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牟彬,身份证号:51152619920921461X,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洛表镇人。2021年2月,本人在珙县金河新区阳光山河府通过按揭的方式购置商铺一间,门牌号:1–(-1)-7,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
根据合同约定,本人购买的商铺房产面积为23.74㎡,当时销售部答应该商铺附赠5㎡,合计面积应为28.74㎡,考虑这面积基本适合出租,于是双方签下协议。2023年底,销售部通知本人接房时,销售部承诺赠送的5㎡凭空消失了!通过本人了解,其他商铺业主大部分均已得到赠送面积5-10㎡,唯有本人在内的10户业主没有得到,而在此之前售楼方并未以任何形式与本人及其他几位业主沟通过。现在商铺面积只有不到24个平方,出租难,销售更难!
近期,本人及另外几位业主到销售部找到销售经理理论,对方并未拿出可行性的解决方案。我们业主随后又到房管所进行反映,而房管所建议的解决方案是补偿车位,这根本属荒谬之谈。我们近十位业主建议的解决方案为:开发商按购房时的单价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补偿5个平方的费用,但双方协商未果。事后一直到现在,对方均未主动联系我们近十位业主协商解决办法,认为就此不了了之。
针对无良开发商的欺诈行为,请党委和政府给予我们受害者一个公平、公正的解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