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雅安市宝兴县硗碛藏族乡夹拉村硗丰组41号的村民,因今年在建项目《宝兴县X098永硗路(硗碛藏族乡至国道351)段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已造成我家住房不同程度的受损;1.偏房为一层砖结构房屋,主体已整体偏移受损,现已有近二十几条裂纹最宽处约20cm;2.正房为两层一顶,主体为现浇混泥土浇筑框架,隔间为砖墙结构;现一二层现浇板有近四十条裂纹,最宽处能放进一个一角硬币。可能造成我家房屋受损原因:1.原路面为约30cm混泥土,施工期间是挖机装破碎转头将整个大路面混泥土粉碎分割,破碎期间对路面基础和房屋地基造成未知损伤,造成我房屋受损;2.因之前有两家入户光缆(带两股钢芯光缆)固定在我家房屋上施工期间这两根光缆被多次拉断,连接光缆的另一端两根电杆一根被拉断,另一根被拉松(与泥土产生近8cm空隙)。因长期在家就一位五十多岁老年人,平时主要在务农和挖土豆,未注意到房屋受损变化,发现后立即向施工方反馈受损情况,施工方去现场查看后提出3000元补偿加固房屋,被我家里人拒绝后,自己邀约两名施工人员到现场,询问两名施工人员修缮加固7000元够不够,两名施工人员回复包工包料可能不够,随后就一直未得到处理。10月5日我联系宝兴县交通运输局与硗碛乡政府分别询问关于我家房屋因道路施工受损与扩建占用青苗数据单等问题;当日宝兴县交通运输局安排施工方朱经理来现场与我协调处理,当日达成一致房屋问题由施工方来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我房屋进行受损评估,项目部朱经理现场答复待10月9日正式上班由宝兴县交通运输局、硗碛乡政府、项目施工方与我方签订四方协议来执行。从10月9日到10月29日期间先后说了三次时间均未到现场来处理。10月30日宝兴县交通运输局、硗碛乡政府、项目施工方各方代表与我方到现场查看房屋受损等情况;随后基本达成一致由项目施工方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我房屋进行受损情况评估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来协商加固赔偿事项。11月3日项目施工方带检测人员去现场查看受损情况,说第三方检测机构无法开具检测报告,原因是因我家是农村自建房检测机构不对我房屋检测和出具报告。现我房屋偏房与正房受损严重,我们无法判断该房屋是否能安全居住,家里只有一个老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截止目前未接到村、乡两级政府通知是继续在受损房屋居住还是临时安置通知,为维护合法公民权益望能得到妥善处理。望领导促相关部门单位能尽快合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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