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四川群众呼声

鲜鱼巷露天停车场有通过消防验收吗? 待处理 咨询 治安 消防监管

确保停车场符合规划、建设和安全标准。 请问:鲜鱼巷不知道谁安装闸门并在未划线情况开始收费,也没有公示相关手续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场地证明、维修保养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停车场经营业户开业申请书、规划部门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有效资信证明或经济担保书或停车保险合同、场地平面图、停车场与路网位置关系示意图、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办公及经营场地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技监部门出具的机械设备安装技术合格证。 因为,停车,跳舞健身市民不得不占用人形通道,为了停车收费,游客不得不从停车位,拥挤通过。 作为老百姓胆小怕事,不得不匿名咨询,还望相关部门领导调查回复(谢绝社区回复)谢谢!

鲜鱼巷露天停车场有相关部门手续? 待处理 咨询 市场 不限

多年来,作为我们业主长期因为,楼下露天停车场收费吵架,汽车噪音,空气污染等,影响我们业主正常生活。现在,整改成鲜鱼巷文旅项目,不知道谁安装闸门,在未划线情况下就开始收费。请问一下,相关部门,该经营停车场的是社区?企业?个人?多年来,他们有合法合规的经营停车场的执照,税务以及建设停车场的相关国土,城建,消防等部门的合法合规的手续吗?作为业主,今天目睹消费者投诉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被停车场收费人员拦路谩骂,所以,请理解业主是老百姓,胆小,只能匿名咨询。还望相关部门领导调查回复(谢绝社区回复)谢谢!

鲜鱼巷露天停车场是合法合规的吗? 待处理 咨询 治安 城市交通管理

请问该部门相关领导,鲜鱼巷露天停车场有在该部门审请并获得批准了吗? 遵循法律法规:需遵循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确保停车场的建设不影响社区规划、不占用公共绿地或消防通道。同时,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征求居民意见:在设立停车场前,社区应组织居民大会或听证会,公开征求居民意见,了解居民需求。 确保施工合规:在停车场建设过程中,应遵守施工许可、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申请验收:停车场建成后,应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确保停车场符合使用要求。若验收不合格,应及时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首先,我们业主从改建文旅滨江路(鲜鱼巷)以前的露天停车场就在质疑手续是否合法合规,现在,改建后在不知道谁安装闸门后,并在未划线情况下就收费停车。请相关部门领导调查回复(谢绝社区回复),如手续齐全,请该部门公示。谢谢!

牺牲业主健康建露天停车场为什么 待处理 咨询 环保 城乡环境治理

我们业主都是老百姓,不懂停车场危害,只能上网查询获得以下内容: 空气污染:露天停车场车辆密集,汽车尾气排放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较高,长期吸入可能刺激呼吸道,引发咳嗽、气喘等症状,增加患呼吸道疾病的风险。 高温危害:夏季露天停车场地面温度可达 50℃以上,长时间停留易导致中暑,出现头晕、乏力、恶心等症状。 噪音干扰:车辆启动、行驶时产生的噪音可能超过 60 分贝,长期处于该环境会影响听力,还可能导致烦躁、失眠等问题。 关于这些问题,我们业主已经不断的咨询,投诉,最终社区回复,(社区回复是,她是汽车质检专业人员,有墙和窗户不会有噪音存在,因为是在露天,汽车尾气马上就会消失,不会有空气污染)我们业主也不明白为什么是社区回复而不是相关部门回复。希望,这次能获得专业部门的专业回复。

未划线并收取停车费用 待处理 咨询 交通 占道停车

鲜鱼巷文旅项目改造后,不知道谁安了闸门,并在春节期间未划线的情况下,收费。 请问,社区,企业,个人有没有向该部门审请并获得规划许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停车场选址、面积、出入口设计等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占道许可:若停车场占用城市道路,需同时获得城管和公安交管部门的占道许可。 该滨江路露天停车场整修前,就一直存在停车场并收费。我们业主要求,公示整修前和整修后,停车场的所有合法合规合理手续。请主管部门调查回复(谢绝社区回复)谢谢!

农村公路修复 待处理 咨询 交通 公路建设维修

护国乐道子大桥至隆黄铁路护国隧道口,建设铁路新修公路,因建设期间各种大货车出入,现在路面已被严重破坏,已严重影响当地居民出行,请问什么时候才能够重新修复

泸州市纳溪区垃圾焚烧发电站 待处理 投诉 就业 拖欠工资

我在泸州市纳溪区垃圾焚烧发电站的扩建工地做的工资都欠我几个月了,乘于3555元工资 项目经理,唐经理 包工头沈老板
停车场需具备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收费许可证(涉及定价项目)及规划审批文件。营业执照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三条确认经营主体合法性,消防验收依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确保公共安全,收费许可证依据《价格法》第十三条规范价格行为,规划审批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保障土地合规使用。 停车场作为经营性场所,其资质体系构建于多重法律约束之上。营业执照作为基础性经营许可,直接体现市场主体资格,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三条确立经营场所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作为安全准入要件,依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要求,任何公众聚集场所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施工验收及定期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收费许可证的必要性源于价格监管需求,依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涉及指导价或定价的公共服务项目,必须取得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明确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规划审批文件则从空间规划维度进行约束,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停车场建设需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防止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绿地等公共空间,确保城市土地集约合规利用。 上述资质要求形成完整的法律闭环:营业执照确立经营主体资格,消防验收构建物理安全防线,收费许可证规范市场行为,规划审批保障空间秩序。四类资质相互关联形成监管链条,既保障停车场合法经营,又防范公共安全隐患,同时维护城市空间规划秩序。法律依据的叠加使用,体现了《消防法》与《城乡规划法》对公共安全与空间秩序的刚性约束,以及《价格法》对市场行为的柔性引导,最终通过《民法典》确立民事法律关系基础,构建起多维度、立体化的停车场监管体系。
为了纳溪区所有滨江路唯一所谓鲜鱼巷建设停车场相关问题,我们业主公摊面积是否占用需要我们业主自己去查询,到关于环保问题等等咨询,投诉,回复也就是官方语言。既然,你们政府规划行为认为没有对业主所提出的相关问题拿不出可说服业主的依据,就一句,停车场和业主住宅有一墙之隔,不会有噪音存在,汽车尾气因为是在露天停车场,相关有害物质很快就消失。(请问,你们说的一墙之隔,是指我们业主的临滨江路的玻璃窗户吗?我们为了停车场必须二十四小时关闭对吗?图片展示就是政府说的一墙之隔?)你们既然都注意到了,以前有停车位,请问,有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停车场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对业主进行公布。既然是收费场所,请问,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比如,收支 开支 税收等有没有账目可以审核 既然在我们小区范围,老百姓有没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而且,经常为了停车以及停车费用吵闹 )既然是打造文旅项目为什么就鲜鱼巷必须和楼下商业相关,必须牺牲楼上业主相关权利来满足你们政府规划行为买单?整个纳溪区也就鲜鱼巷要有停车场,其它,地段就没有商家?一个好的经营环境,难道是有没有停车场?有了停车场,来停车的就是消费者?既然,你们政府认为,这个是必须牺牲楼上业主身心为不可扭转的项目,(也不公示你们说的所有对业主无害的依据)那么,我们五号楼所有业主,不得不往上级单位反映相关问题,并将自己聘请市外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调查评估。
1.关于鲜鱼巷五号楼建设停车场事宜,我们业主已经反映几次了,得到回复是,没有占用业主公摊面积,如有疑问,需业主自行和国土局联系查询? 就一个合法合规合理,没有占用业主公摊面积,相关部门就不能主动公示给业主吗?非要业主自行查询。行,那我们业主会去查询,但是,再没有查询到相关依据以前,还请政府领导不要盲目开展停车场后续工作。也请理解,老百姓找相关部门查询资料,需要过程和时间。 2.即使和业主公摊面积无关,那也是市政道路(也是消防通道)因为,以前所谓历史原因,小区是没有消防栓的,有道具,但是,没有水。这个也是以前就反映过的。消防部门现场也是说,只能反映实际情况。 3.建设停车场,是政府规划行为,那根据确保停车场符合规划、建设和安全标准。 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公布: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场地证明、维修保养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停车场经营业户开业申请书、规划部门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有效资信证明或经济担保书或停车保险合同、场地平面图、停车场与路网位置关系示意图、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办公及经营场地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技监部门出具的机械设备安装技术合格证。 4.试问,一条规划为市民休闲健身的地方,停车场就设在业主楼下,试问,我们业主就该为我们的健康买单? 噪音危害:停车场内车辆频繁启动、行驶和鸣笛,噪音强度可达 70-80 分贝,长期暴露可能引发耳鸣、听力下降,增加焦虑、失眠风险。 尾气危害:汽车尾气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吸入后可能刺激呼吸道,引发咳嗽、哮喘,长期接触会增加患肺癌、心血管疾病的概率。 高温危害:夏季露天停车场地面温度可达 50℃以上,是否有对车辆自然等危害的争取时间性的处理设备和能力。 请相关部门领导理解一下,五号楼在家的业主基本上都是老年人,他们是否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条街道的经济活力不是提现在有没有停车场(有停车场就一定是在这条街来消费的吗)。纳溪其它段滨江路都没有停车场,那经济又是怎么活跃的?

解决大家出行困难 已办结 求助 交通 不限

呼声小编 2026-02-05 13:46:17
麻辣社区“四川群众呼声”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接到群众网络诉求,网友在《群众呼声两会直通车》意见征集贴中跟帖中反映: 护国镇瓦窑村新四社,连接永江公路,就差几百米就全线通了,但就是几百米阻断了大家的便捷出行,如果能够贯通,到纳溪就没必要去绕一大圈,大大缩短大家的出行时间。另外部分农户公路也没有到户,有的即使机耕道通了,但路面没有硬化,出行困难。希望能得到政府扶持,解决大家出行困难以及便捷出行。让乡村振兴,让群众有获得感,营造宜居乡村

不知情办理了业务 已办结 咨询 市场 消费纠纷

在我不知情情况下,开通了业务,而且违约金高达的1800元,我要求马上取消,

不知情办理业务 已办结 投诉 市场 消费纠纷

在我不知情情况下办理了流量包,违约金高达1800元,要求尽快给我取消了
dsrQq_1770105321 2026-02-03 15:55:21
我是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松林村一名村民,同时也是一名独生子女母亲,现年龄已高,但仍在老家从事农业生产并居住。感谢国家的社保政策,10多年前借钱购买了社会保险,而当时社保政策要求须将户籍从农村迁入本镇社区,近期在江阳公园看到政府各级部门在宣传时发放资料时,得到一张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个人中报告知单,告知单内容如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中报对象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村居民:(一)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日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二)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F凡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三)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双方或一方,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此事向纳溪区卫健局咨询后,回复为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川卫规(2022]1号),购买社会保险将农村户籍迁到城镇,并享受社会保险相关待遇。则不符合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而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上相关法律条款中提及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保障公民在年老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法律法规中没有任何法律条款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到了年老情况下领取了养老金则不能享受自己为国家尽了一个农村居民的义务而获得其他政策的权利。在此建议不能简单的以农村户籍为标准落实(川卫规(2022]1号)文件精神,应以在劳动年龄段依法履行农村居民的义务(如: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来落实该政策。

农村自建公路硬化问题 已办结 咨询 交通 公路建设维修

jBJve_1767321620 2026-02-02 23:20:36
我是泸州市纳溪区打鼓镇独树村一社独树垇村民段志林,我们自建了一条连村公路,川和秋到双桂7社的黄角南稿,原来是泥巴路,通过村民集资,改善居民出行,这条路已经修了10多年了,每年都维修,现在国家政策改善农村公路硬化,周边陆陆续续自建公路都已经硬化了,像独树二社,双桂7社,还有古纯那边,我们这条路100村民,希望打鼓镇政府高度重视,有那种项目早日硬化公路,感谢政府

关于鲜鱼巷停车场的知情权 已办结 咨询 文娱 文化保护和文化设施服务

前面已经说太多了,也表达了业主基本建议和咨询。请不要一个小区,两种结果。(其它楼栋有业主委员会,我们五栋没有)区别对待。如果,相关部门在没有完全征求业主,没有公示(不要一张A4纸,贴墙上就算公示,都是老年人,看不清,也不会注意)强行设停车场,那我们会不惜一切维护我们业主的基本权利。同样的滨江路,同样打造文旅项目,区别就这么大吗?

小区公摊面积可否一言堂 已办结 咨询 城建 不限

根据我们业主反映,鲜鱼巷设停车场事宜,得到相关部门领导回复,回复是,建设停车场没有占用业主公摊面积?请书记回复一下,相关部门一句没有占用就没有占用吗?难道不该给老百姓一个为什么?怎么计算出没有占用? 多层住宅(7 层以下):一般公摊系数在 7% - 12%。 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一般在 14% - 20%。 高层住宅:公摊系数一般在 20% - 30%。 小区公共配套:如小区的公共花园、道路、游泳池等,它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一般不计入单户的建筑面积。 这是国家大数据,一句没有占用业主公摊面积就能说服业主?(既然相关部门领导回复没有占用业主公摊面积,请拿出依据)业主难道不该拥有知情权(建设停车场不该征求业主意见?)?并且在开工以前,喊业主开会目的是什么?(相关部门行驶了告知权)业主要求不破坏树木,不得建设停车场。回复是,文旅项目,不会(既然相关部门领导征求业主意见,并告知只是文旅项目,没有停车场,为什么现在不按照业主意愿执行?)。老百姓相信政府,那 政府怎么做的?第一,砍掉了树木(业主也问个现场施工人员,回复是,树长歪了,有安全隐患)毁掉原有花台等难道就是为了建设停车场吗?怎么看也不得不怀疑,砍树,毁掉花台只是为了增加停车空间,对吧? 同一个小区,其它楼栋建设停车场,获得业主同意后,才开始建设,并且,每季度别人都有公示财务等,难道,我们同一个小区,区别对待? 既然,我们五栋特殊,那政府也该按照业主意愿进行啊。我们支持政府打造任何项目。前提是,我们是否该有知情权。 谁反对,谁举证。那,我试问,为什么纳溪区所有滨江路,唯有鲜鱼巷要设立停车场?而且,把我们五栋作为停车场大面积使用对象? 既然相关部门领导给出合法合规合理,没有占用业主公摊面积,违背当初修建文旅项目业主意见,那业主就给成为你们业绩?我们就该在小区范围内,政府规划的休闲健身为主的情况下,再次享受尾气排量吗? 图片中的牌子该是相关部门设立的吧。 一句话,要设立停车场,请相关部门领导公示,并说明唯一性,以及未占用业主公摊面积的可行性报告并公示。不要欺负没有业主委员会的五号楼,因为,里面住的都是老年人。

关于鲜鱼巷停车场建设(是否唯一性)依据 已办结 咨询 文娱 文化保护和文化设施服务

根据反映鲜鱼巷停车场建设相关部门回复,业主再次咨询,请相关部门拿出依据说明唯一性。 1.根据相关部门回复,鲜鱼巷建设停车场合法合规合理。请拿出依据说明公示。 2.根据相关部门回复,建设停车场没有占用业主公摊面积的依据并公示。 3.为什么纳溪区所有滨江路就鲜鱼巷是建设停车场的唯一依据并公示。 4.原蓝色港湾小区,为什么只有我们五号楼建设停车场没有占用业主公摊面积,其它,楼栋建设停车场经过业主通过后建设,并每年会有业主收入公布并有补贴。请相关部门领导给出合法合规合理解释,并公示。 5.根据业主走遍纳溪区滨江路并拍照,确认,纳溪滨江路文旅项目,鲜鱼巷(蓝色港湾)是唯一需要建设停车场的滨江路。请相关部门领导公示原因。 6.滨江路是以市民休闲 健身为主要功能。而不是,以商家经营好坏为目的,来牺牲市民休闲健身,业主吃尾气排量达到市场营销。

纳溪冠山花园道闸何时启用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物业管理

纳溪冠山花园小区,前年(2024)改造后直到现在,道闸系统一直没有启用,2025年政府回应了,社区也组织了此事解决,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到现在2026年了,小区内外的车辆进出仍然处于无序状态,改造也不彻底(后门未改变窄小状态),进出视野太小,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早晚会出现安全问题。希望能得到区政府的关注与解决。

纳溪区滨江路文旅项目建设停车场是否合法合规 已办结 咨询 文娱 文化保护和文化设施服务

1.整改以前要求业主参与开会讨论。业主提出(不能砍树 不能建设停车场)回复 不会。 2.改建初期当面咨询街道办相关领导,回复,不会。 3.如有改建变动是否应该公示并通知业主,争得业主同意。 4.业主购买房屋时候是有公摊面积的,没经过业主参与讨论通过,就实施停车场等相关工程,是否合法合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和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公摊面积属于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对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相关设施,若占用公摊面积中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
永宁巷业主_1762926921 2026-02-24 22:01:11
确保停车场符合规划、建设和安全标准。 请问:鲜鱼巷不知道谁安装闸门并在未划线情况开始收费,也没有公示相关手续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场地证明、维修保养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停车场经营业户开业申请书、规划部门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有效资信证明或经济担保书或停车保险合同、场地平面图、停车场与路网位置关系示意图、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办公及经营场地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技监部门出具的机械设备安装技术合格证。 因为,停车,跳舞健身市民不得不占用人形通道,为了停车收费,游客不得不从停车位,拥挤通过。 作为老百姓胆小怕事,不得不匿名咨询,还望相关部门领导调查回复(谢绝社区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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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巷业主_1762926921 2026-02-24 21:50:20
多年来,作为我们业主长期因为,楼下露天停车场收费吵架,汽车噪音,空气污染等,影响我们业主正常生活。现在,整改成鲜鱼巷文旅项目,不知道谁安装闸门,在未划线情况下就开始收费。请问一下,相关部门,该经营停车场的是社区?企业?个人?多年来,他们有合法合规的经营停车场的执照,税务以及建设停车场的相关国土,城建,消防等部门的合法合规的手续吗?作为业主,今天目睹消费者投诉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被停车场收费人员拦路谩骂,所以,请理解业主是老百姓,胆小,只能匿名咨询。还望相关部门领导调查回复(谢绝社区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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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巷业主_1762926921 2026-02-24 21:31:32
请问该部门相关领导,鲜鱼巷露天停车场有在该部门审请并获得批准了吗? 遵循法律法规:需遵循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确保停车场的建设不影响社区规划、不占用公共绿地或消防通道。同时,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征求居民意见:在设立停车场前,社区应组织居民大会或听证会,公开征求居民意见,了解居民需求。 确保施工合规:在停车场建设过程中,应遵守施工许可、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申请验收:停车场建成后,应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确保停车场符合使用要求。若验收不合格,应及时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首先,我们业主从改建文旅滨江路(鲜鱼巷)以前的露天停车场就在质疑手续是否合法合规,现在,改建后在不知道谁安装闸门后,并在未划线情况下就收费停车。请相关部门领导调查回复(谢绝社区回复),如手续齐全,请该部门公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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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巷业主_1762926921 2026-02-24 21:20:25
我们业主都是老百姓,不懂停车场危害,只能上网查询获得以下内容: 空气污染:露天停车场车辆密集,汽车尾气排放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较高,长期吸入可能刺激呼吸道,引发咳嗽、气喘等症状,增加患呼吸道疾病的风险。 高温危害:夏季露天停车场地面温度可达 50℃以上,长时间停留易导致中暑,出现头晕、乏力、恶心等症状。 噪音干扰:车辆启动、行驶时产生的噪音可能超过 60 分贝,长期处于该环境会影响听力,还可能导致烦躁、失眠等问题。 关于这些问题,我们业主已经不断的咨询,投诉,最终社区回复,(社区回复是,她是汽车质检专业人员,有墙和窗户不会有噪音存在,因为是在露天,汽车尾气马上就会消失,不会有空气污染)我们业主也不明白为什么是社区回复而不是相关部门回复。希望,这次能获得专业部门的专业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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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巷业主_1762926921 2026-02-24 21:05:20
鲜鱼巷文旅项目改造后,不知道谁安了闸门,并在春节期间未划线的情况下,收费。 请问,社区,企业,个人有没有向该部门审请并获得规划许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停车场选址、面积、出入口设计等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占道许可:若停车场占用城市道路,需同时获得城管和公安交管部门的占道许可。 该滨江路露天停车场整修前,就一直存在停车场并收费。我们业主要求,公示整修前和整修后,停车场的所有合法合规合理手续。请主管部门调查回复(谢绝社区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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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回复] 农村公路修复

GSWtU_1675951409 2026-02-24 17:13:52
护国乐道子大桥至隆黄铁路护国隧道口,建设铁路新修公路,因建设期间各种大货车出入,现在路面已被严重破坏,已严重影响当地居民出行,请问什么时候才能够重新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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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YMi_1686235014 2026-02-13 10:36:05
我在泸州市纳溪区垃圾焚烧发电站的扩建工地做的工资都欠我几个月了,乘于3555元工资 项目经理,唐经理 包工头沈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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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巷业主_1762926921 2026-02-13 07:21:39
停车场需具备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收费许可证(涉及定价项目)及规划审批文件。营业执照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三条确认经营主体合法性,消防验收依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确保公共安全,收费许可证依据《价格法》第十三条规范价格行为,规划审批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保障土地合规使用。 停车场作为经营性场所,其资质体系构建于多重法律约束之上。营业执照作为基础性经营许可,直接体现市场主体资格,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三条确立经营场所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作为安全准入要件,依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要求,任何公众聚集场所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施工验收及定期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收费许可证的必要性源于价格监管需求,依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涉及指导价或定价的公共服务项目,必须取得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明确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规划审批文件则从空间规划维度进行约束,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停车场建设需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防止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绿地等公共空间,确保城市土地集约合规利用。 上述资质要求形成完整的法律闭环:营业执照确立经营主体资格,消防验收构建物理安全防线,收费许可证规范市场行为,规划审批保障空间秩序。四类资质相互关联形成监管链条,既保障停车场合法经营,又防范公共安全隐患,同时维护城市空间规划秩序。法律依据的叠加使用,体现了《消防法》与《城乡规划法》对公共安全与空间秩序的刚性约束,以及《价格法》对市场行为的柔性引导,最终通过《民法典》确立民事法律关系基础,构建起多维度、立体化的停车场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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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巷业主_1762926921 2026-02-12 21:47:21
为了纳溪区所有滨江路唯一所谓鲜鱼巷建设停车场相关问题,我们业主公摊面积是否占用需要我们业主自己去查询,到关于环保问题等等咨询,投诉,回复也就是官方语言。既然,你们政府规划行为认为没有对业主所提出的相关问题拿不出可说服业主的依据,就一句,停车场和业主住宅有一墙之隔,不会有噪音存在,汽车尾气因为是在露天停车场,相关有害物质很快就消失。(请问,你们说的一墙之隔,是指我们业主的临滨江路的玻璃窗户吗?我们为了停车场必须二十四小时关闭对吗?图片展示就是政府说的一墙之隔?)你们既然都注意到了,以前有停车位,请问,有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停车场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对业主进行公布。既然是收费场所,请问,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比如,收支 开支 税收等有没有账目可以审核 既然在我们小区范围,老百姓有没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而且,经常为了停车以及停车费用吵闹 )既然是打造文旅项目为什么就鲜鱼巷必须和楼下商业相关,必须牺牲楼上业主相关权利来满足你们政府规划行为买单?整个纳溪区也就鲜鱼巷要有停车场,其它,地段就没有商家?一个好的经营环境,难道是有没有停车场?有了停车场,来停车的就是消费者?既然,你们政府认为,这个是必须牺牲楼上业主身心为不可扭转的项目,(也不公示你们说的所有对业主无害的依据)那么,我们五号楼所有业主,不得不往上级单位反映相关问题,并将自己聘请市外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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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巷业主_1762926921 2026-02-06 20:05:38
1.关于鲜鱼巷五号楼建设停车场事宜,我们业主已经反映几次了,得到回复是,没有占用业主公摊面积,如有疑问,需业主自行和国土局联系查询? 就一个合法合规合理,没有占用业主公摊面积,相关部门就不能主动公示给业主吗?非要业主自行查询。行,那我们业主会去查询,但是,再没有查询到相关依据以前,还请政府领导不要盲目开展停车场后续工作。也请理解,老百姓找相关部门查询资料,需要过程和时间。 2.即使和业主公摊面积无关,那也是市政道路(也是消防通道)因为,以前所谓历史原因,小区是没有消防栓的,有道具,但是,没有水。这个也是以前就反映过的。消防部门现场也是说,只能反映实际情况。 3.建设停车场,是政府规划行为,那根据确保停车场符合规划、建设和安全标准。 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公布: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场地证明、维修保养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停车场经营业户开业申请书、规划部门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有效资信证明或经济担保书或停车保险合同、场地平面图、停车场与路网位置关系示意图、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办公及经营场地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技监部门出具的机械设备安装技术合格证。 4.试问,一条规划为市民休闲健身的地方,停车场就设在业主楼下,试问,我们业主就该为我们的健康买单? 噪音危害:停车场内车辆频繁启动、行驶和鸣笛,噪音强度可达 70-80 分贝,长期暴露可能引发耳鸣、听力下降,增加焦虑、失眠风险。 尾气危害:汽车尾气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吸入后可能刺激呼吸道,引发咳嗽、哮喘,长期接触会增加患肺癌、心血管疾病的概率。 高温危害:夏季露天停车场地面温度可达 50℃以上,是否有对车辆自然等危害的争取时间性的处理设备和能力。 请相关部门领导理解一下,五号楼在家的业主基本上都是老年人,他们是否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条街道的经济活力不是提现在有没有停车场(有停车场就一定是在这条街来消费的吗)。纳溪其它段滨江路都没有停车场,那经济又是怎么活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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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小编 2026-02-05 13:46:17
麻辣社区“四川群众呼声”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接到群众网络诉求,网友在《群众呼声两会直通车》意见征集贴中跟帖中反映: 护国镇瓦窑村新四社,连接永江公路,就差几百米就全线通了,但就是几百米阻断了大家的便捷出行,如果能够贯通,到纳溪就没必要去绕一大圈,大大缩短大家的出行时间。另外部分农户公路也没有到户,有的即使机耕道通了,但路面没有硬化,出行困难。希望能得到政府扶持,解决大家出行困难以及便捷出行。让乡村振兴,让群众有获得感,营造宜居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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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lWb_1770109547 2026-02-04 15:05:24
在我不知情情况下,开通了业务,而且违约金高达的1800元,我要求马上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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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不知情办理业务

aTlWb_1770109547 2026-02-03 17:08:54
在我不知情情况下办理了流量包,违约金高达1800元,要求尽快给我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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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rQq_1770105321 2026-02-03 15:55:21
我是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松林村一名村民,同时也是一名独生子女母亲,现年龄已高,但仍在老家从事农业生产并居住。感谢国家的社保政策,10多年前借钱购买了社会保险,而当时社保政策要求须将户籍从农村迁入本镇社区,近期在江阳公园看到政府各级部门在宣传时发放资料时,得到一张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个人中报告知单,告知单内容如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中报对象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村居民:(一)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日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二)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F凡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三)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双方或一方,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此事向纳溪区卫健局咨询后,回复为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川卫规(2022]1号),购买社会保险将农村户籍迁到城镇,并享受社会保险相关待遇。则不符合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而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上相关法律条款中提及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保障公民在年老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法律法规中没有任何法律条款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到了年老情况下领取了养老金则不能享受自己为国家尽了一个农村居民的义务而获得其他政策的权利。在此建议不能简单的以农村户籍为标准落实(川卫规(2022]1号)文件精神,应以在劳动年龄段依法履行农村居民的义务(如: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来落实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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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Jve_1767321620 2026-02-02 23:20:36
我是泸州市纳溪区打鼓镇独树村一社独树垇村民段志林,我们自建了一条连村公路,川和秋到双桂7社的黄角南稿,原来是泥巴路,通过村民集资,改善居民出行,这条路已经修了10多年了,每年都维修,现在国家政策改善农村公路硬化,周边陆陆续续自建公路都已经硬化了,像独树二社,双桂7社,还有古纯那边,我们这条路100村民,希望打鼓镇政府高度重视,有那种项目早日硬化公路,感谢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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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巷业主_1762926921 2026-02-02 21:52:20
前面已经说太多了,也表达了业主基本建议和咨询。请不要一个小区,两种结果。(其它楼栋有业主委员会,我们五栋没有)区别对待。如果,相关部门在没有完全征求业主,没有公示(不要一张A4纸,贴墙上就算公示,都是老年人,看不清,也不会注意)强行设停车场,那我们会不惜一切维护我们业主的基本权利。同样的滨江路,同样打造文旅项目,区别就这么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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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巷业主_1762926921 2026-02-02 21:38:02
根据我们业主反映,鲜鱼巷设停车场事宜,得到相关部门领导回复,回复是,建设停车场没有占用业主公摊面积?请书记回复一下,相关部门一句没有占用就没有占用吗?难道不该给老百姓一个为什么?怎么计算出没有占用? 多层住宅(7 层以下):一般公摊系数在 7% - 12%。 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一般在 14% - 20%。 高层住宅:公摊系数一般在 20% - 30%。 小区公共配套:如小区的公共花园、道路、游泳池等,它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一般不计入单户的建筑面积。 这是国家大数据,一句没有占用业主公摊面积就能说服业主?(既然相关部门领导回复没有占用业主公摊面积,请拿出依据)业主难道不该拥有知情权(建设停车场不该征求业主意见?)?并且在开工以前,喊业主开会目的是什么?(相关部门行驶了告知权)业主要求不破坏树木,不得建设停车场。回复是,文旅项目,不会(既然相关部门领导征求业主意见,并告知只是文旅项目,没有停车场,为什么现在不按照业主意愿执行?)。老百姓相信政府,那 政府怎么做的?第一,砍掉了树木(业主也问个现场施工人员,回复是,树长歪了,有安全隐患)毁掉原有花台等难道就是为了建设停车场吗?怎么看也不得不怀疑,砍树,毁掉花台只是为了增加停车空间,对吧? 同一个小区,其它楼栋建设停车场,获得业主同意后,才开始建设,并且,每季度别人都有公示财务等,难道,我们同一个小区,区别对待? 既然,我们五栋特殊,那政府也该按照业主意愿进行啊。我们支持政府打造任何项目。前提是,我们是否该有知情权。 谁反对,谁举证。那,我试问,为什么纳溪区所有滨江路,唯有鲜鱼巷要设立停车场?而且,把我们五栋作为停车场大面积使用对象? 既然相关部门领导给出合法合规合理,没有占用业主公摊面积,违背当初修建文旅项目业主意见,那业主就给成为你们业绩?我们就该在小区范围内,政府规划的休闲健身为主的情况下,再次享受尾气排量吗? 图片中的牌子该是相关部门设立的吧。 一句话,要设立停车场,请相关部门领导公示,并说明唯一性,以及未占用业主公摊面积的可行性报告并公示。不要欺负没有业主委员会的五号楼,因为,里面住的都是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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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巷业主_1762926921 2026-02-02 17:44:08
根据反映鲜鱼巷停车场建设相关部门回复,业主再次咨询,请相关部门拿出依据说明唯一性。 1.根据相关部门回复,鲜鱼巷建设停车场合法合规合理。请拿出依据说明公示。 2.根据相关部门回复,建设停车场没有占用业主公摊面积的依据并公示。 3.为什么纳溪区所有滨江路就鲜鱼巷是建设停车场的唯一依据并公示。 4.原蓝色港湾小区,为什么只有我们五号楼建设停车场没有占用业主公摊面积,其它,楼栋建设停车场经过业主通过后建设,并每年会有业主收入公布并有补贴。请相关部门领导给出合法合规合理解释,并公示。 5.根据业主走遍纳溪区滨江路并拍照,确认,纳溪滨江路文旅项目,鲜鱼巷(蓝色港湾)是唯一需要建设停车场的滨江路。请相关部门领导公示原因。 6.滨江路是以市民休闲 健身为主要功能。而不是,以商家经营好坏为目的,来牺牲市民休闲健身,业主吃尾气排量达到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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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NRi_1725926182 2026-01-29 18:04:12
纳溪冠山花园小区,前年(2024)改造后直到现在,道闸系统一直没有启用,2025年政府回应了,社区也组织了此事解决,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到现在2026年了,小区内外的车辆进出仍然处于无序状态,改造也不彻底(后门未改变窄小状态),进出视野太小,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早晚会出现安全问题。希望能得到区政府的关注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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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巷业主_1762926921 2026-01-27 20:30:08
1.整改以前要求业主参与开会讨论。业主提出(不能砍树 不能建设停车场)回复 不会。 2.改建初期当面咨询街道办相关领导,回复,不会。 3.如有改建变动是否应该公示并通知业主,争得业主同意。 4.业主购买房屋时候是有公摊面积的,没经过业主参与讨论通过,就实施停车场等相关工程,是否合法合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和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公摊面积属于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对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相关设施,若占用公摊面积中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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