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1.19日在闲鱼看上了一款相机(尼康Z5,外加23—75nm的镜头)当我付完款之后,有个广东号码打过来让我用银行卡转账给他,我因为贪图便宜,就转了4900元给骗子的账户。1月20日,一位自称是发货部经理的北京号码给我带来电话,故作惊讶的说我买的是“厂商版的相机”,而不是“官网版的相机”,他们“厂商版的相机”是用于公司采购吃回扣,相机快门按1000次就坏,也不能自动对焦,镜头也是树脂做的。他让我加钱买官网版的相机。我这时候一下子就醒悟了,知道自己遇到了诈骗,然后我立马报警,警察同志说骗子在聊天记录中说了这是“厂商版”的相机,他不发货才构成诈骗。(而所谓“厂商版”的相机就是骗子自己造的词语,骗子事先说这是厂家发货,让消费者理解“厂商版相机”就是厂家出货的意思)之后,那个发货经理又打电话说可以给我换个尼康D3400,给我报价4500元,实际上这种老式单反相机顶天2000元。而很多受害者到这里因为已经转钱给了骗子,在报警无望的情况下大多也都会选择妥协。然而这即便不是诈骗,那也算是虚假宣传,强买强卖。事到如今我原本不想再维权了,但是最近又出现了几个新的受害者,其中一个还是未成年的学生,因此我觉得这些骗子还要有人去管管,原因有几点:一是这些骗子通过虚假宣传,强买强卖非法获利巨大,受害群体巨大,且每一个受骗的消费者都会损失几千元。二是社会影响不好,如果这类骗子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并且骗术操作简单,非法获利极高,社会上一些心怀不轨之人得知这类骗术会不会争先相仿,今天有“厂商版”相机,明天会不会出现“厂商版”电冰箱、“厂商版”手机,“厂商版”洗衣机等等相同的骗术?那些未成年的受害者在维权无望的情况下,是不是会认为这类高收益、低风险的骗术是合法的?进而有从事消费欺诈的念头。一言以蔽之,这类无良商家应该得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