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负责修建广平高速公路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该公司无故占用我户承包的基本农田倾倒建筑垃圾,土石方等。导致我户基本农田被高达10米的建筑垃圾和土石方覆盖,无法正常耕种。
本人深知,农田是国家的宝贵资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本人被侵占的土地既是耕地又是基本农田,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高度重视,法律规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特殊保护,不得 擅自占用和改变。2018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也提出要加快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新格局,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而自然资源部的《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做了全方面说明,强调要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建设占用问题。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临时占用地、农村基础设施、设施农用地,以及人工湿地、景观绿化工程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依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
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1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进行查处。同时,本人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三锅镇河西村村民委员会证明、现场照片及视频等证据材料,以供核实调查。我们认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企业,本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国家个人民的利益。然而,该公司的行为却严重背离了这一原则,不仅给本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也对当地生态环境和农业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本人请求各部门领导对该事件能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对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严肃处理。在此,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对此事展开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还本人一个公道。替我们老百姓发声。
最后,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阅示信件,期盼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