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们是四川海乐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从事光伏发电安装工作的安装工和经营户
关于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太伏镇光伏安装不盖章,并且只允许他们指定品牌一家独大的垄断行为向您反应并希望您能得到解决
1我们在接到农户的光伏发电安装委托后,在把相关资料报给泸县太伏镇政府审批时,太伏镇政府以各种理由不予审批,而我们在泸县百和镇、毗卢镇承接的光伏发电安装生意,同样的申请资料就可以审批。
2.太伏镇政府经发办的人告知只有创维公司的人才能承接,说是政府和创维有合作,所以不对其他品牌予以审批。 国家能源局明确规定,在农村分布式光伏开发中,不得指定经营主体,不得以特许经营等方式搞垄断开发。
3.太伏镇政府要求审批资料需经委托群众所在村委盖章,而政府说创维和政府合作的不需要盖村章,我们去找村委盖章时村委干部说是太伏镇政府打了招呼,除了创维品牌,其余品牌的光伏发电不准盖章。朗朗乾坤,天理何在?公道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