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黄跃群,系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百和镇村民,现就泸县公安局作出的泸县公信回复字〔2026〕9号信访回复,泸县公安局及泸县百和派出所颠倒黑白,包庇恶意破坏祖坟违法行为,请求上级依法复查处理提出严正投诉,并申请依法复查、督办。
一、事情起因:
我村十多年前修建村级公益公路,属于公益事业项目,当时已对涉及的土地、树木、青苗进行一次性补偿到位,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均为一次性补偿,根本不存在“每十年重新赔偿、有期限循环赔偿”的说法和依据。村干部和队长及部分老2队村民要求要每隔10年要给一次赔偿,这种无理要求是违法行为.同村村民唐家才,因个人无理诉求得不到满足,为发泄私愤、恶意报复,故意挖毁我奶奶(我奶奶离世近60年)坟墓的拜台及护土,性质恶劣,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对家属造成极大精神伤害。
二、泸县公安局及百和派出所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唐家才的行为明显属于故意破坏他人坟墓拜台,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应当依法给予治安处罚。但百和派出所及泸县公安局不查清事实、不追究动机、不固定证据,公然颠倒黑白、混淆概念,将恶意挖坟行为歪曲认定为“春耕正常行为”,以民事纠纷为由推诿不管。
更恶劣的是,该局内勤人员在电话通知结果时态度极其恶劣、敷衍了事、作风粗暴,严重伤害群众感情,损害公安机关形象。
以上行为属于典型不作为、失职渎职,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三、本人诉求:
1、请求撤销泸县公安局错误的信访回复,对本案重新调查、依法复查;
2、请求依法认定唐家才故意破坏他人坟墓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请求督促基层公安机关依法履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态度恶劣等问题;
4. 责令唐家才恢复坟墓拜台原状,.责令唐家才向本人赔礼道歉;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理;赔偿相应经济损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5.请求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