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拟办理收养登记的群众,现特向贵平台反映绵阳市游仙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无法明确告知收养人体检明细科目,导致我无法顺利推进收养体检、阻碍收养登记办理进度的相关问题,恳请贵热线介入协调处理,切实解决我的实际困难。
本人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绵阳市游仙区民政局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及《收养登记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收养人必须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该证明是民政部门审核收养资格的核心必要材料之一。为确保体检项目符合要求、避免遗漏或做无用检查,我于近期专门前往绵阳市游仙区民政局(办公地址: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28号)咨询收养人体检的具体明细科目,重点询问常规体检、传染病筛查、心理测评等核心项目的具体检查内容,以及是否有本地明确要求的补充体检项目。
然而,现场接待我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他们不清楚收养人体检的具体明细科目,无法提供详细的体检项目清单,仅告知我需前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做“收养相关体检”,让我自行与医院沟通确认体检项目。对此,我向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说明,医院方面需根据民政部门明确的体检明细开展检查,否则无法确保出具的体检证明符合收养登记审核要求,但该工作人员仍无法提供任何相关指引,也未告知我可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该明细信息。
据悉,四川省民政厅印发的《四川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收养评估需查阅收养申请人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心理健康评估报告,且将“患有精神类疾病、传染性疾病、重度残疾或者智力残疾、重大疾病”列为收养评估否决性指标,可见收养人体检项目有明确的法定导向和评估标准。作为负责收养登记审核的核心部门,绵阳市游仙区民政局理应明确掌握收养人体检的明细科目,为群众提供清晰、准确的咨询指引,这既是其法定职责,也是保障群众顺利办理收养登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
当前,由于游仙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无法明确告知体检明细科目,导致我陷入“民政部门不明确、医院无法精准开展体检”的两难境地:若自行选择体检项目,可能出现遗漏关键项目、体检报告不符合审核要求的情况,不仅浪费时间和金钱,还会延误收养登记办理进度;若一直无法获取明确指引,将直接阻碍我正常办理收养手续,无法顺利实现收养意愿。
基于以上实际情况,特向贵热线提出以下诉求,恳请贵热线介入协调处理,并及时向我反馈处理结果:
1. 协调绵阳市游仙区民政局明确告知收养人体检的具体明细科目(含常规体检、传染病筛查、心理测评的具体检查项目),提供清晰的体检项目清单,明确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如是否指定医院、医院等级要求等);
2. 督促绵阳市游仙区民政局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后续能够准确、规范地为拟办理收养登记的群众提供体检咨询、流程指引等相关服务,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协调游仙区民政局安排专人与我对接,解答我在收养体检、收养登记办理过程中的相关疑问,协助我顺利推进体检及收养登记相关事宜。
本人承诺,以上反映情况均真实、准确,如有任何补充说明,将积极配合贵热线及相关部门的调查核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