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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某小学放学排练不合理加重学业负担 已受理 投诉 教育 课业负担

康定市某小学4月20日起,下午放学留学生排练时间过长,5点半到7点。造成学生放学迟,特别是跑新城的学生回家晚,吃晚饭时间迟,晚上做作业时间迟,学生休息晚。以上不合理加重学生学业负担。类似情况其他小学应该也普遍存在,请市级有关部门及时核实叫停督促整改。

康定市北门434线改造项目没有建路灯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市政道路及设施

康定市北门434线改造项目拆除原有的路灯之后没有恢复路灯,严重影响周边百姓出行安全,望有关部门领导知晓,并为百姓出行营造安全明亮道路

快速通道酒店私自侵占道路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市政道路及设施

快速通新建酒店私自侵(圈)占道路,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举报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举报事项:康定市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数字化信息系统管理平台项目(项目编号:N513301202600000 1)采购活动中,存在违规指派非本单位人员担任采购人代表、规避“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法律适用错误等多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该局作出的答复存在严重错误,恳请依法彻查并严肃处理。 一、举报事实与理由 (一)违规指派非本单位人员担任采购人代表,行政职权违法外包 案涉项目采购人代表周霜晨并非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在编在职公职人员,与采购单位无任何劳动、人事隶属关系,不具备代表行政机关行使采购评审职权的法定资格。该局以“工作人员无评审经验”为由,私自将政府采购行政职权委托给外部社会人员,严重违反政府采购的严肃性与公正性,极易引发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需求、在评审中施加不正当影响,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二)混淆法定主体身份,法律适用严重错误 该局答复刻意混淆采购人代表与评审专家的法定身份,以“周霜晨是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为由,认定其具备采购人代表履职资格,完全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的明确规定,两者身份互斥,专家身份绝不能替代单位代表身份。同时,该局错误解读法规,以“无强制要求为本单位人员”搪塞,完全无视行政法“权责一致”原则,非本单位人员无资格代表政府行使行政职权,属于典型的法律适用错误。 (三)规避“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严重违法 案涉项目属于大额资金使用的重大信息化项目,指派采购人代表直接影响采购公正性,属于“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重要项目安排”,必须经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决策。该局仅以“项目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为由,混淆“项目立项决策”与“代表指派决策”,声称“代表选派属于执行环节,不属于‘三重一大’范围”,恶意规避集体决策要求,属于私自授权、程序严重违法,存在黑箱操作空间。 (四)答复答非所问,未实质回应举报核心诉求 该局作出的答复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问题: 1. 未核实周霜晨的真实身份、劳动关系,未回应“非本单位人员代表政府履职”的核心合法性问题; ​ 2. 未审查周霜晨是否熟悉项目业务、是否参与需求调研,仅以专家证书做形式审查,回避实质能力问题; ​ 3.未回应举报人要求“公开指派决策会议记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核心诉求,仅以“流程合规”敷衍,属于无效答复。 (五),采购人工作人员无评标经验,那请问采购需求是谁制定的? (六),采购人无评标经验可以完全不委托,全部由专家评审,为什么要委托私人公司的人员,嫌疑很大 二、举报诉求 1. 依法彻查案涉采购项目,认定周霜晨的采购人代表身份违法,撤销其参与评审的全部结果,宣布本次采购活动无效; ​ 2. 责令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公开指派周霜晨为采购人代表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记录,追究违规授权、规避决策的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 3. 全面核查周霜晨与采购单位、投标供应商的利害关系,排查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廉政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4. 撤销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作出的违法答复,责令其重新针对举报事项作出实质回应; ​ 5. 将本次核查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举报人,保障举报人法定知情权与监督

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乱回复问题 已办结 投诉 三农 不限

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答复的问题 (一)核心问题:未针对举报事项逐一实质回应,多处答非所问、遗漏关键诉求 1. 身份合规性问题:偷换概念,未回应核心质疑 - 举报核心:周霜晨非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无资格代表行政机关行使采购职权,涉嫌违规授权、权力寻租。 ​ - 答复问题:仅以“现行法规未限定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有授权函”搪塞,完全回避了“非本单位人员能否代表政府行使行政职权”这一核心合法性问题,未核实周霜晨的真实劳动关系、与单位的隶属关系,也未回应“行政职权违法外包”的法律风险,属于典型的答非所问。 ​ - 法律适用错误:错误解读《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该办法虽未强制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但采购人代表的本质是代表采购单位行使行政职权,行政职权的委托行使必须符合行政法“权责一致”原则,非本单位人员无资格代表政府履职,答复以“无强制规定”替代“合法性审查”,法律适用完全错误。 2. 专业能力问题:混淆主体,用专家身份替代履职能力 - 举报核心:周霜晨不熟悉项目业务、内部科室不认识此人,不具备代表单位履职的能力。 ​ - 答复问题:以“周霜晨是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为由认定其具备能力,完全混淆了“采购人代表”与“评审专家”的法定身份: ​ - 采购人代表的核心要求是熟悉本单位业务需求、代表单位意志,而非单纯的政府采购专业知识; ​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两者身份互斥,答复用专家身份佐证代表资格,直接违反法规。 ​ - 遗漏关键事实:未回应“内部科室不认识此人、不熟悉项目业务”的核心举报,未审查其是否参与项目需求调研、是否了解单位实际需求,仅以专家证书做形式审查,完全回避实质问题。 3. “三重一大”程序问题:偷换决策事项,规避集体决策要求 - 举报核心:指派周霜晨作为采购人代表这一关键事项,未经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属于私自授权。 ​ - 答复问题:仅证明“项目经费及建设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完全混淆了“采购项目立项决策”与“采购人代表指派决策”两个完全不同的事项,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指派周霜晨为采购人代表”经过了单位党组集体研究; ​ - 错误解读制度:声称“采购人代表选派属于执行环节,不属于‘三重一大’决策范围”,严重违反“三重一大”制度中“重要项目安排必须集体决策”的要求,采购人代表的指派直接影响采购公正性、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属于典型的“三重一大”事项,答复属于恶意规避制度。 4. 其他遗漏与失职 - 未回应利害关系审查诉求:举报人明确要求“核实周霜晨与采购人、投标供应商的利害关系”,但答复未对此进行任何实质审查,仅以“无回避情形”一笔带过,完全未排查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的廉政风险; ​ - 未回应追责诉求:举报人明确要求“查实违规后宣布采购无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答复未对此作出任何回应,仅笼统声称“流程合规”,完全回避举报人核心诉求; ​ - 未核实授权的合法性:未审查授权是否符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越权授权,仅以“有授权函”认定合规,属于程序监督失职。

步行道隔栏又被破坏,又有车辆乱停放啦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市政道路及设施

距上次整改仅仅过了20天,步行道隔栏又被破坏,又有车辆乱停放啦! 希望整改后长效保持!属地村、社区、地方职能部门定期巡查、加强治理!
448822 2026-03-26 10:45:46
尊敬的康定市财政局、康定市纪委监委: 现依法向贵局举报“康定市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数字化信息系统管理平台项目”(编号:N5133012026000001)的评审委员会成员:郭喜蓉、杨栋廷、周霜晨,在评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核心违法事实:无视法定标准,主观炮制扣分理由 在该项目评审中,由郭喜蓉、杨栋廷(评审专家)和周霜晨(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评标团队,在面对我司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文件时,为达到压低我司分数的目的,竟然以“应急预案出现货物类表述”、“响应时间没有精确到分钟”为由进行扣分。 查阅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细则及标准”,根本没有任何条款将上述两项定义为缺陷或扣分项!评委此举是赤裸裸的脱离招标文件、主观扩大解释的“超范围打分”! 法律依据: 1. 这种行为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明文禁止性规定,其作出的评审意见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 2.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结果存在错误。评委的主观乱作为直接导致了本项目中标结果的非正当性。 核心诉求: 恳请州财政局提级监督,依法认定郭喜蓉、杨栋廷、周霜晨在此项目中的评审意见无效!责令康定市财政局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或废标,并对该三名违规评委依法给予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离任村干部补贴咨询 已办结 咨询 三农 惠农补贴

请问甘孜州康定市对离任村干部是否实行补贴,如果实行,相关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尊敬的康定市委领导:我是康定市升航村拆迁安置点村民。就安置点建设问题,几年来一直未能达到村民建房标准,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目前安置点建设屡屡受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未给被征地户中一名脑瘫患儿家庭购买社保;二、安置点建设设计方案未及时与村民沟通,影响了后续施工;三、住建局存在欺瞒行为,部分应建项目未完成却谎报已完成,安置点至今未按拆迁协议实现通水通电;四、安置点远未达到建房标准,住建局却谎称已符合要求;五、住建局铁建办未按照村委协调会议要求,实施入户道路加宽及黑化工程;六、在安置点尚未达到建房标准的情况下,康定市铁建办擅自停发了村民的安置过渡费。恳请相关领导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wodedolker 2026-03-20 10:39:28
关于康定市全季酒店(建西万合城)停车场消防通道长期被占用的举报信 尊敬的康定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您好! 我是一名关注本地公共安全的市民,特此向贵部门反映一处长期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 一、 具体位置 康定市全季酒店(建西万合城店)后方,连接酒店停车场与周边居民区的必经道路。 二、 违规事实 该路段为法定消防通道,是保障周边居民及酒店宾客在紧急情况下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通道”。然而,长期以来,该通道常年有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导致通道严重拥堵,通行能力大打折扣。 尽管我们多次向交管部门反馈,但该路段的违停现象始终未得到有效整治,消防通道形同虚设。 三、 安全隐患 消防通道的畅通,是城市安全运行的底线。一旦此处发生火灾、地震等突发灾害,被堵塞的通道将直接导致救援车辆无法及时进入,严重威胁周边数百名居民的生命安全。“防患于未然”远胜于事后补救,我们不希望真的等到事故发生,才去追究责任。 四、 恳请事项 为守护大家的生命安全,恳请贵部门: 1. 实地核查:尽快对该路段进行现场勘查,确认其消防通道属性。 2. 专项整治:对该路段实施常态化巡逻与严格管控,严禁车辆占道停放。 3. 长效管理:建议增设禁停标识、安装监控抓拍设备等,从根本上解决违停难题。 消防安全,无小事。期待贵部门的积极作为,给市民一个安全、安心的生活环境!
举报对象: 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陶老师(0836-2821692) 涉事项目: 康定市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数字化信息系统管理平台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 N5133012026000001 举报事项: 关于该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指派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社会人员周霜晨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及相关采购活动的违规行为。 事实与理由: 1. 采购人代表身份合法性存疑,涉嫌严重违规授权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规定,采购人代表通常应为采购单位的在职人员。经调查,周霜晨并非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在编在岗公职人员,而是无业人员或私人公司雇员。 法律风险: 将政府行政职权变相转交给社会无关人员,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这种违规授权极易产生“权力寻租”,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需求或在评审中施加不正当影响,涉嫌利益输送。 2. 采购人代表不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 采购人代表应熟悉项目需求、了解业务背景。事实证明,周霜晨对本项目业务逻辑完全陌生,甚至该局内部实际用人科室均表示不认识此人。 逻辑漏洞: 一个既非单位成员、又不熟悉业务的校外人士,却能跨过单位内部专业人员成为采购代表,这显然违背了客观择优的选拔逻辑。 3. 程序违法,涉嫌规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此类信息化平台采购属于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按照规定,采购人代表的指派及采购方案应经过单位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 违规点: 现该局在未经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情况下,私自委托社会无关人员代表政府行使职权,程序严重失当,存在黑箱操作空间。 诉求: 请求监督部门立即介入调查,核实周霜晨的真实身份及其与采购人、投标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 责令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说明指派该人员的决策依据及会议记录。 如查实存在违规指派及潜在的利益输送行为,请依法依规宣布本次采购活动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附件都是周霜晨作为采购人代表的项目
尊敬的康定市委领导:我们是安置点的住户。在上一条求助中,我们忽略了一些问题,多次反应无果,现再次向您反映。安置点建设至今未通水电,同时,为安置点建设被征土地后,为征地主人家中脑瘫患儿购买社保的问题也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不要互相推诿,恳请领导高度重视,尽快给予解决,加快安置点建设进度。
尊敬的康定市委领导:我们是新建川藏铁路拆迁安置点的四户安置户。自拆迁至今已近五年,我们多次反映问题,但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在安置点建设过程中,部分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导致安置点建设进展缓慢。有些本应建成的项目被谎报为已完成,而应建的项目却一再拖延,相关建房手续至今也未完成审批。此外,康定市铁建办在房屋尚未开工建设的情况下,停发了我们的拆迁安置过渡费,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恳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尽快解决我们的安置问题。此致敬礼

康定市违反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定点体检 已办结 投诉 市场 市场环境秩序

康定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职工福利体检,存在连续多年指定体检机构,变相强制消费,违规拨付财政资金问题,请求依法核查并纠正。2024年,2025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年度体检经费,由单位直接统一拨付至市医院,职工无自主选择权。2026年,体检安排调整为:单位先将体检经费转账至职工个人账户,再要求职工个人将该笔资金全额转账至县医院,并明确强制只能在县医院体检,不允许选择其他任何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上述体检均为年度福利体检,并非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入职体检或法定强制性体检。连续多年指定市医院作为唯一体检机构,属于典型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今年将资金先拨个人,再要求转给县医院,名义是发给个人,实质仍是强制指定消费,未改变限定唯一机构,剥夺选择权的违法性质。福利体检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连续多年直接定向拨付给特定医院,未公开遴选,未引入竞争,未保障职工选择权,不符合公务支出规范,透明,公平的原则,存在廉政风险。 现请求立即取消强制指定市医院体检的违规要求,允许职工在具备资质的多家医疗机构中自愿选择;停止"单位个人指定医院"这种变相强制,规避监管的资金拨付方式;规范年度体检组织方式,实行定点多家机构,自愿选择,凭正规票据报销,确保公平,合规,透明;对2024年,2025年,2026年体检经费拨付机构指定等情况依法依规核查。

破坏步行道隔栏,车辆乱停乱放。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市政道路及设施

康定市南郊公主村安置房后(康城观邸小区前门下行)河边,人行道隔栏被破坏,大量车辆乱停乱放。希望能规范处置。

川Z GM813机动车被盗案 已办结 投诉 治安 社会治安管理

2018年1月6日。立案到现在。没有任何进展和没立案一样。立案时还掌握了嫌疑人父亲的电话号码的。至今都没有下文

投诉企业拖欠十三薪,未续签劳动合同 已办结 投诉 就业 拖欠工资

事件发生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中国铁塔) 事件发生时间:2024年度至今(涉及未续签劳动合同及2024年度十三薪/年终双薪发放问题) 事件概况: 本人系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与四川蜀毅坤公司签订,实际由广东长实科技有限公司派遣至中国铁塔康定站点工作。 1. 劳动合同问题:我的劳动合同已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至今公司未与我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我仍在原岗位正常工作。 2. 劳动报酬问题:2024年度公司曾发放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十三薪(有银行流水为证),但2025年度十三薪至今未发放。本人向广东长实管理人员叶康林沟通时,对方承认往年发放过该笔款项,但推诿称其为“奖金”而非固定十三薪,拒绝发放2025年度款项。 我的诉求: 1. 恳请相关部门核实我与四川蜀毅坤、广东长实科技、中国铁塔三家公司的劳动关系及用工责任主体; 2. 督促相关公司依法就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时段依法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3. 核实2024年度发放款项性质,确认是否属于应发放的十三薪/年终劳动报酬,并督促公司依法足额发放我2025年度十三薪; 4. 若相关公司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请依法依规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国旗 已办结 建言 旅游 景区管理

既然叫国际酒店,门口的国旗都退色了,改换换了。

交警违规设移动测速 已办结 投诉 交通 不限

康定市交警在上瓦斯加油站设移动测速。1.没有用制式警车进行车载测速,2隐蔽摄像头,且没有没置警式标制,3.点位没有向社会公告,且前方没有测速提示牌,4.没有明确告知超速多少,只说超速罚100.这点是否合理。

塔公草原务工 已办结 求助 金融 不限

我杨福胜在塔公务工,岳池送变电务工八月份至九月份.走时小老板说公司打钱叫我们放心,我冕宁县锦屏镇南安村人,身份证51343319760618681X,这都快过年了,公司打了一个月三人,一人5000。我们六人一共还有17600元,上次我在这个平台留言,康定有关领导回访了一下,可我还是没拿到钱,
bQuyW_1767006027 2026-04-21 07:18:21
康定市某小学4月20日起,下午放学留学生排练时间过长,5点半到7点。造成学生放学迟,特别是跑新城的学生回家晚,吃晚饭时间迟,晚上做作业时间迟,学生休息晚。以上不合理加重学生学业负担。类似情况其他小学应该也普遍存在,请市级有关部门及时核实叫停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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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clU_1775640447 2026-04-08 17:41:51
康定市北门434线改造项目拆除原有的路灯之后没有恢复路灯,严重影响周边百姓出行安全,望有关部门领导知晓,并为百姓出行营造安全明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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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ikw_1775637003 2026-04-08 16:37:22
快速通新建酒店私自侵(圈)占道路,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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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oEf_1773823136 2026-03-31 23:57:42
举报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举报事项:康定市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数字化信息系统管理平台项目(项目编号:N513301202600000 1)采购活动中,存在违规指派非本单位人员担任采购人代表、规避“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法律适用错误等多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该局作出的答复存在严重错误,恳请依法彻查并严肃处理。 一、举报事实与理由 (一)违规指派非本单位人员担任采购人代表,行政职权违法外包 案涉项目采购人代表周霜晨并非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在编在职公职人员,与采购单位无任何劳动、人事隶属关系,不具备代表行政机关行使采购评审职权的法定资格。该局以“工作人员无评审经验”为由,私自将政府采购行政职权委托给外部社会人员,严重违反政府采购的严肃性与公正性,极易引发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需求、在评审中施加不正当影响,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二)混淆法定主体身份,法律适用严重错误 该局答复刻意混淆采购人代表与评审专家的法定身份,以“周霜晨是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为由,认定其具备采购人代表履职资格,完全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的明确规定,两者身份互斥,专家身份绝不能替代单位代表身份。同时,该局错误解读法规,以“无强制要求为本单位人员”搪塞,完全无视行政法“权责一致”原则,非本单位人员无资格代表政府行使行政职权,属于典型的法律适用错误。 (三)规避“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严重违法 案涉项目属于大额资金使用的重大信息化项目,指派采购人代表直接影响采购公正性,属于“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重要项目安排”,必须经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决策。该局仅以“项目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为由,混淆“项目立项决策”与“代表指派决策”,声称“代表选派属于执行环节,不属于‘三重一大’范围”,恶意规避集体决策要求,属于私自授权、程序严重违法,存在黑箱操作空间。 (四)答复答非所问,未实质回应举报核心诉求 该局作出的答复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问题: 1. 未核实周霜晨的真实身份、劳动关系,未回应“非本单位人员代表政府履职”的核心合法性问题; ​ 2. 未审查周霜晨是否熟悉项目业务、是否参与需求调研,仅以专家证书做形式审查,回避实质能力问题; ​ 3.未回应举报人要求“公开指派决策会议记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核心诉求,仅以“流程合规”敷衍,属于无效答复。 (五),采购人工作人员无评标经验,那请问采购需求是谁制定的? (六),采购人无评标经验可以完全不委托,全部由专家评审,为什么要委托私人公司的人员,嫌疑很大 二、举报诉求 1. 依法彻查案涉采购项目,认定周霜晨的采购人代表身份违法,撤销其参与评审的全部结果,宣布本次采购活动无效; ​ 2. 责令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公开指派周霜晨为采购人代表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记录,追究违规授权、规避决策的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 3. 全面核查周霜晨与采购单位、投标供应商的利害关系,排查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廉政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4. 撤销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作出的违法答复,责令其重新针对举报事项作出实质回应; ​ 5. 将本次核查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举报人,保障举报人法定知情权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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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oEf_1773823136 2026-03-31 23:48:51
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答复的问题 (一)核心问题:未针对举报事项逐一实质回应,多处答非所问、遗漏关键诉求 1. 身份合规性问题:偷换概念,未回应核心质疑 - 举报核心:周霜晨非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无资格代表行政机关行使采购职权,涉嫌违规授权、权力寻租。 ​ - 答复问题:仅以“现行法规未限定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有授权函”搪塞,完全回避了“非本单位人员能否代表政府行使行政职权”这一核心合法性问题,未核实周霜晨的真实劳动关系、与单位的隶属关系,也未回应“行政职权违法外包”的法律风险,属于典型的答非所问。 ​ - 法律适用错误:错误解读《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该办法虽未强制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但采购人代表的本质是代表采购单位行使行政职权,行政职权的委托行使必须符合行政法“权责一致”原则,非本单位人员无资格代表政府履职,答复以“无强制规定”替代“合法性审查”,法律适用完全错误。 2. 专业能力问题:混淆主体,用专家身份替代履职能力 - 举报核心:周霜晨不熟悉项目业务、内部科室不认识此人,不具备代表单位履职的能力。 ​ - 答复问题:以“周霜晨是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为由认定其具备能力,完全混淆了“采购人代表”与“评审专家”的法定身份: ​ - 采购人代表的核心要求是熟悉本单位业务需求、代表单位意志,而非单纯的政府采购专业知识; ​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两者身份互斥,答复用专家身份佐证代表资格,直接违反法规。 ​ - 遗漏关键事实:未回应“内部科室不认识此人、不熟悉项目业务”的核心举报,未审查其是否参与项目需求调研、是否了解单位实际需求,仅以专家证书做形式审查,完全回避实质问题。 3. “三重一大”程序问题:偷换决策事项,规避集体决策要求 - 举报核心:指派周霜晨作为采购人代表这一关键事项,未经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属于私自授权。 ​ - 答复问题:仅证明“项目经费及建设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完全混淆了“采购项目立项决策”与“采购人代表指派决策”两个完全不同的事项,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指派周霜晨为采购人代表”经过了单位党组集体研究; ​ - 错误解读制度:声称“采购人代表选派属于执行环节,不属于‘三重一大’决策范围”,严重违反“三重一大”制度中“重要项目安排必须集体决策”的要求,采购人代表的指派直接影响采购公正性、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属于典型的“三重一大”事项,答复属于恶意规避制度。 4. 其他遗漏与失职 - 未回应利害关系审查诉求:举报人明确要求“核实周霜晨与采购人、投标供应商的利害关系”,但答复未对此进行任何实质审查,仅以“无回避情形”一笔带过,完全未排查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的廉政风险; ​ - 未回应追责诉求:举报人明确要求“查实违规后宣布采购无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答复未对此作出任何回应,仅笼统声称“流程合规”,完全回避举报人核心诉求; ​ - 未核实授权的合法性:未审查授权是否符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越权授权,仅以“有授权函”认定合规,属于程序监督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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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NeS_1737096388 2026-03-31 10:10:09
距上次整改仅仅过了20天,步行道隔栏又被破坏,又有车辆乱停放啦! 希望整改后长效保持!属地村、社区、地方职能部门定期巡查、加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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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822 2026-03-26 10:45:46
尊敬的康定市财政局、康定市纪委监委: 现依法向贵局举报“康定市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数字化信息系统管理平台项目”(编号:N5133012026000001)的评审委员会成员:郭喜蓉、杨栋廷、周霜晨,在评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核心违法事实:无视法定标准,主观炮制扣分理由 在该项目评审中,由郭喜蓉、杨栋廷(评审专家)和周霜晨(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评标团队,在面对我司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文件时,为达到压低我司分数的目的,竟然以“应急预案出现货物类表述”、“响应时间没有精确到分钟”为由进行扣分。 查阅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细则及标准”,根本没有任何条款将上述两项定义为缺陷或扣分项!评委此举是赤裸裸的脱离招标文件、主观扩大解释的“超范围打分”! 法律依据: 1. 这种行为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明文禁止性规定,其作出的评审意见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 2.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结果存在错误。评委的主观乱作为直接导致了本项目中标结果的非正当性。 核心诉求: 恳请州财政局提级监督,依法认定郭喜蓉、杨栋廷、周霜晨在此项目中的评审意见无效!责令康定市财政局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或废标,并对该三名违规评委依法给予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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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ube_1774235540 2026-03-23 11:20:24
请问甘孜州康定市对离任村干部是否实行补贴,如果实行,相关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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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Yzq_1774000212 2026-03-20 18:20:33
尊敬的康定市委领导:我是康定市升航村拆迁安置点村民。就安置点建设问题,几年来一直未能达到村民建房标准,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目前安置点建设屡屡受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未给被征地户中一名脑瘫患儿家庭购买社保;二、安置点建设设计方案未及时与村民沟通,影响了后续施工;三、住建局存在欺瞒行为,部分应建项目未完成却谎报已完成,安置点至今未按拆迁协议实现通水通电;四、安置点远未达到建房标准,住建局却谎称已符合要求;五、住建局铁建办未按照村委协调会议要求,实施入户道路加宽及黑化工程;六、在安置点尚未达到建房标准的情况下,康定市铁建办擅自停发了村民的安置过渡费。恳请相关领导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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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dedolker 2026-03-20 10:39:28
关于康定市全季酒店(建西万合城)停车场消防通道长期被占用的举报信 尊敬的康定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您好! 我是一名关注本地公共安全的市民,特此向贵部门反映一处长期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 一、 具体位置 康定市全季酒店(建西万合城店)后方,连接酒店停车场与周边居民区的必经道路。 二、 违规事实 该路段为法定消防通道,是保障周边居民及酒店宾客在紧急情况下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通道”。然而,长期以来,该通道常年有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导致通道严重拥堵,通行能力大打折扣。 尽管我们多次向交管部门反馈,但该路段的违停现象始终未得到有效整治,消防通道形同虚设。 三、 安全隐患 消防通道的畅通,是城市安全运行的底线。一旦此处发生火灾、地震等突发灾害,被堵塞的通道将直接导致救援车辆无法及时进入,严重威胁周边数百名居民的生命安全。“防患于未然”远胜于事后补救,我们不希望真的等到事故发生,才去追究责任。 四、 恳请事项 为守护大家的生命安全,恳请贵部门: 1. 实地核查:尽快对该路段进行现场勘查,确认其消防通道属性。 2. 专项整治:对该路段实施常态化巡逻与严格管控,严禁车辆占道停放。 3. 长效管理:建议增设禁停标识、安装监控抓拍设备等,从根本上解决违停难题。 消防安全,无小事。期待贵部门的积极作为,给市民一个安全、安心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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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oEf_1773823136 2026-03-18 16:51:29
举报对象: 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陶老师(0836-2821692) 涉事项目: 康定市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数字化信息系统管理平台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 N5133012026000001 举报事项: 关于该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指派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社会人员周霜晨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及相关采购活动的违规行为。 事实与理由: 1. 采购人代表身份合法性存疑,涉嫌严重违规授权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规定,采购人代表通常应为采购单位的在职人员。经调查,周霜晨并非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在编在岗公职人员,而是无业人员或私人公司雇员。 法律风险: 将政府行政职权变相转交给社会无关人员,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这种违规授权极易产生“权力寻租”,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需求或在评审中施加不正当影响,涉嫌利益输送。 2. 采购人代表不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 采购人代表应熟悉项目需求、了解业务背景。事实证明,周霜晨对本项目业务逻辑完全陌生,甚至该局内部实际用人科室均表示不认识此人。 逻辑漏洞: 一个既非单位成员、又不熟悉业务的校外人士,却能跨过单位内部专业人员成为采购代表,这显然违背了客观择优的选拔逻辑。 3. 程序违法,涉嫌规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此类信息化平台采购属于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按照规定,采购人代表的指派及采购方案应经过单位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 违规点: 现该局在未经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情况下,私自委托社会无关人员代表政府行使职权,程序严重失当,存在黑箱操作空间。 诉求: 请求监督部门立即介入调查,核实周霜晨的真实身份及其与采购人、投标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 责令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说明指派该人员的决策依据及会议记录。 如查实存在违规指派及潜在的利益输送行为,请依法依规宣布本次采购活动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附件都是周霜晨作为采购人代表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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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lGm_1718106148 2026-03-18 16:13:18
尊敬的康定市委领导:我们是安置点的住户。在上一条求助中,我们忽略了一些问题,多次反应无果,现再次向您反映。安置点建设至今未通水电,同时,为安置点建设被征土地后,为征地主人家中脑瘫患儿购买社保的问题也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不要互相推诿,恳请领导高度重视,尽快给予解决,加快安置点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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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lGm_1718106148 2026-03-18 14:05:51
尊敬的康定市委领导:我们是新建川藏铁路拆迁安置点的四户安置户。自拆迁至今已近五年,我们多次反映问题,但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在安置点建设过程中,部分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导致安置点建设进展缓慢。有些本应建成的项目被谎报为已完成,而应建的项目却一再拖延,相关建房手续至今也未完成审批。此外,康定市铁建办在房屋尚未开工建设的情况下,停发了我们的拆迁安置过渡费,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恳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尽快解决我们的安置问题。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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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cvF_1746066165 2026-03-12 13:30:46
康定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职工福利体检,存在连续多年指定体检机构,变相强制消费,违规拨付财政资金问题,请求依法核查并纠正。2024年,2025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年度体检经费,由单位直接统一拨付至市医院,职工无自主选择权。2026年,体检安排调整为:单位先将体检经费转账至职工个人账户,再要求职工个人将该笔资金全额转账至县医院,并明确强制只能在县医院体检,不允许选择其他任何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上述体检均为年度福利体检,并非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入职体检或法定强制性体检。连续多年指定市医院作为唯一体检机构,属于典型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今年将资金先拨个人,再要求转给县医院,名义是发给个人,实质仍是强制指定消费,未改变限定唯一机构,剥夺选择权的违法性质。福利体检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连续多年直接定向拨付给特定医院,未公开遴选,未引入竞争,未保障职工选择权,不符合公务支出规范,透明,公平的原则,存在廉政风险。 现请求立即取消强制指定市医院体检的违规要求,允许职工在具备资质的多家医疗机构中自愿选择;停止"单位个人指定医院"这种变相强制,规避监管的资金拨付方式;规范年度体检组织方式,实行定点多家机构,自愿选择,凭正规票据报销,确保公平,合规,透明;对2024年,2025年,2026年体检经费拨付机构指定等情况依法依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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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NeS_1737096388 2026-03-09 19:38:05
康定市南郊公主村安置房后(康城观邸小区前门下行)河边,人行道隔栏被破坏,大量车辆乱停乱放。希望能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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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vhBN_1773048467 2026-03-09 17:46:41
2018年1月6日。立案到现在。没有任何进展和没立案一样。立案时还掌握了嫌疑人父亲的电话号码的。至今都没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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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mOY_1773045146 2026-03-09 16:37:31
事件发生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中国铁塔) 事件发生时间:2024年度至今(涉及未续签劳动合同及2024年度十三薪/年终双薪发放问题) 事件概况: 本人系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与四川蜀毅坤公司签订,实际由广东长实科技有限公司派遣至中国铁塔康定站点工作。 1. 劳动合同问题:我的劳动合同已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至今公司未与我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我仍在原岗位正常工作。 2. 劳动报酬问题:2024年度公司曾发放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十三薪(有银行流水为证),但2025年度十三薪至今未发放。本人向广东长实管理人员叶康林沟通时,对方承认往年发放过该笔款项,但推诿称其为“奖金”而非固定十三薪,拒绝发放2025年度款项。 我的诉求: 1. 恳请相关部门核实我与四川蜀毅坤、广东长实科技、中国铁塔三家公司的劳动关系及用工责任主体; 2. 督促相关公司依法就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时段依法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3. 核实2024年度发放款项性质,确认是否属于应发放的十三薪/年终劳动报酬,并督促公司依法足额发放我2025年度十三薪; 4. 若相关公司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请依法依规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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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国旗

psjlA_1663646667 2026-02-25 17:45:22
既然叫国际酒店,门口的国旗都退色了,改换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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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Ofl_1767760809 2026-02-12 16:21:05
康定市交警在上瓦斯加油站设移动测速。1.没有用制式警车进行车载测速,2隐蔽摄像头,且没有没置警式标制,3.点位没有向社会公告,且前方没有测速提示牌,4.没有明确告知超速多少,只说超速罚100.这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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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塔公草原务工

FyAkO_1769659209 2026-01-29 12:50:28
我杨福胜在塔公务工,岳池送变电务工八月份至九月份.走时小老板说公司打钱叫我们放心,我冕宁县锦屏镇南安村人,身份证51343319760618681X,这都快过年了,公司打了一个月三人,一人5000。我们六人一共还有17600元,上次我在这个平台留言,康定有关领导回访了一下,可我还是没拿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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