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悦湾小区业委会同前期物业续签违规问题和设置续签投票暗箱操作数据不实等问题,我们二百多名业主联名从25年7月8日起多次向八角井街道办,经开区纪委进行了书面投诉,并且要求逐条处理和书面回复,终将在25年11月5日进行了回复,对于该回复我们相当不满意,街道办是否深入调查了解过?是否能提供调查的时间、地点、人物、过程,是否进行了调查记录?为此我们对空洞不实敷衍的回复进行如下更正并能提供足够多的证据:
1、我们投诉的业委会故意避开业主大会在25年4月份就私下先同前期物业进行协商,并确定了续签议题和合同所签条款(即物业费1.65元降到1.55元/m2。缴12个月减1个月物业费诱惑条款)并于4月30日公开在业委会专网上发布了公告,已显示业委会人员同物业经理签字盖章确认!(复印件)当即遭到众业主的质疑和强烈反对!在没有召开首届业主大会的表决授权下,就私下先与前期物业进行了续签邀请?这不是违规越权吗?通常是小区当成立首届业委会后,通常是经过招投标方式选聘优质物业为业主服务,然而多年来彩生活物业存在诸多违法违规行为,是业主经过多年维权想赶都赶不走的质价不符的物业,业委会反而主动求其留下续签服务合同?这违反常理常规的行为难道不能说明其存在利益勾结?不正好印证了该物业前主管透露的:物业为了留下来,是花了大价钱的……?(录音为证,以上物业违法违规行为均有证据)然而街道办在回复中却故意回避了该事实!
2、在业主的强烈要求下,于6月16日在小区进行了首届业主大会授权投票。业委会故意回避排除了业主要求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
(1)小区可以面向社公开招投标物业。
(2)政府鼓励小区物业业主自治管理。
(3)可以同前期物业续签。
根据街道办的回复我们反驳如下:同前期物业续签不违法?难道(1)(2)的规定就不合法吗?就难道违法了吗?为啥3个议题不让业主自由选择,为啥非要指定业委会私下勾结协商的诱惑条款?这不是在强力剥夺业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吗?这正好又印证了,业委会某位同志公开说的,街道办领导指导同意了的……
3、我们多次投诉的投票过程中暗箱操作,质疑投票计票不实,要求只对811张同意票,54张弃权票进行公开查验,街道办领导在来电中最先同意查验票,然而就用拖延时间,不与理踩的态度进行回避。
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又进行了投诉。在8月19日由街道办,社区、业委会和投诉人代表进行了现场会议,对我们提出来的:1、续签议题违规。2、查验投票。3、8年半小区公共收益不实等问题要求解释和如何处理?
然而他们对续签物业议题进行诡辩和搪塞,东拉西扯地方式不正面解答。
对查验票,街道社治办蒋主任只要求从1000多票里采用抽20张按百分比来验正,这是查违法违规暗箱操作的什么糊弄方式方法?其目的就是阻挠我们查出问题,承担监督责任吗?他们怕查心虚的表现不正说明投票数据有鬼,对知情权和违反法律的敬畏吗!
4、在200多位业主联合签名投诉以上违规行为还未处理的情况下,业委会于9月10日匆匆与彩生活物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内容及条款不符合民法典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明确详细的服务内容标准、等级及量化考核细则,多为空洞套话。
所以在11月5日的回复中采用回避踢皮球的方式把此推给了小区业委会,并说是小区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请问街道社治办领导:正因为200多名业主联名及相关证据,质疑这个业委会为达目的,搞这个同物业勾结的暗箱操作投票,我们质疑它的合法性正当性才向街道办进行联名投诉,街道办社治办却反推给比如“即是小偷又是法官”的这个业委会处理?竟然拿小区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来掩盖这种荒唐的处理方式?这就是人民公职人员对问题的理解和处理方式吗?明知事实清楚,却故意包庇纵容业委会违规事实坚持用这种回避敷衍推诿,含糊其辞答非所问的方式来忽悠群众?
为此我们无法理解这种欺上瞒下,遇事推诿,敷衍塞责,不解决实际问题,不接地气,没有经过实际调查就下结论的官僚作风!也无法承受用强权剥夺群众知情权和选择权的行为!更对政府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包庇纵容违规人员的行为无法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