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调整编外技术人员工资待遇的诉求信
尊敬的黄琦书记:
您好!我们是罗江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非卫生、教育系统),均从事专业技术性岗位工作多年。我们始终热爱这份工作,深耕岗位、履职尽责,愿以自身专业能力为罗江区发展贡献力量,但当前工资待遇问题长期困扰着我们,多次向领导反映无果,思虑再三,特致信恳请书记予以重视并调查解决这一普遍性问题。
作为罗江编外的具备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我们日常承担的是本专业技术性工作,需凭借专业知识与实操能力完成岗位任务,然而薪资水平却与工作价值严重不匹配,到手工资仅略高于德阳最低工资标准,我们认为技术性岗位应遵循“按劳分配、按能取酬”原则,目前的工资待遇既未体现专业技术的含金量,也未与多年工龄、岗位复杂度相挂钩,这种失衡让我们时常倍感委屈,心生落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之规定,用人单位应结合岗位价值、劳动者技能水平合理确定薪资。我们所持职称证书,是专业能力的国家认证,也是多年工作经验的积累,理应在薪资中得到体现,而当前薪资标准明显违背了“按能取酬”的法律精神与公平原则。
我们虽无编制,但始终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工作,不少人持有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是部门技术工作的重要支撑力量,难道编外身份就意味着我们的专业价值可以被否定?不属于罗江区的技术型人才吗?
此前,区人社局开展了编外人员情况调查,详细统计了我们的学历、职称、工龄、岗位性质等信息,这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以为薪资待遇能得到合理调整。但调查结束后,此事便杳无音信,内心难免失望。
我们深知罗江区财政面临的压力,从未奢求薪资大幅增长,仅希望能得到公平对待,将薪资调整至与自身价值、岗位价值相符的合理水平。编外人员也渴望通过努力获得认可,这份合理的薪资诉求,既是对我们专业价值的肯定,也是罗江区留住基层技术人才、优化人才环境的重要体现。
恳请区领导能认真调查编外技术人员薪资现状,正视待遇失衡问题,推动薪资标准合理化调整。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审阅此信,不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