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明珠路50号,民政新区内,一栋1.2单元楼下的小区绿化属于小区共有,
1:请政府核查,射洪市民政新区1栋2.3单元楼下的原有绿化,经过哪个部门审批的,是否经过了全体小区居民同意,投票,对原有绿化进行毁坏
2:原有绿化为何要建成简易健身场所,经过哪个部门同意审批的,或者那些居民同意的?本来小区绿化就不够最低标准。
3:为何要把原有的绿化面积,毁坏后,擅自缩小绿化占地面积,又是哪个部门审批同意的?
4:请核查是谁找的哪个施工方施工的?是否具有正规施工手续,施工的资金哪里来的,有没有动用小区共有资金?
5:请问这个不合法的公章上的内容,和在上面签字的居民,哪个人能代表所有居民做出这个决定?请落实到签字居民头上!
请将核查内容在民政新区小区内公示,让广大居民对自己的物权,和权利,有正当的知情权!那么多政府部门,如果合理合法的话,为什么施工前后都没有在小区进行任何公示?当初施工的时候,居民就去问过,施工人员说的是住建部门的施工队。
请政府部门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手续张贴到小区公示栏,包括后来又拆除健身场所的健身器材,是怎样协调的,哪些人员同意的,反正很多居民不知道这个事情,也没有同意这个事情,我想知道哪些人代表了我们的利益,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不能默认我同意。
另外,这个问题一直我就在反映,竟然政府部门说没有收到异议,很多问题政府就是想事情过了,和稀泥吗?政策不是只给遵守的人制定的,我们遵守政策,也希望政策能在关键时刻给我们撑腰!
关于政府热线的回应,没有正视问题,避重就轻,请把证据公示到小区公示栏,要让所有居民监督,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