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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或报告(重办20250724000580件)
诉求内容:泸县玉蟾街道龙华村1社村民何国利反
映:因隆黄铁路杆管线迁改,施工方在
其户房屋附近安装了10Kv高压线华青一
二号线,距离房屋只有2.45米左右,按
照电力保护设施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
位和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
新建建筑物、构筑物,若房屋已建成且
距离高压线较近,如10KV高压线安全距
离通常为5米,农民可以依据法规要求供
电公司出具安全评估报告或认证文件。
20250724000580件部门回复:“在施工
前期,迁改方与您沟通后,对该线路进
行优化调整,并于2025年07月07日在泸
县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及龙华村村
委会的见证下,与您户(何国利)达成
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协议,协议表明后
续不再存在任何争议。隆黄铁路杆管线
迁改工作由供电公司施工,对于您反映
的问题,其已向玉蟾街道办书面答复。
市民来电表示其签订的协议只是约定赔
偿误工费,并未约定后续不再负责房屋
的安全问题,希望部门出具相关的安全
认证报告证明。
办理状态:办理中
办理部门: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