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四川易莱优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同万源市罗文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在合同的规定时间内我公司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验收,并于2025年02月26日取得验收报告。验收后该单位应付我司人民币小写:421000元,但是该单位至今未支付货款。我公司致电多次该单位,每次回复都是走流程/资金紧张等,不能按时支付。政府采购货物类采购都是专项资金,我公司严重怀疑该单位或者相关个人有挪用公款嫌疑,而且关于此项目的安装及工人工资由于业主单位没有支付给我们我们就没办法支付给工人,这中间也牵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这些后果是业主单位违约而造成的,我们会继续维权,目前业主单位违反了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的国务院令:新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该业主单位应尽快支付货款,并应根据新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及补偿。我公司七月底至今在网络平台进行了投诉和反映,之后业主单位确实与我公司电话沟通,但每次说辞都是在走流程,领导没签字,想问从验收到今半年的时间,作为政府采购专项资金在走什么流程需要半年的时间,是哪位领导不签字,是不是此项专款有什么问题,在隐瞒什么,是哪位领导不签字,这些问题我们作为企业无权调查,但我们会继续通过政府平台及信访向上级反映,请政府为我们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