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健群1944年6月出生,1966年参加工作,连续工龄39年。在2004年6月办理退休,丹棱县社保局为其办理了<丹棱县医疗保险证>及<丹棱县医疗保险卡>,并且都是加盖了钢印,而且两张卡的背面也附了说明,仅限本人使用,如有遗失,须及时报告社保局补发。因为当年本人身体好,一直没有使用。现在年龄越来越大,健康状况不如以前了。但是现在的丹棱县医疗保障局耍无赖,不承认这两张卡!狡辩称这两张卡是用来缴费的。我郑重声明一下:丹棱县医疗保障局就拿不出还有其他人缴医疗保险费用的是这样的卡。还有更为荒唐的是:丹棱县医疗保障局把我们的实际缴费年限(1998年5月至2004年5月),当作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澄清一下:所谓视同缴费就是没有缴费的工作年限(连续工龄),才称作是视同缴费年限。医疗跟养老一样都有视同缴费年限,养老认可的连续工龄,医疗保险也一样要认可。因为我们单位是国家认可的二级企业。现在是丹棱县医疗保障局滥用职权,乱作为,假作为,剥夺了我们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权利。希望媒体向全社会曝光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