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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1: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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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2026-03-12 10: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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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2026-03-12 10:48:22

评价结果:
一般
答复速度:5分
解决程度:1分
办理态度:3分

评分理由:

第一、我的待售车辆是停放在中铁东湖怡景小区内停车位上,交警未按我陈述的实际情况作记录。第二、对方碰撞我的车辆后,将其车辆停放于距离我车二三十米远位置两次下车查看他车尾损伤情况,随后驾车逃逸。第三、我的驾驶证“因收集证据”,显示的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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