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与理由:本人周俊扬,男,住古蔺县金兰街道金山村五组23号,因2021年开始至今实名大量举报金山村书记张某多项违纪不作为问题(其中包括不计国家群众各项成本资源资财,操作连村公路项目五组地段,另外新绕道为我们五组原组长李某一户谋私利)而在2021年9月17日13时,却遭到原组长李某两父子,带领本组姜某挖掘机,在古蔺县金兰街道金山村5组(小地名:白凤山–尖山子前早期国家群众共集资实干硬化的水泥路尽头处)现场对我进行打击报复,故意恶意挖断我家正常通行道路口,为挖断我家道路的同时,还故意毁坏国家硬化的水泥路大约4平方,当天14时17分报警3次110求助维权,前2次接警人员还说不来,大约2小时后古蔺县东城派出所两位民警才到达现场,态度还不好并对我大声吼叫,我还第一时间我询问民警,水泥路被故意破坏是否正确,民警却不表态!民警了解情况和我事实理由和看了我相关手续,却没有做出相应方案解决处理,也没有制止其行为和给出明确方案,东城派出所出警人员不但不管!还用手把我拦住,挖机继续挖,直到让对方达到目的为止,并且对我态度不好大声吼叫,还说三轮车上的去,不信你把三轮车开来,我开给你看,随后民警就说让村委会来处理,也不立案,也不给我报案回执,当天就不了了之,所说事实,相关部门可查出警人员执法记录仪。 第二天9月18日开始反而被原组长李某儿子,开牌照为川E•TlB28五菱品牌小货车把我车堵住,一堵就是9天,中途我打电话请求叫挪车被各种理由拒绝,交管平台上请求挪车也无果,路被毁坏此期间6组村民经此处还出了安全事故,拖2个月后在11月17日挖断我家的上下的路口,破坏国家硬化农村水泥路,我家路口才得到恢复,不过恢复是用泥巴简单搞应付,如今己塌方又不能正常通行,现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本人分别在2022年10月19日,2023年7月4日,将:原组长李某两父子,1故意破坏国家硬化的水泥路、2挖断我家路口、3强挖我家土地、4堵我车子9天、以及东城派出所出警人员的情况材料证据,向古蔺县公安局提交,然后就一直无动于衷,期间也不知道立不立案和办理情况,我又多次到部门追问要求办理,经过,推,拖,绕过后,古蔺公安局又转东城派出所,2021年9月17日报的警,包括报警后发生的一切问题,来回周折拖到2023年9月20日,东城派出所改编事实情况主题后敷衍了事给我一个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隐案压案李某两父子躲避追责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