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四川群众呼声

华侨城爱吉斯花园楼盘 待处理 投诉 市场 商品质量

QotSn_1770369508 2026-02-06 17:18:28
该楼盘开发商和当地政府纠纷复杂。开发商承诺的配套设施与交房时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买房的住户至今没有得到房产证。

关于金碧天下小区停车划线 待处理 求助 交通 占道停车

这个问题已经向相关部门反映了很多年,但是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金碧天下小区进大门以后,第1个路口右转是一条直行的大道。但是为了增加车辆停放的数量,车却是斜着停放的。致使右边车道的车主根本无法按照正确的线路行驶,只能够越过中线占用左边的车道。交通部门为此给这条道路增加了红绿灯,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但这种停放本身就是违法违规的。上面也要求小区物业整改,重新划线。但是物业以重新划停车线,需要购买交通部门批准的特殊涂料,需要时间为由,以此又拖了两年。晚上跟家人散步的时候,路过的车根本没有减速的趋势,就从身边一晃而过。我们小区是开放式的,外来车辆随便进来。无形给小区居民增加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快过年了,希望天府新区的领导2026年能切实给我们解决这个问题。让小区业主安全出门,安全回家。

爱吉斯花园房产证问题 待处理 投诉 城建 房产开发

ZQaXc_1770357265 2026-02-06 13:54:25
投诉开发商华侨城强制交房两年,社区无生活配套,房屋交付问题整改缓慢,目前仍未整改完,房产证办理也是遥遥无期,无正式用电,物业费高于周边任何小区,与政府规定标准背道而驰,对于老百姓的心声置若罔闻!

四川省眉山环天.山屿城楼盘开发商退房退款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房产开发

呼声编辑1 2026-02-05 09:55:55
麻辣社区“四川群众呼声”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接到群众网络诉求,网友在《群众呼声两会直通车》意见征集贴中跟帖中反映: 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是四川省眉山环天.山屿城楼盘的一名购房者,这个楼盘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由国企眉山环天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现在该小区是眉山片区最大的安置房小区。出于对国企的信仁,我买了这个小区的商品房。现在我以我亲身的购房经历向你们讲述一个惊人的售房骗局。环天山屿城售房欺诈揭密1.以夸大,虚假的房产广告吸引广大购房者的目光,甚至把广告展厅布置到新疆、西藏、青海等省,把消费者吸引到视高镇。宣传山屿城为天府头牌,高档小区,高端配套,无比的高大上,让消费者产生购买欲。隐瞒该小区有大量的安置户。2.消费者进入售楼部后,开发商故意制造人山人海的火爆交易场景假象(可能请了很多房托所致),诱骗消费者产生购房的冲动。3.在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采用饥饿销售模式,制造房源特别紧张的假象,需要靠抢才能买得到。4.引导消费者先交五万元定金,先把房号固定下来,栓牢消费者,且定金只能抵首付,不能退还。5.签订合同时,不给购房者阅读合同的时间,置业顾问直接引导买方在指定位置快速签字,不作任何不利因素提示,故意隐瞒小区有安置房,并谎称安置房为“政府回购房”,解释为“政府用于安置高端引进人才”。6.部分业主买房当天只签订了主合同,补充协议及其它一些文件是后期通知补签的。7.签订合同后,假借需要上级部门审核的名义,不让买方带走合同。几个月后,在业主再三催促下通过邮寄方式送达。8.合同送达后,较多业主发现预售合同有重新被装订的痕迹,齐缝手印有断裂现象,并且卖方把提示有安置房或政府回购房的“不利因素公示”偷放装订入预售合同,证明开发商在合同上做假,混淆视听,制造“业主签订主合同时已经了解小区有安置房,买房行为属业主自由选择”的假象。以上就是眉山环天发展有限公司售房欺诈的全过程,整个过程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欺诈链,他们的骗术设计得如此高明,环环相扣,很少有人能逃脱他们的陷阱,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那么多业主都中了开发商的圈套的原因。从走进山屿城售房大厅那一刻起,我们所有人都成了这个骗局中任人宰割的羊。我对眉山环天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诉如下:一.合同欺诈 1.同小区,两个购房合同版本,两种土地属性。一种是安置房用地,一种是政府回购房用地。2.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补充协议更是维护开发商利益,规避其责任和义务,属于霸王条款。 3.合同签订过程中,开发商一直隐瞒山屿城小区安置房和商品房并存的事实。售卖时无任何提示山屿城内要安置5000多户拆迁户,如此重大的隐瞒严重影响房屋价值,造成购房者严重经济损失且降低小区品质。4.合同签订违背公平公正原则。采用饥饿销售模式,故意制造房屋紧缺的假象,诱骗消费者,虚假宣传,在购房者未完全知悉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先付定金,栓牢消费者,并诱骗购房者快速签订买房合同。5.合同签订后,开发商未让购房者当场带走一份合同,而是三个月后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部分购房者收到合同时,合同有被拆装重组的痕迹,骑缝手印有断裂现象(部分业主正在指纹鉴定中),开发商涉嫌合同欺诈。6.整个售房过程全是欺骗,合同应该视为无效合同。二.虚假宣传:1.隐瞒山屿城小区是安置房小区。售卖时开发商无任何提示山屿城内要安置5000多户拆迁户,未在售楼部显眼位置作“重大不利因素公示”。从2020年的小区投标书可以证明开发商早就知道小区有安置房,但却谎称安置房为“政府回购房”,并解释为“政府用于安置高端引进人才”,如此重大的隐瞒严重影响房屋价值,引起商品房贬值,造成购房者重大经济损失且严重降低小区品质,这是业主最不能接受的虚假宣传。2.备案与宣传不符。规划局对山屿城的商品房备案是单人间和书房,没有主卧。但在售房的整个过程中,开发商的现场宣传、沙盘、样品房及宣传册上均未提示卧室都是单人间和书房,反而宣传有主卧,DM宣传单上也并未提示主卧是书房改造而来,且合同中也提到主卧,这与备案不符,属于严重虚假宣传。消费者都是看到宣传资料及样品间房间结构合理,有宽敞的主卧才买的房子,而开发商却隐瞒备案单人间、无双人间备案的事实,严重欺骗消费者。3.呈现与宣传不符。卖房时宣传小区为高品质商品房小区;周边配套高端齐全;房屋赠送抵公摊。现在小区品质极差,呈现的是低端安置房品质,主卧实测面积低于9平方,仅五六平方大,安不下一张1.5米的床,次卧有梁,与样板间不符,无法使用;小区绿化及周边配套不达标,50%绿化率达不到,小区自建商业街、周边三大,公园、学校等配套均未呈现,与宣传不符;赠送面积抵公摊达不到,面积偏差较大,与宣传不符。三、房屋质量不合格:1.购房者购买的是高品质商品房(品质标准参照同期同地段其他楼盘商品房),现在实际呈现的质量与本小区安置房同等品质,甚至更差。2.小区整体外观、小区大门及入户门头造型、套内设计,均达不到商品房要求;每层楼道层高太矮,仅2.4米;楼栋门头狭窄且丑陋。3.室内结构极不合理。现代住宅中,三居、四居室商品房均会设计面积大于九平方的主卧,而山屿城却未设计主卧。山屿城的“主卧”在备案中称为“书房”,实际面积只有五六平方,小到无法安床。现在开发商让业主把阳台隔墙打掉,让“书房”变“主卧”,但改造后有30~40厘米下沉梁压顶,而且业主将长期一半睡在阳台,一半睡在室内,严重影响美观且不适合居住,改造后还存在安全隐患。次卧有梁,无法正常使用。根据“国家对商品房可退房15种情形”中“房屋质量不合格”及“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四、价格欺诈1.小区内安置房与商品房混杂,严重影响商品房价值,导致购房者所买房屋严重贬值,而且小区内商品房与安置房统一设计,同一品质,本应相同价格岀售,但开发商却高价售卖商品房,低价售卖安置房,严重价格欺诈。2.小区商品房质量极差,质量与价格严重不对等,售价明显高于质量的匹配价格。3.欺瞒消费者价格,无均价层定价公示,相同时间段、相同面积的商品房房屋总价相差极大。且开发商给予卖房中介至少五万元高额佣金回报,部分业主曾得到中介几千甚至上万元返款,说明开发商和卖房中介有高额利益输出。五、配套设施不达标小区绿化及周边配套与宣传完全不符,商业街、三大公园、学校等基本未呈现。六、推脱延期交房责任延期交房拿疫情说事,单方面告知购房者需要延期交房,不征求购房者意见。妄图掩盖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七、涉嫌泄漏购房者隐私开发商存在泄漏或出卖购房者个人信息给装修公司的行为,侵犯业主隐私,骚扰家人,给购房者生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基于以上原因,我的诉求是:请开发商退房退款,还我血汗钱。 具体链接如下:https://bbs.mala.cn/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6827481&pid=93646572&fromuid=7376236
kuvaj_1770175633 2026-02-04 11:27:13
我是眉山市中法农业科技园住宅163#地块锦江左岸爱吉斯花园一期的购房人,这块住宅由眉山中法华欧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暨华侨城西部集团开发销售。2022年8月底,开发商向买房人交付房子,业主发现房子存在多项重大问题,实属未达到交房标准违规交房,从交房到现在3年半了,业主一直办不了房产证,业主房款买房前就已经交齐,华侨城开发商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诿塞责,先是说土地抵押银行未解押,后又说是施工企业未纳税,致使业主办房产证遥遥无期。请求政府部门重视民生,尽快为我们做主,办理房产证。

想要滨江郦城解除购房合同 待处理 求助 城建 房产开发

虚假宣传,说的跟合同完全不一样,已经延期交房。办事一个推一个,现在完全影响征信问题,生活问题,已经断供好久了。可是这样一直耗着也不是办法。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啊。谢谢
TuwnX_1770090684 2026-02-03 11:51:24
我对眉山环天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诉如下:一.合同欺诈 1.同小区,两个购房合同版本,两种土地属性。一种是安置房用地,一种是政府回购房用地。2.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补充协议更是维护开发商利益,规避其责任和义务,属于霸王条款。 3.合同签订过程中,开发商一直隐瞒山屿城小区安置房和商品房并存的事实。售卖时无任何提示山屿城内要安置5000多户拆迁户,如此重大的隐瞒严重影响房屋价值,造成购房者严重经济损失且降低小区品质。4.合同签订违背公平公正原则。采用饥饿销售模式,故意制造房屋紧缺的假象,诱骗消费者,虚假宣传,在购房者未完全知悉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先付定金,栓牢消费者,并诱骗购房者快速签订买房合同。5.合同签订后,开发商未让购房者当场带走一份合同,而是三个月后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部分购房者收到合同时,合同有被拆装重组的痕迹,骑缝手印有断裂现象(部分业主正在指纹鉴定中),开发商涉嫌合同欺诈。6.整个售房过程全是欺骗,合同应该视为无效合同。二.虚假宣传:1.隐瞒山屿城小区是安置房小区。售卖时开发商无任何提示山屿城内要安置5000多户拆迁户,未在售楼部显眼位置作“重大不利因素公示”。从2020年的小区投标书可以证明开发商早就知道小区有安置房,但却谎称安置房为“政府回购房”,并解释为“政府用于安置高端引进人才”,如此重大的隐瞒严重影响房屋价值,引起商品房贬值,造成购房者重大经济损失且严重降低小区品质,这是业主最不能接受的虚假宣传。2.备案与宣传不符。规划局对山屿城的商品房备案是单人间和书房,没有主卧。但在售房的整个过程中,开发商的现场宣传、沙盘、样品房及宣传册上均未提示卧室都是单人间和书房,反而宣传有主卧,DM宣传单上也并未提示主卧是书房改造而来,且合同中也提到主卧,这与备案不符,属于严重虚假宣传。消费者都是看到宣传资料及样品间房间结构合理,有宽敞的主卧才买的房子,而开发商却隐瞒备案单人间、无双人间备案的事实,严重欺骗消费者。3.呈现与宣传不符。卖房时宣传小区为高品质商品房小区;周边配套高端齐全;房屋赠送抵公摊。现在小区品质极差,呈现的是低端安置房品质,主卧实测面积低于9平方,仅五六平方大,放不下一张1.5米的床,次卧有梁,与样板间不符,无法使用;小区绿化及周边配套不达标,50%绿化率达不到,小区自建商业街、周边三大,公园、学校等配套均未呈现,与宣传不符;赠送面积抵公摊达不到,面积偏差较大
MoLdX_1770034161 2026-02-02 20:09:21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长期以来,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存在严重的拖欠工资问题,对广大教职工的基本生活与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对学校的上学秩序也构成了威胁。同时在网络上也大量存在着该校拖欠工资、私自挪用国家奖助学金、不按时助学金、拖欠学生退费等各种投诉信息。 截止目前(26年2月2日),该校依旧拖欠25年2月、3月、11月、12月以及26年1月共计五个月的工资,同时教职工医保社保也未按时缴纳。此前已通过各渠道向上多次反映,但收效甚微。在2025年12月31日晚,经过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教育和体育文化旅游局的协调,学校一线教职工收到了由眉山教育局代发的(25年10月)工资,但人有许多其他岗位的员工未能收到工资。同时,学校承诺教职工会在1月以及年前补发两笔工资,但现已进入2月,且年关将至,本该属于我们的劳动收入却未能按时补发。 学校欠薪问题早已不是第一次出现,但老师们出于责任和担当,虽然没有工资,依旧勤勤恳恳地完成各项工作,对每一个学生负责。学校多次开会都提到让老师们体谅学校困难,学校是否真的困难无从可知,因为学校从来没有给过我们任何一个欠薪的解释,无论从言语还是文件上,教职工从来无从得到过学校的具体情况。而且教职工们谁不是要养家糊口?难道广大教职工的家庭就不困难了吗? 教育事业是国计民生的基石,当广大教师的基本劳动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连薪资都被无故拖欠时,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便无从谈起。倘若教师的切身利益被漠视,学生和家长又怎能对高校教育真正放心,身处其中的学生又何来安心学习的环境与底气? 年关将至,望有关部门重视此问题,能为学校广大教职工主持公道,维护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乡村路 已办结 咨询 交通 公路建设维修

尊敬的领导,我们庆祝二组的公路啥时候可以落实?元旦三天垃圾桶旁边滚了三个车到旁边田里,马上过春节了,不知道又会出多少的事,这种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可不可以审批快一点呢?

房票拿房,奖励款什么时候到帐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不限

我锦江镇村民,我们支持你们镇府工作房票拿房,奖励什么时候发放。,前段时间你们回复我二月份发放,现在没有收到,是怎么回事???

土地出让超年度计划是否经市政府批复?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房产开发

luolongwei 2026-01-29 15:43:35
依眉《眉府发(2020)11号》眉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要求“。未纳入计划的土地原则上不得出让,确需出让的必须报市政府批复”(见附件) 1、依据国家资源部网站https://landchina.mnr.gov.cn/gdjh/202004/t20200410_7420602.htm 公布数据,眉山天府新区仅视高区域商住计划出让为 3670 亩(见附件) 2、依据眉山天府新区书面规自局书面回复“2020年土地出让数量为4091”亩(见附件) 请问超过的421亩是否为经过市政府批复?是否有相关的批复文件?

请监督下级单位正面依法说明法理条款 已办结 求助 城建 房产开发

luolongwei 2026-01-29 15:07:53
本人向眉山天府新区自然资源局举报违规验收问题,当地政府部门回复符合验收标准,却拿不出法条内容作为解释(见附件),请省资源厅领导督促下级单位依法、依规回复群众问题,接受群众监督
luolongwei 2026-01-29 14:58:38
本人为通威长湾小区业主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6条: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 本人现咨询2020(tr)-76和2020(tr)-75土块在首次产权登记时是否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
luolongwei 2026-01-29 14:48:40
2013-51地块现在为(2020tr-77)土块,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回复“在2021年回购时经属地政府研究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四川省资源厅回复》等要求,回收国有土地需要经人民政府同意出具"政府批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等法定手续,请问该地块眉山天府新区管委会具出过相关批复手续吗?
luolongwei 2026-01-29 11:16:03
本人罗龙伟 手机1738047109 于2025年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眉山天府新区违规出让土地”,后经眉山天府新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回复确认,省资源厅已核实“不存在违规出让土地情况”本人现向四川省资源厅确认该事项是否属实?如果眉山天府新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不存在违规出让土地问题,请省资源厅再次核实以下问题 依 1、眉山天府新规自局提供仅视高区域2020及2021年两年全部类型土地仅入库1531.61亩(见附件), 2、眉山天府新规自局书面回复仅2020年视高区土让仅商住类型用地高达4091亩(见附件) 结论:仅仅视高区域“未入库就违规土让”的土地高达只少3000多亩,依据《川自然资发〔2020〕58号》及眉山市《眉府发(2020)11号》眉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土地未经入库一律不得不让”。请四川省自资自源厅依法核实情况,下级单位是否瞒报,不要再交由属地单位自行核实。

公路何时修 已办结 求助 交通 不限

位于眉山天府新区龙马镇凤梧社区的凤梧出场到板板桥的公路何时修,到处坑坑洼洼,非常的烂,尤其是下雨天,到处是水坑,让出行及赶场的人苦不堪言,比十多年前的泥巴路还不如,此路段属于龙马镇凤梧村,是凤梧到土桥镇,也是凤梧连接简阳镇金镇的主要通道,是几个村出行上街的必经之路,希望上面领导来看看这段路,落实什么时候修

请拿出发放“工规证”的法理依据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房产开发

luolongwei 2026-01-26 10:07:36
通威长湾(2020tr-77)地块项目二期临时售楼部于2020年10月开始施工建设,据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提供的书面回复该临时建筑缺少"临时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建设工程也超过了眉山市城市规划对临时建筑限高10米的要求,请在麻辣社区回复,通威长湾(2020tr-77)地块二期存在违建情况下还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理依据或行政指导文件。

请拿出S2楼属于第二排的支撑法理文件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房产开发

luolongwei 2026-01-26 10:03:31
为依据<<眉山市城市规划要求>>及2020tr-76土地出让要求,靠近柴桑河一排建设高度不能超过15米,但实际S2楼竣工验收报告高度为15.9米,违反规划及土地出让要求,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工作人员解释"S1、S2、S3三栋建筑然相互连接在一起,但S2楼建筑相对窄后了一点,所以属于第二排建筑,所以不受15米要求限制"本人申请公开"S1、S2、S3互联相连建筑,没有左右间距情况下,其中S2却违背人正常的理解逻辑,被被定义为第二排",请麻辣社区文字回复支撑逻辑的法理文件。

回购土地依据什么法条内容?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房产开发

luolongwei 2026-01-25 22:31:12
2013-51地块现在为(2020tr-7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四川省资源厅回复》等要求,回收国有土地需要经人民政府同意出具"政府批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等法定手续及流程,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已书面回复本人"无政府批复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等文件",本人公开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在"无政府批复"及"无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情况下,依据什么法条文件或政府政策回收国有土地的。我申请信息公开,回复我为咨询类问题,请相关单位在麻辣社区文字回复,在没有法定手续情况依据什么法条内容回收的土地。

车祸报警处理后续无人回应 已办结 求助 交通 不限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是一名外卖骑手,于1月3日我晚上6:50在清华附中门口摔倒了,然后爬起来后没有感觉,有什么问题, 当时没有及时报警拍照,之后回家觉得不对就去了医院被判定是骨折从医院回来之后就报警了,期间过去了几个小时?然后警察没有出警,让我第二天去交警队开事故证明,然后他又说过去几个小时无法判定是不是酒驾不给我开证明,后面不给我开证明后面又答应说调监控看,可是到现在没有回音,打电话也只是说帮忙看,就是没有结果,希望能帮我希望能帮我调一下能帮我看看,这个关系到我报保险,谢谢领导!
QotSn_1770369508 2026-02-06 17:18:28
该楼盘开发商和当地政府纠纷复杂。开发商承诺的配套设施与交房时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买房的住户至今没有得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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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Abt_1622191705 2026-02-06 16:37:03
这个问题已经向相关部门反映了很多年,但是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金碧天下小区进大门以后,第1个路口右转是一条直行的大道。但是为了增加车辆停放的数量,车却是斜着停放的。致使右边车道的车主根本无法按照正确的线路行驶,只能够越过中线占用左边的车道。交通部门为此给这条道路增加了红绿灯,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但这种停放本身就是违法违规的。上面也要求小区物业整改,重新划线。但是物业以重新划停车线,需要购买交通部门批准的特殊涂料,需要时间为由,以此又拖了两年。晚上跟家人散步的时候,路过的车根本没有减速的趋势,就从身边一晃而过。我们小区是开放式的,外来车辆随便进来。无形给小区居民增加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快过年了,希望天府新区的领导2026年能切实给我们解决这个问题。让小区业主安全出门,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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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aXc_1770357265 2026-02-06 13:54:25
投诉开发商华侨城强制交房两年,社区无生活配套,房屋交付问题整改缓慢,目前仍未整改完,房产证办理也是遥遥无期,无正式用电,物业费高于周边任何小区,与政府规定标准背道而驰,对于老百姓的心声置若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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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编辑1 2026-02-05 09:55:55
麻辣社区“四川群众呼声”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接到群众网络诉求,网友在《群众呼声两会直通车》意见征集贴中跟帖中反映: 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是四川省眉山环天.山屿城楼盘的一名购房者,这个楼盘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由国企眉山环天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现在该小区是眉山片区最大的安置房小区。出于对国企的信仁,我买了这个小区的商品房。现在我以我亲身的购房经历向你们讲述一个惊人的售房骗局。环天山屿城售房欺诈揭密1.以夸大,虚假的房产广告吸引广大购房者的目光,甚至把广告展厅布置到新疆、西藏、青海等省,把消费者吸引到视高镇。宣传山屿城为天府头牌,高档小区,高端配套,无比的高大上,让消费者产生购买欲。隐瞒该小区有大量的安置户。2.消费者进入售楼部后,开发商故意制造人山人海的火爆交易场景假象(可能请了很多房托所致),诱骗消费者产生购房的冲动。3.在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采用饥饿销售模式,制造房源特别紧张的假象,需要靠抢才能买得到。4.引导消费者先交五万元定金,先把房号固定下来,栓牢消费者,且定金只能抵首付,不能退还。5.签订合同时,不给购房者阅读合同的时间,置业顾问直接引导买方在指定位置快速签字,不作任何不利因素提示,故意隐瞒小区有安置房,并谎称安置房为“政府回购房”,解释为“政府用于安置高端引进人才”。6.部分业主买房当天只签订了主合同,补充协议及其它一些文件是后期通知补签的。7.签订合同后,假借需要上级部门审核的名义,不让买方带走合同。几个月后,在业主再三催促下通过邮寄方式送达。8.合同送达后,较多业主发现预售合同有重新被装订的痕迹,齐缝手印有断裂现象,并且卖方把提示有安置房或政府回购房的“不利因素公示”偷放装订入预售合同,证明开发商在合同上做假,混淆视听,制造“业主签订主合同时已经了解小区有安置房,买房行为属业主自由选择”的假象。以上就是眉山环天发展有限公司售房欺诈的全过程,整个过程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欺诈链,他们的骗术设计得如此高明,环环相扣,很少有人能逃脱他们的陷阱,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那么多业主都中了开发商的圈套的原因。从走进山屿城售房大厅那一刻起,我们所有人都成了这个骗局中任人宰割的羊。我对眉山环天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诉如下:一.合同欺诈 1.同小区,两个购房合同版本,两种土地属性。一种是安置房用地,一种是政府回购房用地。2.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补充协议更是维护开发商利益,规避其责任和义务,属于霸王条款。 3.合同签订过程中,开发商一直隐瞒山屿城小区安置房和商品房并存的事实。售卖时无任何提示山屿城内要安置5000多户拆迁户,如此重大的隐瞒严重影响房屋价值,造成购房者严重经济损失且降低小区品质。4.合同签订违背公平公正原则。采用饥饿销售模式,故意制造房屋紧缺的假象,诱骗消费者,虚假宣传,在购房者未完全知悉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先付定金,栓牢消费者,并诱骗购房者快速签订买房合同。5.合同签订后,开发商未让购房者当场带走一份合同,而是三个月后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部分购房者收到合同时,合同有被拆装重组的痕迹,骑缝手印有断裂现象(部分业主正在指纹鉴定中),开发商涉嫌合同欺诈。6.整个售房过程全是欺骗,合同应该视为无效合同。二.虚假宣传:1.隐瞒山屿城小区是安置房小区。售卖时开发商无任何提示山屿城内要安置5000多户拆迁户,未在售楼部显眼位置作“重大不利因素公示”。从2020年的小区投标书可以证明开发商早就知道小区有安置房,但却谎称安置房为“政府回购房”,并解释为“政府用于安置高端引进人才”,如此重大的隐瞒严重影响房屋价值,引起商品房贬值,造成购房者重大经济损失且严重降低小区品质,这是业主最不能接受的虚假宣传。2.备案与宣传不符。规划局对山屿城的商品房备案是单人间和书房,没有主卧。但在售房的整个过程中,开发商的现场宣传、沙盘、样品房及宣传册上均未提示卧室都是单人间和书房,反而宣传有主卧,DM宣传单上也并未提示主卧是书房改造而来,且合同中也提到主卧,这与备案不符,属于严重虚假宣传。消费者都是看到宣传资料及样品间房间结构合理,有宽敞的主卧才买的房子,而开发商却隐瞒备案单人间、无双人间备案的事实,严重欺骗消费者。3.呈现与宣传不符。卖房时宣传小区为高品质商品房小区;周边配套高端齐全;房屋赠送抵公摊。现在小区品质极差,呈现的是低端安置房品质,主卧实测面积低于9平方,仅五六平方大,安不下一张1.5米的床,次卧有梁,与样板间不符,无法使用;小区绿化及周边配套不达标,50%绿化率达不到,小区自建商业街、周边三大,公园、学校等配套均未呈现,与宣传不符;赠送面积抵公摊达不到,面积偏差较大,与宣传不符。三、房屋质量不合格:1.购房者购买的是高品质商品房(品质标准参照同期同地段其他楼盘商品房),现在实际呈现的质量与本小区安置房同等品质,甚至更差。2.小区整体外观、小区大门及入户门头造型、套内设计,均达不到商品房要求;每层楼道层高太矮,仅2.4米;楼栋门头狭窄且丑陋。3.室内结构极不合理。现代住宅中,三居、四居室商品房均会设计面积大于九平方的主卧,而山屿城却未设计主卧。山屿城的“主卧”在备案中称为“书房”,实际面积只有五六平方,小到无法安床。现在开发商让业主把阳台隔墙打掉,让“书房”变“主卧”,但改造后有30~40厘米下沉梁压顶,而且业主将长期一半睡在阳台,一半睡在室内,严重影响美观且不适合居住,改造后还存在安全隐患。次卧有梁,无法正常使用。根据“国家对商品房可退房15种情形”中“房屋质量不合格”及“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四、价格欺诈1.小区内安置房与商品房混杂,严重影响商品房价值,导致购房者所买房屋严重贬值,而且小区内商品房与安置房统一设计,同一品质,本应相同价格岀售,但开发商却高价售卖商品房,低价售卖安置房,严重价格欺诈。2.小区商品房质量极差,质量与价格严重不对等,售价明显高于质量的匹配价格。3.欺瞒消费者价格,无均价层定价公示,相同时间段、相同面积的商品房房屋总价相差极大。且开发商给予卖房中介至少五万元高额佣金回报,部分业主曾得到中介几千甚至上万元返款,说明开发商和卖房中介有高额利益输出。五、配套设施不达标小区绿化及周边配套与宣传完全不符,商业街、三大公园、学校等基本未呈现。六、推脱延期交房责任延期交房拿疫情说事,单方面告知购房者需要延期交房,不征求购房者意见。妄图掩盖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七、涉嫌泄漏购房者隐私开发商存在泄漏或出卖购房者个人信息给装修公司的行为,侵犯业主隐私,骚扰家人,给购房者生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基于以上原因,我的诉求是:请开发商退房退款,还我血汗钱。 具体链接如下:https://bbs.mala.cn/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6827481&pid=93646572&fromuid=737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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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vaj_1770175633 2026-02-04 11:27:13
我是眉山市中法农业科技园住宅163#地块锦江左岸爱吉斯花园一期的购房人,这块住宅由眉山中法华欧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暨华侨城西部集团开发销售。2022年8月底,开发商向买房人交付房子,业主发现房子存在多项重大问题,实属未达到交房标准违规交房,从交房到现在3年半了,业主一直办不了房产证,业主房款买房前就已经交齐,华侨城开发商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诿塞责,先是说土地抵押银行未解押,后又说是施工企业未纳税,致使业主办房产证遥遥无期。请求政府部门重视民生,尽快为我们做主,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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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EDq_1770175243 2026-02-04 11:23:29
虚假宣传,说的跟合同完全不一样,已经延期交房。办事一个推一个,现在完全影响征信问题,生活问题,已经断供好久了。可是这样一直耗着也不是办法。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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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wnX_1770090684 2026-02-03 11:51:24
我对眉山环天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诉如下:一.合同欺诈 1.同小区,两个购房合同版本,两种土地属性。一种是安置房用地,一种是政府回购房用地。2.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补充协议更是维护开发商利益,规避其责任和义务,属于霸王条款。 3.合同签订过程中,开发商一直隐瞒山屿城小区安置房和商品房并存的事实。售卖时无任何提示山屿城内要安置5000多户拆迁户,如此重大的隐瞒严重影响房屋价值,造成购房者严重经济损失且降低小区品质。4.合同签订违背公平公正原则。采用饥饿销售模式,故意制造房屋紧缺的假象,诱骗消费者,虚假宣传,在购房者未完全知悉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先付定金,栓牢消费者,并诱骗购房者快速签订买房合同。5.合同签订后,开发商未让购房者当场带走一份合同,而是三个月后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部分购房者收到合同时,合同有被拆装重组的痕迹,骑缝手印有断裂现象(部分业主正在指纹鉴定中),开发商涉嫌合同欺诈。6.整个售房过程全是欺骗,合同应该视为无效合同。二.虚假宣传:1.隐瞒山屿城小区是安置房小区。售卖时开发商无任何提示山屿城内要安置5000多户拆迁户,未在售楼部显眼位置作“重大不利因素公示”。从2020年的小区投标书可以证明开发商早就知道小区有安置房,但却谎称安置房为“政府回购房”,并解释为“政府用于安置高端引进人才”,如此重大的隐瞒严重影响房屋价值,引起商品房贬值,造成购房者重大经济损失且严重降低小区品质,这是业主最不能接受的虚假宣传。2.备案与宣传不符。规划局对山屿城的商品房备案是单人间和书房,没有主卧。但在售房的整个过程中,开发商的现场宣传、沙盘、样品房及宣传册上均未提示卧室都是单人间和书房,反而宣传有主卧,DM宣传单上也并未提示主卧是书房改造而来,且合同中也提到主卧,这与备案不符,属于严重虚假宣传。消费者都是看到宣传资料及样品间房间结构合理,有宽敞的主卧才买的房子,而开发商却隐瞒备案单人间、无双人间备案的事实,严重欺骗消费者。3.呈现与宣传不符。卖房时宣传小区为高品质商品房小区;周边配套高端齐全;房屋赠送抵公摊。现在小区品质极差,呈现的是低端安置房品质,主卧实测面积低于9平方,仅五六平方大,放不下一张1.5米的床,次卧有梁,与样板间不符,无法使用;小区绿化及周边配套不达标,50%绿化率达不到,小区自建商业街、周边三大,公园、学校等配套均未呈现,与宣传不符;赠送面积抵公摊达不到,面积偏差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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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LdX_1770034161 2026-02-02 20:09:21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长期以来,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存在严重的拖欠工资问题,对广大教职工的基本生活与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对学校的上学秩序也构成了威胁。同时在网络上也大量存在着该校拖欠工资、私自挪用国家奖助学金、不按时助学金、拖欠学生退费等各种投诉信息。 截止目前(26年2月2日),该校依旧拖欠25年2月、3月、11月、12月以及26年1月共计五个月的工资,同时教职工医保社保也未按时缴纳。此前已通过各渠道向上多次反映,但收效甚微。在2025年12月31日晚,经过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教育和体育文化旅游局的协调,学校一线教职工收到了由眉山教育局代发的(25年10月)工资,但人有许多其他岗位的员工未能收到工资。同时,学校承诺教职工会在1月以及年前补发两笔工资,但现已进入2月,且年关将至,本该属于我们的劳动收入却未能按时补发。 学校欠薪问题早已不是第一次出现,但老师们出于责任和担当,虽然没有工资,依旧勤勤恳恳地完成各项工作,对每一个学生负责。学校多次开会都提到让老师们体谅学校困难,学校是否真的困难无从可知,因为学校从来没有给过我们任何一个欠薪的解释,无论从言语还是文件上,教职工从来无从得到过学校的具体情况。而且教职工们谁不是要养家糊口?难道广大教职工的家庭就不困难了吗? 教育事业是国计民生的基石,当广大教师的基本劳动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连薪资都被无故拖欠时,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便无从谈起。倘若教师的切身利益被漠视,学生和家长又怎能对高校教育真正放心,身处其中的学生又何来安心学习的环境与底气? 年关将至,望有关部门重视此问题,能为学校广大教职工主持公道,维护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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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乡村路

xfsEl_1764577854 2026-02-01 08:52:56
尊敬的领导,我们庆祝二组的公路啥时候可以落实?元旦三天垃圾桶旁边滚了三个车到旁边田里,马上过春节了,不知道又会出多少的事,这种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可不可以审批快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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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ZwN_1644992541 2026-01-30 21:37:17
我锦江镇村民,我们支持你们镇府工作房票拿房,奖励什么时候发放。,前段时间你们回复我二月份发放,现在没有收到,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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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longwei 2026-01-29 15:43:35
依眉《眉府发(2020)11号》眉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要求“。未纳入计划的土地原则上不得出让,确需出让的必须报市政府批复”(见附件) 1、依据国家资源部网站https://landchina.mnr.gov.cn/gdjh/202004/t20200410_7420602.htm 公布数据,眉山天府新区仅视高区域商住计划出让为 3670 亩(见附件) 2、依据眉山天府新区书面规自局书面回复“2020年土地出让数量为4091”亩(见附件) 请问超过的421亩是否为经过市政府批复?是否有相关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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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longwei 2026-01-29 15:07:53
本人向眉山天府新区自然资源局举报违规验收问题,当地政府部门回复符合验收标准,却拿不出法条内容作为解释(见附件),请省资源厅领导督促下级单位依法、依规回复群众问题,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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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longwei 2026-01-29 14:58:38
本人为通威长湾小区业主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6条: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 本人现咨询2020(tr)-76和2020(tr)-75土块在首次产权登记时是否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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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longwei 2026-01-29 14:48:40
2013-51地块现在为(2020tr-77)土块,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回复“在2021年回购时经属地政府研究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四川省资源厅回复》等要求,回收国有土地需要经人民政府同意出具"政府批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等法定手续,请问该地块眉山天府新区管委会具出过相关批复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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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longwei 2026-01-29 11:16:03
本人罗龙伟 手机1738047109 于2025年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眉山天府新区违规出让土地”,后经眉山天府新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回复确认,省资源厅已核实“不存在违规出让土地情况”本人现向四川省资源厅确认该事项是否属实?如果眉山天府新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不存在违规出让土地问题,请省资源厅再次核实以下问题 依 1、眉山天府新规自局提供仅视高区域2020及2021年两年全部类型土地仅入库1531.61亩(见附件), 2、眉山天府新规自局书面回复仅2020年视高区土让仅商住类型用地高达4091亩(见附件) 结论:仅仅视高区域“未入库就违规土让”的土地高达只少3000多亩,依据《川自然资发〔2020〕58号》及眉山市《眉府发(2020)11号》眉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土地未经入库一律不得不让”。请四川省自资自源厅依法核实情况,下级单位是否瞒报,不要再交由属地单位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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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公路何时修

jIFcJ_1649850635 2026-01-28 21:31:19
位于眉山天府新区龙马镇凤梧社区的凤梧出场到板板桥的公路何时修,到处坑坑洼洼,非常的烂,尤其是下雨天,到处是水坑,让出行及赶场的人苦不堪言,比十多年前的泥巴路还不如,此路段属于龙马镇凤梧村,是凤梧到土桥镇,也是凤梧连接简阳镇金镇的主要通道,是几个村出行上街的必经之路,希望上面领导来看看这段路,落实什么时候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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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longwei 2026-01-26 10:07:36
通威长湾(2020tr-77)地块项目二期临时售楼部于2020年10月开始施工建设,据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提供的书面回复该临时建筑缺少"临时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建设工程也超过了眉山市城市规划对临时建筑限高10米的要求,请在麻辣社区回复,通威长湾(2020tr-77)地块二期存在违建情况下还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理依据或行政指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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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longwei 2026-01-26 10:03:31
为依据<<眉山市城市规划要求>>及2020tr-76土地出让要求,靠近柴桑河一排建设高度不能超过15米,但实际S2楼竣工验收报告高度为15.9米,违反规划及土地出让要求,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工作人员解释"S1、S2、S3三栋建筑然相互连接在一起,但S2楼建筑相对窄后了一点,所以属于第二排建筑,所以不受15米要求限制"本人申请公开"S1、S2、S3互联相连建筑,没有左右间距情况下,其中S2却违背人正常的理解逻辑,被被定义为第二排",请麻辣社区文字回复支撑逻辑的法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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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longwei 2026-01-25 22:31:12
2013-51地块现在为(2020tr-7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四川省资源厅回复》等要求,回收国有土地需要经人民政府同意出具"政府批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等法定手续及流程,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已书面回复本人"无政府批复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等文件",本人公开眉山天府新区规自局在"无政府批复"及"无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情况下,依据什么法条文件或政府政策回收国有土地的。我申请信息公开,回复我为咨询类问题,请相关单位在麻辣社区文字回复,在没有法定手续情况依据什么法条内容回收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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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Tsu_1769077654 2026-01-25 17:36:32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是一名外卖骑手,于1月3日我晚上6:50在清华附中门口摔倒了,然后爬起来后没有感觉,有什么问题, 当时没有及时报警拍照,之后回家觉得不对就去了医院被判定是骨折从医院回来之后就报警了,期间过去了几个小时?然后警察没有出警,让我第二天去交警队开事故证明,然后他又说过去几个小时无法判定是不是酒驾不给我开证明,后面不给我开证明后面又答应说调监控看,可是到现在没有回音,打电话也只是说帮忙看,就是没有结果,希望能帮我希望能帮我调一下能帮我看看,这个关系到我报保险,谢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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