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四川群众呼声
本人于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在兴文县竹炭基项目从事工程资料主管工作,至今拖欠7000元工资,希望得到解决,甲方负责人支胜英,现项目一期已运行生产,二期工程工人工资及管理人员工资一直未支付完善,2025年上报兴文劳动局未得到解决

连心村最大贪官 已办结 投诉 三农 土地承包

群众举报县纪委/镇纪委从去年12月1日递了书面材料至今没有结果求上级有关领导下来关心连心村全体村民
关于兴文县中山西路邮政宿舍公共通道被侵占及收益不公问题的诉求 尊敬的兴文县领导: 我们是兴文县中山西路邮政宿舍的住户,现就宿舍公共通道被长期侵占、收益分配不公及相关部门履职滞后等问题,向平台紧急求助,恳请督促解决。 我们所居住的邮政宿舍建于1997年,共25户,1998年房改后,全体住户均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证,其中公共通道在产权证宗地图须线处明确标注为共有区域。然而,自2001年起,部分原邮电退休职工擅自将楼栋公共通道封闭改建成门市对外出租,以“小区门卫、卫生费”为由独占租金收益至今。据估算,二十余年来累计租金已超百万元,却从未向全体业主公示收支明细,更未按共有财产属性进行分配。 作为通过合法交易取得房屋产权的新住户,我们多次要求侵占方公示租金收支情况,却被以“单位福利”为由拒绝。我们就此向邮政单位核实,得到的回复是“1998年房改后宿舍已不属于单位管理,通道封闭系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此后,我们先后向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古宋镇人民政府提交诉求材料(2026年1月15日),并拨打12345热线反映问题,虽得到“内部协调”“对接综合执法局处理”的回复,但截至2026年4月9日,公共通道仍处于封闭状态,租金收益问题也未得到实质性解决。 近期,在四川群众呼声平台的关注下,古宋镇政府召集相关部门与我们维权住户开会,但会议有关人员提出“维持现状、今后收益平分、历史收益不清算”的方案。我们认为该方案严重不合理,且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公共通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个人无权擅自侵占,“维持现状”等于默认非法侵占的合法性,直接侵害全体业主的共有物权。 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二十余年的历史租金收益系共有财产产生的孳息,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不清算历史收益”直接损害了我们的合法财产权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收益应按业主按购房入住时间分配,而非简单“平分”。 其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封闭公共通道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威胁全体住户的生命安全。 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们郑重提出以下诉求: 请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立即责令拆除封闭公共通道的违建门市,恢复通道的原有功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请要求侵占方立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公示二十余年来的租金收支明细,对历史收益进行清算,扣除合理管理成本后,剩余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按全体业主购房入住时间公平分配; 请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确保小区共有区域及收益由全体业主共同管理、公开透明,杜绝类似侵占行为再次发生。 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合法权益必将得到维护。恳请平台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尽快推动问题解决,让我们能在安全、公平的环境中居住。 此致 敬礼! 诉求人:兴文县中山西路邮政宿舍全体维权住户 2026年4月9日

电费过高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供电

我们两人平时白天上班,晚上在家,偶尔开一下烤火桌并且开的低档,电视机都少开,但是最近三个月电费平均达到233元,而我父母住在芭蕉湾他们用电情况和我们差不多,他们每月才75元左右。
关于兴文中山西路邮政宿舍公共通道被侵占及公共收益去向不明的匿名诉求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兴文中山西路邮政宿舍通过合法交易购入房屋的业主,现反映小区公共通道被长期侵占、百万公共收益去向不明的问题,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维护全体业主的正当权益。 兴文中山西路邮政宿舍建于1997年,1998年完成房改后,所有住户均已依法办理房屋产权证。小区原本规划的公用通道是全体业主日常出行的必经之路,然而从2001年开始,该通道被原邮政系统退休职工以“负责小区门卫、卫生管理”为由,擅自封闭并改建为门市对外出租,至今已长达25年。这一行为不仅严重压缩了业主的通行空间,给老人、小孩的日常出行带来极大不便,更直接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业主共有权的相关规定——小区公共通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个人无权私自占用、改建牟利。 据业主们初步核算,该门市的出租收益25年累计已超百万元:最初年租金约6万元,按平均年租金4.5万元计算,25年总租金收入达112.5万元。占用者自称每年仅支出门卫工资1.8万元及少量路灯费,合计约2万元,25年累计开支约50万元,剩余60余万元收益去向不明。这笔本应属于全体业主的巨额公共收益,如今却成了一笔“糊涂账”。 在此期间,业主们曾多次与占用者沟通,要求其停止侵占公共通道、公示25年来的收益账目,但均遭到拒绝。占用者声称“公共通道是单位给他们的福利”,并以我们是“外部购入住户”为由,粗暴剥夺我们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既不归还公共区域,也不提供任何收支凭证,完全无视业主的合法诉求。 需要明确的是,小区于1998年已完成房改,所有业主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房屋产权证,依法对小区共有部分享有所有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公共通道作为小区共有区域,其权益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与是否为原单位职工无关。占用者以“单位福利”为借口侵占公共通道、拒绝公示百万收益的行为,于法无据,严重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 为此,我恳请相关部门: 责令占用者立即停止对小区公共通道的侵占,恢复通道原状,保障业主正常通行权利; 要求占用者限期向全体业主公示2001年至今的门市出租收益及收支账目明细,包括租金收入、各项开支的原始凭证; 对25年来的百万公共收益进行全面清算,扣除合理开支后的剩余部分,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共同决定使用方式; 若占用者拒绝配合,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业主权益得到维护。 我坚信,在相关部门的重视和介入下,小区的公共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业主们的合理诉求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恳请领导百忙之中关注此事,盼复! 2026年4月1日

大龙城B区长期办丧事扰民 已办结 求助 城建 城市拆迁及棚户区改造

领导您好,我是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光明坝大龙城A区业主,今年是我在这里居住的第8年,我们5栋,6栋的业主,一直遭受到民主村村名的反复扰民,主要在城区办丧事,喜事,和搬家酒席,其中最集中的就是丧事,他们半夜在整栋楼的楼下打麻将,唱道士,放鞭炮,敲锣打鼓,放音乐,每次在占用马路停丧时间长达6-10天,期间不断制造噪音,严重影响近200个住户的生活质量,且办酒席期间使用油气在居民楼下炒菜,这8年之间,我们反复向政府求助,每次都是草草回复我们,但是每次间隔不久,依然如此,且在楼下办坝坝宴次数越来越多,家中有婴儿,即将高考的孩子,就应该一直备受折磨吗?每次都是简单的回复,但是一直不解决问题,这就是兴文政府和城市规划局的办事效果吗?我们兴文县城内没有火葬场,没有酒店吗?8年了,为什么还需要把尸体停在小区的楼下呢!这个问题就解决不了吗?以下是我之前求助信息包括回复,说了会另外选择地方也没有办!在这城市中央,入住率较高的小区办丧事扰民,真的让人苦不堪言。另外注明:每次政府都是敷衍回复,从未落到实处,多年来此现象一直存在,并且越发严重,如果再不解决此现象,本小区业主将在廉洁宜宾及四川省便民平台进行曝光及投诉!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兴文县中山西路邮政宿舍住户,现反映小区公共通道被侵占、租金去向不明及相关部门履职滞后问题,恳请协调解决。 该宿舍楼是邮政职工住宿搂,建于1997年,1998年房改后,全体住户均取得产权证,部分职工把房子转让给新住户,并办理了过户手绪产权证,产权证的宗地图须线处为公共通道。但自2001年起,部分原邮电退休员工擅自封闭通道改造成门市出租,至今25年,累计租金超百万元,全部由其自行掌控,未向全体业主公示。我们买房进来的十几户新住户(邮政职工买出来住房,办了过户手绪)多次要求恢复通道、公示租金,均遭拒绝,对方称是“单位福利”,但邮政单位回复房改后宿舍已不归其管理,封闭系个人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区划内的公共通道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共有。原退休员工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我们于2026年1月15日向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古宋镇政府提交反映材料,至今未获正式答复。拨打12345后,镇政府仅回复租金收益协调未达成一致,通道问题已对接综合执法局,但后续无进展。 恳请领导督促相关部门: 责令当事人拆除违法搭建,恢复公共通道原状; 审计25年租金收益,责令返还全体业主并公示明细; 明确处理时限,尽快给出公正答复。 盼复! 诉求人:兴文县中山西路邮政宿舍新业

请求执法部门打开被封的公用通道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不限

类型:城市管理 地址:兴文县中山西路邮政宿舍 描述: 兴文县中山西路邮政宿舍公共权益遭侵占、新业主遭人身威胁,前期诉求超期未处理,恳请紧急督办 诉求内容 我们是兴文县中山西路邮政宿舍的部分(新住户代表,现就小区公共通道被侵占、公共收益被独占,以及业主遭人身威胁、前期诉求石沉大海的问题,向平台申请紧急督办: 核心纠纷回顾 本宿舍1997年建成,房改后全体业主均取得独立产权证。2001年起,部分原邮政退休职工擅自将公共过道封闭改造成门市出租,20余年累计租金超百万元,收益被其独占且拒不公示。我们多次沟通均被以“单位福利”为由拒绝。 前期诉求及进展 2026年1月15日,我们新住户代表邓小玉女士就公共收益侵占问题,向兴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古宋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诉求及证据材料,但截至2026年3月25日,未收到任何部门的正式回复或处理进展告知,侵权状态仍在持续。 新增紧急事态 近期,部分原邮政退休职工因纠纷矛盾,开始恶意刁难新住户:在新住户分户安水时,阻挠其接入主管;甚至全家出动威胁单独在家的新住户人身安全,言辞激烈、态度恶劣,已严重威胁到业主的正常生活与人身权益。若通道及收益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极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冲突事件。 诉求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公共通道属于业主共有,利用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应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川省行政程序规定》第102条:行政机关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群众诉求作出答复。 具体督办请求 紧急督办兴文县公安局古宋派出所介入调查原邮政职工威胁新住户人身安全的事件,依法处置涉事人员,保障业主人身安全; 督办兴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古宋镇人民政府立即对2026年1月15日的诉求作出书面答复,限期完成公共通道侵占、公共收益独占问题的调查,责令涉事人员公示2001年至今的租金收支明细,返还扣除合理成本后的剩余收益给全体业主; 督办相关部门指导小区成立业主自治组织,建立公共收益管理制度,彻底规范小区共有部分的使用与管理。 责令涉事人员立即停止对新住户的恶意刁难行为,恢复公共通道的通行功能,消除安全隐患。 我们有完整的证据材料,现场视频、业主联合签名材料、威胁行为的录音/视频等,恳请平台高度重视,立即转办并督办相关部门快速处理,避免冲突升级,维护新住户的合法权益与小区稳定。注:下面图片是通道改的门市

河道泥土堆积成山,为何没人管 已办结 求助 环保 不限

位于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长征村一组与大河村交界处河道由于长时间的积累,河道淤泥堆积成山,一到下大雨河水翻过河堤淹没农田,向乡村领导反应没人回应,现春耕马上来临,希望有关部门重视。

想咨询一下兴文团购房政策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房产开发

2025年10月团购房政策出来,买了房,提交的资料,多久能补贴么,大概时间

暂通道敛财,谁来管 已办结 求助 城建 不限

事件地点: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中山西路邮政宿舍(1997年建成,25户住户,14户新住户) 2026年3月23日,距离我们新住户向兴文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古宋镇政府提交《关于要求恢复公共通道、公示租金收益的申请》已过去69天,距离通道被非法封闭已整整24年。我们买了房、办了证,却连回家的路都要“看别人脸色”——本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通道,被原邮电退休职工封闭成私人门市出租,租金超百万;我们多次信访、投诉,换来的却是“内部协调”的推诿和“不属于单位管理”的甩锅。 二、关键证据:产权证上的综地图与房管局的“实锤” 法律权属铁证:我们手中的《房屋所有权证》附图明确标注,被封闭区域为“须线”(公共通道)。2026年元月,兴文县房管局工作人员当面答复:“该须线位置为宿舍楼规划通道,属业主共有。” 单位甩锅证明:2026年3月,兴文县邮政局信访回复称:“1998年房改后,宿舍已不属于单位管理,通道封闭系退休职工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 租金收益线索:据周边商户透露,该门市年租金约5万元,24年累计收益超120万元。原退休职工以“门卫、卫生费”为由拒不出示收支明细,甚至声称“这是单位给我们的福利”。 政府推诿记录:2026年1月20日,12345热线回复:“租金收益属小区内部协调未达成一致”,对我们要求“打开封闭通道”的核心诉求只字未提。截至今天,兴文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仍未出具任何书面处理意见。 三、业主困境:有家难回的“二等公民”与悬而未决的消防隐患 出行受阻:通道被封闭后,业主只能从旁边的斜坡开的门进出(此门是二单元的进出门),遇雨天泥泞湿滑,瘫痪病人推车出去很吃力,也有滑倒的危险。 消防危机:该通道为住宿楼唯一疏散人群的通道,封闭后一旦发生火灾疏散人群相当艰难,尽管目前未发生火灾,但小区多为老旧住宅,电线老化、燃气管道锈蚀等安全隐患突出,一旦发生火情,后果不堪设想。 权益被侵:我们作为合法产权人,被排除在“租金收益分配”之外,甚至连知情权都被剥夺。原退休职工拒绝召开业主大会,声称“新住户没资格管老职工的事”。 四、诉求清单:我们只想要回属于自己的权利 立即恢复公共通道:要求综合执法局依法拆除封闭门市,恢复通道原状,保障业主通行权与消防生命安全。 公示租金收支明细:要求原封闭者公开24年租金收入及使用情况,扣除合理成本后,剩余收益按业主户数分配。 追究相关责任: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兴文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古宋镇政府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对非法侵占公共区域、挪用业主共有收益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求社区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共同管理小区公共事务。 五、业主心声:我们不想“信访”,只想“回家” “我们花了一辈子积蓄买的房,却成了别人的‘摇钱树’。”业主李阿姨(68岁,2005年购房)说,“每次看到那个封闭的门市,就像堵在心里的一块石头。我们不是要争那点租金,是要争一个理——公共区域是全体业主的,不是某几个人的‘私人财产’。” “最担心的是消防隐患。”政府部门不能一直‘协调’下去,生命通道等不起!” 六、爆料人承诺 以上内容均有邮政协调录音、视频、书面材料为证,(邮政公司回复信访红头文件的资料)愿承担法律责任。恳请领导关注此事,为我们普通业主主持公道,推动问题早日解决。

中交公司高铁站旁边,2023年干的活,现在都 已办结 投诉 就业 拖欠工资

兴文县成渝双城经济圈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作业。中交公司承建。是2023年干的活,到现在还差二千多的工资,兴文县劳动局也不作为。去年腊月间派出所也要解决一回,也不起作用。他政法部门都过推,所以至今工资都还差起不发。

兴文县综合信息化新建工程工地拖欠工资 已办结 求助 就业 拖欠工资

于洁15228036199于2024年在宜宾市兴文县综合信息化新建工程工地干活一年,工地上还拖欠工资33335元,项目公司和劳务公司均没有支付,多次向兴文县劳动局反映过并到劳动局办公室调解过均没有效果。项目公司负责人杨昱春,劳务公司老板蒋良川,望领导帮忙解决,谢谢!

旧城改造,安装电梯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城市规划

领导,你们好,我是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园丁之家一单元三楼二号的住户,旧城改造的时候把我们小区楼号改成了二单元去了,房权证上还是园丁之家一单元,我们小区旧城改造安装电梯,当时政府承诺有补贴,我们住户需要先垫支钱,等电梯验收了以后才把补贴给我们住户,我们每户垫资了一万块钱,现在电梯安装已经两年多了,去年组织安装电梯的两位老师跑了很多单位找了很多领导,最后得到了几万块钱,十二户住户每户三千三百块钱。现在每户还有六千多块钱没有得到,两位老师现在天天跑单位找领导,每个单位都在推脱。最后连领导都见不到,两位老师都是六十多岁的退休老师,跑的精疲力尽。今天借住这个平台希望省里的领导帮帮我们。谢谢

兴文县高铁站厕所故障影响城市形象 已办结 投诉 交通 铁路

我看到的男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明显故障:没有门、门锁故障、烘手机故障、存放手纸的地方没有纸。建设美丽兴文任重道远,兴文高铁站基础设施是对外来游客建立好的第一印象的重要一环,还望领导重视!

旧城改造,安装电梯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城市规划

领导,你们好,我是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园丁之家一单元三楼二号的住户,我们两年前安装电梯,当时政府说需要我们自己垫资钱安装电梯,然后政府再补贴给我们,我们每户垫资了一万块钱,现在两年多了,政府才每户补贴了三千三百块钱。还有六千多钱一点动静都没有,组织安装电梯的两个老师跑了很多部门,找了很多领导都没用。找到最后领导都见不到。每个部门都在推脱。今天借这个平台,希望各位领导帮帮我们处理一下这个问题,让当地政府把钱补贴给我们,谢谢

没有落实双休政策 已办结 投诉 教育 不限

哎呦都一年多之前就听说要双休了,我等了一年多到现在还没有,我听说宜宾还交了罚款不让我们双休,我们高中学习压力不大吗?真的考虑考虑我们学生的感受嘛,能不能赶紧来调查一下兴文一中二中到现在都没双休过分了不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于2026年3月2日前往新 二中旁边户籍办理处办理身份证,一名男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自助拍照处拍照,在拍照过程中,我对第一次拍的照片不是很满意,系统上提示还可以拍两张,选择其中认为最佳的一张,于是我就继续拍照,按照正常程序,并没有反复拍或者退出系统反复操作,而此时另外一位女工作人员在没清楚状况之前,就在大厅里从进门处大声往里面吼我,说:不要在那点反复拍,等哈机子要卡。我并没有反复拍,而且工作人员连状况都没有搞清楚就开始乱说话,这样误会人不好吧,而且在大厅里面很大声的说,我们就说你好好儿说嘛,不用弄大声的吼,她说我只是友情提示,咋个就吼了撒。于是我们也没有再跟她理论,在我们办理完走出大厅的时候,她随口向我们吐了一句,脑壳有包!我们没有理会,我们都走出门口了,又听见她还在骂这两个人有病之类的话。(大厅里应该有监控可以调取),我们已经没有跟她理论了,她却这样咄咄逼人,出口成脏,这就是一名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吗?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吗!希望领导多关心关心这些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吧!
bznyW_1726286179 (来自wap) 2026-02-14 15:16:51
大龙城A区物业不作为 居民楼消防生命通道易燃易爆物品随意堆积 消防通道长期淤堵无人管理 楼道无消防应急照明设备 消防通道应急门损坏不能自动关闭… 如果发生火灾严重危及业主生命安全 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处理

开发商拖欠业主违约金,法院拖延不执行 已办结 求助 城建 房产开发

领导; 您好!我们是兴文县大龙城的居民,开发商拖欠我们多户业主的违约金已经多年,我们2022年起诉后法院判我们胜诉也有三四年了开发商一直不履行半年前我们申请强制执行到了执行阶段,法院却只是说50%,没有依据也不和我们沟通解说,不同意就拖延不执行。我们全家大半辈子才按揭买房,按照合同和判决书一直得不到合法维权和结果希望,且多次到法院都面见不到执行法官人,电话也是相互推诿,没有明确答复,希望领导能关注一下,帮我们解决问题,拿回我们应得的钱和维护我们合法权益。
uhwPC_1775781957 2026-04-10 09:02:35
本人于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在兴文县竹炭基项目从事工程资料主管工作,至今拖欠7000元工资,希望得到解决,甲方负责人支胜英,现项目一期已运行生产,二期工程工人工资及管理人员工资一直未支付完善,2025年上报兴文劳动局未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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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连心村最大贪官

OPdgN_1775727681 2026-04-09 17:58:05
群众举报县纪委/镇纪委从去年12月1日递了书面材料至今没有结果求上级有关领导下来关心连心村全体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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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xiJ_1774301203 2026-04-09 11:42:28
关于兴文县中山西路邮政宿舍公共通道被侵占及收益不公问题的诉求 尊敬的兴文县领导: 我们是兴文县中山西路邮政宿舍的住户,现就宿舍公共通道被长期侵占、收益分配不公及相关部门履职滞后等问题,向平台紧急求助,恳请督促解决。 我们所居住的邮政宿舍建于1997年,共25户,1998年房改后,全体住户均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证,其中公共通道在产权证宗地图须线处明确标注为共有区域。然而,自2001年起,部分原邮电退休职工擅自将楼栋公共通道封闭改建成门市对外出租,以“小区门卫、卫生费”为由独占租金收益至今。据估算,二十余年来累计租金已超百万元,却从未向全体业主公示收支明细,更未按共有财产属性进行分配。 作为通过合法交易取得房屋产权的新住户,我们多次要求侵占方公示租金收支情况,却被以“单位福利”为由拒绝。我们就此向邮政单位核实,得到的回复是“1998年房改后宿舍已不属于单位管理,通道封闭系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此后,我们先后向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古宋镇人民政府提交诉求材料(2026年1月15日),并拨打12345热线反映问题,虽得到“内部协调”“对接综合执法局处理”的回复,但截至2026年4月9日,公共通道仍处于封闭状态,租金收益问题也未得到实质性解决。 近期,在四川群众呼声平台的关注下,古宋镇政府召集相关部门与我们维权住户开会,但会议有关人员提出“维持现状、今后收益平分、历史收益不清算”的方案。我们认为该方案严重不合理,且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公共通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个人无权擅自侵占,“维持现状”等于默认非法侵占的合法性,直接侵害全体业主的共有物权。 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二十余年的历史租金收益系共有财产产生的孳息,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不清算历史收益”直接损害了我们的合法财产权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收益应按业主按购房入住时间分配,而非简单“平分”。 其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封闭公共通道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威胁全体住户的生命安全。 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们郑重提出以下诉求: 请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立即责令拆除封闭公共通道的违建门市,恢复通道的原有功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请要求侵占方立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公示二十余年来的租金收支明细,对历史收益进行清算,扣除合理管理成本后,剩余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按全体业主购房入住时间公平分配; 请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确保小区共有区域及收益由全体业主共同管理、公开透明,杜绝类似侵占行为再次发生。 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合法权益必将得到维护。恳请平台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尽快推动问题解决,让我们能在安全、公平的环境中居住。 此致 敬礼! 诉求人:兴文县中山西路邮政宿舍全体维权住户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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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电费过高

YjNZb_1646816868 2026-04-08 08:37:35
我们两人平时白天上班,晚上在家,偶尔开一下烤火桌并且开的低档,电视机都少开,但是最近三个月电费平均达到233元,而我父母住在芭蕉湾他们用电情况和我们差不多,他们每月才75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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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bPW_1774423229 2026-04-01 05:46:17
关于兴文中山西路邮政宿舍公共通道被侵占及公共收益去向不明的匿名诉求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兴文中山西路邮政宿舍通过合法交易购入房屋的业主,现反映小区公共通道被长期侵占、百万公共收益去向不明的问题,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维护全体业主的正当权益。 兴文中山西路邮政宿舍建于1997年,1998年完成房改后,所有住户均已依法办理房屋产权证。小区原本规划的公用通道是全体业主日常出行的必经之路,然而从2001年开始,该通道被原邮政系统退休职工以“负责小区门卫、卫生管理”为由,擅自封闭并改建为门市对外出租,至今已长达25年。这一行为不仅严重压缩了业主的通行空间,给老人、小孩的日常出行带来极大不便,更直接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业主共有权的相关规定——小区公共通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个人无权私自占用、改建牟利。 据业主们初步核算,该门市的出租收益25年累计已超百万元:最初年租金约6万元,按平均年租金4.5万元计算,25年总租金收入达112.5万元。占用者自称每年仅支出门卫工资1.8万元及少量路灯费,合计约2万元,25年累计开支约50万元,剩余60余万元收益去向不明。这笔本应属于全体业主的巨额公共收益,如今却成了一笔“糊涂账”。 在此期间,业主们曾多次与占用者沟通,要求其停止侵占公共通道、公示25年来的收益账目,但均遭到拒绝。占用者声称“公共通道是单位给他们的福利”,并以我们是“外部购入住户”为由,粗暴剥夺我们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既不归还公共区域,也不提供任何收支凭证,完全无视业主的合法诉求。 需要明确的是,小区于1998年已完成房改,所有业主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房屋产权证,依法对小区共有部分享有所有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公共通道作为小区共有区域,其权益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与是否为原单位职工无关。占用者以“单位福利”为借口侵占公共通道、拒绝公示百万收益的行为,于法无据,严重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 为此,我恳请相关部门: 责令占用者立即停止对小区公共通道的侵占,恢复通道原状,保障业主正常通行权利; 要求占用者限期向全体业主公示2001年至今的门市出租收益及收支账目明细,包括租金收入、各项开支的原始凭证; 对25年来的百万公共收益进行全面清算,扣除合理开支后的剩余部分,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共同决定使用方式; 若占用者拒绝配合,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业主权益得到维护。 我坚信,在相关部门的重视和介入下,小区的公共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业主们的合理诉求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恳请领导百忙之中关注此事,盼复!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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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NAz_1701503257 2026-03-28 21:41:58
领导您好,我是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光明坝大龙城A区业主,今年是我在这里居住的第8年,我们5栋,6栋的业主,一直遭受到民主村村名的反复扰民,主要在城区办丧事,喜事,和搬家酒席,其中最集中的就是丧事,他们半夜在整栋楼的楼下打麻将,唱道士,放鞭炮,敲锣打鼓,放音乐,每次在占用马路停丧时间长达6-10天,期间不断制造噪音,严重影响近200个住户的生活质量,且办酒席期间使用油气在居民楼下炒菜,这8年之间,我们反复向政府求助,每次都是草草回复我们,但是每次间隔不久,依然如此,且在楼下办坝坝宴次数越来越多,家中有婴儿,即将高考的孩子,就应该一直备受折磨吗?每次都是简单的回复,但是一直不解决问题,这就是兴文政府和城市规划局的办事效果吗?我们兴文县城内没有火葬场,没有酒店吗?8年了,为什么还需要把尸体停在小区的楼下呢!这个问题就解决不了吗?以下是我之前求助信息包括回复,说了会另外选择地方也没有办!在这城市中央,入住率较高的小区办丧事扰民,真的让人苦不堪言。另外注明:每次政府都是敷衍回复,从未落到实处,多年来此现象一直存在,并且越发严重,如果再不解决此现象,本小区业主将在廉洁宜宾及四川省便民平台进行曝光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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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bPW_1774423229 2026-03-25 22:39:02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兴文县中山西路邮政宿舍住户,现反映小区公共通道被侵占、租金去向不明及相关部门履职滞后问题,恳请协调解决。 该宿舍楼是邮政职工住宿搂,建于1997年,1998年房改后,全体住户均取得产权证,部分职工把房子转让给新住户,并办理了过户手绪产权证,产权证的宗地图须线处为公共通道。但自2001年起,部分原邮电退休员工擅自封闭通道改造成门市出租,至今25年,累计租金超百万元,全部由其自行掌控,未向全体业主公示。我们买房进来的十几户新住户(邮政职工买出来住房,办了过户手绪)多次要求恢复通道、公示租金,均遭拒绝,对方称是“单位福利”,但邮政单位回复房改后宿舍已不归其管理,封闭系个人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区划内的公共通道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共有。原退休员工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我们于2026年1月15日向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古宋镇政府提交反映材料,至今未获正式答复。拨打12345后,镇政府仅回复租金收益协调未达成一致,通道问题已对接综合执法局,但后续无进展。 恳请领导督促相关部门: 责令当事人拆除违法搭建,恢复公共通道原状; 审计25年租金收益,责令返还全体业主并公示明细; 明确处理时限,尽快给出公正答复。 盼复! 诉求人:兴文县中山西路邮政宿舍新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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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bPW_1774423229 2026-03-25 15:46:18
类型:城市管理 地址:兴文县中山西路邮政宿舍 描述: 兴文县中山西路邮政宿舍公共权益遭侵占、新业主遭人身威胁,前期诉求超期未处理,恳请紧急督办 诉求内容 我们是兴文县中山西路邮政宿舍的部分(新住户代表,现就小区公共通道被侵占、公共收益被独占,以及业主遭人身威胁、前期诉求石沉大海的问题,向平台申请紧急督办: 核心纠纷回顾 本宿舍1997年建成,房改后全体业主均取得独立产权证。2001年起,部分原邮政退休职工擅自将公共过道封闭改造成门市出租,20余年累计租金超百万元,收益被其独占且拒不公示。我们多次沟通均被以“单位福利”为由拒绝。 前期诉求及进展 2026年1月15日,我们新住户代表邓小玉女士就公共收益侵占问题,向兴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古宋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诉求及证据材料,但截至2026年3月25日,未收到任何部门的正式回复或处理进展告知,侵权状态仍在持续。 新增紧急事态 近期,部分原邮政退休职工因纠纷矛盾,开始恶意刁难新住户:在新住户分户安水时,阻挠其接入主管;甚至全家出动威胁单独在家的新住户人身安全,言辞激烈、态度恶劣,已严重威胁到业主的正常生活与人身权益。若通道及收益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极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冲突事件。 诉求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公共通道属于业主共有,利用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应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川省行政程序规定》第102条:行政机关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群众诉求作出答复。 具体督办请求 紧急督办兴文县公安局古宋派出所介入调查原邮政职工威胁新住户人身安全的事件,依法处置涉事人员,保障业主人身安全; 督办兴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古宋镇人民政府立即对2026年1月15日的诉求作出书面答复,限期完成公共通道侵占、公共收益独占问题的调查,责令涉事人员公示2001年至今的租金收支明细,返还扣除合理成本后的剩余收益给全体业主; 督办相关部门指导小区成立业主自治组织,建立公共收益管理制度,彻底规范小区共有部分的使用与管理。 责令涉事人员立即停止对新住户的恶意刁难行为,恢复公共通道的通行功能,消除安全隐患。 我们有完整的证据材料,现场视频、业主联合签名材料、威胁行为的录音/视频等,恳请平台高度重视,立即转办并督办相关部门快速处理,避免冲突升级,维护新住户的合法权益与小区稳定。注:下面图片是通道改的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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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Zd_1769431385 2026-03-25 13:36:47
位于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长征村一组与大河村交界处河道由于长时间的积累,河道淤泥堆积成山,一到下大雨河水翻过河堤淹没农田,向乡村领导反应没人回应,现春耕马上来临,希望有关部门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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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gYj_1774372037 2026-03-25 01:16:15
2025年10月团购房政策出来,买了房,提交的资料,多久能补贴么,大概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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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xiJ_1774301203 2026-03-24 07:14:34
事件地点: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中山西路邮政宿舍(1997年建成,25户住户,14户新住户) 2026年3月23日,距离我们新住户向兴文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古宋镇政府提交《关于要求恢复公共通道、公示租金收益的申请》已过去69天,距离通道被非法封闭已整整24年。我们买了房、办了证,却连回家的路都要“看别人脸色”——本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通道,被原邮电退休职工封闭成私人门市出租,租金超百万;我们多次信访、投诉,换来的却是“内部协调”的推诿和“不属于单位管理”的甩锅。 二、关键证据:产权证上的综地图与房管局的“实锤” 法律权属铁证:我们手中的《房屋所有权证》附图明确标注,被封闭区域为“须线”(公共通道)。2026年元月,兴文县房管局工作人员当面答复:“该须线位置为宿舍楼规划通道,属业主共有。” 单位甩锅证明:2026年3月,兴文县邮政局信访回复称:“1998年房改后,宿舍已不属于单位管理,通道封闭系退休职工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 租金收益线索:据周边商户透露,该门市年租金约5万元,24年累计收益超120万元。原退休职工以“门卫、卫生费”为由拒不出示收支明细,甚至声称“这是单位给我们的福利”。 政府推诿记录:2026年1月20日,12345热线回复:“租金收益属小区内部协调未达成一致”,对我们要求“打开封闭通道”的核心诉求只字未提。截至今天,兴文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仍未出具任何书面处理意见。 三、业主困境:有家难回的“二等公民”与悬而未决的消防隐患 出行受阻:通道被封闭后,业主只能从旁边的斜坡开的门进出(此门是二单元的进出门),遇雨天泥泞湿滑,瘫痪病人推车出去很吃力,也有滑倒的危险。 消防危机:该通道为住宿楼唯一疏散人群的通道,封闭后一旦发生火灾疏散人群相当艰难,尽管目前未发生火灾,但小区多为老旧住宅,电线老化、燃气管道锈蚀等安全隐患突出,一旦发生火情,后果不堪设想。 权益被侵:我们作为合法产权人,被排除在“租金收益分配”之外,甚至连知情权都被剥夺。原退休职工拒绝召开业主大会,声称“新住户没资格管老职工的事”。 四、诉求清单:我们只想要回属于自己的权利 立即恢复公共通道:要求综合执法局依法拆除封闭门市,恢复通道原状,保障业主通行权与消防生命安全。 公示租金收支明细:要求原封闭者公开24年租金收入及使用情况,扣除合理成本后,剩余收益按业主户数分配。 追究相关责任: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兴文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古宋镇政府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对非法侵占公共区域、挪用业主共有收益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求社区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共同管理小区公共事务。 五、业主心声:我们不想“信访”,只想“回家” “我们花了一辈子积蓄买的房,却成了别人的‘摇钱树’。”业主李阿姨(68岁,2005年购房)说,“每次看到那个封闭的门市,就像堵在心里的一块石头。我们不是要争那点租金,是要争一个理——公共区域是全体业主的,不是某几个人的‘私人财产’。” “最担心的是消防隐患。”政府部门不能一直‘协调’下去,生命通道等不起!” 六、爆料人承诺 以上内容均有邮政协调录音、视频、书面材料为证,(邮政公司回复信访红头文件的资料)愿承担法律责任。恳请领导关注此事,为我们普通业主主持公道,推动问题早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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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PLd_1773040481 2026-03-09 15:34:20
兴文县成渝双城经济圈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作业。中交公司承建。是2023年干的活,到现在还差二千多的工资,兴文县劳动局也不作为。去年腊月间派出所也要解决一回,也不起作用。他政法部门都过推,所以至今工资都还差起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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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jIL_1773032507 2026-03-09 13:44:34
于洁15228036199于2024年在宜宾市兴文县综合信息化新建工程工地干活一年,工地上还拖欠工资33335元,项目公司和劳务公司均没有支付,多次向兴文县劳动局反映过并到劳动局办公室调解过均没有效果。项目公司负责人杨昱春,劳务公司老板蒋良川,望领导帮忙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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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iMm_1728114735 2026-03-09 11:55:55
领导,你们好,我是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园丁之家一单元三楼二号的住户,旧城改造的时候把我们小区楼号改成了二单元去了,房权证上还是园丁之家一单元,我们小区旧城改造安装电梯,当时政府承诺有补贴,我们住户需要先垫支钱,等电梯验收了以后才把补贴给我们住户,我们每户垫资了一万块钱,现在电梯安装已经两年多了,去年组织安装电梯的两位老师跑了很多单位找了很多领导,最后得到了几万块钱,十二户住户每户三千三百块钱。现在每户还有六千多块钱没有得到,两位老师现在天天跑单位找领导,每个单位都在推脱。最后连领导都见不到,两位老师都是六十多岁的退休老师,跑的精疲力尽。今天借住这个平台希望省里的领导帮帮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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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JyuW_1646800025 2026-03-09 09:58:42
我看到的男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明显故障:没有门、门锁故障、烘手机故障、存放手纸的地方没有纸。建设美丽兴文任重道远,兴文高铁站基础设施是对外来游客建立好的第一印象的重要一环,还望领导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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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iMm_1728114735 2026-03-08 15:59:20
领导,你们好,我是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园丁之家一单元三楼二号的住户,我们两年前安装电梯,当时政府说需要我们自己垫资钱安装电梯,然后政府再补贴给我们,我们每户垫资了一万块钱,现在两年多了,政府才每户补贴了三千三百块钱。还有六千多钱一点动静都没有,组织安装电梯的两个老师跑了很多部门,找了很多领导都没用。找到最后领导都见不到。每个部门都在推脱。今天借这个平台,希望各位领导帮帮我们处理一下这个问题,让当地政府把钱补贴给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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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fw_1772484135 2026-03-03 04:46:55
哎呦都一年多之前就听说要双休了,我等了一年多到现在还没有,我听说宜宾还交了罚款不让我们双休,我们高中学习压力不大吗?真的考虑考虑我们学生的感受嘛,能不能赶紧来调查一下兴文一中二中到现在都没双休过分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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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dfk_1711624913 2026-03-02 11:21:00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于2026年3月2日前往新 二中旁边户籍办理处办理身份证,一名男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自助拍照处拍照,在拍照过程中,我对第一次拍的照片不是很满意,系统上提示还可以拍两张,选择其中认为最佳的一张,于是我就继续拍照,按照正常程序,并没有反复拍或者退出系统反复操作,而此时另外一位女工作人员在没清楚状况之前,就在大厅里从进门处大声往里面吼我,说:不要在那点反复拍,等哈机子要卡。我并没有反复拍,而且工作人员连状况都没有搞清楚就开始乱说话,这样误会人不好吧,而且在大厅里面很大声的说,我们就说你好好儿说嘛,不用弄大声的吼,她说我只是友情提示,咋个就吼了撒。于是我们也没有再跟她理论,在我们办理完走出大厅的时候,她随口向我们吐了一句,脑壳有包!我们没有理会,我们都走出门口了,又听见她还在骂这两个人有病之类的话。(大厅里应该有监控可以调取),我们已经没有跟她理论了,她却这样咄咄逼人,出口成脏,这就是一名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吗?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吗!希望领导多关心关心这些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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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znyW_1726286179 2026-02-14 15:16:51
大龙城A区物业不作为 居民楼消防生命通道易燃易爆物品随意堆积 消防通道长期淤堵无人管理 楼道无消防应急照明设备 消防通道应急门损坏不能自动关闭… 如果发生火灾严重危及业主生命安全 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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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VHc_1770362258 2026-02-06 15:23:20
领导; 您好!我们是兴文县大龙城的居民,开发商拖欠我们多户业主的违约金已经多年,我们2022年起诉后法院判我们胜诉也有三四年了开发商一直不履行半年前我们申请强制执行到了执行阶段,法院却只是说50%,没有依据也不和我们沟通解说,不同意就拖延不执行。我们全家大半辈子才按揭买房,按照合同和判决书一直得不到合法维权和结果希望,且多次到法院都面见不到执行法官人,电话也是相互推诿,没有明确答复,希望领导能关注一下,帮我们解决问题,拿回我们应得的钱和维护我们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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