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我是射洪市天仙镇白马村人,2025年射洪市天仙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该项目由天仙镇政府引进,水利局监管,交投公司负责承包,施工前我家祖坟完好无损,施工单位进场作业后祖坟被损坏,祖坟石材断裂,石头上留有挖机痕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由于我们长年在外地工作,只有春节才会回家过年,所以平时家中无人,2026年2月16日除夕我们上坟时发现祖坟被破坏,我们清除了坟上杂草后拍照并立即报告给村干部,村上反馈2/14日才会上班解决,我们在家等到2/14村干部上班后勘察现场,村干部反馈联系施工单位,我们也给出我们的诉求,就是政府合理合法的赔偿用于我们修缮祖坟,2/27日试工单位到场后百般抵赖,态度恶劣,认为没有监控或者无人现场亲眼目睹就不负责,试问谁会在坟山按监控?谁会没事去看他们施工?况且他们大概是在2025年9,10月份在那里施工也没有告知任何人,这典型的无赖行为,在这种任何人都可以看出来是挖机造成的事实面前,村干部因为是政府工程也不敢说实话,和稀泥,当天下午我们没办法只好报警,天仙派出所警察到现场勘察取证后表示没有专业的痕迹检测设备无法定案,不了了之,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老百姓只能拨打12345求助,12345转到天仙镇政府后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我们表示只能协调,镇村两级政府人员均表示管不了,施工单位不认让我们走司法程序和找专业的痕迹检测机构来检测,这哪里是人民政府的作风,哪里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的行为,典型的包庇和推诿,政府工程破坏老百姓祖坟,还让老百姓自己去走法律程序,自己找证据,试问这种情况证据怎么去找?破坏的现场就是有力的证据,祖坟是我们中国人祭祀和缅怀亲人的重要场所,不容侵犯,恳请领导为我们普通老百姓主持公道,督促有关单位尽快公平公正处理我们的诉求,让老百姓不会对政府失去信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