问题,进一步影响居住安全与品质 。 政策与监管责任​ 根据眉山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回复,该水系建设因政策限制无法推进,但开发商在明知土地性质的情况下仍持续宣传,政府相关部门也存在监管不力责任 。业主多次通过沟通会投诉未果,退房成为合理救济途径 。 具体诉求 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民法典》关于欺诈和根本违约的规定,请求责令开发商无条件退房,退还全部购房款及利息 。 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要求开发商支付自付款之日起至退款之日的违约金(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并赔偿因虚假宣传造成的实际损失 。 请求政府介入协调​ 提请眉天府新区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启动专项调查,督促开发商落实退房程序,并对其违规宣传行为依法处罚 。 结语 恳请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履职,维护消费者权益,督促解决此事,避免纠纷进一步扩大 。 申请人:王丹 日期:2025年11月21日 联系方式:1388*

滨江郦城欺瞒卖房 两万户业主投诉无门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房产开发

ALMTU_1741241436 (来自wap) 2025-12-04 16:41:42
1、自项目启动宣传(2020年)至本函件发出之日(2025年4月28日),职能部门证明了:开发商提供了关于项目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图例,未发现开发商存在违法广告宣传的行为。即:开发商的一切销售推广行为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和许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它明确了在商品房销售领域,只要对合同订立和价格有重大影响,即视为要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眉山天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1119次会议上明确指出,2022年依据相关规定已确定禁止挖湖造景。然而,在2025年4月24日,相关职能部门前往售楼处进行情况核实时,发现售楼处的沙盘仅提示了相关信息。“此水城景观设计正在进行相关水工论证,防洪论证等,尚未取得批复,本沙盘仅作为景观示意,请以核查情况及不予立案理由相关部门批准为主。”字样内容的提示牌。没有提示任何不能挖湖造景以及建设红线等相关信息,且相关职能部门也未进行监督和整改。 3、眉山市规划局答复:在2022年已确定将1期至2期之间的水域划定为开发边界之外,禁止挖湖造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及《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规定“修改调整规划前应公示、论证及征求相关利益方意见,不得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相关权利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实操规范。公示是规划修改的法定程序,相关部门需主动公开修改的依据、范围、目的和实施时间。公示需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要通过官网、社区公告、听证会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并反馈。未按规定公示的规划修改,属于程序违法,群众可依法提出异议或申请撤销。 4、滨江郦城客服经理钟静明确表示,所有广告和宣传资料均依据规自局的控规图进行总体设计和制作,于2020年制作,当时的控规图上已包含此人工观光湖。此外,还提供了该水域景观前期部分呈现的照片。进一步证明了该水系规划的真实存在。

贵平镇乡村公路 已办结 咨询 交通 公路建设维修

领导,你好,我是贵平镇庆祝村2组村民,想问问我们村的公路问题,公路只比车轮略宽一点,每次春节回家就那几天的时间,那不到1公里的路,都会有八九辆车掉沟里,看得触目惊心。每次回老家看见老乡们吃力的站到路边让车辆,真的不忍心,在老家现在很多都是老年人,要站下路沿对他们来说真的不容易。更不用说遇到机动车错车,或者遇到三轮车的情况。我们看过方圆几公里的农村,唯有我们那里没有扩宽公路,想问问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村就成了例外,而且我们还交过多次修路的费用,政府还补贴,这些钱都去了哪里?据我了解今年新闻联播在7月4日提到要改造农村公路,8月8日新闻联播再次提到三部门联发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方案,新改建农村公路30万公里,这些预算里有我们吗?

拿出政府导致土地闲置的文件或者法理依据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房产开发

luolongwei 2025-12-03 08:06:04
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回复本人“2013-51”土块土地闲置8年的原因是由于政府原因造成,本人申请信息公开“导致闲置的具体规划调整文件及政策变化文件”,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回复本人没有。 请在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在麻辣社区回复依据什么理由及政策文件认为是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

贵平镇乡村路 已办结 求助 交通 公路建设维修

书记,你好,我是贵平镇庆祝村2组村民,想问问我们村的公路问题,公路只比车轮略宽一点,每次春节回家就那几天的时间,那不到1公里的路,都会有八九辆车掉沟里,看得触目惊心。每次回老家看见老乡们吃力的站到路边让车辆,真的不忍心,在老家现在很多都是老年人,要站下路沿对他们来说真的不容易。更不用说遇到机动车错车,或者遇到三轮车的情况。我们看过方圆几公里的农村,唯有我们那里没有扩宽公路,想问问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村就成了例外,而且我们还交过多次修路的费用,政府还补贴,这些钱都去了哪里?据我了解今年新闻联播在7月4日提到要改造农村公路,8月8日新闻联播再次提到三部门联发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方案,新改建农村公路30万公里,这些预算里有我们吗?

请在麻辣社区回复,拿出有目前有效手续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房产开发

luolongwei 2025-11-28 07:44:45
请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请拿出目前还有效的规划手椟。否则依法拆除违建,就在问政四川拿上面拿出合法有效手续! 眉山天府新区2020tr-77地块二期临时售楼部,2022年6月17日已颁发的工规证已失效,该违法建筑目前依旧没有合法手续,当地规划部门以“违法颁发并失效的工规证为理由拒绝拆除法建筑”,你们应该依法监督管理, 1、违规颁发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失效: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到目前为止项目二期都未开工,也未在一年内未取得施工许可文件,该工程规划许可证已自动失效(见附件图) 2、该违法建筑2020年10月已开始建设,却在2022年6月17日才颁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更证明该建筑为违法建筑。 3根据《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25条明确说明“建筑高度不超过10米”,实际建筑物高度达14.5米,严重违反了城市规划要求。 4、该为临时建筑缺少“临时工程规划许可批复”: 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60条例,临时建筑必须申请“临时工程规划许可批复文件”(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已书面回复无该批复文件)。
施女士 2025-12-22 12:01:03
地址: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朗基香颂天府 开发商:四川朗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子和车位都按时缴费,以当时的高价购入,但是目前为止开发商一直都不开发票,作为普通打工人,我们自己和父母的积蓄,每一分血汗钱都花在了房子上,结果连自己应得的权益都没有,当初买房承诺的一切都是浮云,没有一样实现,房价现在跌到还没有我们的首付款高,这些我们都无能为力,但是最基本的发票也不开,让我们连证都办不了,车位费还收的比成都都高,我们怎么才能拿到发票,办理自己的产权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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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VqXu_1673422357 2025-12-22 10:35:40
住建部门一再纵容开发企业,不按契约精神执行。这是开发企业和住建部门共同约定的交付日期至今未交付,也无法确定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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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Young 2025-12-18 11:25:45
视高万景九洲天府小区靠近中建大道一段的那个门,起码持续两年左右了。长期都有车辆将非机动车道堵死,导致行人和非机动车不得不绕行机动车道,交通安全隐患大增。停车难可以理解,但将非机动车道堵死就过分了,一次两次也可以理解,长期如此,家中父母可安好?希望交警部门加大违停查处力度,排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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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uE_1765769499 2025-12-15 11:43:17
视高街道清水铺社区十一村一组的拆迁工作,均已完成测量登记工作,大约有1/3户还未签字,现签字工作暂停约2-3年。请问视高街道清水铺社区十一村一组的拆迁签字还会重启吗?如果会还需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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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longwei 2025-12-10 19:50:33
眉山天府新区公安局有一个年轻的副局领导,从眉山市调过来的,我记得当时说的姓何,但是不知道具体姓名,这位副局名字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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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longwei 2025-12-10 08:28:06
依据《四川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配建幼儿园必须同步验收,否则“不得办理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 依据眉山市政府文件《眉建发〔2020)55号》文件要求:“,小区配套的幼儿园须在首期进行建设、验收”。 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回复本人:“ 2020tr-76地块配建幼儿并非该居住小区内部的专属配套设施,所在不需要同步验收”。 幼儿园即然为小的区配建设施,不管是非专属小区居民使用,为什么不依《四川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内容执行,违规验收。 请拿出配建幼儿园验不同步验收的法理依据,回复在麻辣社区即可,不要给我打电话在推诿,拿出合理法条依据回复在麻辣社区让社会公众从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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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Vi_1754563499 2025-12-08 18:43:36
你好:尊敬的领导 有个事情给领导反映一下 我在高家镇 梓州大道南延线龙泉隧道 现场搅拌站里做操作员的工资几年了都没拿到 每次问搅拌站管理 好久拿工资他就说等项目开工 此项目停了几年了 工钱一直拖着……我们打工仔希望 领导帮忙解决一下困难 谢谢领导,都反映几次了也没结果本人电话:张伟13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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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企业恶意辞退

ZnXYR_1749553703 2025-12-07 21:50:06
领导你好;我是一个电工 我于2022年3月入职的西晶集团施工三部 一直干到现在,就在这个月一号的时候项目负责人口头辞退我了 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辞退我了,也没给我正式辞退通知书,我没同意就一直在打卡上班,这个月6号的时候项目负责人又打电话给我说辞退我了也没给我正式辞退通知书 还吧我的打卡权限取消了 工作群也被踢出来了导致我无法正常工作!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 劳动合同也没给我 十月份的工资也没给我发 也无法正常打卡上班 也没有离职证明!这就是恶意辞退嘛!我的诉求是吧劳动合同给我 恢复打卡权限 停止对我的不法侵害,发放工资!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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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ZFo_1764914182 2025-12-05 13:56:22
我原出生地青龙派出所我去开我儿子和我们的父子,父母关系证明。说找不到原史资料几次都不开。村社证明不要。要我们去做公证…请上面领导尽快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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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CMa_1639019905 2025-12-05 12:20:20
彭山乡村道路硬化完了,我们村还有很多道路没有硬化,本来是相邻的县,感觉是两个政策,望仁寿的领导多多体谅农村的泥巴路什么时候有指标,几十年都是走的泥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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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房地产问题

ruamJ_1764906861 2025-12-05 12:00:35
关于钢铁家园家居商铺开发商拖欠业主房租问题,望领导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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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ehT_1764907038 2025-12-05 11:57:47
尊敬的彭山区委书记: 您好!我是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的一名在校学生,现就我校门口黄龙大道四段2847号道路建设施工项目长期未完工、严重影响周边师生及村民出行安全与生活便利的问题,向您反映情况,恳请关注并协调解决。 自去年年底以来,学校门口道路开始施工建设。根据校方此前通知,该工程原计划于今年7-8月竣工,但截至目前,道路仍未建成通车,工期已严重滞后。这一状况给学校学生及山下莲湖村居民的日常出行带来极大不便。由于学校周边生活配套不足,学生日常采购物资、理发等基本生活需求均需前往莲湖村解决,而该道路是连接学校与村落的主要通道。 目前,虽然仍有小路可通行,但路径陡峭狭窄、路况较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少村民为谋生计,使用三轮车载客,但因道路狭窄、视野受限,加之部分车辆行驶不规范,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学生和村民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作为在校学生,我们深切期盼有一条安全、便捷的通道,保障基本出行需求。因此,恳请领导予以重视,督促相关部门: 1. 核查该道路施工项目是否存在推进困难或管理问题; 2. 明确项目当前进度、后续计划及预计完工时间; 3. 加强施工管理,在确保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展,争取早日畅通道路。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留言,期待您的回复与帮助! 祝您工作顺利! 反映人:天府新区旅游职业学院学生 日期: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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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longwei 2025-12-05 08:24:38
请省资源厅领导不要转当地处理,我只是咨询一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已注明超过一年未取得“施工许可及开工文件”证书将自动失效,我附件上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地住局已回复“无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文件”,(见附件)是否该建设工程许可证是否就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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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FmP_1764844536 2025-12-04 18:35:56
滨江郦城开发项目货不对板,在全国各地大肆宣传其康养配套、水系公园城市配套、智能摆渡配套、高档生活商圈及相关配套建设,如何的高大上,从2018年项目建设开始至2025年8个年头,所宣传承诺的项目建设严重缩水,在这片远郊农村土地上,其宣传力度,深深吸引了来自全国不同地区各族群众和部分海外人士,来此地安居置业,时至今日项目的建设接近尾声,开发商所承诺的建设意境被束之高阁。再次希望上级领导们明察秋毫,督促当地政府严加监管开发商兑现承诺,替能够选择在贵地养老,安渡晚年生活的百姓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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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MTU_1741241436 2025-12-04 16:48:35
退房诉求书:关于四川眉山滨江郦城项目虚假宣传人工湖问题的诉求 事由 本人于[2020]年购买了由[四川圆中润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眉山滨江郦城项目房产。购房时,开发商明确宣传并承诺小区将配套建设600亩人工湖(樱花湖)水系,以此作为湖景房进行销售,本人正是基于此项承诺以高于周边房价的价格购买了该房产。但交房后,开发商并未兑现该承诺,原宣传的人工湖区域已被改为农田或其他用途,构成虚假宣传和严重违约。本人现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退房 。 事实与理由 开发商虚假宣传​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长期以“600亩人工湖水系”“湖景房”为卖点进行宣传,甚至在与业主代表的多方会议中仍承诺推进水系建设 。但实际调查显示,该人工湖区域大部分土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涉嫌违反“挖湖造景”政策,开发商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进行误导性宣传,已构成欺诈 。 承诺未兑现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本人购买此房的核心价值在于湖景康养环境,而人工湖的缺失直接破坏了购房合同的根本目的。此外,项目还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排水系统缺陷导致车库被淹等问题,进一步影响居住安全与品质 。 政策与监管责任​ 根据眉山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回复,该水系建设因政策限制无法推进,但开发商在明知土地性质的情况下仍持续宣传,政府相关部门也存在监管不力责任 。业主多次通过沟通会投诉未果,退房成为合理救济途径 。 具体诉求 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民法典》关于欺诈和根本违约的规定,请求责令开发商无条件退房,退还全部购房款及利息 。 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要求开发商支付自付款之日起至退款之日的违约金(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并赔偿因虚假宣传造成的实际损失 。 请求政府介入协调​ 提请眉天府新区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启动专项调查,督促开发商落实退房程序,并对其违规宣传行为依法处罚 。 结语 恳请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履职,维护消费者权益,督促解决此事,避免纠纷进一步扩大 。 申请人:王丹 日期:2025年11月21日 联系方式: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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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MTU_1741241436 2025-12-04 16:41:42
1、自项目启动宣传(2020年)至本函件发出之日(2025年4月28日),职能部门证明了:开发商提供了关于项目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图例,未发现开发商存在违法广告宣传的行为。即:开发商的一切销售推广行为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和许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它明确了在商品房销售领域,只要对合同订立和价格有重大影响,即视为要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眉山天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1119次会议上明确指出,2022年依据相关规定已确定禁止挖湖造景。然而,在2025年4月24日,相关职能部门前往售楼处进行情况核实时,发现售楼处的沙盘仅提示了相关信息。“此水城景观设计正在进行相关水工论证,防洪论证等,尚未取得批复,本沙盘仅作为景观示意,请以核查情况及不予立案理由相关部门批准为主。”字样内容的提示牌。没有提示任何不能挖湖造景以及建设红线等相关信息,且相关职能部门也未进行监督和整改。 3、眉山市规划局答复:在2022年已确定将1期至2期之间的水域划定为开发边界之外,禁止挖湖造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及《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规定“修改调整规划前应公示、论证及征求相关利益方意见,不得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相关权利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实操规范。公示是规划修改的法定程序,相关部门需主动公开修改的依据、范围、目的和实施时间。公示需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要通过官网、社区公告、听证会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并反馈。未按规定公示的规划修改,属于程序违法,群众可依法提出异议或申请撤销。 4、滨江郦城客服经理钟静明确表示,所有广告和宣传资料均依据规自局的控规图进行总体设计和制作,于2020年制作,当时的控规图上已包含此人工观光湖。此外,还提供了该水域景观前期部分呈现的照片。进一步证明了该水系规划的真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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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贵平镇乡村公路

xfsEl_1764577854 2025-12-04 12:05:47
领导,你好,我是贵平镇庆祝村2组村民,想问问我们村的公路问题,公路只比车轮略宽一点,每次春节回家就那几天的时间,那不到1公里的路,都会有八九辆车掉沟里,看得触目惊心。每次回老家看见老乡们吃力的站到路边让车辆,真的不忍心,在老家现在很多都是老年人,要站下路沿对他们来说真的不容易。更不用说遇到机动车错车,或者遇到三轮车的情况。我们看过方圆几公里的农村,唯有我们那里没有扩宽公路,想问问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村就成了例外,而且我们还交过多次修路的费用,政府还补贴,这些钱都去了哪里?据我了解今年新闻联播在7月4日提到要改造农村公路,8月8日新闻联播再次提到三部门联发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方案,新改建农村公路30万公里,这些预算里有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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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longwei 2025-12-03 08:06:04
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回复本人“2013-51”土块土地闲置8年的原因是由于政府原因造成,本人申请信息公开“导致闲置的具体规划调整文件及政策变化文件”,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回复本人没有。 请在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在麻辣社区回复依据什么理由及政策文件认为是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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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贵平镇乡村路

xfsEl_1764577854 2025-12-01 16:45:25
书记,你好,我是贵平镇庆祝村2组村民,想问问我们村的公路问题,公路只比车轮略宽一点,每次春节回家就那几天的时间,那不到1公里的路,都会有八九辆车掉沟里,看得触目惊心。每次回老家看见老乡们吃力的站到路边让车辆,真的不忍心,在老家现在很多都是老年人,要站下路沿对他们来说真的不容易。更不用说遇到机动车错车,或者遇到三轮车的情况。我们看过方圆几公里的农村,唯有我们那里没有扩宽公路,想问问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村就成了例外,而且我们还交过多次修路的费用,政府还补贴,这些钱都去了哪里?据我了解今年新闻联播在7月4日提到要改造农村公路,8月8日新闻联播再次提到三部门联发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方案,新改建农村公路30万公里,这些预算里有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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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longwei 2025-11-28 07:44:45
请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请拿出目前还有效的规划手椟。否则依法拆除违建,就在问政四川拿上面拿出合法有效手续! 眉山天府新区2020tr-77地块二期临时售楼部,2022年6月17日已颁发的工规证已失效,该违法建筑目前依旧没有合法手续,当地规划部门以“违法颁发并失效的工规证为理由拒绝拆除法建筑”,你们应该依法监督管理, 1、违规颁发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失效: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到目前为止项目二期都未开工,也未在一年内未取得施工许可文件,该工程规划许可证已自动失效(见附件图) 2、该违法建筑2020年10月已开始建设,却在2022年6月17日才颁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更证明该建筑为违法建筑。 3根据《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25条明确说明“建筑高度不超过10米”,实际建筑物高度达14.5米,严重违反了城市规划要求。 4、该为临时建筑缺少“临时工程规划许可批复”: 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60条例,临时建筑必须申请“临时工程规划许可批复文件”(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已书面回复无该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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