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字第51012220173208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项目名称为成都万达一号3#地块一期(1#~32#楼)总平面图 技术经济指标表规定该项目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8655.04㎡,成都天府万达置业有限公司在3009438号《商品房预(现)售方案》的填规划指标为住宅:18655.04㎡,但填报的预售面积为20576㎡,超出规划指标1920.96㎡。
其提交的《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中填报的“土地规划施工许可情况”——“规划”——“房屋用途”为“住宅”,“预售方库情况”中统计项目列有住宅(公寓)、商业、办公、车位、其他共五项,仅仅申报单一住宅价格。申请预售房屋面积20576㎡,超出规划指标1920.96㎡。
成都天府万达置业有限公司通过上述手段将不计入住宅容积率的约1920.96㎡半地下停车库虚假申报为住宅,并以住宅价格出售,坑害万达华庭1-32栋业主约48054735.36元购房款。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不当, 510110202258415号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公示的“房屋规划用途”与建字第51012220173208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严重不符。证载预售面积严重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该预售证存在严重错误,致群众遭受巨额经济损失。
510110202258415号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销售的房屋范围包含了该项目架空层的部分空间,同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核发的510110202263918号预售证产生严重冲突。510110202258415号预售证将规划用途为半地下停车库(不计入容积率)作住宅售卖,其证载销售范围将原本一体的架空层也就是所谓“半地下停车库”分隔成互不相通的两块,造成510110202263918号预售证所售的“半地下停车库”分隔成互不相通。
510110202258415号预售证销售面积含“半地下停车库”,但该预售证只向社会单一公示“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不仅违反建字第51012220173208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超容积率销售,更向公众隐瞒该预售许证许可的实际销售范围和房屋性质。规划性质为“半地下停车库”的部分空间公示“房屋规划用途”改为“住宅”,擅自改变房屋性质。
510110202258415号预售证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