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      您们好!  我是四川省江油市新安镇新店街的一名普通住户居民,全家有农村户口和居民户口,共3口人。现怀着万分焦急的心情,向您反映我家及镇上数十户居民因“5·12”地震重建房屋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沦为“黑户”住房的严峻问题。  我家的房屋是祖辈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传下的唯一住宅,位于乡镇上,父母均为农村人,我们一直在此居住生活。八十年代初期,为维持生计,我们将临街的一小部分改为门面经营小生意,后部仍为家庭住房。  一、灾后重建与办证陷入僵局  2008年“5·12”特大地震使我们的房屋严重受损,无法居住。在政府统一组织下,我们举债投入二十余万元,以远高于平时的材料和人工成本完成了重建。然而,震后我们多次向各级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均被告知“没有相应政策,需要等待”。  这一等就是十六年!期间,我们镇人口流失严重,房产价值极低,整栋房屋现今市场价不过十余万元。但近日我们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得到的答复竟是“现在什么都办不了”,这意味着我们依靠全部积蓄和银行贷款重建的安身之所,在法律上依然是不被承认的“黑户”。   二、我们的核心诉求与政策依据  我们理解管理需要规范,但我们的情况特殊,且符合国家早期的土地管理精神,恳请领导予以关注: 1. 房屋产权历史沿革清晰:我们的房屋是祖传宅基地住房,权属来源清晰、连续。2. 重建行为合法合规:重建是在政府统一组织下进行的灾后恢复建设,并非违规私建。3. 关键政策依据:国家早在1987年就明确强调了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的原则。1987年前修建的房屋合法合归,给于所有权登记,。由于历史原因,当前我们无法确权的问题,正是历史上土地管理不统一留下的遗憾,理应在新时期依据政策精神予以解决。4. 办证费用难\以承受:早年曾有说法是办理需缴纳每平方米300多元的费用,我家占地面积60余平方,三层200平方米的房屋总计需7万多元。这对于我们这样的农村家庭无异于天文数字,也与房屋本身的价值严重不符。三、恳请领导协调解决  尊敬的领导,我们镇像我这样的情况有几十户,全市范围内必然更多。我们从2009年开始反映,至今十六年未有结果。我们坚信,国家的政策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非制造无法逾越的障碍。因此,我们恳请上级领导能够:1. 派人深入我们基层实地调查一,了一解我们的真实困境。2. 明确针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