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委书记:
您好!
我是游仙区堂宏国际小区的一名业主。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为了出行便利和响应绿色环保号召,我也购置了新能源汽车。但在向小区物业申请安装自用充电桩时,却遇到了阻碍。
物业公司以“小区太老旧、设备不完善、担心安全隐患”为由拒绝出具安装同意书,甚至建议我们去与物业有关联关系的特定充电场地充电。这不仅增加了我们的时间和经济成本(通常商业充电桩费用高于居民用电),也让我们感到困惑:既然存在安全隐患,为何物业合作的充电场地就没有安全风险?
我们理解老小区改造的难度和物业的管理压力,但也希望问题能得到切实解决。我们了解到,国家及我市多项政策(如《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均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因此,我们恳请区委书记能关注并推动解决此问题,建议:
1. 协调专业力量,评估与破局:请相关职能部门(如住建、电力、消防)牵头,组织专业机构对我们小区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真正摸清“老旧”的症结究竟是电力电容不足,还是线路、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并给出一个明确的、可操作的改造方案或技术指导意见。
2. 明确物业责任,督促依法履职:督促物业公司履行其配合职责,而不是简单“一拒了之”。若电容不足,可探讨通过增容改造、安装智能有序充电桩等方式解决;若担心安全,可由业主签署安全承诺、使用符合国标的充电设备、明确运维责任等方式规避风险。
3. 搭建沟通平台,寻求共识:希望街道或社区能搭建一个业主、物业、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平台,共同商讨解决方案,而不是让业主独自与物业博弈。
4. 调查“推荐充电”行为,保障业主选择权:关注物业“推荐”至其关联充电场地的行为,这是否涉嫌变相设置壁垒或存在利益输送?保障业主自主选择充电服务的权利。
我们坚信,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民生“关键小事”一定能得到妥善解决。期待您的关注与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